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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对象性向切身性转换

目前的休闲研究中还有一个习惯性的思维范式,就是对象性地思考和讨论休闲相关问题,无论是国外的还是国内的研究,大体如此。

这里所说的对象性思维范式,实际上是一种实证科学的思维方式。实证科学通过经验的归纳分析来证明和表述客观事实。实证科学说某事实是客观的,某事实是什么,其实只要拥有足够的知识和语言能力的人都可以对这个事实作出这样的陈述。这是将该事实作为与主体(陈述者)对立、分离的对象来认识来陈述,这种陈述是建立在主体性和客体性、主观化和客观化、主体和对象对立与分离的基础上的。这就是所谓对象性思维范式/方式。实证的自然科学所证明和表述的客观事实也包括人,但并不能包括许多人类生存生活的问题,哲学则把关于人类生存及其实质问题,把人本身及其与周围世界的关系问题,作为自己研究的主要任务。所以,是否以人为中心,是实证科学与哲学的决定性区别。

但在当代德国哲学家施密茨(Hermann Schmitz)看来,虽然以往的哲学都以人为研究中心,却仍然没有真正认识人、回到人自身,这里的根本原因在于,哲学家们一直将意识与身体、思维与存在看成分离的两个世界,意识、思维支配着身体、主宰人的行为。因此,人不过是一个具有意识和思维能力与特征的主体,主体也就成了抽象的意识性的存在。这便是传统的主体性哲学。这种传统哲学的思维范式,与实证科学的思维范式一样,决定了对客观世界的错误认识,也造成了对人自身的错误认识。从西方近代哲学到德国古典哲学再到胡塞尔、海德格尔的现象学,都没有摆脱这种思维范式。

怎样才能真正回到人自身,真正“认识你自己”?施密茨认为,主要是如何揭示主观性与主体性的问题,而这里的关键,是要在思维范式上从对象性转向切身性。按对象性思维范式,是把某种东西作为对象来陈述,不论它是客观存在还是主观感觉,只要有一定知识和表达能力的人都可以对它做出陈述,陈述的结果是客观事实。切身性,指的就是人在现实遭际中所处的状态,切身性思维范式,就是要直接描述、陈述在自己身上当下真实发生着的感觉感受状态,获得的结果便是主观事实。客观事实与主观事实是很不一样的。为了通俗明白地说明二者的区别,这里有必要详细引述施密茨常用的一个例子:“我悲伤”和“赫尔曼·施密茨悲伤”这两种表述的区别。假设“我悲伤”的表述为事实(a),“赫尔曼·施密茨悲伤”的表述为事实(b)(此时不考虑“我”即赫尔曼·施密茨)。“我”(赫·施密茨)能够说“我悲伤”(a),但别人若想表述同一情形,只能选择(b)。那么,在“我”的确是悲伤的情形下,(a)与(b)表达的不是同一事实。(a)表明:“我”(施密茨)正经历着、遭遇到悲伤,悲伤正袭击“我”,“我”正感受着悲伤。这时,悲伤是“我”自己身上正在发生着的事实,这是事实(a)的根本特征。事实(b)则只是陈述者对“我”(施密茨)悲伤这个事实的陈述,其中显然不包含“我就是赫尔曼·施密茨”这一信息,因而也无从表明:“我”正经历着体验着悲伤。假如从(a)向(b)的过渡可能由于意外或疏忽而失落某些信息,如“施密茨正被悲伤所把捉”,于是将所失落的信息捡起重新塞入(b)所描述的句子中,使其变成扩展的事实(b′):“赫尔曼·施密茨为悲伤所把捉。”即便如此,如果“我”不是赫尔曼·施密茨,此扩展的事实(b′)也只是对事实(b)的内容充实得较丰富一些而已,与事实(a)仍无共同之处。(b)和(b′)都是客观事实,(a)才是主观事实,“主观事实是那些最多可以自己的名义说出的事实”(4)。显然,(a)的表述属于切身性思维范式,(b)和(b′)的表述属于对象性思维范式。施密茨指出,(a)意义上的主观事实,是真实的、生动的、鲜明的、具体的,而(b)和(b′)所陈述、表达的客观事实,则是干巴巴的、苍白的、无内容的、抽象的。所以,主观事实在真实性程度上超过实证科学所说的客观事实。建立在主观事实基础上的主体性,称为具体主体性,而不是以往哲学的那种抽象的意识的主体性。施密茨认为,对主观事实以及由主观事实所构成的具体主体性的揭示,才能真正认识人,真正回到人本身。

施密茨上述关于区分客观事实和主观事实,主张哲学要认识并揭示主观事实和具体主体性的观点,对于我们恰当理解和把握休闲学的相关问题,特别是休闲体验问题,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换句话说,在休闲研究的思考方向和方法上,我们也要从对象性思维范式转换成切身性思维范式。

这里以休闲体验为例加以说明。从理论上说,体验是休闲的重要范畴和基本特征;从实际休闲活动来说,体验贯穿于休闲的全过程;一个人在不同的休闲活动或休闲的不同阶段,会获得不同的休闲体验,不同的人在同样的休闲活动或同一休闲阶段,也会有不同的休闲体验,诸如身体的放松与紧张,心情的刺激与愉悦,心灵的放飞与自由等。所以,休闲体验具有个体的、具体的、生动的和鲜活的特征,也可以叫作主观事实、具体体验,它们同时会直接活跃人的思维,激发人的创意。如果用对象性思维范式去认识和表达,它们便失去了这样的特征,变成干巴巴的概念化的客观事实和抽象体验,也可能使我们难以真正了解不同个体休闲体验的差异在哪里,这样的差异对他的情绪或创意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但是,我们如果进一步问:这些休闲体验都是心理性的吗?在身体上会有怎样的表现和反应?用切身性思维范式来思考和描述这个问题,是否会看到与通常所说的体验很不相同的情形?这里引述施密茨关于身体的一些观点,也许有助于对这个问题的回答。

施密茨认为,人之为人,根本上在于他是“身体的”。他将肉体(Körper)与身体(Leib)严格区分开来。“肉体”是由器官、皮肤、骨骼和肌肉来维系的,它具有相对的空间性,其边缘和内容可以作明确界定,感官处于躯体的一定位置。“身体”是人能在肉体上感觉到、又不限于肉体皮肤边界的感觉经验,诸如激动、疲劳、振奋、紧张、舒适、恐惧、疼痛、欲望等。这些感觉经验可以不必依靠五官的帮助,是人自身所能直接地感知到的,对某个人来说是当下的真实的,即具有切身性。他把这种人自身直接感知到的切身性经验,称为身体性(Leiblichkeit)。

构成身体性的基本要素是狭窄(die Enge)和宽广(die Weite)及介于二者之间的身体方向(die leibliche Richtung)。狭窄和宽广同样不是物理学的概念,它们不可量度,不具有三维空间的特征,方向也不是通常所说的线条的指向,三者都是身体的感觉特征。所谓体验和感觉,就是身体的狭窄和宽广之间的“对话”即竞争,这是身体性的基本特征。例如,沉闷压抑时胸部的压迫感,焦虑烦恼时胸部的沉重感,这是狭窄;当人突然受到惊吓而感到惊恐时,就只是狭窄、紧张,没有宽广、放松。舒畅、愉悦和自由自在时,身体会感到放松、轻松,这是宽广;当人处于心醉神迷,也即畅爽状态时,就只是宽广、放松,没有狭窄和紧张的阻力。用这种切身性的身体理论来解释休闲及休闲体验,似乎使通常那种不可捉摸的体验有了切身的感受和感觉。这会对休闲研究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是值得研究的。


(1) 庞学铨,男,浙江大学亚太休闲教育研究中心教授。

(2) 罗念生、水建馥:《古希腊语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639页。

(3) 海德格尔:《路标》,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220、223页。

(4) Hermann Schmitz, Was ist Neue Phänomenologie? Rostock, Ingo Koch Verlag, 2003,S.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