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氏家训译注(全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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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子第二

2.1 上智不教而成,下愚虽教无益,中庸之人不教不知也。古者圣王有胎教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声滋味,以礼节之。书之玉版,藏诸金匮。生子咳提,师保固明孝仁礼义,导习之矣。凡庶纵不能尔,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罚。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恣其所欲,宜诫翻奖,应诃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骄慢已习,方复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长,终为败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也。俗谚曰:“教妇初来,教儿婴孩。”诚哉斯语!

┃ 今译 ┃

智力出众的人不需要教导也能够成才,智力低劣的人即使受到教育也没有用处,智力平平的人不教导就不能够明白事理。古时圣明的君王就有胎教的方法:女子怀孕三个月时,就出去居住在别的房子里,眼不看不该看的,耳不听不该听的,所听的音乐、日常的饮食,全都要受礼法约制。这种胎教的方法被刻在玉版上,收藏在金柜之中。婴儿出生到了幼儿时期,师保便会一再为他们讲明孝悌、仁爱、礼仪、正义之道,并引导他们践行。平民百姓纵然不能做到这样,也应当在婴儿能够明白大人脸色,知道大人喜怒之时,就加以引导教育,做到让他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让他做的就不去做。这样一来,等到孩子长到几岁后,就可以省去棍棒的惩罚了。父母对待子女威严而有慈爱,子女对父母就会敬畏谨慎而生发孝心。我看到世间很多父母,对待子女不加教育而一味溺爱,常常不能够认同。他们在饮食和行为方面,总是放任孩子让他们为所欲为,在应该训诫的时候反而奖励,应该呵责的时候反而一笑了之,等到孩子们长大懂事之后,就会认为事情理当如此。他们的骄横傲慢的习气已经养成,方才开始进行约制,即便是用棍棒将他们打死也无法树立起父母的威严了,父母的愤怒日益加深的同时,孩子对父母的怨恨也在日益增加,等到孩子长大成人,终究会成为道德败坏的人。孔子说“少年时养成习惯就像天生的一般,习惯一旦养成就会成为自然而然”,说的正是这个道理。俗话说:“教导媳妇要趁她刚刚嫁过来,教育孩子要从婴儿时期开始。”这话说得很有道理啊!

┃ 简注 ┃

① 中庸之人:指智力平平的人。

② 目不邪视,耳不妄听:即“非礼勿视,非礼勿听”(《论语·颜渊》),眼不看不该看的,耳不听不该听的。

③ 玉版:古时用来刻字的玉片。

④ 金匮:古时用来收藏珍贵文献和文物的铜制柜子。

⑤ 生子:王利器注:“各本都作‘子生’。”咳提:指小儿笑闹、啼哭。后多指幼儿时期。

⑥ 师保:古时教导皇族子弟的官员,有师有保,统称师保。

⑦ 凡庶:平民百姓。

⑧ 笞罚:即棍棒惩罚。

⑨ 运为:行为。

⑩ 翻:同反。

谓法当尔:认为事情理当如此。

┃ 实践要点 ┃

本篇中,之推对如何教育子女作了陈述。本段带给我们的启发主要有三点:

一、教育子女要趁早。早到什么时候?如果有条件,应该早到“怀子三月”之时,也就是开展胎教。今天,胎教已经成为一种潮流,但是与传统胎教似乎差距甚远:传统胎教,重在于母亲以礼约束自身。现今的胎教,则是以实现母亲的安逸享受为目的,所听的音乐、日常的饮食,也是随心所欲,各从所好。甚至很多父母带着功利性的目的进行胎教,例如,有父母希望子女长大成人之后成为歌手,在怀孕时便天天让胎儿听流行音乐。这样的胎教对于孩子不但无益,还会不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如果没有条件,也要在孩子有觉知力时(即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之时),便开展正确的教导。

二、以孝仁礼义教育子女。这一点很关键,现今很多父母也知道教育子女的重要性,可是不知道应该如何教育子女。甚或对于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自己尚且还不知道,又如何去教育子女呢?之推则为我们提供了答案:孝仁礼义。其实,孩子在儿时,大多有孝心、有仁心,诚如孟子所说:“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此时只要加以引导,便可以养成孝仁礼义的品格。当然,要注意“导习”——以身作则,引导他们去践行孝仁礼义,而不是单口说。

三、教育子女要严慈并具。现今,父母对待子女大多好慈不好严,往往过于溺爱。之推则明确指出:“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而如果光慈不严,小儿就很容易养成诸多不良的习气,到了习惯养成的时候,再进行教育,通常就无效了。之推还对习气养成作了精确的分析:“饮食运为,恣其所欲,宜诫翻奖,应诃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由此可见,孩子坏习气的养成,责任不在孩子,而在于父母的纵容。

2.2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于诃怒伤其颜色,不忍楚挞其肌肤耳。当以疾病为喻,安得不用汤药针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训者,可愿苛虐于骨肉乎?诚不得已也!

┃ 今译 ┃

那些不能够教育子女的人,也不是想要让自己的子女沦为罪恶的人,他们只是因为担心伤害孩子的脸色而难于诃责、发怒,不忍心施行棒打而让孩子遭受皮肉之苦。这就应当用疾病来打比方,一个人生病了,又怎么能够不用汤药、针灸、艾灸来挽救他呢?也应该想一想那些勤于督促教训子女的父母,他们难道愿意苛刻虐待自己的亲生骨肉吗?实在是逼不得已的啊!

┃ 简注 ┃

① 重于:难于。

② 楚:古时的刑杖。《礼记·学记》:“夏楚二物,收其威也。”挞:鞭打。

③ 惨:疼痛。

┃ 实践要点 ┃

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就像为人治病一般。一个人生病了,一定要及时医治,否则病情就会加重,最终无法治疗。同样,孩子有了不良的行为,也一定要及时纠正,否则就会养成习惯而无法纠正。

与此同时,当我们舍不得诃怒、楚挞子女时,也应该去想一想那些“勤督训者”,他们为什么愿意对子女进行苛刻的教育呢?还不是因为不希望让子女沦为罪恶之人吗?但能如此思量,恐怕也就不会再难于诃怒、不忍楚挞了吧!

2.3 王大司马母魏夫人,性甚严正。王在湓城时,为三千人将,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勋业。梁元帝时,有一学士,聪敏有才,为父所宠,失于教义:一言之是,遍于行路,终年誉之;一行之非,掩藏文饰,冀其自改。年登婚宦,暴慢日滋,竟以言语不择,为周逖抽肠衅鼓云。

┃ 今译 ┃

大司马王僧辩的母亲魏夫人,品性甚是严厉端正。王僧辩在湓州时,已经是统领三千人的将领,年龄也已经超过四十,但是魏夫人稍有不如意的地方,还会用棍棒抽打他,所以能够成就他的功业。在梁元帝时,有一位学士,聪明而有才气,深受他的父亲宠爱,从而失去正当的管教:他有一句话说对了,他的父亲便四处宣扬,连过路的行人全都知道,并且一年到头夸奖他;他做错了一件事,他的父亲便想方设法为他掩藏、粉饰,希望他能够自行改正。后来,这位学生成年之后,暴躁骄慢的恶习日盛一日,最终竟然因为说话不慎重,被周逖抽出肠子,并用他的血去祭战鼓。

┃ 简注 ┃

① 王大司马:即王僧辩,梁朝名臣。

② 湓(pén)城:今属江西九江。

③ 梁元帝:即萧绎,梁武帝萧衍的第七子。

④ 婚宦:结婚和做官,此处指成年。

⑤ 不择:不加选择,即不慎。

⑥ 周逖:疑为周迪。周迪为人强暴而无信义,才会做如此恶劣之事。

⑦ 衅鼓:用血祭战鼓。

┃ 实践要点 ┃

之推举了两个例子,一个为严正之教,一个为溺爱之教,用以表达家教宁肯过于严厉,也不能过分溺爱的观点。这两个例子或许有些过于极端(一个四十多岁还遭捶挞,一个则最终死于非命),但足以发人深省,引人深思:溺爱其实便是在将自己的孩子推入火坑!

2.4 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痒痛,悬衾箧枕,此不简之教也。或问曰:“陈亢喜闻君子之远其子,何谓也?”对曰:“有是也。盖君子之不亲教其子也,《诗》有讽刺之辞,《礼》有嫌疑之诫,《书》有悖乱之事,《春秋》有邪僻之讥,《易》有备物之象。皆非父子之可通言,故不亲授耳。”

┃ 今译 ┃

父子之间应当保持严肃,不可以过分亲昵;骨肉之间的关爱,不可以过分简慢。过分简慢就不能够做到父慈子孝,过分亲昵就会产生怠慢之心。从有爵命的士人往上,父子全都是分室而居,这就是防止父子之间过分亲昵的方法;为父母按摩挠痒,父母起床后,子女整理好卧具,这就是防止骨肉之间过分简慢的方法。有人问道:“陈亢听到孔子疏远自己的儿子感到很高兴,这是为什么呢?”我回答说:“这是有道理的。这是说君子不亲自教育自己的儿子,《诗经》中有讽刺的言辞,《礼记》中有引发嫌疑的礼制告诫,《尚书》中有犯上作乱的事件,《春秋》中有讥讽邪恶的文辞,《易经》中有备物致用的意象。这一切全都不是父子之间可以直接谈论的,所以君子不亲自教授自己的儿子。”

┃ 简注 ┃

① 狎:亲近而不庄重。

② 简:简慢。

③ 不接:不相对应。

④ 命士:指受朝廷爵命的士。

⑤ 抑搔痒痛:即为长辈按摩挠痒。悬衾箧枕:把被子捆好挂起来,把枕头装进箱子里。

⑥ 陈亢:当为孔子弟子。陈亢喜闻君子之远其子:事见于《论语》季氏篇:“陈亢问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陈亢退而喜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后世据此事称家教为庭训。

⑦ 《诗》有讽刺之辞:《诗》即《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其中风部有不少篇章讽刺了当时统治者的拙劣行径。

⑧ 《礼》有嫌疑之诫:《礼》即《礼记》,《礼记》中有诸多引发嫌疑的礼制之诫。

⑨ 《书》有悖乱之事:《书》即《尚书》,《尚书》中记载了少许犯上作乱之事。

⑩ 《春秋》有邪僻之讥:《春秋》微言大义,多有讥讽邪僻之辞。

《易》有备物之象:《易》即《易经》,《易·系辞上》有云:“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

┃ 实践要点 ┃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相处,是一门艺术:既要有亲情,又不能过分亲昵;既要严肃,又不能过分简慢。重要的是把握住一个适当的度。

现实是:很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是过于亲昵,就是过于简慢。过于亲昵,父母自然就会失去威严,而子女则时常放肆;过于简慢,则子女对父母就会感情冷淡,失去应有的亲情。

之推还讲到了君子“不亲教其子”的原因:群经之中有着不适合父子之间直接交谈的内容。所以,古人提倡易子而教。关于君子“不亲教其子”,孟子也曾讲过一个原因,现摘录于此,以供参考:

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孟子曰:“势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继之以怒。继之以怒,则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于正也。’则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则恶矣。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间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孟子·离娄上》)

(译文:公孙丑问道:“君子不亲自教育儿子,为什么?”孟子答道:“在情势上行不通。教育一定要用正道。用正道没有得到履行,接着就会发怒。接着发怒,就会反过来伤害父子之间的感情了。儿子会说:‘父亲用正道来教育我,可是他自己却不按照正道而行。’如此一来,就成父子之间相互伤害了。父子之间相互伤害,那就糟糕了。古时候的人交换儿子进行教育,是因为父子之间不用善来相互责备,以善相互责备就会产生隔阂,父子之间有隔阂,那是一个家庭最不吉祥的事了。”)

2.5 齐武成帝子琅邪王,太子母弟也,生而聪慧,帝及后并笃爱之,衣服饮食,与东宫相准。帝每面称之曰:“此黠儿也,当有所成。”及太子即位,王居别宫,礼数优僭,不与诸王等。太后犹谓不足,常以为言。年十许岁,骄恣无节,器服玩好,必拟乘舆。尝朝南殿,见典御进新冰,钩盾献早李,还索不得,遂大怒,訽曰:“至尊已有,我何意无?”不知分齐,率皆如此。识者多有叔段、州吁之讥。后嫌宰相,遂矫诏斩之,又惧有救,乃勒麾下军士防守殿门。既无反心,受劳而罢,后竟坐此幽薨

┃ 今译 ┃

齐武成帝高湛的第三子琅琊王高俨,是太子的同母亲弟,天生聪慧,武成帝和皇后都非常喜爱他,他的衣服、饮食,跟太子相等。武成帝时常当面称赞他说:“这是个聪明的孩子,日后定当有所成就。”等到太子即位,琅琊王搬到其他宫殿居住,他所享受的待遇极其优厚,超出了常规,与其他诸王不相等。但是,太后还嫌不够,常常为此向皇帝诉说。等到琅琊王十多岁时,骄横放肆,毫无节制,各种器物、服装、赏玩之物,必定都要与皇帝相比。他曾经到南殿朝拜皇帝,见到典御进奉从冰窖中新取出来的冰块,钩盾进献早熟的李子,回府之后便派人索要,没有得到,于是大怒,骂道:“皇帝已经有了,我为什么没有?”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本分所在,所作所为大多如此。有识之士大多指责他像春秋时期的叔段、州吁。后来,琅琊王讨厌宰相和士开,于是假传圣旨斩杀了他,又害怕有人前来营救,竟然勒令手下的军士守住皇帝所在的宫殿大门。他本来就没有造反之心,受到皇帝安抚之后便撤了兵,可是最终竟然还是因为这件事而被皇帝秘密处死了。

┃ 简注 ┃

① 琅邪王:高俨,齐武成帝高湛的第三子。

② 东宫:太子所居之处,常指太子。

③ 黠:聪明。

④ 礼数:古时按名位而分的礼仪等级制度。优僭:过于优厚而多有僭越。

⑤ 拟:比。乘舆:即皇帝所乘之车,常指皇帝。

⑥ 典御:古时主管帝王饮食的官员。

⑦ 钩盾:古时主管皇家园林的官员。

⑧ 訽:同诟,怒骂。

⑨ 分齐:本分限定。

⑩ 叔段、州吁之讥:叔段,春秋时郑庄公之弟,受母亲武姜的过分宠爱,飞扬跋扈,后在母亲的唆使下欲起兵造反,为庄公所败。州吁,春秋时期卫桓公的异母弟,是卫庄公的宠妾所生,深受庄公宠爱。卫桓公十六年,州吁弑兄即位,不久后,因为穷兵黩武,不得卫国人的拥戴,为臣下所杀。

后嫌宰相:指琅琊王矫诏杀害和士开一事。和士开,曾任录尚书事,为人奢侈骄恣。

矫诏:假托君命,发布诏书。

勒:命令。

坐:坐罪,即获罪。幽:隐秘。薨:古时王侯之死称作薨。

┃ 实践要点 ┃

之推讲述了琅琊王高俨死于非命的故事。究其根本,高俨并非死于皇帝之手,而是死于父母之手,若不是父母对他的过度宠爱,他又如何会养成飞扬跋扈、骄横恣意的恶习?所以,当孩子养成放肆、任性的习气时,请不要责备孩子,而是要反省自身。

之推的目的乃是为了告诉天下的父母们:过分宠爱只会让孩子养成恶习。

2.6 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矜怜。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共叔之死,母实为之。赵王之戮,父实使之。刘表之倾宗覆族,袁绍之地裂兵亡,可为灵龟明鉴也!

┃ 今译 ┃

人疼爱自己的孩子,很少有能够做到一视同仁的,从古到今,这方面的弊端太多了。那些贤良俊秀的孩子自然应当得到赏识宠爱,可那些顽劣木讷的孩子也应当受到怜悯、关爱。一旦有所偏爱,虽然本意是想厚待孩子,反而会因此害了他。共叔段之死,实际上是他的母亲所造成的。赵王如意遭受杀戮,实际上是他的父亲所招致的。刘表的家族覆灭,袁绍的失地兵败,这样的事例都像灵龟、明镜一样可供我们借鉴啊!

┃ 简注 ┃

① 均:平均,公平。

② 共叔:即前文之叔段,其失败后逃亡至共国,所以又称之为共叔。

③ 赵王:即赵隐王如意,为汉高祖刘邦与宠妾戚姬所生。戚姬希望高祖废太子而立如意,未能如愿,高祖死后,吕后囚禁戚姬,并毒死了如意。

④ 刘表之倾宗覆族:刘表,字景升,曾为荆州牧,有二子,本应立长子刘琦为嗣,因听信后妻之言,终立少子刘琮为嗣。刘表死后,刘琮投降曹操,后被杀,刘琦则逃亡江南。

⑤ 袁绍之地裂兵亡:袁绍,字本初,曾任冀州牧,有三子:袁谭、袁熙、袁尚。袁绍偏爱少子袁尚,死后指定袁尚继承其业,可是袁谭、袁熙不服,最终兄弟三人互相残杀,遂为曹操趁势而灭。

⑥ 灵龟明鉴:古时以龟甲占卜,以铜镜照形,所以以此二者比拟可以借鉴。

┃ 实践要点 ┃

对待子女要一视同仁,若有偏爱,就会导致兄弟姐妹之间相互争斗,实在是为家族的倾覆埋下了种子。当然,今天因为独生子女较多,很少会出现这种状况。然而,也产生了另一种状态:将万千关爱全都集在子女身上,从而导致子女自小便养成了享受、自大、无礼等种种恶习。

今天也许少了偏宠的弊端,却又有了专宠的问题。偏宠与专宠的表现或许不一样,但最终所导致的结局常常类似:“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身为父母,实在是应该好好反省子女的教育了。

2.7 齐朝有一士大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无不宠爱,亦要事也。”吾时俯而不答。异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

┃ 今译 ┃

齐朝有一位士大夫,曾经对我说:“我有一个儿子,已经十七岁了,通晓文书、信函等书写,教他说鲜卑语和弹琵琶,他也渐渐地快掌握了,用这些本领来服侍王公大臣,没有不宠爱他的,这也是重要的事啊。”我当时低头不语。这个人教育子女的方法,真是奇怪啊!凭借这样的本事去取媚于人,即使是能够做到公卿宰相,我也不愿意你们去做!

┃ 简注 ┃

① 书疏:文书、信函等书写。

② 伏事:即服侍。

┃ 实践要点 ┃

北齐时,显贵者多为鲜卑人。鲜卑人喜欢弹琵琶,所以,会说鲜卑语、会弹琵琶往往能够得到宠爱,甚至成为谋求做官的门路。正因如此,那位士大夫才会教自己的儿子学鲜卑语、弹琵琶。而这便是取媚于世的表现。

今天,这种现象更是突出:大多数父母教育子女都是随着社会的风气在转。社会崇尚金钱至上,便教育孩子去学商业;社会崇尚娱乐至上,便教育孩子去学唱歌、舞蹈;社会崇尚传统文化,便教育子女去读四书五经……

如果对这些现象略作分析,就会发现在这一切背后隐藏着的全都是功利性目的:为了让子女取得成功,所以让子女去掌握迎合当下社会所需的种种技能。可以想见,到了某一天,社会重新提倡道德建设,强调以德为本时,那些父母们也必定会教育子女成为有德行的人。然而,在他们心目中,德行也是取得成功的条件,而不是根本——德行也将沦落成为一种功利。如此一来,伪君子、伪道德势必会随处可见。

那么,我们又应该如何跳出功利化教育的圈子呢?答案很简单:

尊重生命!既尊重我们自身的生命,也尊重子女的生命!

当我们尊重生命时,自然就会发觉生命的意义绝不仅仅只是为了取得一时一地的成功,而是塑造独立的人格和自由的精神。丧失了人格和精神,再大的成功也是虚妄的,这样的成功与失败并没有什么两样!这就是之推说出“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的原因。

可是,在很多父母看来,独立的人格和自由的精神又不能“当饭吃”,所以,在生存面前,生命的尊严总是会节节败退。然而,他们忽略了一点:当一个人真正具备了独立的人格和自由的精神之后,他(她)自然而然就会选择适合于自身的事业,并会全身心投入其中,进而取得常人所无法想象的成功。而这种成功绝不同于带着功利性目的的成功,而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结局。当我们明白了这一点之后,也许会对子女教育有一个较为清晰与正确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