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志(199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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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人口控制

1990年以来,凤县各级党委(组)、人民政府不断健全基层宣传网络,采取多种形式和宣传工具,持续宣传计划生育。随着《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出台,凤县农村继续执行每对夫妇生育二个孩子的生育政策,城镇居民严格执行《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政策。2009年7月,县政府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取消生育间隔限制,微调再婚生育政策。

第一节 生育政策

生育政策变化

1964年,县人民委员会制订《凤县1964~1970年计划生育规划草案》,规定:除人口稀少的瓦房坝、温江寺、岩湾、坪坎等四个人民公社暂不实行计划生育,其余公社大力提倡和实行计划生育。1978年,按照中央政策规定,凤县实施“晚、稀、少”政策。(“晚”指男25周岁以后,女23周岁以后结婚、女24周岁以后生育;“稀”指生育间隔为3年以上;“少”指一对夫妇生育孩子数不超过两个)1979年,在全县机关、单位和厂矿企业中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1980年,县委印发《关于大力开展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活动的决定》,在机关、单位和厂矿企业及城镇推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生育政策,即“一孩化”;在农村通过试点,逐步推行只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1981年,《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限制生二胎,坚决杜绝生三胎。自1986年3月起,依据《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凤县农村按照“居住在人口稀少高寒地区”之规定,执行每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政策。2002年,《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凤县农村继续按照“居住在人口稀少高寒地区”之规定,执行每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城镇居民按照《条例》规定的政策执行。2009年7月,新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稳定和完善了现行生育政策:取消生育间隔;完善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适当微调再婚家庭的生育政策。凤县依新《条例》实施。

计划生育咨询与检查

节育技术措施

坚持以避孕为主方针,提倡综合节育措施,含短效(避孕药具)、长效(上环、皮埋)、永久(结扎、粘堵)和补救(人流、引产)性措施。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实行供应避孕药具和节育手术免费制度。1982~2010年,执行《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落实节育技术措施,对落实节育技术政策和节育措施的对象,给予奖励与优待政策。

计生优惠优待政策

1990~2010年,凤县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国家和省、市关于计划生育的优惠优待奖励政策,对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产生积极的作用和影响。2003年,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普通高中加分和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学杂费减免优惠政策。2004年,在宝鸡市率先实施放弃二胎生育一次性奖励政策;县妇联实施“春蕾计划”,资助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子女55名,使用资金5.1万元。2005年,实施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10月8日,县政府全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首发大会在凤州镇召开,表彰奖励奖扶对象260名,颁发每人奖励扶助金600元。2006年,发放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828户4.9万余元,城镇无业居民116户0.6万元。2007年,实施农村计划生育“两户”(独生子女家庭,双女户家庭)家庭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政策。2008年,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2010年,实施计生阳光温暖工程,十大计划生育奖励优抚政策得到充实、完善。

违犯计生政策处罚

1979年《陕西省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实施以后,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中均对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规定了处罚措施和法律责任。在贯彻中央和省级法规同时,县政府因地制宜,制定一系列对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处罚规定。1991~2010年,查处流动人口违纪超生14起;处理干部职工违纪超生84人(其中党员干部违纪超生13人)开除公职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征收罚款3万余元。

第二节 宣传教育

宣传内容

1990年,组织人口普查知识竞赛,坚定党员、团员、干部、职工终生只生一个孩子的信念。1991~1993年,重点宣传《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1995年,开展“计划生育利国利民”和“少生孩子快致富”宣传教育。1997年,《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重新修订后,宣传教育对象由婚后育龄人群转向婚前育龄男女,计生宣传与创建农村“文明村”“文明家庭”活动相结合,宣传移风易俗思想治“旧”,普及婚育科学知识治“愚”,普及计生知识治“盲”,促进两种生育一起抓,两个文明一起抓。1999年,宣传“生男生女一样好”“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婚育新风尚。2001~2004年,结合评选婚育新风星级文明户,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教育系列服务。2005年,开展关爱女孩宣传教育,加大“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新婚育思想教育。2006年以后,宣传内容转为科学婚育知识教育,宣传以人为本,重点关注人口安全和人口健康。

宣传形式

每年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月”“计划生育突击月”“计划生育双月”“计划生育百日”等宣传突击活动。逢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在龙口、河口、三岔、双石铺等乡(镇)古会和物资交流会上,出动宣传车,制作版面、挂图,设立宣传点,开展咨询服务。利用报刊、电视、图书、图片展览,利用墙报、板报、标语口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长期持久地开展计划生育宣传。1990~1993年,进村入户发放《农家历书》22000份,发行《陕西人口报》《宝鸡人生报》3355份,其他宣传手册5300份。1996年始建立永久性计生宣传阵地,建国策门6个,国策宣传街2条,国策路1条。印发《家庭计划生育守则》《计划生育知识问答》各2500份册。2000年,“五一”期间举办首届计划生育画展,参与活动100余人,作品参展50多幅。2003年,县有线电视台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系列知识讲座,收视群众3万人(次)。办计生灯谜晚会,参与5000多人。新建、扩建以“两室一校”为主的宣传服务阵地31个。2007年,县政府投资100多万元,在人口集中地区和交通要道建立国策墙,制作大型固定宣传牌10面,刷写固定标语1700余条,张贴大型喷绘宣传标语1800余幅,形成百公里计生国策宣传长廊。中小学校开设人口理论课。县(乡)成立人口学校16所。2007年举办“国策杯”书画摄影和灯谜晚会。至2010年,发放宣传资料超过25万份。

第三节 计生服务

服务项目

20世纪60~80年代主要有药物避孕、器具避孕、绝育手术和开展结扎、人流、上(取)环、中期引产四项手术。1990年后,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项目逐年拓展。服务项目有B超、护理、康复门诊等服务项目和彩超、红外光、微波治疗、妇产科小囊肿摘除、乳腺诊疗、优生优育指导、孕产保健、避孕节育等生殖保健系列服务共9类168项。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测、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技术手段

药具避孕、人工流产、绝育手术,由县、乡两级医疗部门完成。1997年后,每年对育龄妇女进行“三查”(查环、查孕、查病)。2000年起,增加二胎跟踪服务。2006年,建立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形成“普查—普治—回访—再普查”长效工作机制。调查、指导治疗不孕不育家庭97对有成效。至2010年末,全县已婚育龄妇女21004人,已落实各种节育措施19810人,其中男扎1人,女扎9686人,上环8387人,皮埋12人,药具避孕1736人。结扎率46.1%,上环率39.9%,综合节育率94.3%。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704人,一孩妇女9899人,二孩妇女9470人,多孩妇女931人。一孩、二孩育龄妇女占已婚育龄妇女总数的93.2%。全县有“双女户”2069户,占全县二孩妇女总数的21.8%。呈现符合政策生育率高、一孩育龄妇女比例高、“双女户”占二孩育龄妇女比例高、出生人口性别比低、持续保持低生育水平的特点。

咨询服务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陕西省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法规以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出生缺陷干预等知识宣传和咨询等,涵盖计划生育业务知识、节育技术、优生优育知识培训,男(女)性绝育术、皮埋术、皮埋取出术及相关的咨询、随访服务,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咨询及相关服务,无痛引产术、无痛人流术、药物流产术及其咨询服务,各种新型宫内节育器的放置和取出术及咨询服务,生殖道感染疾病的诊治和咨询服务,不孕不育症诊治和咨询服务,优生检测、产前筛查和优生营养素——福施福的推广和咨询,节育术后并发症的医学鉴定和咨询服务,各类新型避孕药具发放、使用及咨询服务等。

凤县1990~2010年四项手术及“三查”落实情况表

凤县1990~2010年育龄妇女婚育情况表

服务机构

凤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1983年,凤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成立。负责全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情报信息和避孕药具管理、节育手术施行等工作。1988年8月正式开展计划生育门诊工作,始做各种节育手术。1991年4月,县计生委购买双石铺镇植化厂(原农械厂)作为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基建用地,将原厂房改造为业务用房。1992年8月对外营业。1996年8月,又迁入新址(新民街春风商店)。1997年3月,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更名为县计划生育服务站。1999年10月,县建设局出让新民街办公楼于县计生局,扩建改造为县计生服务站业务楼。2005年12月,改扩建项目竣工,在原三层的基础上增加两层,扩建618平方米,使业务楼总面积达到1800平方米,设床位24张、固定资产300余万元。县服务站内设业务技术股、宣传培训股、药具管理股、办公室等“三股一室”,履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药具管理、生殖健康咨询等五项职能。

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1995年,县编委批准成立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起中心站5个、一般站10个,落实房屋80余间1600多平方米,省、市配套器械全部到位。县计生局择优选聘26名具有中专学历或医士职称、年龄在25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基层服务站工作,开展上取环、药具管理发放和每季度一次的查环、查孕、查病服务。2000~2002年,乡(镇)服务站通过创建市级合格站,加大投入,完善服务功能。2010年,全县设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12个,计生技术服务人员37人。

第四节 优生优育

医学指导

1990~1995年,提倡婚前医学检查,产前检查和诊断怀孕妇女,预防先天性异常婴儿出生。1996年,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设立女科、生殖保健科、宣传培训股。专事优生咨询和指导,宣传普及优生优育知识。1998~1999年,计生服务机构先后配备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遗传病咨询、预防和新生儿筛选设备。2000年,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增加生殖保健服务项目。2001年,建立病残儿档案,开展胎儿发育情况监测。是年检测出胎儿畸形4例,经动员做引产处理。2002年,推广孕妇和待孕妇女、哺乳期妇女使用福施福营养素,补充叶酸等微量元素,帮助胎儿健康成长,是年推广福施福352盒241人。2004年,开展孕前孕期优生优育检查和咨询指导,完善病残儿档案。2005年,开展出生缺陷干预、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生殖道感染干预。通过宣传教育、倡导孕前检测、指导使用福施福等叶酸制剂、落实孕期随访服务、建立出生缺陷人口统计制度等手段,推进了出生缺陷三级预防。

关爱母亲健康

孕前筛查

2004年,县服务站购置彩色B超1台。2006~2009年,推广斯利安片剂,补充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发生,累计受益群众1549人。2009年,陕西省列凤县为免费婚检试点县,在县医院设立婚检中心,免费婚检400人。县服务站孕前筛查室用生化手段检测孕前及孕期风疹病毒抗体、巨细胞病毒抗体、弓形体抗体、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等,有效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概率。2010年,陕西省列凤县为优生促进工程试点县。优生健康教育1658人次,检查1658人,其中男性829人,女性829人。病史询问1658人次,评估为高风险的人数28人,其中男性17人,女性11人。

第五节 人口管理

凤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1990年,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全县计划生育事务。1994年8月,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计划生育局,行政编制7名。内设办公室、规划统计股、宣教股。下辖县计生服务站、计生协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3个事业单位。2010年8月,县级机构改革,县计划生育局更名为凤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内设办公室、规划信息股、法规保障股。

人口规划

1984年,制订《凤县1985~2000年人口规划方案》。2005年,制订《凤县“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人口统计与指标发放

1988年,实行人口计划指标“双轨”考核,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县乡逐级签订人口计划任务责任书,含出生数、计划生育率、多胎率、一胎上环率和全年手术任务五项指标。1989年,县计生管理部门加强统计工作,逐月登记各乡(镇)的报表报送情况及准确程度,详查“一卡六册”,使人口抽样调查的主要数据与报表基本一致。1991年,围绕人口计划,各乡(镇)组成专门调查组全面调查、摸底生育对象和节育对象,逐村逐户造册登记。1993年,调整人口计划,落实“两下一上”程序,县级下达人口计划指标于乡(镇),乡(镇)摸底上报安排名单,县级审批,乡、村落实指标到人。做到县有名单,乡有底子,村落实到人。1994年3月起,使用由省计生委统一印制的准生证,县计生局直接审批生育指标到人。2002年9月,实行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制度,生育第一个孩子不再发准生证。二孩生育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即本人申请—单位(村)审核公示—乡(镇)复核—县局审批。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子女,农村和少数民族可生育两个子女。生育间隔4年。2009年7月,取消生育间隔,调整再婚生育规定。2010年,县、乡取消手工报表和资料汇总及报告手段,使用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服务日常工作,实现与省级信息化交流和资源共享。

计生手术经费管理

1985年后,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按例包干。受术群众免费,由提供服务的医疗或服务机构记账,经计生部门审核后,在计划生育事业费中核销。2010年,服务结算标准是:育龄妇女健康检查每例20元,轻微疾病治疗每例20元,优生检测每例50元,由省人口计生委核拨。

药具管理

1995~2010年,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设避孕药具管理股,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设避孕药具管理员,各村(居委会)设避孕药具发放员。2010年,全县有避孕药具管理员129人(县级2人,乡(镇)12人,村(居委会)103人,企业12人)。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1989年,县政府制定《凤县外流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1995年,成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领导小组,具体管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2004年12月,成立凤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全额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隶属县计划生育局领导。1990年起,坚持以流动人口“三率”治理为重点,抓流动人口办证率、持证率和验证率,采取主动上门办证,随访调查等形式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1994年,境内流动人口列入乡(镇)属地管理,逐年落实流动人口节育措施,与常住人口一起同等管理,同等服务,并进行考核。2005年起,县计生服务站为流动人口提供相关的“三查”、计生“四术”等免费服务。2009年起,根据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一盘棋”管理工作,推动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责任共担”工作格局。开通启用了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开展流动人口全员信息录入工作,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库,实现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在全国范围内的及时通报交流,信息共享。至2010年,按照“流出地与流入地共同管理,以流入地为主”和“谁用工、谁管理、谁的地盘谁负责”原则,同部门、乡(镇)、企业等建档立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