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两个解释法则:子在上帝的形式上是与父平等的,但在仆人的形式上是小于父的;当子将所有虔信他的人带往对圣三位一体的冥思、完成并卸去他的中保职事时,他就会将国交与父,他自己也顺服父(林前15:24-28)。
14.我已说过,我们的前辈用《圣经》里的这些及类似的见证,来揭露异端的诡辩和错误,将圣三的合一和平等给我们显明。但是,由于上帝的言成肉身——为了疗救我们这才发生,耶稣其人作了神人之间的中保——在《圣经》中就有许多事说起来,好像是——在暗示甚或是在公开地说,父是比子大的。这误导了许多对《圣经》不求甚解、缺乏整体观的人,他们企图将那些从肉体论耶稣基督的事,转移到他言成肉身之前的、曾是永恒的且现在仍是永恒的实体上去。例如,他们说,子比父小,因为经上记着主亲口说:“父是比我大的”(约14:28)。但真理证明,按照同一意义子也是比他自己小的。因为他既“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腓2:7),他怎能不成为比他自己小的呢?他之取了奴仆的形象,并没有使他失去那使他与父同等的上帝之形象。倘若他取了奴仆的形象,却并没有失去上帝的形象——因为他是同一位父上帝的独生子,既有奴仆的形象,又有上帝的形象,他有上帝的形象,从而与父同等,他有奴仆的形象,从而是神人间的中保,即基督耶稣其人——那么谁看不出他在上帝的形象里比他自己大,在奴仆的形象里比他自己小呢?所以《圣经》说子与父同等,又说父比子大,就并非没有道理了。因为前者是照着上帝的形象来理解的,而后者是照着奴仆的形象了解的,一点也不含糊。
其实解决《圣经》全书中这个问题的准则,在使徒保罗的一段书信里讲得明白,在那里他清楚地区分了这二者。他说:“他本有上帝的形象,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并有人的样子”(腓2:6-8)。所以在本性上上帝的儿子与父上帝同等,但在“样子”上比父小。因为在他所取的奴仆形象上,他比父小;但在他取奴仆形象前具有的父的形象上,是与父同等的。他在上帝的形象上是言,“万物是藉着他造的”(约1:3);但他在奴仆的形象上“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4:4-5)。相应地,他在上帝的形象里造了人;他在奴仆的形象里被造为人。因为假如是父独自造了人,而子没有份,经上就不会写道,“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创1:26)。总之,既然上帝的形象取了奴仆的形象,那么基督就是二者,是上帝也是人:是上帝,乃是由于上帝取;是人,乃是由于人被取。二者之一不因取的动作而变成了另一,即神并未变成受造者,以致不再不是神;受造者也并未变成神,以致不再是受造者。
15.使徒说:“万物既服了他,那时,子也要自己服那叫万物服他的”(林前15:28)。这段经文的意思或者是说,人不得把基督所取的人的样子看成为在后来变成了神性,这一神性不是受造者,而是三位合一的上帝本身,是一种无形的、不变的、与自身共实体同永恒的本性;或者若有人主张说,经文“那时,子也要自己服那叫万物服他的”中,“服”字乃指受造者后来变成创造主的实体或本质的这一转变,就是说,原本是受造者的实体要变成创造主的实体,那么他至少也要承认一个无法置疑的真理,即他所主张的这点,在主说“父是比我大的”(约14:28)时,还没有发生。因为主说这话,不仅是在他升天以前,也是在他受难从死里复活以前。有人以为他的人性将变成神的实体,而“那时,子也要自己服那叫万物服他的”便是等于说,“那时,人子自己和上帝的言所取的人性,也要变成那叫万物服他的上帝的本性”,这些人认为这将发生在审判后,那时“他将国交与父上帝”(林前15:24)。按照这种意见,甚至在这时父还是比那从童贞女所取的奴仆的形象大。即便你主张说,基督耶稣这人已经变成了上帝的实体,你也断不能否认当他受难前说“父是比我大的”(约14: 28),他的人性还是保留着的。所以人们可以毫不踌躇地说,父比奴仆的形象大,但子在上帝的形象里是与父同等的。
谁听到使徒说:“他既说万物都服了他,明显那叫万物服他的不在其内了”(林前15: 27),谁都不能认为那“叫万物服他”的话,乃是单指父说的,好像子自己没有叫万物服他自己。对此使徒跟腓立比人说得明白:“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他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3:20,21)。可见父的行动和子的行动是分不开的。若非如此,这种情况也就不会是真的了:父叫万物服了自己,不过是子通过将国交与他,废弃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而使它们服了父。因为事实上使徒关于子是这么说的:“他就把国交与父上帝;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废弃了”(林前15:24)。注36那将一切废弃的,也使一切服从。
16.我们也不可设想基督在将国交与父上帝时,把国从自己那里夺去了。有些胡说的人便是这么设想的。经上说:“他把国交与父上帝”(林前15: 24),并没有将他自己排除在外;因为他与父同为一上帝。但“等”一字叫那些读经粗心好辩的读者受了骗;因为经上继续记载说:“基督必要作王,等上帝把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林前15: 25),这好像是说,他一旦把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就不再作王了。他们看不出另一经文也有同样的说法:“他心确定,总不惧怕,直到他看见敌人遭报”(诗112:8),这里当然不是说,他看见了这事的时候就惧怕。
那么,“他把国交与父上帝”,这是什么意思呢?难道父上帝现在尚没有国吗?不是,因为神人之间的中保基督耶稣其人,现在作一切因信称义者的王的,将来要带领他们得见上帝,如使徒所说,“面对面”地得见上帝(林前13.:12):所以“他把国交与父上帝”就等于说:“他使信徒得见父上帝”。用他的原话说就是,“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太11:27)。只有当他“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废弃了”,子才将父显明出来,那时再也不需要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天使所操纵的象征制[启示的手段]了 。《雅歌》论到新妇时说的一些话也当这样理解:“我们要为你编上金辫,镶上银钉,当王正在内室的时候”注37(歌1:11-12),那就是说,当基督在他秘密处的时候;因为“我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基督是我们的生命,他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他一同显现在荣耀里”(西3:3,4)。在那刻之前,“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就是说凭着象征来观看,而“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林前13: 12)。
17.《圣经》将这种慧观应许给我们,作为一切行动的目的,和永远满足的喜乐。因为“我们现在是上帝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约壹3:2)。他对他仆人摩西说,“我是我所是”;又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是者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3:14);这位如此说话的,就是我们要在永生里慧观的。实际上是他自己这么说的,“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当主来到,“照出暗中的隐情”(林前4:5),这就会实现,那时今生的必死和必朽的黑暗要成为过去。那时就是《诗篇》上所说的我们的早晨:“早晨我要向你祈祷,向你慧观”(诗5:5)。我明白这种慧观,就是经上所说:“他将国交与父上帝”,那就是说,“神人之间的中保基督耶稣其人”(提前2:5),现在作所有因信称义者的王的,将来要使义人得见父上帝。若我在这里弄错了,请有更好的看法的人来纠正我,但在我看来,事情真是如此。
因为我们一旦得见他,就不会再追求任何别的什么了。但我们只要还在盼望中等候喜乐,就还没有看见他。“只是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人所看见的,何必再盼望呢?但我们若盼望那所不见的,就必忍耐等候”(罗8:24-25),那就是“王在内室的时候”(歌1:12)。那时就要应验经上所说:“在你面前有满足的喜乐”(诗16:11)。我们在那喜乐以外不再需要什么,因为不能再有什么需要。因为父要向我们显明出来,我们就知足了。对此腓力了解得很好,他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约14:8)。但他尚未了解,他本也可这么说:“主阿,求你将你自己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主为了使他明白这一点,回答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么长久,你还不认识我么?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14:9 )。但主想使腓力在能看到这一点以前就凭信心活着,所以他继续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么?”(约14:10)因为“我们住在身内,便与主相离。因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林后5:6-7)。
因为得见是信心的报酬,我们的心正是为着这报酬就因信得洁净了;正如经上所写:“藉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徒15:9)。我们的心为着这种慧观,应当得到洁净,这是由“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太5:8)这句关键经文所证明的。这慧观就是永生,上帝在《诗篇》中说得明白:“我要使他足享长寿,将我的救恩显明给他”(诗91:16)。所以,不管我们是听人说“将子显给我们看”;还是听人说“将父显给我们看”,意思都是一样的,因为一个离了另一个就不能显明出来。二者原为一,正如子自己所说:“我与父原为一”(约10: 30)。总之,由于这种不可分离性,经上讲到他使我们满有他面光的喜乐时,就有时只提父的名,有时只提子的名,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差别。
18.二者的灵,即父和子的灵,也并不被排除在外;这圣灵,《圣经》特别称为“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约14: 17)。我们是照着三位一体的神之形象造的。我们有他,便有完满的喜乐,此外没有更大的喜乐。因此之故,经上有时说到圣灵为我们的福分,好像有他就够了。也确实有他就够了,因为不能把他和父、子分开;正如有父就够了,因为不能把他和子、圣灵分开;又正如有子就够了,因为不能把他和父、圣灵分开。他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约14:15-17),这里所谓“世人”,岂不是爱世界的人吗?因为“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林前2:11)。
可能有人论辩说,“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这句话,好像是说只有子一个是不够的。另一段经文论到圣灵则说:“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16: 13),却好像是说有圣灵一个就完全够了。那么,这里是否将子排除出局,好像他没有将一切的真理教给我们,或者好像圣灵必须将子所不能完全教给我们的补足了呢?但这样一来,他们就得说,他们通常认为小于子的灵现在比子大了。或者因为经上没有说“他独自”或“除他外没有人教导你们一切的真理”,他们就允许我们相信子也与圣灵一道教导呢?假如是那样的话,使徒所说:“除了上帝的灵没有人知道上帝的事”(林前2:11),就会是指子不知道上帝的事了。这样,这些恶人就等于在说,在上帝的事上子要受圣灵的教导,正如小的受大的教导;子自己论到圣灵则说:“只因我将这事告诉你们,你们就满心忧愁。然而我将真情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约16:6,7)。这种说法并不是因为上帝的圣言和圣灵不平等,而是因为人子与他们同在时好像是阻碍圣灵来临一样。这位圣灵不是较小的,因为他不像子一样“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腓2:7)。
因此就有必要将奴仆的形象从他们的眼中除去,免得他们看见这形象,就以为只有他们看得见的肉身才是基督。因此基督又说:“你们若爱我,因我到父那里去,就必喜乐,因为父是比我大的”(约14: 28),这是说,“我所以必须到父那里去,是因为你们肉眼这般看我的时候,就以为我比父小;所以你们看到我取了受造者的样式,就理解不了我与父的平等地位。”同理可解释其他经文,“不要摸我,因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约20: 17)。因为人若能摸到他,就可能将思想限制在有形之体上,所以他不要那归向他的心受到限制,不让他们只照所见所触的去认识他。但“升上去见我的父”,表示他被显为与父同等,好叫我们的目光达到其最终目的。
有时经上也说惟独子本身就可满足我们,而应许给我们的爱心和渴慕的整个报酬,就是得见他。因此他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14: 21)。能不能因为他在这里没有说“我也要将父显给他看”,就将父排除在外呢?实际情形是,“我与父原为一”,所以父被显出来时,在父里面的子也被显出来;子被显出来时,在子里面的父也被显出来了。
所以正如他所说的,“我要向他显现”,应理解为他也将父显出来;经上说的“他将国交与父上帝”,也就不是说他将国从他自己手里夺去了。当他要使信徒得见父上帝时,他无疑要使他们得见他自己,因为他曾说,“我要向他显现”。所以当犹大对他说:“主阿,为什么要向我们显现,不向世人显现呢?”(约14: 22),耶稣就回答他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14: 23)。这里真是说得黑白分明;所显示的并非仅是他自己,他是与父一起到爱他者那里去并与之同住的。
19.不过你也许会想,当父和子与爱他们的人同住时,圣灵被排除在外了?那么上面子在谈到圣灵时为何说“他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他,也不认识他;你们却认识他;因他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约14: 17)?既然经文是这么说圣灵的,“他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圣灵当然就不能被排除在那居所之外了——当然,除非有人荒谬到这样的地步,以为当父和子一同来到爱他们的人那里并与他同住的时候,圣灵就要撤离那里,好像是给比他大的让位似的。但《圣经》本身驳斥了这种属血气的观念;因为稍前些他曾说:“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约14:16)。所以圣灵在父和子来到的时候并不会撤离,反要与他们永远同在一居所里;因为他不会不同他们一起来,他们也不会不同他一起来。为了让我们意识到三位一体,经上将有些事个别地归于三位中各别的一位;然而称呼一位时,并不将其他二位排除在外,因为这三也是一,父、子、灵乃是一实体,一上帝。
20.这样,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将国交与父上帝”(林前15: 24)——这并没有将他自己或圣灵排除在外——,到那时他将使信徒得见上帝。这乃是一切善行的目的,是我们永远的安息,和永不能夺去的喜乐。他本人指明了这一点,说:“我要再见你们,你们的心就喜乐了,这喜乐也没有人能夺去”(约16: 22)。这种喜乐将是怎样,可用马利亚坐在主脚前,诚恳地听他的话来象征;她停息百工,照今生所能的倾注于真理,从而预尝了永生的喜乐。她的姊妹马大则忙于做必做的事——这些事虽然是好而有益的,但却在某一天要成为过去,让位给安息。但马利亚却安息在主的话里。在马大抱怨她姊妹不帮助她的时候,主回答说:“马利亚已经选择了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夺去的”(路10: 42)。他并不称马大所做的为坏的,他只是说“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夺去的”。因为那为应付需要所做的,在需要本身成为过去的时候,要被“夺去”。对将成过去的善行所作的奖赏,却是会持续下去的安息。
所以在那种慧观中,“上帝为万物之主”(林前15:28),因为我们除他自己以外什么也不需要,我们只要蒙他启迪并以他为乐就够了。所以那在心里有“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代祷”(罗8:26)的人,即《诗篇》的作者,说:“有一件事,我曾求主,我仍要寻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主的殿中,瞻仰他的荣美”(诗27:4)。因为当神人之间的中保基督耶稣(提前2:5)将国交与父上帝(林前15:24)的时候,我们要得见上帝父、子、圣灵。那时我们的中保和祭司,上帝之子和人子,不再“为我们代求他”。但就他为我们的缘故取了“奴仆的形象”作祭司而言(腓2:7),他自己也要服“那叫万物服他的,并使万物都服”(林前15: 28)。所以,就他是上帝而言,他与父要叫我们服他自己;就他是祭司而言,他和我们要服父。相应地,既然子是神又是人,那么子的人性实体与子的神性实体间的不同,大于子的实体与父的实体间的不同;正如我身体的实体与我心灵的实体之间的不同——虽说它们是同在一个人里面——大于别人的心灵与我的心灵之间的不同。
21.所以,当他“将国交与父上帝”时,即,当他使那些信并因信活着(罗8:34)、且有他作中保代求的人得见上帝(这是我们为之叹息为之渴求的)时,当劳苦忧愁都要成为过去时,——那时,他既已将国交与父上帝,就不再为我们代求了。这已表明在他的话里:“这些事,我是用比喻对你们说的;时候将到,我不再用比喻对你们说,乃要将父明明地告诉你们”(约16: 25);那就是说,在“面对面”看见的时候,就不再是“比喻”了。他说“我要将父明明地告诉你们”,意思就好像是说“我要将父公开地显示给你们”。他用了“告诉”这个词,这当然是因为他是圣言。他接着说:“到那日,你们要奉我的名祈求;我并不对你们说,我要为你们求父;父自己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爱我,又信我是从父出来的。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16:26-28)。“我从父出来”,岂不是说,“我没有表现我与父同等的形象,而是表现了我所取的比父小的受造者的形象”么?“到了世界”,岂不是说,“我甚至向爱这世界的罪人,显示了我虚己取的奴仆的形象(腓2:7)”么?“我又离开世界”,岂不是说,“我将爱这世界的人所看见的形象从他们眼前撤去了”么?“我往父那里去”,岂不是说,“我教导我的信徒,他们只有在我与父的平等里,才能完全认识我”么?
谁这样相信,谁就配因信而得见,这就是他“将国交与父上帝”的意义。因为他的信徒,就是他用自己的宝血赎来的,被称为他的国(启1:5)。他如今为他们代求(罗8:34),但那时,他在与父同等的位子上,与他们同在,就不再为他们求父了,“因为”,他说,“父自己爱你们”(约16:27)。就他比父小来说,他真是“祈求”;但就他与父同等来说,他与父一同赐下。因此他决不将自己排除于他所说“父自己爱你们”之外,他的意思应照我以上所说的去了解,即通常三位一体中的一位被提到的时候,其他二位也被包括在内了。这样一来,说“父自己爱你们”的时候,也自是指子和圣灵而言了。
这不是说,那“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他[儿子]的父(罗8:32),现在不爱我们;而是说,上帝爱我们,不是照我们现在的样式,而是照我们将来的样式。他若爱我们,就会永远保守我们。那现在为我们代求的子(罗8:34)“将国交与父上帝”(林前15:24)的时候,他就不再求父,因为父自己爱我们。但我们配得父的爱,岂不是因为我们的信,即在得见之前信他所许诺的么?正是藉着这信我们最终得见,他所爱的乃是我们靠他的爱将来所要成为的样式,而不是我们现在被他恨恶的样式,他也劝勉帮助我们,叫我们不想总是像现在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