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子在神性上与父平等、在人性小于父这一法则;提出另一个补充法则,用来解释一些显然有次位论含义的经文,认为子虽与父平等,却仍是出自父的;提出第三条法则,用来解释由于耶稣基督里的位格统一,而将本适于他的一个本性的话用于他的另一本性的经文;所以我们一方面可以说上帝之子被钉了十字架,一方面又可以说人之子将审判活人和死人。
22.假设我们知道了理解关于上帝之子的经文的法则,分清了他与父平等的上帝形象,和他所取的比父小的奴仆形象,就不会因《圣经》中好像互相矛盾的说法而犯糊涂了。子和圣灵,照着上帝的形象说,是与父同等的,因为我们已经证明,二者都不是被造的。但照奴仆的形象说,子比父小,因为他自己说:“父是比我大的”(约14:28);他又比自己小,因为经上说他“虚己”(腓2:7);他也比圣灵小,因为他自己说:“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太12:32)。他也靠着自己的能力做事,他是这么说到自己的:“我若靠着上帝的能力赶鬼,这就是上帝的国临到你们了”(路11: 20)。在《以赛亚书》中他说——这段经文是他在会堂里念过,并毫无疑义地证明它在他自己身上应验了的——“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他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等等(赛61:1;路4:18)。他说,他奉“差遣”做这些事,是因为上帝的灵在他身上。
照上帝的形象说,“万物是藉着他造的”(约1:3);照奴仆的形象说,他自己“为妇人所生注38,且生在律法之下”(加4:4)。照上帝的形象说,他“与父原为一”(约10: 30);照奴仆的形象说,他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他来者的意思行”(约6:38)。照上帝的形象说,“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5:26);照奴仆的形象说,他“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并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太26:38-39)。照上帝的形象说,“他是真神,也是永生”(约壹5:20);照奴仆的形象说,“他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照上帝的形象说,“凡父所有的,都是”他的(约16: 15),并且他说,“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17: 10);照奴仆的形象说,“他的教训不是他自己的,乃是那差他来者的”(约7:16)。
23.与此相似,“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可13: 32)。他所以不知道,是因他不要别人知道;那就是说,凡他不愿告诉门徒的,他就故意不知道。正如对亚伯拉罕有话说:“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上帝的了”(创22: 12),那就是说,现在我叫你知道了;因为他既受了试探,就认识了自己。基督当然会在适当的时候告诉门徒那日子那时辰。这将来的时辰他说起来就跟过去似的,“以后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因为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称你们为朋友;因我从我父所听见的,已经都告诉你们了”(约15: 15)。这事他还没有做,但因为他必定要如此行,所以他说得好像已经做了,因为他接着说,“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约16:12)。“那日子,那时辰”,也包括在这些事以内。使徒也用同一种方式说:“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林前2:2)。因为他是在向那些尚不能领会基督神性深层奥秘的人说话。稍后他对这些人说:“从前对你们说话,不能把你们当作属灵的,只得把你们当作属肉体的”(林前3:1)。所以,他在他们中间时,不知道他们不能藉着他知道的事;他说他知道的惟一的事,乃是他们必须藉着他知道的东西。但在完全的人里,他知道了他在婴孩中所不知道的事;因为他说:“在完全的人中,我们也讲智慧”(林前2:6)。因为我们说一个人不知道他所隐藏的事,正如我们说一道隐藏的沟是暗沟一般。《圣经》只应用人通用的话语,因为《圣经》是向人说话。
24.照上帝的形象,经上说:“山岭未有之先,他已生我”(箴8:25),那就是说在一切崇高的受造物之先;又说:“在早晨之先,我已生你”(诗110:3),那就是说在一切时辰和世上事物之先。但照奴仆的形象,经上有话说:“在主造化的起头,就造了我”(箴8:22)。照上帝的形象,他说:“我是真理”(约14:6);照奴仆的形象,他说:“我是道路”(约14:6)。因为他自己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西1:18;启1:5),因为他为他的教会开了一条进入上帝的国和永生的路,并且作了教会的头,因而使身体也是不死的,所以他是在“上帝造化的起头”受造。照上帝的形象来说,他是“那起初对我们说话的”(约8:25),而“在起初,上帝创造了天地”(创1:1);但照奴仆的形象说,他是“新郎出洞房”(诗19:5)。照上帝的形象说,“他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万有也靠他而立”(西1:15,17);照奴仆的形象说,“他是教会全体之首”(西1:18)。照上帝的形象说,他是“荣耀的主”(林前2:8;诗24:7);由此可见,是他自己荣耀了他的圣徒。因为他“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30)。因此经上说,“他称罪人为义”(罗4:5);又说,“他是义的,也称人为义”(罗3:26)。那么,如果他使之称义的人,他也使之得荣耀,那么使人称义的,也就是叫人得荣耀的了,正如我说过的,他乃是荣耀的主。然而,照奴仆的形象说,当门徒询问他们自己得荣耀的事时,他回答说:“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我父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太20: 23)。
25.但他的父所预备的,也是子自己所预备的,因为他“与父原为一”(约10: 30)。因为我们根据《圣经》中的许多说法已经证明,凡论三位一体中的一位所说的,也是论三位所说的,因为同一实体的动作是分不开的。正如他论到圣灵时说:“我若去,就差他来”(约16:7)。他没有说,“我们就差他来”,而是好像惟有子而不是父差他来;可是他在另一处又说:“我还与你们同住的时候,已将这些事对你们说了,但保惠师,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灵,他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约14:25-26)。这里又好像是说,子不差他来,惟有父差他来。他说的“我父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太20:23)与此相似,他是希望被理解为他自己和父一起为他所定意的人预备荣耀的座位。
“但是”,有人会反驳说,“当他说到圣灵,他说他自己要差圣灵来,可并不否认父也会差他来;在另一处,他说父会差圣灵来,也并不否认他自己也会差圣灵来。但是,在这里,他明明说:‘不是我可以赐的’,并且说这些事是由父预备的。”是的,但这我们在上面已经说了,这是就他奴仆的形象而言的。所以,我们应当将“不是我可以赐的”解为“不是人的权力可以赐的”,他是凭着自己是上帝且与父同等才能将它赐与人的。他说:“不是我可以赐的”,就是说,“我凭人的权力不能将这些东西赐与人”,“乃是我父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但你们也当明白,若是‘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16:15),那么,这一定也是我的,是我与父一起预备了这些事。”
26.你看,又有一段经文是我要问的;他说:“若有人不听我的话,我不审判他”(约12: 47),这是什么意思呢?他在这里所说的“我不审判他”,也许与“不是我可以赐的”意义相同?但下文是怎么说的呢?他说:“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然后补充说,“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约12:47-48)。他若不是接着说,“就是我所讲的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12:48),我们马上就会以为那是指父说的了。既然子不审判人,因为他说:“我不审判他”;父也不审判人,那么惟有子所说的话才审判人么?非也。请听以下的话:“因为我没有凭着自己讲;惟有差我来的父,已经给我命令,叫我说什么,讲什么。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讲的话,正是照着父对我所说的”(约12:49-50)。所以子若不审判人,而是“子所讲的话”审判人,而且那话所以审判人,是因为子“没有凭着自己讲;惟有差他来的父,已经给他命令,叫他说什么,讲什么”;那么父就必定审判人,因为子所说的就是父的话,而这话无非是子本身。父的命令,与父的话并非二事;他在前一刻所称的“命令”也即他在下一刻所称的“话”。
所以当他说“我没有凭着自己讲”时,我们要看,他真正的意思是不是“我不是从自己生的”。假如他所说的是父的话,那么他所说的就是他自己,因为他自己就是父的话[即圣言]。通常他是说:“父赐给我”(约5:36;14:31),他的意思是说,父生了他。这不是说,将某物给予某个业已存在但无该物的人;而是说,在这里,给予他某物让他拥有,也即产生他让他存在。因为上帝的儿子,“万物都藉着他而受造”(约1:3)的上帝的独生子,是与受造物不同的(至少在化身成人之前)。在受造物那里,存在与拥有是不同的二事,但在他这里,存在即拥有。这个意思,他在另一处说得更明显——假如谁能领会的话——“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5:26)。父所赐给的对象即他儿子并非某位业已存在但还未有生命者,因为在他那里存在本即生命。所以“父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意思乃是说,他生了子为不变的生命,那就是永生。既然上帝的圣言是上帝的儿子,而上帝的儿子是“真神,也是永生”(约壹5:20),正如约翰在他的书信中所说的,那么当主说:“我所讲的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12:48),我们也可认出这同一种等同来;这里的“话”他也称为“父的话”和“父的命令”,该命令他又称为永生。他说:“我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约12:50)。
27.问题就成了,我们应当怎样理解“我不审判他;但我所讲的话要审判他”(约12:47-48)。从下文可看出,这等于是说“不是我要审判,而是父的话要审判”。但父的话(圣言)也就是上帝之子。我们要把它解释为:“审判的不是我,但我要审判人”么?除非这话意思是说:“就我是人子而言,我不凭人的权力审判人;但就我是上帝的儿子而言,我要凭圣言的权力审判人”,这话怎能算是真的呢?
如果你坚持“审判的不是我,但我要审判人”只是一句自相矛盾的话,那么对他的另一句话,“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约7:16),又该如何解释呢?他并未说,“这教训不是我的”,而是说,“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他称为他自己的东西,他又说不是他自己的。除非他是从一方面称它为他自己的,从另一方面称它不是他自己的,这句话怎能算是真的呢?照他有上帝的形象说,他称它是他自己的;照他有奴仆的形象说,他说它不是他自己的。他说:“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来者的”(约7:16),是叫我们注意圣言。父的教训就是父的圣言,就是他的独生子。
那么,“信我的,不是信我”(约12: 44),又是什么意思呢?人怎能既信他,又不信他呢?他说:“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这么互相矛盾的话,应当解释为:“信我的,不是信所看见的”,免得我们的盼望只在于受造者,故而我们应当信子,即信那取了人的样式,好向人显明,并用信洁净人的心,好使人看出他是与父同等的子;否则,怎能了解它的意义呢?所以,为了叫信徒将注意力转向父,他说“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他这么说当然不是想他自己与父分开,即从那差他来者的分开。他希望我们像他信父即与之同等的父那样信他自己。这一点,他在别处说得明白:“你们信上帝,也当信我”(约14:1),这等于说,“你们怎样信上帝,也当怎样信我,因为我与父是一个上帝”。
所以,我们应当怎样理解他所说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好像这是叫人的信心从他自己转移到父,其实他决未曾把自己与父分开——也就应当怎样理解他所说的“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我父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太20: 23)。我想,这两段话各自应从哪个角度来看,当很清楚了。他说:“我不审判人”(约12: 47),然而又要“审判活人、死人”(提后4:1),也应同样地理解。他不是凭人的权力施行审判,所以他以神为指归,将人的心思提高向上;正是为求提高人的心思,他就自己降到世上来了。
28.然而,若非取了奴仆的形象从而是人子的 ,乃是因有上帝的形象所以是上帝之子,使徒保罗也就不会说“他们若知道,就不把荣耀的主钉在十字架上了”(林前2:8)。他是照奴仆的形象被钉在十字架上,但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乃是“荣耀的主”。因为“取”这个动作,使神成为人,并使人成为神。关于他所说的目的为何,根据何在,细心、认真、虔敬的读者想必都会理解。例如,我们在上面说过,由于是上帝,而且是荣耀的主,他就荣耀跟随他的人;可是荣耀的主被钉在十字架上,因为说上帝被钉在十字架上也是十分正确的——当然这不是照神的权能说,而是照肉体的软弱说的。同样我们说,他在神的地位,即凭着神的权能,而不是凭着人的权能,施行审判。可是那要施行审判的也是那人,正如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乃是荣耀的主。对此他明白地说:“当人子在他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等等(太25:31-32),并对将来的审判作了描述。而那些因为自己的顽固不化而要受到惩罚的犹太人,经上在别处也说到了他们:“连刺他的人也要看见他”(启1:7)。
善人恶人都要看见活人死人的审判者,但恶人只能看见他为人子的形象;可是他既是在荣耀中施行审判,所以他们所看见的人子,不是他受审时卑微的形象。恶人绝看不见他与父同等的上帝的形象。他们不清心;而“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太5:8)。这乃是“面对面”的见(林前13:12),这是给义人的最高应许,而这要在他“将国交与父上帝”的时候才实现。所谓“国”,也指看见他自己的形象。这事实现,是在万有,连那曾做人子的上帝之子所“取”的受造者都要服上帝的时候。因为照这受造者的样子,“子也要自己服那叫万物服他的,叫上帝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主”(林前15:28),否则,若是上帝的儿子在审判时,也要以他与父同等的形象,向恶人显现出来,那么他给那爱他的人的应许:“我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14:21),又会变成怎样的呢?因此他要在人子的地位审判,但不是凭人的权力,而是凭他作上帝儿子的权柄。他也要在上帝的儿子的地位审判,但不显现为与父同等的上帝的形象,而是显现为人子的形象。
29.所以,“人子要施行审判”和“人子不施行审判”,这两种说法都是可以使用的。人子要施行审判,证实了“当人子降临的时候,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太25:31-32);人子不要施行审判,证实了“我不审判他”(约12: 47)和“我不求自己的荣耀;有一位为我求荣耀定是非的”(约8:50)。因为在审判时所显现的不是神的样子,而是人的样子,父甚至不施行审判;所以经上有话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约5:22)。这是指按照以上所引“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5:26),即“父生了子”的方式“赐给”呢,还是按照使徒所说“上帝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2:9)的方式“赐给”呢?——后一句是说人子的,在他之中上帝的儿子从死里复活了。因为他虽本有与父同等的上帝形象,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照奴仆的样式行动,受苦,领受,一如使徒所说:“他自己谦卑,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上帝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上帝”(腓2:8-11)。
那么,“他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约5:22)里的“交与”是按照哪种说法说的呢?从上下文来看,答案是很清楚的。假如是照着“赐给子在自己有生命”的说法说的,经上就绝不会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了。因为父既生了与他自己同等的子,他就必与子一同施行审判。所以这一表达式是说,在审判时显现出来的是人子的形象,而非上帝的形象。这不是说,那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的父不施行审判。因为子论到父说:“有一位寻找审判的”(约8:50)。但他又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这好像是说:“在活人死人受审判时,谁也看不见父,但万人都要看见子”;因为他也是人子,所以他甚至能被恶人看见,因为他们也“要看见他们所扎的”(启1:7)。注39
30.我认为,这并非我的臆想,而是明显正确的;要确定这一点,并证明主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约5:22)这句话的原因在于,他是以人子的形象显现作审判者,这个形象不是父的形象,而只是子的形象;这子的形象也不是那与父同等的子的形象,而是比父小的子的形象;要证明他如此显现,好在审判时,可以被善人恶人都看得见,我们就得看看主自己是怎么清楚无误地说的了。稍后他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这种永生,乃是恶人所得不到的慧观。然后他又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上帝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5:25)。这只是指着虔信者说的,他们听到他言成肉身,信他是上帝的儿子;这就是说,他们接受他是为他们的缘故成了奴仆的形象,比父小,因而相信他照上帝的形象,是与父平等的。他挑明了这一点,就“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5:26)。然后他提到他自己的荣耀,就是他降临施行审判的荣耀,是恶人和义人所共见的:“并且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约5:27)。
我想没有什么是比这更清楚的了。上帝的儿子既是与父平等,他行审判的权柄就不是领受的,而是在暗中与父同有的;但他领受着,是为了叫善人和恶人可以看见他行审判,因为他是人子。人子的形象也要向恶人显现,至于上帝的形象呢,则只向“清心的人”显现,“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太5:8)——只向忠诚信实者显现,他们因爱他而得他的应许:他要将自己显给他们看(约14: 21)。请看他如何继续,他说:“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稀奇。”但他不要我们稀奇,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岂不是说在那些不明白的人稀奇的地方——即父之赐给子行审判的权柄,只是因为他是人子——不要稀奇?在这个地方人们本来指望他说,父之赐给子行审判的权柄,只是因为他是上帝之子。但是因为恶人不能看见上帝的儿子,不能看见在上帝的样子上与父平等的上帝的儿子,因为义人和恶人在他面前受审的时候,都必须看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所以他说“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稀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5:28,29)。
因此他必在人子的地位接受那权柄,好叫众人复活时可以看见他那能被众人看见的形象——不过有些人看见被定罪,有些人看见得永生。永生除了是恶人所得不到的慧观,还能是什么呢?他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约17:3)。若非是以独一真神向善人显现的方式,若非以他甚至以人子的形象向恶人显现的方式认识耶稣基督,还有什么方式去认识耶稣基督呢?
31.上帝的善在他向清心的人显现这一慧观里表现了——“上帝实在恩待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诗73:1)!但当恶人看见审判主时,他们不会看他为善的,因为他们不会以看见他为乐;相反“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哀哭”(启1:7;亚12:12),因为他们被列入恶人和不信的人中。因此之故,当那年轻的富人称呼他良善的夫子,并问他当怎么做才可得永生时,他回答说:“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那就是上帝”(太19:17;可10: 17)。可是主自己在另一处称人是善的,说:“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太12:35)。由于那年轻人追求永生,而永生是在于得见上帝,不至于受刑罚,反得永远的喜乐;又由于他不认识与他说话的是谁,只把他当作人子,所以“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就等于说:“你为什么从你所看见的形象来以善事来问我呢?并且你又为什么照你所看见称我为良善的夫子呢?这所取的人子形象,在审判时不仅要向义人,也要向恶人显现出来;而且恶人看见这形象,对他们不是善的。但我另有一个可见的形象,在这形象中我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为求取这形象曾经虚己”(腓2:6,7)。
所以独一的上帝,父、子、灵,其显现除了是义人的不能夺去的喜乐之外,不是别的(约16:22)。有人为着这将来的喜乐叹息说:“有一件事,我曾求主,我仍要寻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主的殿中,瞻仰他的荣美”(诗27:4);所以,惟独那独一的上帝是善的,因为凡看见他的,没有悲哀哭号,只有救恩和真快乐。“假如你是照这形象认识我,那么我就是善的;但若你只是照人子的形象认识我,那么你为什么以善问我呢?假如你是列在那些‘要仰望他们所扎的’(启1:7)注40的人中,那景象对他们就有恶了,因为那是有刑罚性的。”
根据我所举的证据,可知主所说“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就是上帝”,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因为上帝的不变无形的实体,是肉眼所不能看见的。上帝惟独应许了圣徒要看见他的形象。谈到这事,使徒保罗说:“面对面”(林前13:12);使徒约翰说:“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约壹3:2);经上又有话说:“有一件事,我曾求主,就是瞻仰他的荣美”(诗27:4);主自己说:“我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14:21);因此我们靠信仰净我们的心,好叫我们“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太5:8)。谁具爱心的眼去寻找,谁就可以发现《圣经》中到处都论到这事。我说,惟独看见上帝,才是我们的至善,我们受教行善,就是为了得见。但经上预言将来万民都要聚集在人子面前,对他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和渴了……呢?”(太25:37),他们要看见他人子的形象。这形象对那些要往永火里去的恶人不是善的,对义人也不是至善。因为他要进一步召义人进入那创世以来为他们所预备的国。正如他对那些人说:“离开我,进入永火里去”(太25:41);照样他对这些人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太25:34)。正如那些人要往永火里去,义人也要往永生里去。
但永生除了是他所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约17:3)之外,还是什么呢?认识耶稣基督就是认识现在在荣耀中的他。关于这荣耀,他对父说:“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约17:5)。那时他要将国交与父上帝(林前15:24),善仆可以进来享受主人的快乐(太25:21,23) 。他要把上帝藏在上帝面前的隐密处的人藏起来,免去他们的困扰(诗31:20),就是人那时听见审判的话所引起的混乱。这种凶恶的信息,“义人必不怕”(诗112:7),只要他是得蒙保守在“会幕”里,就是在大公教会的真信仰里,“免受口舌的争闹”(诗31: 20),就是免受异端们的诡辩。
关于主所说的“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就是上帝”,若另有什么解释,只要它不把父看得比那创造万物的言即子更善,又只要它不违反纯正的道理,我们就可以放心采用它,而不必只有一个解释,反倒可以有我们所能找着的许多解释。因为避免异端陷阱的出路越多,就越能有力地令他们明白自己错了。
不过,现在是开始考虑剩下的问题的时候了,我们将在下一卷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