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学与认知挑战(人类学视野译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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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人类学家为何无法回避认知问题及其从中有何受益

 

 

会科学家与自然科学家长久以来都讨厌对方。他们搞不懂对方的研究目标。他们认为对方的研究方法要么草率要么走险。他们看不惯对方的风格和呈现方式。他们甚至连穿衣风格都完全不同。他们往往来自不同的社会与教育背景。其实,以上这些对立在过去并非一直存在,而且本书还将告诉你未来也不必如此。然而,这不是一种简单的“误解”,而是一种相当深远的敌对。

这本书的目的是尝试和解。它将聚焦于如何才能让社会科学研究(尤其是人类学研究)的核心议题受益于认知科学的成果。它将从导致两个领域分道扬镳的那些历史与哲学根源,以及这些根源所具有的严重误导性谈起。不过,本书的核心任务是要证明:认知(cognition)议题并非处于社会科学(例如人类学、历史或社会学)的边缘地带。正相反,本书认为认知应该与社会科学紧密相关,而且它将对文化与社会人类学家一直在处理的核心话题有巨大的帮助。当然,反过来自然科学家(尤其是认知科学家)对社会科学研究更深刻的理解也会对他们自身大有裨益,但那会是另一本书的主题了。

这本书适合的读者是所有那些对社会与文化人类学感兴趣的人,不论是专家、职业学者、业余爱好者还是学生。它的重点是要指出,为什么人类学家无法回避目前认知科学关心的许多问题和发现。这些话题与所有的人类学研究都有重大关联,尽管在表面上关联并不那么明显。对其他一些社会科学家如社会学家与历史学家来说也是如此,所以我的论述能给他们提供有益的参考。每当我在本书中提到社会科学时,我指的都是我脑中所思考的全部的社会科学学科。然而,我主要还是聚焦于文化与社会人类学。这本书也应该引起认知科学家的兴趣,但愿能让认知科学家们明白:他们的社会科学同人们在尝试将认知理论整合到自己的理论和实践中时,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

因此,即便是从未涉足过认知领域的人,也能轻松看懂本书提到的所有相关的认知理论和发现。对它们的呈现,是借由一种更接近社会科学的常用词汇与修辞类型的语言。

这本书不是一个典型的认知人类学(cognitive anthropology)导论。这是因为它是为普遍意义上的社会与文化人类学家以及其他社会科学家(例如历史学家与社会学家)所写的,尤其是那些通常对认知议题没什么特别兴趣的社会科学家。因此,我不想将它写成“认知人类学”这一分支学科的导论,而是为一切(如果有的话)关心社会文化人类学和相关社会科学之核心议题的学者、学生与大众而写的。它不会像一本讲宗教人类学的书一样,只处理某类特定现象。相反,它讨论的是一些影响到社会科学各方各面的、基础性的理论所关注的内容。

当然,这里探讨的有些议题,会跟一些自称为“认知人类学家”并努力为这一分支学科做出贡献的学者所关注的议题相重合。但与本书目的不同的是,这些学者是在努力从一个广阔的人类学学科中,开辟出一个细分的领域。为此他们常试图去界定,心理学测试或类似的研究方法能够被运用到哪些人类学问题上。这种工作是很有价值的,且常为其他人类学家所轻视。轻视的一部分原因在于,这项工作的难度之艰巨,意味着认知人类学家们暂时只能处理一些很局限的甚至看起来并不重要的问题。另一部分原因在于,正因为这种难度局限了他们工作,所以他们很少冒险涉足自己文化以外的领域。德安德雷德(DAndrade 1995)对这一学术传统有过精湛的记述。与这种研究路径不同,本书试图对所有人类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做一种更综合性的理论批判和贡献,不论它们研究的内容是什么、研究的是世界上哪个地方。这也将导致在认知研究中占主导地位的方法论问题将不是我关注的重点,虽然我也希望本书牵涉到的方法论指向,能对那些想要继续探讨它的人有所帮助。

许多文化与社会人类学家,不仅在他们自己的研究中忽略了人类心智(mind)如何运作这一问题,而且对于任何想要讨论这一问题的研究都带有强烈的敌意。导致这种不信任最常见的、某种意义上也是最肤浅的理由有两个。由于这两个反对理由常以不同形式不断重现,因此我将在本书中更全面地、多样地触及它们。

第一个反对理由是,许多人(例如人类学家格尔茨)相信,公共符号与个人脑中的知识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现象(Geertz 1973:ch. 1)。他们认为,心理学家主要研究个体现象,而人类学家主要关注共享的、公共的文化现象。从而,正由于这些人类学家在他们自己学科的研究对象与心理学之间做出了明显的区分,进而他们假定:不同的方法和不同的理论适用于各个学科所研究的“不同”类型的意义(meaning)(见Strauss & Quinn 1997:ch.2)。然而,其实我们只需转念一想就能发现,“意义”只能指向“对人而言的意义”。例如,在探讨“文化符号的意义”时,如果尝试将符号本身跟它对于一个或一些个体而言意味着什么相隔离开来,那就绝不是一种合理的研究路径。既然如此,公共符号与个人思维之间的绝对区隔就是不可持续的。例如,当我们说耶路撒冷的哭墙是一个被赋予了浓厚文化意义的事物时,我们只能意味着:由于一个人群所共同接受的教育,这个事物拥有了在特定人群中触发某些心智反应和伴随行为的潜力。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很可能许多人都会被触发出类似的反应,而且这种类似反应的起因也的确是一个很重要的研究问题,但这绝不能改变一个事实,即意义本身依然仅仅是一种人类个体心智层次上的特征,而不是借用涂尔干(Durkheim)的著名术语来讲,是关于“一种集体表征”(collective representation)的问题。哭墙所触发的各种再现1,可能在巴勒斯坦人或犹太人那里有所不同,但是这种不同是源于两个人群各自不同的教育、社会环境和记忆等因素,因而并不是说墙壁本身就具有意义。进一步讲,很可能在自我认同为巴勒斯坦人或犹太人的人群内部,哭墙所触发的反应也存在着多样性。换言之,意义最终只能是个体心智的一个属性,世上不存在纯粹的“文化意义”。某些人类学家所宣称的心理学与人类学之间的区别,并不能建立在两个学科所研究的现象本身的区别之上。因此,那种认为两个领域各自的方法和理论无助于理解对方研究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而声称因为这种互不相关,本学科可以不接受对方批评的观点也同样是站不住脚的。

文化与社会人类学家经常抗拒认知议题的另一个理由,显得更有根据一些。它来自一种多少还算明显的恐惧——恐惧如果引进认知议题(即常说的对“人类普遍上是怎么回事”进行脱离具体历史或文化情境的讨论)的话,他们就会落入一个曾经反复纠缠人类学理论史的、常被称作简化论(reductionism)的错误中去。人类学家们所理解的简化论的解释方式,曾由马林诺夫斯基(Malinowski)用于解释特洛布里恩群岛(Trobriand Islands)上人们的巫术实践。他曾极富洞见地研究了这个南太平洋文化,并将它的巫术解释为源于对“消除恐惧”(reassurance)的需求(Malinowski 1925:p.107ff)。这种“解释”令大多数现代人类学家担忧的地方在于,它太次要了。或许,当一个特洛布里恩水手在进行一次危险的远征时,特洛布里恩巫术的确能帮助他缓解恐惧。很可能事实的确如此,但这并不能推出马林诺夫斯基的结论。它不足以解释为什么特洛布里恩人会持有某些特定信仰,这些信仰何以致使他们讲出某些特定咒语,并由马林诺夫斯基见证到。例如,“缓解恐惧”一般的泛泛动因,不足以解释像是特洛布里恩巫术实践这样独特的具体现象。或许一开始我们会觉得,“缓解恐惧”这样一种解释显得很有说服力,然而这就是中了一个无意中耍的花招。为了让他的读者相信他的理论的确“解释”了现象,马林诺夫斯基必须要让他的读者暂时忘掉他尝试解释的对象的具体特征(在这个例子中即特洛布里恩巫术中的特定咒语),并将它们简化为类似于“向超自然力量寻求保护”这样的普遍性概念(generality)。这种模糊的界定方式,完全无法说清楚其讨论的究竟是什么。并且以这种方式,马林诺夫斯基回避了他表面上似乎要处理的问题,而只呈现给我们某种空洞的同义反复。这就是人类学家肯定要学着不断去警惕的那种简化论。因此,当他们在对民族志资料的解释中,碰到类似“对缓解恐惧的需要”这样的普遍性表达时,他们总是倾向于保持怀疑。而这正是为什么,许多人类学家会对那种用人类普遍的认知配置(disposition)或机制(mechanism)去解释人类学现象的方法表示质疑。本书的读者应该找不到理由怀疑我在这里呈现的论证存在任何简化论的嫌疑。

然而,在社会文化人类学中,还存在另一些远为模糊的和泛泛的理由,使人们对引介认知科学的关怀感到厌恶。这种敌意属于本章首段就提到的,存在于社会科学家与自然科学家之间的那种普遍不信任。但在人类学阵营中,这体现得尤为强烈。其中一些反对跟一种恐惧有关——恐惧用自然主义(naturalist)的路径去研究人类学,会导致令人无法接受的种族主义(racist)和性别歧视主义(sexist)政治立场。本书第二章将告诉你,事实不是这样的。不过,更基础性的缘由来自历史。这个学科的历史,曾引发过关于人类学是研究什么的、基础性的认识论革命。第三章和第四章会着重考虑这段历史,但在此还是有必要先勾勒一些轮廓。

人类学在诞生之初是一门自然科学。自那之后,它就一直试图跟这一立场划清界限。它带着与日俱增的恐惧远离了自己的初衷,仿佛是在逃避一段不光彩却又阴魂不散的过往。这一转变曾体现为,存在于“自然”与“文化”之间的一场无中生有的对峙。那时的社会文化人类学曾自称“文化”的捍卫者,去反抗一个对人类心智运作进行考察的“自然”。结果是,社会人类学家们自认为是在研究一个自给自足的现象,即“文化”或者说“社会”,并通过某些方式将其想象成一个独立于人类有机体的存在。

这一背景将使得类似本书想要提议的这种论述很难被欢迎并接受。然而我将论证的是,人类学需要通过重新检视它的历史,来驱散其古老的幽灵。我还将论证,将认知议题纳入核心关怀,将再一次变成一种显而易见的需求。

我主张,所有如人类学这样的学科从业者都必须将人类心智运作纳入研究领域。然而,这种主张一直以来都被视为诡异的、甚至是危险的。即便不是旗帜鲜明地反对它,大多数人类学家、社会学家或历史学家也都很乐意继续从事自己原本的研究,并对诸如认知科学或神经科学的学科不管不顾。只要是自然科学,他们便如此对待。最好的情况是,他们意识到这些领域跟自己的关怀存在关联,但却又认为这种关联不关他们的事。他们问道:不管怎样,为什么要被逼去熟悉那个领域的知识呢?我们已经有那么多明显更相关的研究几乎要跟进不上了。他们会表示,还存在许多其他更“文化”的学科,比如文学研究、传统的哲学或历史。因为它们在修辞上跟人类学更相似,从而它们的确可以宣称自己跟人类学研究的内容有更紧密的联系。他们仅仅是没有时间去了解这些学科罢了。凭什么认知研究的宣称就比其他的更迫切呢?

原因在于,认知的确是与众不同的,因为它一直都处于我们讨论问题的核心。其核心性在于,人类学家迫于其研究对象的本质,一直以来都是在“做着认知人类学”的。像许多其他社会科学家一样,当他们在做以下事情时,就是在做“认知人类学”:当他们宣称可以再现其研究对象的知识时,当他们基于这些知识去解释被研究人群的行动时,当他们警告大众或彼此不要落入族群中心主义(ethnocentrism)的陷阱时,当他们讨论文化多样性的界限或局限时……不仅如此,例如当他们与福柯(Foucault)这样的作者一起宣称世上不存在一个具体历史情境之外的“人性”(human nature)这样的东西时,或是当他们尝试将社会文化变迁的机制解释为全球化一类过程的产物或一群人是另一群人统治的产物时,他们都是在做着“认知人类学”。当他们使用民族志描述与解读的手法来告诉我们人们 “是什么样子”的时候,他们就是在介入认知研究。所有人类学家和类似的社会科学家,都不可避免地在他们所有的写作中持续且核心性地处理着有关认知的议题。而且他们还持续地使用着认知理论,来对他们论述的基本内核进行建构。然而,由于人类学家们常常是以在一种未经审视和不自知的方式在做着他们的“认知人类学”,他们实际使用的认知理论,其实都是一些模糊不清的民间智慧(folk wisdom)中的认知理论,不论是他们自己的还是被研究人群的“智慧”。正是这类理论,被认知科学一再指出是具有误导性的。这就是为什么人类学家很有必要学会批评并重新审视那些他们心安理得地使用的具有误导性的工具,尤其是在他们对自己这种做法毫不知情的情况下。

这样的处理方式会导致一个无法避免的结果,即本书的一些部分将是否定性的和告诫性的。在第二章到第五章和第六章的一些部分中,这一点将尤其明显。因此,我可能会讲出类似这样的话:“有些人类学家凭借其写作手法不加深思地暗示说,如果某一特定人群内部是这样去谈论某事的,那意味着对于这件事,这群人就是这么想的——请你对这样的人类学家保持警惕和怀疑。”或者,正如第八章中将要讨论的那样,当一个人类学家谈论“记忆”时,我们实际上无法确证她究竟是在讨论人们实际上记得的事,还是说她就像法国社会学家莫里斯·哈布瓦赫(Halbwachs 1950)那样,指的是当人们突然进入某些社交情境中时所能够谈论或的确谈论到的过去。

 

本书的否定性方面

 

本书的否定性方面来自三个原因。首先,这是因为能够对人类学的一般实践做出最有效的长期批判的,正是认知科学的哲学和心理学方面。这也同样适用于诸如社会学和历史学这样的学科。本书的目的,不是要让人类学家和其他社会科学家去做那些跟他们已经在做的工作完全不同类型的事。换言之,像某些人以为的那样,去成为一名本领域的认知心理学家。相反,本书是想让他们在自己从事研究的方式上,添加一层新的谨慎和留意维度。

导致本书警示性特质的第二个原因在于,对人类学这类学科的历史做批判性检视,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何以及何时出现了某些误导性的征兆。如此检视能够让我们重新思考,并有可能将我们从那曾经一路裹挟我们的方向中解救出来。如果反思得当,我们会意识到哪些方向曾多么地具有误导性。

导致本书批判性口吻的第三个原因是,我们必须意识到认知研究还处在初期阶段。正如所有学科的初期阶段一样,其最大的意义就在于对民间智慧提出质疑(民间智慧常常是早就被淘汰了的科学理论的间接产物)。从而,认知科学更擅长告诉我们事情不是什么样的,而不是事情是怎么样的。这一立场或许令人沮丧,却也是我们很熟悉的。的确,人类学常常就是如此定位自己的。毕竟,大多数人类学家依然最自信的一点,同时也是主张最一致的一点,就在于去否定那些环绕我们四周的民间人类学臆断,不论是在媒体中、日常对话中,或是其他什么地方。基于其专长,人类学家感到自己在颠覆这类寻常论点及其使用的术语时,具有确凿的正当性,如 “技术简单的人群会更少使用抽象概念”“对巫术的相信是源于缺乏科学知识”或是“原始人崇拜母神”(mother goddesses)。人类学家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提供解释时比非人类学家要审慎得多,比如为什么某些人群获取了某些技术进步而其他人群却没有,比如这个世界是否正在变得愈发文化趋同,比如是否所有人都会区分身体与心智,比如传统文化是否更有生态意识,或是为什么古犹太人禁食猪肉。这种显著的否定或者说试探性的态度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人类学家和其他社会科学家不用为之感到羞愧。它表明的只是,我们学科的进步往往正是在于对民间荒谬臆断进行的驳斥,并去承认我们知道的比我们以为自己知道的要少。对于认知而言也是如此。

因而同样地,人类学家们基于类似理由相信,正因为自己能够对普通人理所当然的事提出质疑,于是他们不能接受其他学科或如政治、媒体一类活动的从业者对来自人类学的诘问采取忽视态度,或是继续无忧无虑地以不科学的民间臆断为基础,去看待和处理很多问题。例如,想当然地去讨论“一种独特的非洲式理性”,或是原始的“对自然的本能感觉”,或是关于“乱伦禁忌中的直觉基础”,或是“人类文化不可避免的统一化”。然而,同样不可接受的事情,是人类学家一面谈论着关于认知的问题(不论是显性地还是隐性地),一面却又故意忽视认知领域的研究成果,比如假定“词语与概念是等同的”(见第七章),或是知识能够被“具身”(embodied)在人体神经系统以外的其他什么地方(见第八章),或是我们对时间的理解完全获取自幼儿时我们身旁的人,因而会在不同地方显示出绝对的差异性(见第五章)。

因此,本书的其中一个功能,最终就是要让读者感到我们知道的甚至比我们从前以为自己知道的还要少,感到对人的行动做解释甚至比我们以前想象的还要难。这从某种意义上说,可能是令人沮丧的,但它同时也应该是有益的和富于建设性的。

 

本书的建设性方面

 

你能在第六章到第八章找到本书更具建设性的方面。这应该被看成作是在尝试理解两个不同的维度之间的关联:一个维度是人们明确宣称的东西,以及能够被观察到的行为;另一个维度是导致这些实践与行动的认知机制。这两个维度之间的区分并不常被社会科学提及,因为一般都假定这两个维度相互映照。这种臆断将会被彻底挑战,而且同样将被挑战的,还包括那些带有这一臆断的研究者所做的民族志。我的意图不是要否定那些被那么精心地收集起来的数据本身,而是要重新考虑它们究竟是什么意思。这些内容将在第五章展开。

为什么我们会如此不加区分地看待两个维度?直接原因是,在学科史上发生的那场无中生有的文化/自然之战中,人类学站到“文化”这一边。在此语境中,人类学就非得无视认知机制不可,因为不这样做就会落入那不合法的“自然”阵营。于是,这就导致人类学家无法将不同类型的知识跟不同的认知状态区分开来。例如,在实际行动中被使用的知识和有关这些行动的二阶元再现(meta-representation)。诚然,正如第七章将会讨论的那样,我在此做出的区分,其实马林诺夫斯基(1922)和布迪厄(Bourdieu 1972)的论著早就提及过了。但是,由于这些作者要么不能要么不愿意从如今可用的其他认知科学中寻求帮助,于是他们的洞见只能戛然而止。因此,本书的第二章可以被部分地看作是,尝试从他们停下的地方接力前行。

本书的普遍立场是对不同类型的意义活动进行区分,并尝试将这些活动与不同的认知机制关联起来。在更具体的讨论中,这一立场将会直接导致负面批判与正面提议总是密切交织。例如,第七章将会论证,把一个词语的意义跟语言使用者头脑中的一个概念直接等同起来,是一种错误的行为。继而我们会反思:在词汇与我们实际用于组织自身行为的不同类型的范畴化和推论方式之间,究竟存在什么关联。

如此否定性的一种讨论方式,之所以同时也能具有建设性的另一个理由在于,它为我们今后提出更好的问题扫清了障碍。本书正是想要提出这样的问题。批判一方面使我们的任务更困难,但它同时也可能使其自然地导向更积极的理论建构。例如,第七章将会论证,如果认知心理学近期的成果指出,某些概念是围绕着隐性(implicit)理论建构起来的,而非依据某些界定明确的特质的话,那么在这一研究趋势下,面对那些尝试用充要条件来对被研究者的概念进行识别和界定的人类学家,我们就不仅可以提出批评,还可以从中启发出新的方法,去尝试探寻这些概念真正的内涵与本质。再者,正如近期的一些研究所指出的,“生物”首先必定是一群人通过一套隐性的理论假设出来的一个概念。在这些隐性理论中,一定包括了这样未明确表述的一条,即“生物”必须曾经作为孩子被另一个“生物”生育出来。从而这暗示着人类学家应该对研究策略做一个调整:在收集数据时,她就应该尝试去拣选那些包含了这种隐性的、朴素的推导活动的行动、表述和态度。如果她像其他人类学家一样,以为概念都拥有不容更改的定义,以为概念都被人用作组织分类体系的工具,就像一个集邮家根据国家和时期来给邮票分类一样的话,那么她可能就跑偏了。有关记忆的第八章将会详细阐述贯穿本书始终的这个立场,即把人类学的传统问题与认知科学近年来的进展联系起来,其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澄清一些议题,而是为了能提炼出一些新的、具有价值潜力的问题。

如果说本书可以被看成是由肯定性与否定性的两方面论述割裂开的话,那么第六章就是两方面的弥合。这一章考察的是许多人类学家眼中自己的学科向科学做出的核心贡献。这一贡献在于重新认识“人”究竟是一种什么现象,既然人们都生活在不同的文化与社会之中,我将说明那个往往模糊且总是被异域风情化(exoticised)的讨论,即有关 “自我”(self)、“个人”(person)和“主体”(agent)的、名目繁复的讨论,以一种直接得多的方式重新表述出来。要想做到这一点,我们就必须首先摒弃“自然”与“文化”的对立,并用一种自然主义的框架来检视我们研究的所有方面,去聚焦于人类心智与身体的运转。之后,我们需要将人类学讨论放置到自然主义框架之中。这样一来,我们才有能力将社会科学与认知科学学科提供给我们的不同类型的数据联系在一起。这一和解,正是本书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