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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基本要求
药品调剂应该设在方便患者和临床取药的位置,有良好的操作空间,既要有足够的场地摆放药品,又要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操作和运送药品,有利于药品储存和质量保证。
(一)调剂工作区的温度、湿度、通风和照度条件,应符合相关规定,每日记录工作区温度和湿度;
(二)保持整洁,对药架、桌面、地面及整体环境,有维护清洁的规程;
(三)有防虫、灭鼠的措施;
(四)有防止药品被盗的设施;
(五)有单独的员工休息和更衣区,便于更换工作服和餐饮,休息区应设置洗手池;
(六)工作区域不得存放食物和其他个人物品,不得在工作区域进食;
(七)设有特殊及个体化药品调配区域或设施;
(八)拆除的药品外包装应有存放空间,并能及时清除;
(九)有适宜的教学学习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