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与文化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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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物学的生命”概念,身体意识与休闲文化的发生

英语中的休闲(leisure)来自拉丁语lecere, 意为“自由自在”。(4)它通常被理解为体力劳动(physical labor)之外的状态。休闲意味着劳作的人转变为自由自在的个体。显然,这首先是身体状态的变化。吊诡的是,大多数西方休闲学者却习惯于忽略身体的存在。在相应文本中,与身体有关的词语即使出现,也几乎总是一闪而过,学者的注意力随即会转向其他方面。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对精神活动的强调却往往贯穿始终:“休闲为个体提供了思考、发展其精神性、改善物质文化的可能性。”(5)这种忽略虽然貌似合乎情理,但却绕过了若干重要问题:如果休闲的主要形式是精神活动,那么,为什么它迟至19世纪中叶才在西方升级为引人注目的文化现象?(6)构成其基本形态的娱乐(recreation)、锻炼、修行难道与真的与身体无关?精神活动难道不属于身体?如果这些问题无法回答,休闲学中的许多命题就难以被证明,它也就无法形成自洽的逻辑体系。譬如,自由(freedom)是西方休闲学中的重要概念,艾丽斯(Ellis)、纽林格(Neulinger)、甘特(Gunter)等人都专门论述之,但身体概念的缺席却使相关言说显得突兀。在这些学者看来,进入自由状态意味着:个体暂时从外部约束中解脱出来,可以充分享受自己的生命体验,因此,休闲活动实现了人的内在动机(intrinsic motivation)。(7)可是,为什么对自由的需求内在于人?人缘何要摆脱外在束缚?

首先可以排除的一个选项是:此类需求属于纯粹的精神实体,属于与身体无关的自我。按照笛卡尔等人的定义,精神实体(如灵魂)是一种非广延性存在,不承担空间性的物质劳作,自然也不受环境的约束,无须摆脱外在束缚,根本无须追求这个方面的自由。(8)进而言之,根据西方传统的信念,无论外在束缚多么强大,非物质性的“我”(the immaterial "I" )总是保证完美的同一性(identity)。(9)由此可见,对于这种精神实体来说,休闲纯属不必要之举。

显然,我们必须换个思路,另觅他途:假如人是身体性存在,那么,个体就总是被环境所限定,他就会憧憬自由自在的休闲状态。由此可见,休闲文化的诞生需要一个前提:对身体性存在的肯定。当然,这需要特定的知识型,尤其是相应的人学概念。

在19世纪之前,受笛卡尔主义的影响,现代西方主流学术中的人通常被定义为精神实体,身体则被当作一架机器。(10)前者因不可分而永存不灭,后者则是可以反复使用的工具。对于这两者来说,休闲均非必需品。正因为如此,尽管亚里士多德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休闲概念,但后者却长期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到了19世纪,变化的机缘出现了,有关人的知识开始转型。由于生物学的迅速发展,人被还原为有机体(organism),精神活动日益被当作大脑的功能。这是一个具有双重意义的过程:一方面,生物学的发展塑造出了积极的身体形象——作为有机体的人能够组织周围世界,创造属于自己的oikos(家);另一方面,它又揭示了人的短暂品格——任何有机体都有生老病死,易受伤害,需要自我关怀和相互成全。(11)由此形成了福柯(Michel Focault)所说的“生命之生物学”。(12)科学家们着手“研究知觉、感觉机制、运动神经图解、物和有机体所共有的关节”。(13)于是,有机体被置于视野的中心,被还原到“注定使它们死亡的基本运动中”。(14)这深刻地影响了人的概念:“人开始存在于自然的机体内,存在于自己的头颅壳内,存在于自己的四肢骨架之内以及存在于生物学之整副肋骨内……”(15)有关永恒的信念遇到了挑战,个体不得不承认“人类只是地球的会死亡的子孙”。(16)正如“所有空间和文化环境都可能受到战争、正如灾害的破坏”,“所有人的身体都会衰老,都会受到疾病的困扰”。(17)福柯所说的“现代人”的意象出现了,随之一起出现的是现代生命概念:“生物学阶段与关于自然的一般理论的关系尤为重要,正是由于这场观念的变革才最终打破了笛卡尔的物质心灵二元论,引出了介于它们两者之间的一个概念,那就是生命。”(18)生命存在于有机体与环境的关系中,存在于刺激—运动的结构之内。(19)这是后来的生命哲学所要阐释的重要观念。真实的人类形象因此诞生了:尽管富有创造性,但仍是短暂者,因为他/她是身体性存在(embodied existence);身体总是“在感觉,思想和推论,受苦和享福”(20),是“感性地体验着的有机体(a sensible experiencing organism)” (21)。如此这般的身体被纳入从婴儿到老年的分期中,被视为需要休养生息的生物,被当作自我关怀的主体。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中,对休闲的需要迅速凸显出来。譬如,生态学的创始人海克尔(Ernst Haeckel)就反对苦行主义,指责基督教不重视“身体的保养、锻炼和清洁”,强调个体应该珍爱“已知的‘今生’”。(22)于是,一种新型的自我关怀实践开始流行。这就是“休闲”:人们“用比以往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锻炼身体”“进行体操和游泳”,每星期“集体徒步行走”。(23)它首先流行于富有阶层和知识界,但很快被其他人士效仿,最终扩展为一种大众文化现象。

由于现代生命概念的影响,最初的大众休闲往往与“环境”密切相关:一旦从工作中解脱出来,人这种有机体就要“回家”,亲近“自然”则成了自我照料(care for oneself)的一种方式。为了满足公民休闲的需求,西方于19世纪中叶开始修建市政公园(municipal park)。(24)到了19世纪末,“多数有教养的人,尤其是大城市的居民,每年都有幸拥有几周的假期欣赏阿尔卑斯山的秀丽风光和晶莹剔透的冰川,或欣赏蔚蓝色大海的辽阔和海岸优美迷人的景色”(25)。到了20世纪,日光浴、野餐、步行、钓鱼、划独木舟、潜水等户外休闲日益流行。(26)进入21世纪以后,“生态学身体(the ecological body)”概念出现了,休闲与“自然”的关系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27)虽然这并未使身体走上休闲理论的前台,但却为此埋下了重要的伏笔。

不过,“生命之生物学”并非休闲文化产生的充分必要条件:它可能提醒人们休息,但休息并不等于休闲。显然,仅仅承认人是有机体还不足以催生休闲文化。后者的产生需要人类学意义上的前提。那么,后者究竟意味着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