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涂光社以“悠游自在、无所挂碍”来解释庄子“游”的意义,认为作为一个范畴的“游”,“要义是倡导对精神桎梏的破除,对身观局限的超越,对扭曲天性的评判,对自然的回归,是对彻底解放了的思维主体自由活动的比拟;其形成机制和理论组合充分体现出民族思维方式上‘近取诸身’和不舍像的特点,本应受到研究者的特别关注。然而由于庄子未予定义,是从一种具体活动特点的比况生发,语境有异时意蕴的侧重点也不尽相同,且常在虚拟的描述中展示其内涵……这些都迥别于西方的理论范畴,对它应有的关注被推迟是可以理解的”。(6)这段话不仅适用于庄子,也适用于古代儒道各家其他代表人物,无论老子、孔子,都不是像西方哲学那样提出一个概念范畴,先从义理上加以界定,而是在具体叙述中让读者通过其不同运用来体会感悟。且无论儒道思想,在强调“游”这个概念时,也都把去除精神桎梏、超越身观局限、解放主体的精神世界作为核心来阐发,可见这种状态具有自由的品格,并具有丰富的创作性特点。
首先,“游”之为精神状态具有自由的品格。如前文所述,无论是作为身体行为状态还是作为精神状态,“游”都强调一种自由的品格,那种不受外物束缚,不被外力干扰,悠游自在、无所挂碍、从容淡定、闲适自如。如孔子赞成的曾晳的所为,在暮春之初与数个成人和少年一起,在沂水中沐浴,在戏台上临风,一边吟咏着诗词一边畅游大好春光,那是多么的闲散自在啊。如庄子,“翛然而来,翛然而往”“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那种精神上的大自在,岂是现实中的凡夫俗子所可向往的。这是作为主体的人,在精神上摆脱了任何羁绊的自由状态,也是人返璞归真、真正做到“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心无挂碍、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的审美境界。
而如何能够实现这种精神自由呢?人们都注意到“游”的状态具有很强的超越性。涂光社在阐述庄子“游”的范畴时即强调了其尚超越的品质,“思维主体陷入苦闷的一个重要缘故是自我局限的发现:身观时空的局限,认识的局限,能力的局限,社会、环境的局限,生命的局限……于是超越的企求会油然而生。所谓四海六合之外和无何有之乡的遨游就超越了世俗。‘游’追寻高远广阔的天地,无己、无功、无名无疑是超越凡俗的精神境界。”(7)具体地说这种超越表现为前文所述及的两个方面,一是超越身观局限,二是超越世俗功利。在前者方面,儒道思想似乎没有太大的差别,也不需要过多阐释;但在后者上,却不得不啰嗦几句。所谓超越世俗功利,超越的是现实中任何事物的具体的功利性,但儒道思想强调这点时,都与他们所理解的“道”紧密相联,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只有超越了现实的、具体的世俗功利性,才真正合乎他们所理解的“道”。但道家所理解的道是自然之道,也即天道;儒家所理解的道则是人际关系的中和,也即人伦。
其次,“游”之为精神状态具有创造性品格。获得了充分解放的主体精神,在摆脱了所有外在束缚和桎梏,也摆脱了内在的纠缠牵累的情形下,就会爆发出巨大的创造力。这点在深受儒道思想影响的中国古代艺术理论和艺术实践中表现尤其明显。所谓“精骛八极,心游万仞”(陆机《文赋》),所谓“思理为妙,神与物游”(刘勰《文心雕龙·神思》)。刘勰说:“陶钧文思,贵在虚静,疏瀹五脏,澡雪精神”,主体精神才能观、才能照,艺术创作才能即景生情,情随事迁,情景交融,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神与物游”的境界,一般被认为是艺术创作的最高境界,其所谓“游”,最接近我们讨论的作为一种体现了自由的精神状态,人的精神与外物处于一种和谐的、亲近的,彼此交汇融合,高度统一的状态,因而也就进入了一个富有创造力的审美境界。
(1) 马汉广,男,黑龙江大学文学院教授。
(2) 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67页。
(3) 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一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78页。
(4) 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一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81页。
(5) 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一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22页。
(6) 涂光社:《庄子范畴新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7页。
(7) 涂光社:《庄子范畴新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