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志(199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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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环境保护

20世纪90年代,县内黄金、铅锌采选矿业兴起,因多数企业设备、技术、资金等原因,一度对中曲河、安河、小峪河等流域造成污染。1995年,设立凤县环境保护监理站。1998年,凤县环境保护局成立后,依照国家环保法规和政策,履行监督、保护、管理职能,加强环保宣传,制定环保规划,分期分批治理,控制了环境污染,环境质量逐渐好转。群众保护环境意识增强。

第一节 生态保护

土地生态保护

凤县处于秦岭褶皱系西段,以东西向断裂为主体的复合褶皱带,地质构造复杂,岩体破碎,有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地质条件。1990年,全县耕地面积14193公顷,主要分布在河流、沟、道两侧,坡地坡度大。属中度水土流失区。多年平均输沙量97.82万吨,平均输沙模数486吨/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1644平方公里。坡面水流侵蚀分布于安河以北,水土流失面积441.1平方公里;重力侵蚀分布于嘉陵江、安河等主要河流及其支流沟道两岸,水土流失面积334.1平方公里,常发生滑坡、泥石流、散流、滑塌等。沟道水流侵蚀分布在酒奠梁以南,侵蚀面积247.3平方公里,坡面水流汇积形成沟蚀。其他侵蚀有风蚀、冻融侵蚀等。人类开垦荒地、毁林开荒、矿业生产损坏植被、公路建设废石覆压植被等活动亦造成水土流失。

农民在田边、地边、河边、坎边栽植经济树木,以保护耕地。因保护方法单一,水土流失仍然严重。1990年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实施农业生态综合治理,改过去单项治理为田、林、水、路综合治理。至1999年末,基本农田得到保护。期间,推广地膜覆盖技术,限制和禁止使用剧毒农药,推广无公害农作物管理,为保护农业生态增添新措施。2000年7月,凤县实施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试点。至2004年,共退耕还林6600公顷。退耕还林原耕地栽植生态林、经济林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后,呈现减粮增果(菜)态势。2010年,粮食作物面积降至7866公顷。农业生态基本恢复常态。

林木生态保护

县域林地面积285118.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55%。林区分北部马头滩、辛家山林区,中部河口林区,南部留凤关林区。植被属于山地暖温带针阔混交林—夏绿阔叶林带,以针阔叶混交林和亚高山桦木林为主。植被类型具有明显亚热带与暖温带的过渡性成分,且随海拔高度呈现一定的垂直梯度分布。人类修路毁林、毁林开荒、矿石堆集占用林地、矿山用木、农村燃料用木等活动对林木生态有重要影响。

199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51.5%。国家林业部、陕西省、宝鸡市三级列凤县为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示范县。按照绿起来、活起来、富起来的目标,实施增资源、增活力、增效益,以绿促富,以富带绿,全面发展,综合开发,以保护林业生态。实施封山育林、植树造林、飞播造林保绿增绿。1998年,全县森林覆盖率增加到65.3%,比1990年增长了13.8%。通过生态建设,禁伐和育林相结合,人工育林与飞播造林相结合,林业生态恢复较快。生物资源中的药材实行保护性开采,保护地表植被,禁止捕猎野生动物。2004年退耕还林后,增加林地6600公顷。2010年末,造林3733公顷,果园总面积4060公顷,水果总产量39962吨。荒山、荒坡、荒沟、荒水、荒滩8266.67公顷,开发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85.33公顷。林业生态快速恢复,森林覆盖率升至75.8%。

水生态保护

凤县河谷深切,水流湍急。地下径流畅通,流程短。地表水和地下水循环交替频繁,矿化作用普遍较弱。水矿化度低,水化学类型简单。水质良好,均为低矿化淡水,适宜于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通过对嘉陵江和中曲河两大流域及支流54个地表水样分析,结果为低矿化淡水,矿化度在52~363.01毫克/升,PH值7~8,为弱碱性,平均硬度60.85毫克/升,均属弱碱性软水,耗氧量1.136~13.84毫克/升,表明个别地段有污染存在。阳离子总量0.81~121毫克/升,以钙、钾、钠、镁为主,钙含量占绝对优势,普及含量52.37%,其次为钾、纳,平均含量为16.49%,镁的平均含量5.33%,其他如铜、铁、铅、锌离子也有少量出现。阴离子总量20.35~292.8毫克/升,以重碳酸根占阴离子总量的87%。河水中氯化根离子在双石铺一带含量较高,为29.43毫克/升,占毫克当量的12.2%。硫酸根离子只在个别地段出现。嘉陵江凤县火车站附近河中氯离子含量55.72毫克/升,占每毫克当量的22.5%。凤县地下水矿化度较地表水普遍较高。通过对72个地下水水样化验资料分析,矿化度171~547毫克/升,PH值7~8,平均硬度113.59毫克/升,属中等硬度淡水。耗氧量在0.57~12.84毫克/升之间,有污染现象存在。阴离子以重碳酸根为主,平均含量234. 15毫克/升,氯离子、硫酸根离子,只在局部出现,含量较少,分别是12.94和18.97毫克/升。阳离子以钙含量最高,平均含量为49.99毫克/升,最高值105.1毫克/升。其次为钾、钠,平均含量为29.64毫克/升,镁平均含量为12.39毫克/升。主要危害成分铅离子、锌离子、铜离子等重金属离子,氨氮、磷酸盐等无机物,动植物油及石油类有机物。20世纪70年代中期,污水日排放673吨,江河水体受到污染,污染物主要为有机类和重金属有害物。70年代末期,县境内城镇人口明显增加,工矿、化工、加工类企业迅速发展,人类活动和工业生产对水质的污染日趋严重,据县环保部门资料统计,时仅工业废水日排放量高达3万多吨,致局部地区的地下水和地表水均不同程度地遭到污染,嘉陵江下段水域鱼虾几乎绝迹,双石铺村铧厂队菜农用工业污水灌溉农田,造成大白菜烂心,果树枯死、人类肝炎、胆结石等疾病发病率增高。双石铺、龙口地区出现硫酸型和氯化型地下水并有超标准的汞、酚、氟、氰、镉等有毒物质出现。在地域分布上,县境内北部属重碳酸钙、钾、纳型水,中、西部为重碳酸钙镁型水,东、南部为重碳酸钙型水。软水中碱化物不足10毫克/升时,如作饮用水,容易发生甲状腺肿大症。岩湾乡卢家山一带甲状腺肿大发病率较高。井水化验资料表明,氟化物含量在龙口、桑园、青岩沟、白家店、王家岔等地超国家饮用水标准,如长期饮用,会引起人体骨络组织新陈代谢失调,形成大骨节病。县境内工矿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废水排放是水污染的主要来源,其次是生活污水排放。水保护的主要方法是堵住工业废水排放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第二节 环境污染治理

大气污染治理

大气污染来源于铅锌冶炼废气、燃煤废气、汽车尾气、餐饮业油烟等,污染地集中于嘉陵江凤县段一、二级支流河谷及其沿岸村镇,铅锌、黄金冶炼企业废气排放居首位。主要危害成分为氮氧化物、重金属颗粒物等。废气排放地周围农作物、植物等均受影响。引发的群众与铅锌、黄金企业纠纷增多。1984年起,环保部门开始监测大气污染实际状况。1997年9月后,定期监测县城大气状况。2000年后,工业企业采用先进除尘设备,工业废气须经处理后排放。2007年4月26日,县政府关停陕西有色金属矿山公司铅冶炼厂、鑫岭公司铅冶炼厂、东岭锌业公司1万吨生产线,直接减少SO2排放量5789.82吨。2008年,东岭锌业公司完成投资1500万元,建成制酸尾气氨吸收工程。凤县环境监测站每年监测县城大气环境质量4次,每次连续采样3天,县城设有监测点位3个,设于凤县地税局楼顶、凤县招待所楼顶、农行凤县支行楼顶。根据原始数据统计、计算,城镇大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的标准。

水污染环境治理

水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医疗废水、生活废水等,环境污染区在安河流域、小峪河庞家河至双石铺镇嘉陵江主河道段、草凉驿至双石铺镇草店村嘉陵江主河道区段。铅锌和黄金冶炼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居首位,生活污水次之。1987年3月后,开始治理嘉陵江、小峪河、旺峪河等人群密集区段的地表水。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及文件严格治理后,县境内主要河流水体和地下水质逐渐得到恢复并好转。1995年,建立凤县县城集中供水地表水源保护区。每年环保执法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二次以上,关停取缔保护区内原有水污染企业,新建企业排放废水必须达到排放标准。1996年,监测手段及实验室检验能力提高,监测污染企业废水排放情况的水平较前提升。县监测站设置监测断面于三级保护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加强对保护区上游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饮用水安全。2000年以后,依法清理整顿入河排污口,清除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所有入河排污口并严禁再设,对二级保护区内已经设置的排污口统一造册登记。通过实施经济处罚、停产整顿、生产设备改造升级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确保各企业排放的污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2008年12月,凤县污水处理厂竣工,县城水源地排污口归并流至县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一级标准后再排入嘉陵江河道。依据《地表水和污水检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及有关监测分析方法检测,县域地表水I类断面4个(小峪河上游、中曲河上游、旺峪河上游、野羊河上游),II类断面3个(嘉陵江上游、嘉陵江中游、嘉陵江下游),III类断面4个(安河、小峪河下游、中曲河下游、旺峪河下游)。根据原始检测数据统计、计算,2007年凤县县域地表水、饮用水地表水源共设16个监测点位,各控制断面水体质量均达标,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各功能区要求。饮用水地表水源水质总体情况良好。

固体废物废料治理

固体污染物来源于采矿区、选矿厂、冶炼企业排出的尾矿、废渣、建筑垃圾和城乡居民生活垃圾等。20世纪70年代中期,工业废渣日1.35万吨。生活垃圾多倾倒于河道、沟渠。1990年后,矿产开采和冶炼企业设置固定场所置放废料,并对场所作石料混凝土围堵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县城设置垃圾填埋场,集中存放,经碾压、焚烧等处理后覆土层埋。2010年,县城垃圾填埋场2处,日处理垃圾60吨。乡(镇)、村均设有垃圾置放场所。

噪声治理

噪声污染来源于高于50分贝的机动车辆鸣笛、工程建设、厂矿动力机械运行、大型音响播放等。至2010年,禁止机动车辆通过城区时鸣笛,厂矿动力车间安装除音设施,建设工地夜间停止施工等。2005年起,逢高考、中考期间,暂停娱乐场所娱乐活动。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4623-93),对县城区域按150米×150米网格划分布点142个监测点位。一类区共92个点位,二类区共4个点位,三类区共6个点位,四类区共40个点位,根据昼夜原始监测数据统计、计算。县城各类噪声功能区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相应的类区标准,噪声达标率为100%。

第三节 环境管理

凤县环境保护局

1976年2月,凤县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1998年5月,升格为凤县环境保护局,属县政府直属机构。2002年机构改革中,列环保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2003年7月,上划宝鸡市环境保护局。2010年,内设办公室、污染管理股、开发监督股、法制宣传股。下辖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两个事业单位。

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

自1990年开始实施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全县12个乡(镇)及13个部门与县政府签订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量化分解为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集镇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农业及农村水源污染等指标。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手续,强化新、扩、改建项目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质量领导责任制。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污染严重、属于淘汰落后工艺的项目不予审批。执行环评及同时开采、同时治理、同时恢复制度。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按季上报建设项目环境统计报表,完善辖区建设项目管理。

工业企业环境管理

落实污染物排污申报许可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全面实行总量控制制度,积极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重点污染行业、重点污染源的排放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削减计划,并将总量控制指标及削减任务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采取对重点污染源按月、一般污染源按季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违法排污行为,确保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稳定。

污染源监督管理

2001~2010年,每年开展一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每年5~9月份开展专项活动,在检查中对存在违法现象的企业发文限期整改、停产治理,并予以行政处罚,每年的专项行动都有安排,工作结束后都有总结,专项整治有成效。强化监督、检查,要求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行有污染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同时开采、同时治理、同时恢复制度,治理污染源。至2010年,全面贯彻落实199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取缔十五种重污染小企业(“十五小”)和“小水泥、小水电、小炼油、小煤矿、小钢铁”企业(“新五小”),县境内未上一家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原有的已全部关停取缔。环保执法人员每月至少检查重点企业、重点区域一次,其他污染源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创建生态示范区

2007年,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工作。扎实创建年余后,达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标准。2008年9月,通过省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和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预验收。2009年,陕西省环保厅命名凤县为省级生态示范区。

2008年12月,启动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县委、县政府按照国家生态县建设规划、生态县考核标准和基本条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将工作落实到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全县12个乡(镇)全部创建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2010年黄牛铺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监测设施

1990年,实验室配有空盒气压表、低噪声大气采样器、林格曼测烟望远镜、声级校准器、电光分析天平、托盘扭力天平、架盘天平、酸度计、可见分光光度计、流速仪、电热恒温干燥箱、电热恒温水浴锅、电热板、静压平衡烟尘采样器等17台(套),价值34.2万元。至2000年,增加智能中流量总悬浮微粒采样器、微电脑烟尘采样器、电子皂膜流量计、噪声统计分析仪、COD快速分析仪、精密净化交流稳压电源等分析实验设备6台(套),价值10.226万元。至2010年,添置分析实验用纯水机、伊莱克斯电冰箱、交流净化稳压电源、优利德标准型数字万用表、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度度计、微波消解器等实验设备7台(套)。2010年监测站配置各种实验、分析设备设施31台(套),总价值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