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药学工作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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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住院医嘱调剂

(一)为执行住院医嘱的药品调剂,应设有工作功能区域,各个区域应明示职责范围、工作时间和责任值班药师;
(二)设置与病区护士站的联系电话或院内局域网络系统;
(三)单剂量口服药分装要有相对独立的区域,摆药人员应按规定洗手;
(四)各区域环境和器具必须保持清洁和消毒,并做好记录;
(五)保证物流通道及防火安全通道畅通;
(六)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各类安全保障措施,有条件者安装监视器或报警系统。(参见第十四章 工作安全与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