第二节 优惠政策
2001年,对农村独女户和双女户绝育户,市县财政投订养老保险,将标准提高到每户600元。2004年统计,延安市累计为4090户双女户绝育家庭投订养老保险,为3525户双女户绝育投订国寿永泰保险。为计划生育户子女减免学杂费21964人,减免金额1176842元,市、县投放计划生育“三结合”资金110多万元。2005年,制定关爱女孩行动,提高计划生育户待遇,实施六条优惠政策:农村独男户保健费由每月5元提高到10元,农村独女户保健费每月10元提高到20元;农村双女绝育户由每户投保600元,改为一次性奖励1000元;农村独女户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一次性奖励不低于2000元;市、县区所属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农村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女孩下延20分录取,城镇独女户女孩下延10分录取;全市各类就业招聘录用考试,城乡独女户、农村双女绝育户的女孩,在同等条件下下延10分录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款,独生子女、双女绝育户个人筹集资金部分由县区给予适当补助;农村独女户和双女绝育户5岁以下女孩看病,全市各级医院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免20%的检查费和手术费。2008、2009年,两次修订。其内容为:农村独生子女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证之日起至孩子16周岁,每月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20元;2008年7月1日以来,农村双女户实行绝育手术的一次性奖励补助2000元;农村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周岁的计划生育独男户、双女户和无子女家庭,对夫妻双方每人每年发给720元奖励扶助金,到60岁后转入享受国家奖励扶助金;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的0~5岁女孩在公立医院看病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免20%的检查费和手术费;县区所属的公立学校招生考试中,对农村独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女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响应计划生育政策,自愿放置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人工终止妊娠术的农村育龄夫妇,免费参加国寿计划生育手术安康保险;农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二胎已领取准生证),妊娠未满20周妇女及生育的活产婴儿,免费参加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特定疾病保险。
各县区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更加优惠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志丹县从2005年7月1日起,农村双女绝育户,从绝育的下月起,每月发给夫妇双方各50元奖励扶助金。2006年,甘泉县制定具体优惠政策:农村双女绝育户一次性奖励2000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及0~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双女户孩子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县财政承担;农村独女户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一次性奖励6000元;农村独女户和双女绝育户5岁以下女孩看病,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免30%的检查费和手术费,符合政策生育的孕妇住院分娩每人补助200元;符合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对象增加1份奖励金。
2007年,吴起县规定:除国家给每人每年奖励600元外,县财政为奖励扶助对象再每人每年再增加奖励600元;奖扶对象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奖扶对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由县财政负担;农村放弃二孩生育并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符合政策生育对象),一次性奖励补助5000元,农村双女绝育户一次性奖励3000元;考取全国一类、二类本科院校的农村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女孩分别奖励5000元和4000元;农村独女户和双女户的女孩,在职业院校毕业或接受职业教育取得职业技术资格并自谋职业的,奖励2000元作为创业基金;持有职业技术培训证件的农村独女户、双女户的女孩,政府在公益性岗位安置中,优先予以安排;农村独生女子户和双女绝育户在移民搬迁、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等方面优先予以照顾;在集体财产分配中,农村独生女子户和双女绝育户的分配标准执行省、市有关优惠政策规定(多分配一个份额);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子女及其父母,每年由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提供1~2次免费健康检查;符合政策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绝育的居民,一次性发给资金2000元;设立计划生育家庭风险救助基金,对领证的独生子女户如果子女意外伤残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政府对其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20000元。
2010年,全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国家奖励扶助对象为2716人,享受省、市奖励扶助对象分别为55~59周岁1008人、放弃生育二孩83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36088户103640人、双女绝育户649户、独生子女户34520户、母婴安康保险6936人、计划生育手术安康保险9296人。优惠资金发放及时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