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行政执法
一、监察
1997年,延安城市管理由监察大队履行行政职责。2003年5月,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成立,辖南市、凤凰、宝塔3个直属大队。
1996年4月以后,市政府陆续颁布《延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处罚规定》等行政法规,明确监察支队职责范围。2003年5月,市政府在城区实行市容环境卫生“四包两禁止”(包责任区内环境卫生,包责任区内市政公用设施,包责任区内花草树木,包责任区内秩序;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乱倒垃圾渣土、乱泼污水、乱堆物品和乱停乱放,禁止在墙壁、电杆、护栏、行道树及公用设施上乱贴广告、乱涂乱画、拴绳挂牌、晾晒衣物,在人行道上设立广告牌匾,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责任制,由宝塔区政府和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对不履行“四包两禁止”责任制或拒不签订责任书的单位和个人,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2009年,城区3条主要街道实施“网格值守、徒步巡查”执法,与4000多家单位、门店签订门前“四包两禁止”管理责任书,开展城管法规“进门店、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活动,城区设置临时便民市场13个,信息栏100多块。
二、行业监管
2004年,延安市热力燃气污水处理监管中心成立。
2006~2010年,每年供热企业运行检查3次以上,入户抽查若干次,查处投诉。2008年,供热实行“每日抽查热力运行参数和用户室内温度”及“参数三天一报”制度。各集中供热区依次进行测试,对丽景花园、燕翔园、北龙大厦小区供热价格进行测算。
2006年,燃气器具经营户实施备案登记管理登记74家,清退21家,查扣燃气器具262件;专项整治城区烧烤摊点燃气器具,查处违规销售4起。2007年,城区燃气燃烧器具实行备案登记和贴牌准入制,粘贴防伪标签796套,处罚39户。2008年,稽查56次,贴防伪标签720套,下发停业整改通知书13份。2009年,贴防伪标签980多套;培训燃气从业人员163人。2010年,突击检查城区东二十里铺加气站违规行为;培训燃气从业人员104人,共贴防伪标签480套。
2007年,污水处理监管普查延河、南川河排污现状,查实排污口525个,其中实际排污口323个;督促87户排污单位入网排放。2008年,排污口建立电子文档,整改28个排污单位。2009年,督促治理48个排污口,加强截流闸监督检查。2010年,排污单位普查,登记671个排污单元,排污量2.35万吨/日,其中,接入污水管网394个、进入截流闸的231个、未收集37个、在建9个;雨污分离420个、未分离251个;生活污水663个、工业污水1个、医用污水7个。详细分类河道525个排污口,在Google(谷歌)地球卫星地图上进行标注,制成排污监测系统图。督促12个排污单位接入管网,污水处理厂新建截流闸5个。
三、服务热线
2003年,延安市城市管理局设立城市管理热线服务中心。2006年7月,市城市管理热线服务中心设为事业单位,科级建制。2008年1月,“12319”热线信息接处平台成立,形成一个由信息传递指挥中心、14个平台单位和88支便民服务队组成的三级平台格局,24小时受理咨询、投诉。2003~2010年,受理各类信息1.76万件,督办媒体报道事项1011件,办结率、反馈率及满意度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