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馆藏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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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1]

1.外交部致南昌行营蒋主席电(1931年9月19日)

去电第21813号

万急。限即刻到。南昌行营蒋主席钧鉴:密。本日两电计达。钧览。顷据日使馆上村书记官奉日政府令,来部面称:此次事件发生后,日政府恐对在日华侨发生事故,已下令加悉保护,希望中国政府对各地日侨亦尽力保护,勿使人民有报复行为等语。查此事现经提出抗议,发生自应由政府谋正当解决。我方对于在华日侨仍须力为保护,除已警告日政府对于在日鲜、华侨民负完全保护责任外,拟请钧座通令各省市切实劝谕民众力持镇静,对于日侨勿有□□[2]仇视行动,以免事势扩大,反贻对方口实,是否有当,敬乞钧裁。

王宠惠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4页。

2.外交部致南昌行营蒋主席电(1931年9月19日)

去电第21815号

万急。限即刻到。南昌行营探报蒋主席钧鉴:密。据日本通讯社发布消息称:十八日午后十一时,日本守备队在沈阳北大营与华军冲突。午后十二时,向沈阳城内正式攻击,沈阳商埠地华军与日军巷战,今晨六时日军占领沈阳。又报称:日军在长春、宽城子等处将华军解除武装。辽阳、铁岭、海城日军,均向沈阳出动,关东军司令部移奉天,冢本关东长官向奉天出发,朝鲜各师团正作准备等语。业经本部分电北平张副司令及沈阳臧主席询问此事详情。如果属实,当由本部电令驻日江代办及向日使重光提出严重抗议,并一面电日内瓦施代表,在大会宣布日方谋我真相,要求召集行政院,按照国际联合会盟约第十六条之规定,迅予必要之措置。再将此事向英、美、法、意等非战公约签字国正式通告,益尽量于报纸宣布。谨先电呈鉴核。外交部。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6—7页。

3.外交部致南昌行营蒋主席电(1931年9月19日)

去电第21824号

万急。限即刻到。南昌行营蒋主席钧鉴:密。本日电计达。钧览所陈各节,各方来电大都已证实。顷据驻扎京日本上村领事称:日政府认沈阳冲突事为不幸,已电令日军长官勿令扩大等语。同时,美国方面亦有日政府已下令制止之消息,此事情势或可稍为和缓,但日本军人果能服政府命令与否,尚不可知。除已向重光及东京政府,同时提出紧急严重抗议,要求日军立即撤退原防,并电令日内瓦施代表等为相当宣传,并与英、法、美等国切实接洽外,拟暂以镇静态度探查详情,处理此案。一面拟请钧座,迅予设法以此事激发粤方天良,令其捐除成见,一致御外。是否有当,敬呈裁示。廷叩。皓[3]。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1页。

4.汉口蒋委员长致外交部电(1932年7月4日)

来电第34909号

发电:1932年7月4日21时45分

收电:1932年7月4日24时0分

机急。南京汪院长赐鉴:军委会朱主任益之兄、李主任任潮兄、内政部黄部长季宽兄、外交部罗部长钧任兄勋鉴:东(一日)电敬悉。密。以武力彻底抗日已转汉卿,俟得复后,再共商办理可也。蒋中正叩。支(四日)。戌汉。参。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2页。

5.外交部致汉口蒋委员长电(日期不详[4])

去电第031037号

汉口蒋委员长赐鉴:密。奉读庚电,至佩荩筹。日本承认伪组织,势在必行。文干已与汪、宋院长等商筹应付,决定除严重抗议并请国联采取办法外,另致照会与华会九国条约当事国,说明日本此举为其继续的破坏该约行为之最严重一幕,应请即时举行该约当事国会议,应付日本违法举动造成之局势。此着与美国宣言及国联决议并不相背。虽明知在调查团报告书未公布前,各国仍不欲有若何重要主张,但吾方此项要求实为将来说话地步。刻正在属稿,一俟日方承认证实,即可递发,仍请裁示。

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3页。

6.汉口蒋委员长致外交部电(1932年9月11日)

来电第36998号

发电:1932年9月11日19时30分

收电:1932年9月11日21时35分

急。南京外交部罗部长钧任兄鉴:佳戍电悉。密。对承认伪国之应付步骤,至为佩慰。特复。中正。真(十一日)。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4页。

7.外交部致汉口蒋委员长电(1932年9月18日)

去电第31201号

汉口蒋委员长赐鉴:密。巧电计达。顷接颜代表十七日电称:日本承认伪组织事,本日已致牒文于国联,请求迅取行动,俾大会决议案得以维持。施、郭两使及王亮畴对于政府依照最后决定援用九国条约第七条,照请该约各当事国注意并设法一层,均表赞同。欧洲评论谓:日本承认伪组织,法律上并无影响。日本之目的在造成一种无退步余地之既成事实,作不能退步之借口。国联秘书长认为,日本继续扩大事态,国联与日本之冲突恐难避免。法政府对日意见渐趋恶化,认为欧洲不安定之局面,维持国联,倾向美国,以保证和平有绝对之必要。英国仍取模棱态度。至对俄问题,拟先请郭使在伦敦试谈,再由惠庆续商。又接奉前次长锦纶电称:美东方司长称美政府拟先与其他九国条约签约国会商,然后再答复我国照会。日本正设法迟延发表国联调查团之报告,借图热河。我方似应竭力反对各等语。颜代表所提牒文,大致依照本部所开训条办理,甚为妥善。日方希图迟延发表报告书一层,自应坚决反对。已电颜照办。近闻俄外长李维诺夫又赴日内瓦,已令颜再与试谈。谨闻。罗文干。巧。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6—17页。

8.外交部致汉口蒋委员长电(1932年9月18日)

去电第31199号

汉口蒋委员长赐鉴:密。顷据有关系西人方面密告,调查团报告书比较有利于我。惟日本急欲制造已成局面,以窘国联。中国目前政策,应令日人在东省始终不得安稳。义勇军之游击式战争,最为有效,务必设法长期维持。如蒋委员长能往北一行,尤能令日人稍为警惕等语。干意,延长义勇军活动之说极是。总期设法源源接济,令日人不得稍安,想公意必以为然也。罗文干叩。巧。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8页。

9.汉口蒋委员长致外交部电(1932年9月20日)

来电第37384、85号

发电:1932年9月20日19时50分

收电:1932年9月20日21时45分

南京外交部罗部长勋鉴:巧(十八)、啸(十八)两电均悉。密。卓见甚是。各情仍希续电为荷,中正。哿(二十日)。秘。

急。南京外交部罗部长勋鉴:皓(十九)电悉。密。嗣后驻外各使如有电来,已饬转电大部矣。中正。哿(二十日)。秘。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9页。

10.汉口蒋委员长致外交部电(1932年9月18日)

来电第37277号

发电:1932年9月18日17时20分

收电:1932年9月18日20时50分

南京外交部罗部长勋鉴:筱(十七)电悉。密。现值外交正紧,蒋公使似不能准予给假回国。除迳电蒋使劝留外,希即切电慰勉为荷。中正。巧(十八)。秘。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20页。

11.外交部致汉口蒋委员长电(1932年10月27日)

去电第31948号

汉口蒋委员长赐鉴:密。顷接颜代表电,译述如下:关于李顿报告程序,大概由当事双方发表声明书,然后由行政院将该声明书及报告转送大会。现中日问题既由大会处理,行政院将不加评议。大会在请求十九委员会起草最后建议,以使双方接受前似将讨论。众信日本将不接受。惟列强暨李顿调查团委员之从事于调解者,仍反对以强硬办法对付日本。现维持盟约之议,渐占优势。日方首先动议,侧重中国无政府及国际改造中国。此两说似不足引起深刻印象等语。谨闻。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21页。

12.刘次长照译颜代表自日内瓦来电(1932年10月26日)

汉口蒋委员长钧鉴、南京外交部鉴:日内瓦颜代表来电,关于李顿报告书之程序,大概由当事双方在行政【院】中发表声明书。行政院然后将该声明书连同报告书,特呈大会。但现当大会处理纠纷之际,行政院本身将不作劝告式之评阅,虽其代表个人可以为之。大会在请求十九委员会起草最后建议,以使当事双方接受之前,似将举行讨论。众信日本将不予接受。但列强暨李顿调查团委员之从事于调解者,仍反对以强硬办法对付日本。维持盟约之议,渐占优势。日方首先动议,侧重于中国之无政府及国际改造中国之必要。乃此两说似不足以引起深刻之印象等语。外交部。感。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22页。

13.刘次长照译顾公使自巴黎来电(1932年10月26日)

汉口蒋委员长钧鉴:巴黎顾公使来电。南京外交部:第十八号。据东京消息,斋藤首相向新闻记者宣称:“与中国交涉,较诸满洲问题,尤为重大。但吾人不知中国政府实际何在。李顿报告书提议与中国直接交涉,但吾人既不知中国政府何在,亦不知主持之者为何人,吾人又何能为之。”

又东京消息,北京盛传复辟之说。有吉明、驹井,及反对南京之中国领袖之出现,实为不祥之兆。华北领袖显转向溥仪尽忠,并实行独立。日本对此项独立运动表示赞同,以其为自决之表示也。拟请由南京发表声明,以阐明局势等语。外交部。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23页。

14.汉口蒋委员长致外交部电(1932年10月29日)

来电第39099号

发电:1932年10月29日17时0分

收电:1932年10月29日19时40分

南京外交部鉴:勘(二十八)电悉。密。日方力向国际造谣,淆惑观听。部中应即根据事实,向世界为有力之总辩明。中正。艳(二十九)。秘。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24页。

15.东京蒋作宾致外交部电(1932年10月27日)

来电第39025号

发电:1932年10月27日8时10分

收电:1932年10月28日7时13分

汉口蒋委员长钧鉴:密。蒋公使来电如下:

南京外交部呈阅。最近,日方对于李顿报告书未审议前积极进行两种工作。一极力分化北方,谣传韩将独立,冯、阎、韩、吴联合拥段、张欲去汤及复辟诸说,肆意挑拨,以期分化实现。二在国际造成纷乱之空气,宣传鲁、川、粤、闽、贵等省,内讧不已,随地“匪共”抢劫。英人已助西藏独立,藏兵已入川边,蒙人又将大举入寇。故意耸动国际视听,其用意即为将来开会时发言地步。此间,外交团关于上述谣言,时来询问,均经随时极力解释,并嘱各外报慎重转载。惟此项记述,欧美已有转载,应请密电各使,特加注意。宾。二十七日等语。除已电令驻外各重要使馆,随时纠正该项恶意宣传外。谨此电闻。外交部。勘(二十八日)。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25—26页。

16.外交部致长沙蒋委员长电(1932年11月2日)

去电第32123号

长沙蒋委员长赐鉴:前以国联瞬将开会,而鲁、蜀战事突发,不啻与日人以攻击之口实。特以个人名义,先后拍发有、俭、堪之电。恳请各关系将领,息争救亡。兹接四川刘主席复电,颇有止戈之意,并称:兹奉来教,词严意殷,现钦排难之诚,敢申斡旋之请。倘荷代呈发,□迅派大员入川,切实制止渝军前进,静候中央裁决。一面并专电渝方,曲为开譬,俾雾霾立消,祥和重见。宁惟蜀人拜赐,国家亦利赖之矣等语。谨电奉闻,并乞裁示。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27页。

17.照译颜代表自日内瓦来电(1932年11月3日)

十一月三日十八时卅分发

南京外交部:

十一月三日。第四百四十号。因美国及国联中主要会员国,尚未有与日本冲突之准备。最后解决,又有延至来年之趋势。下列程序正在考虑中,报告书既提及俄、美两国非国联会员,因提议召集凯洛【格】公约签字国会议,讨论报告书者,该会关于解决办法之决定,再由大会予以接受。因美国反对召集九国会议,故有此项程序之提议。如此,则大会将于十二月内通过三项决议:

(一)接受报告书内调查之所得;

(二)对于“满洲国”不予承认并不与合作;

(三)国际间与中国之合作,意在满洲问题未有最后解决之前,扶助中国国民政府。

最后一项,倘日本亦请求加入,则将告以须先接受李顿报告书才可。行政院将于二十一日开会,曾电询李维诺夫秘书何日抵此,尚未得复。台维斯[5]谓:俄国对日本频送秋波,意在加压力于中、美两国。庆须赴莫斯科否。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28页。

18.外交部致汉口蒋委员长电(1932年11月4日)

去电第32220号

汉口蒋委员长赐鉴:顷接日内瓦颜代表来电。译意如下:

因美国及国联中主要会员国尚未有与日本争议之准备,最后解决,又有延至来年之趋势。下列程序正在考虑中,报告书既提出俄美两国非国联会员,因有提议召集凯洛【格】公约签字国会议讨论报告书者。该会关于解决办法之决定,再由国联大会予以接受。因美国反对召集九国会议,故有此项程序之提议。如此,则大会将于十二月间通过三项决议:

(一)接受报告书内所查各节;

(二)对于“满洲国”不予承认并不与合作;

(三)国际间与中国之合作,俾在满洲问题未有最后解决之前,扶助中国国民政府。

倘日本亦请求加入合作则将告以须先接受李顿报告书方可。行政院将于二十一日开会,台维斯谓:俄国对日本频送秋波,意在加压力于中、美两国等语。谨闻。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29—30页。

19.外交部致汉口蒋委员长电(1932年11月5日)

去文亚字第6575号

汉口蒋委员长赐鉴:顷接日内瓦颜代表来电。译意如下:

十一月四日,曾晤秘书长特拉蒙氏。渠对庆前电报告之程序,大概予以证实。但拟召开之会议,将由在华有利益关系之各国参加。美、俄两国亦将包括在内,非战公约签字国则不全体参加。该会议得于明年一月间,召集开国联大会,并于三月间开会。接受该会议之报告,并提出最后之建议。庆谓:如此迁延,恐使日方扩大事态。特拉蒙答称:现在最重要者,厥为以美、俄两国之协助,对日本逐渐增加压迫,以期达到现在不能达到之解决办法。国联即用尽方法,而实际犹不得解决,殊属不智,且于中国亦无实益。渠谓:至少为人道计,对于东省时局必须有所作为,但亦不知如何办法。渠以为:义勇军确使日本疲于应付,日本金元现已跌至纸磅一先令三便士又半。故加紧抵货,极为重要。加之日本国内其他问题,必能令日本极感困难。调查团自身暨此间人士视报告书末章,不若前数章之重要,盖以其仅系建议而已。兹鉴于达到最后解决办法程序之冗长,庆以为,立予让步,殊为不智等语。谨闻。罗文干叩。虞。印。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31—32页。

20.外交部致汉口蒋委员长电(1932年11月5日)

去文亚字第6570号

汉口蒋委员长赐鉴:部电达。日内瓦颜代表等,关于李顿报告书外交委员会决议各节,已迭电尊处接洽。本月一日,对于前八章所叙事实,又经外交委员会决议一电,即于前日发出。兹将原电抄陈核阅,叩祈检收。外交部。虞。印。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34页。

21.外交部致汉口蒋委员长电(1932年11月8日)

去文亚字第6684号

汉口蒋委员长勋鉴:接施肇基氏自华盛顿来电。译意如下:

顷与美国某当局作私人密谈,据称:除非行政院关于美国条约,或将有特别讨论,美国将不派代表列席会议。推想英国之政策,大概须俟明了他国所坚持之意见后,再行加入。目下暂无举动,以免激怒中日双方。自国务卿致波拉一函,及其八月间之演词发表后,各国已知美国之政策。美国现不欲正式承诺,将为中立者之权利,与国联所指为侵略者之国家奋斗,但将作一种行将奋斗之有力的暗示。法国之主张,渐不满于日本,而转赞成维持条约之尊严。日本并未得有何项借款,不过某商务账款而已。且该项账款,亦未必继续长久。国联、中国、美国均已有言在先,及对在军事压力之下,直接谈判最好。在日内瓦召集世界会议,解决整个纠纷。为中国计,尤宜内部大团结,以改进一般状态,并继续在满洲抵抗,经济绝交,支持到底,惟不必趋于极端。

现时,中国即作若何特别诺言,亦未见动听。盖不信任中国有履行之能力。日本现陷于孤立,其急欲求与国,自无疑义等语。又接顾代表自巴黎来电称:探悉将来国联行政院会议,将专事谛听中日双方之意见,及其他代表之交换意见。该会议将无所决定,但将报告书连同各代表意见,呈交国联大会。国联大会在十九委员会举行讨论之后,将提议由中日两国根据若干概括的原则进行交涉。此际,国联大会将不作报告,但暂行闭会二、三月,以待中日交涉之结果。现在普遍之趋势,厥为借口于先试和解,而将争议暂行搁置。应请尊处将最低限度之具体方针见示,俾于行政院讨论时,有所遵循等语。谨电奉闻。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35—36页。

22.外交部致林主席、蒋委员长电(1932年11月6日)

去文亚字第6743号

主席、蒋委员长钧鉴:

孔专使祥熙电称:驻美使馆急须充实,及施肇基、李锦纶在美工作等事。窃查本部对施肇基,最近已汇去美金二千元应用。对李锦纶,亦每月汇寄美金一千元,又在国内另送家用四百五十元。至施使使美,自系驾轻就熟,因身份关系,在美接洽尤较代办为有力。故自颜使赴日内瓦后,即派其赴美联络,期收良好效果。本拟一俟中苏邦交恢复,即请调颜使为驻苏联大使,而以施使继任驻美公使。此项计划,文干业于趋谒时陈明,并蒙俯赐同意在案。谨将孔专使来电,录呈鉴核。敬请钧安。

附呈孔专使来电。[6]

罗文干谨上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37—38页。

23.外交部致汉口蒋委员长电(1932年11月12日)

去文亚字第6816号

汉口蒋委员长赐鉴:密。接颜代表本月九日,所发第四百五十一号电。详述国联方面讨论中日问题假定之程序,计共八节。当即于本月十一日,提交外交委员会缜密讨论,同日,电复颜代表在案。兹将抄录全份送呈察阅,仍请随时密示机宜为祷。罗文干叩。寒。印。

附抄颜代表来电一件,本部复电一件。[7]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39页。

24.外交部致蒋委员长函稿(日期不详)

介公委员长赐鉴:日前承教一是,莫名感荷。回京后,先将尊意全部电达日内瓦。连日,复综覆外委会同人意思,经数度讨论后,决议详细方案,大致与我公所示办法无甚出入。尤以撤除军队及外国顾问两点,与尊意完全吻合。此项方案,已于昨晚电知代表团矣。兹将电稿抄呈钧阅,仍恳随时指示,俾有遵循。是所至祷。专肃祗颂。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41页。

25.外交部致汉口蒋委员长电(1932年11月22日)

去文亚字第7190号

汉口蒋委员长赐鉴:密。接日内瓦颜代表第四百六十八号、第四百六十九号电两件,及顾代表第四百七十号电一件,报告行政院二十一日开会情形。兹特抄录原电,送呈察阅。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42页。

26.外交部致汉口蒋委员长(1932年11月22日)

去文亚字第7191号

汉口蒋委员长赐鉴:密。接日内瓦郭代表十八日来电,内述会晤美军缩代表脑门台维斯(Norman H.Davis)谈话情形。又,颜代表十九日来电报告,友邦代表预备提出之决议草案及我方所拟修改各点。兹特抄录原电并本部复颜代表电,送呈密阅。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43页。

27.外交部致汉口蒋委员长电(1932年11月23日)

去文亚字第7113号

汉口蒋委员长赐鉴:密。本部与日内瓦代表来往电六件,业经抄送在案。兹接顾代表二十一日来电报告,在行政院会议之演说词中,关于经济抵制所持理由之要义,及该代表第四百七十二号、第四百七十三号电两件。特抄录原电,送呈察阅。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44页。

28.外交部致汉口蒋委员长电(1932年11月25日)

去电第32622号

汉口蒋委员长赐鉴:据路透访员本月十五日,东京来信略称:近日咸传宇垣组阁,同时并有阴谋暗杀宇垣者。据极可靠方面消息:荒木、小矶间意见日趋破裂,极堪重视。此次小几去职调满,与此有关。又,近卫军师长冈本,近因发现下级官佐中有奏请天皇撤换高级长官、解散议会阴谋。本拟严加惩处,以荒木派仍占势力,未果,遂尔辞职。凡此种种,可见陆军高级当局间,稳健与激烈两派暗斗日剧。惟处目前经济困难情形之下,稳健派或可乘此转机,再握政权等语。谨闻。外交部。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45页。

29.外交部致汉口蒋委员长电(1932年11月26日)

去文亚字第7225号

汉口蒋委员长赐鉴:密。近接日内瓦颜代表等来电六件,报告关于程序问题,暨顾代表与松冈在会辩论,及与美代表台维斯晤谈各情形,均关重要。谨录呈察阅。罗文干叩。

附颜代表等来电六件。[8]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46页。

30.外交部致汉口蒋委员长电(1932年11月26日)

去文亚字第7226号

汉口蒋委员长赐鉴:接日内瓦颜代表报告,会晤德外长秘密谈话,及顾代表报告,昨二十五日开会情形,来电各一件。兹特抄录原电,送呈察阅。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47页。

31.外交部致汉口蒋委员长电(1932年11月28日)

去文亚字第7277号

汉口蒋委员长赐鉴:密。顷接颜代表等报告与行政院主席爱尔兰代表伐勒拉[9]、捷克代表班纳斯[10]等,午食谈论情形电一件。兹特抄录原电译文,送请察阅。罗文干。艳。印。

附抄原电译文一件。[11]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48页。

32.外交部致汉口蒋委员长电(1932年11月29日)

去文亚字第7307号

汉口蒋委员长赐鉴:接日内瓦顾代表,第四百八十七号来电一件,报告本月二十八日行政院会议情形。兹特附呈此项来电译文,送请察阅。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50页。

33.外交部致汉口蒋委员长电(日期不详)

去电32742号

汉口蒋委员长赐鉴:密。顷接日内瓦三代表电称连日松冈访晤各国代表,宣称中日将直接交涉,宋院长虽曾否认,但蒋委员长仍极力主张云云。捷克外交总长等聆悉颇滋疑虑,谓国联正谋解决,若中日果直接谈判,将置国联于何地云。除已力辟此种诞言,谓日方惯技决无其事外,拟请转恳蒋委员长再予否认,以正国际观听为荷等语。查日方每于紧要关头,故造直接交涉之谣言,迭经本部严辟其妄,现又利用故技假造钧意。拟请我公即在汉口发表否认之声明,同时电达本部,俾可转电代表团纠正日方恶意宣传。罗文干叩。东。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51页。

34.汉口蒋委员长致外交部电(1932年12月2日)

来电第40593号

发电:1932年12月2日18时45分

收电:1932年12月2日21时30分

南京宋代院长子文兄,外交部罗部长钧任兄勋鉴:密。子文兄快函诵悉,并接石曾先生巴黎来电,亦与拉西曼电,词意相同。此项电欧辟谣之电文,即奉托钧任兄代为拟稿,以中名义或受中委托,电颜代表,转达国联秘书长,正式否认,并请其转述于国联大会。惟该电措词,应以简单扼要为主。以后应付倭方造谣办法,亦亟宜改换。否则,彼造我辟,将辟不胜辟。最好我亦设法特予反攻,庶免长处被动地位也。如何。盼复。中正。冬(二日)。秘印。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52页。

35.外交部致汉口蒋委员长电(1932年12月2日)

去文亚字第7398号

汉口蒋委员长赐鉴:接日内瓦我国代表团,第四百九十号报告。本月一日,十九委员会会议情形来电一件。兹特将该电译文,送请察阅。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53页。

36.外交部致汉口蒋委员长电(1932年12月3日)

去电第32852号

汉口蒋委员长赐鉴:密。接顾代表电称:日本宣言称在一九二七年,蒋总司令政府要求日本军队留于济南,直至政府能维持该省之治安为止等语,此种宣言是否属实等因。查日方所称,显系捏造。本部现拟电令顾代表,予以否认。钧意如何。敬乞察核,电示遵行。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54页。

37.汉口蒋委员长致外交部电(1932年12月4日)

来电第40675号

发电:1932年12月4日16时38分

收电:1932年12月4日19时40分

南京外交部罗部长钧任兄勋鉴:江(三日)电悉。密。日人捏造一九二七年之谣言云云,绝对无此事,可即严加否认。中正。支(四日)。秘。印。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55页。

38.外交部致汉口蒋委员长电(1932年12月8日)

去文亚字第7583号

汉口蒋委员长赐鉴:密。叠接日内瓦颜代表等,报告大会开会情形,来电五件。特抄录,送请察阅。罗文干叩。印。

附原电译文五件。[12]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56页。

39.外交部致汉口蒋委员长电(1932年12月9日)

去文亚字第7612号

汉口蒋委员长赐鉴:密。叠接日内瓦颜代表等,报告各国代表在大会演说情形电四件。特将原电译文抄录,送请察阅。罗文干叩。印。

附抄原电译文四件。[13]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57页。

40.外交部致蒋委员长电(1932年12月13日)

去文亚字第7703号

蒋委员长赐鉴:密。兹接张委员学良元电一件。谨录呈察阅。罗文干叩。

附抄张委员元电一件。[14]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58页。

41.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致外交部电(1932年12月19日)

秘字第508号

南京外交部罗部长钧任兄勋鉴:灰代电,并抄转日内瓦颜代表等原电译文四件均悉。日内瓦各代表报告续情,仍盼随时见告。特复。蒋中正印。寒。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59页。

42.外交部致事委员会蒋委员长、军政部何部长电(1933年1月2日)

去文亚字第8273号

军事委员会蒋委员长、军政部何部长勋鉴:极密。顷据顾大使维钧自巴黎来电称:据可靠消息,日本新在□□[15]厂,定购小坦克车四辆,□□[16]厂于去年春季,亦接有日本购买大炮之定货。日本并在英国、法国、意大利及捷克等处,购买各种军用品,以期影响于满洲问题之政策。提议我方亦采取同样策略,购买货物及需用品等,以见好于友我各国而取反对态度,如加拿大国等语。特电达查核办理,并见复为荷。外交部。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62页。

43.外交部致宋代院长、蒋委员长电(1933年1月4日)

去电第33683号

上海宋院长勋鉴,蒋委员长赐鉴:顷接李前次长锦纶由美京急电,称余日章博士于四日晨晤史汀生时,突患脑充血症,现移海军医院调治。医云:病况虽险恶,但若不发生其他变化,尚有救。请转呈蒋委员长指示办法等语。罗文干。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63页。

44.外交部致蒋委员长电(1933年1月7日)

去文亚字第8431号

南京蒋委员长赐鉴:密。顷接北平张委员阳寅电称:日人狡计百出,其侵略野心具有整个计划。榆关之事,似决非局部问题。彼既一方肆意侵略,一方复作和平解决宣传。揆其用意所在,要不外以彼后方部队,尚未集中完毕,冀以此延缓我方行动,并对我国上下挑拨感情,更在国际方面朦[蒙]蔽观听。实则外间所传种种谋和消息,竟无其事。我既烛破其奸,亦决不至堕其术中。现在,前方布置益求完全巩固,一切均照既定方针进行。此时,全国上下应致奋斗,决心对敌人狡计特加注意,勿为其谣言所动,庶可挽救危亡。近两日来,敌在前方虽不时扰,究均被我军击退。此后情形当随时奉达。弟为人个性,我兄多年知己,谅能洞悉。凡事为与不为,均心口如一,从未自饰。决不因一时毁誉,而欺世人。务望释念,勿为敌谣所惑,而虑及弟之决心不坚也等语。特电奉闻。外交部。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65—66页。

45.外交部致宋院长、蒋委员长电(1933年1月7日)

去文亚字第8432号

宋院长勋鉴,蒋委员长赐鉴:密。据李前次长锦纶六日由美电称:今日此间新闻界传出消息,中国企图退出国联,并与日本绝交。官方意见认为,二者对于中国均为不利,并认日本极望中国有此动作。可否请政府表示除非日本退出榆关,我方必力图恢复。此举既可激发国民之爱国心,亦可予侨胞以鼓励等语。美国新闻消息显系误传,兹已电复否认。至关于电中所称政府表示一节,如认为可行,拟请以院长名义发表主张。特电请钧裁。关于电中所称政府表示一节,除电请送院长核办外。特电请察阅。外交部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67页。

46.外交部致军委会蒋委员长电(1933年1月8日)

去文亚字第8443号

军事委员会蒋委员长赐鉴:密。顷接据何遂严宽鱼电称:据确报我东北骑兵第三旅由九门口绕至绥中,炸毁铁道桥四十一。义军郑桂林部副司令吴金铎,随同骑三旅作战。本地人民闻炮声,知正式军队出关,烽起回应,将榆关至绥中向铁道拆毁多段,日铁甲车已不能行动。我榆关方面军队,正谋反攻。日军为应援计,企图由秦皇岛登陆等语。谨闻。外交部。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68页。

47.外交部致军事委员会蒋委员长电(1933年1月8日)

去文亚字第8444号

军事委员会蒋委员长赐鉴:密。顷接张委员致干阳酉电称:关于中立区暨日方所传局部解决之说,纯属故作谣传,淆惑观听。昨经电达计荷。鉴察目前局势,似已无和平可言。除以实力与敌为彻底之周旋外,别无他道。弟决心久具矢效捐躯。日前榆关之战,我将士效死赴义精神,已知其可以用命。所最要者,抵抗成绩如何,须以军实补助及应援实力为标准。此非弟一人一家之事,乃中国整个存亡问题。惟在我全国上下共同努力,以与敌相拼到底。至弟国难家仇尚浚,何所顾惜,奋斗之心安肯后人。迭电奉陈,请兄勿怀顾虑。甚盼中央及其他方面,尽力筹维。关于后方补充、援应事项,速谋切实有效办法,庶合全国之力以与强敌相抗,存亡之机在此一举等语。特电请鉴察。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69—70页。

48.外交部致宋院长、蒋委员长电(1933年1月13日)

去文亚字第8623号

宋院长鉴,蒋委员长赐鉴:密。据本部曹秘书邦正,由北平用英文电称:英应参赞、美詹公使及各武官意见,谓:保全北平之最好办法,即将我方军事机关迁出,使日方行动无所借口。然后,再电日内瓦颜代表,以北平在历史文化上之价值以及为人道主义种种理由,要求制止在城内有任何军事动作。詹使谓:当尽力援助,但外国军队不取何项动作。嗣与张委员谈及。渠称:此节不引起误会,为彼有意逃避者,当可照办。至英国出任调解说,毫无根据。克莱之举动未奉有训令已明了。鉴于此间之军事情况,张委员迄未接到政府之饷械及军事计划。张委员谓:当尽责任。现情况正为国难,因一般人利用时机造出谣言,谓彼与中央或彼与其所率军队有种种误会等等。亟请统一军事指挥,并有更密切之协调等语。谨闻。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75—76页。

49.外交部致军事委员会蒋委员长、北平张委员电(日期不详)

去电第34015号

军事委员会蒋委员长、北平张委员勋鉴:密。本月十三日,伦敦泰晤士报社论称:日本最后目的在取得热河,殆无疑问。但各国所最为关心者,厥为此项战事应限于局部,而不应蔓延至中国本部。若战事果延至平津一带,则列强决不容再行坐视,必将由国联共筹共同行动等语。查伦敦泰晤士报之言论,向是以代表英外部之态度。一面表示不愿过问关外,一面力诫日本不得染指关内。特电奉达,藉供参考。文干叩。删。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77页。

50.外交部致蒋委员长、张委员电(1933年1月18日)

去文亚字第8773号

蒋委员长赐鉴,北平张委员勋鉴:密。顷据郭公使十七日电称:今日下午晤西门,彼与其谈话时,态度似较以前确切,亟欲祛除其有袒日之印象。我方如能立即恢复榆关,自属上策。究竟此事前途若何,果能实现,其裨益于最后报告之解决定非浅鲜。此间同人对于此种迅速行动,佥认为得计,极表同情等语。特电请鉴核。请查照。外交部。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78页。

51.外交部致蒋委员长、张委员电(1933年1月18日)

去文亚字第8802号

蒋委员长赐鉴,张委员勋鉴:密。据路透消息报称:伦敦《每日电讯报》(Daily Telegraph)十六日,关于本日十九国委员会会议之时评,谓:欧洲各大国无意于制裁日本,使其退还东省于中国。即以抱不平之美国,亦无与国联联合或单独取制裁之意。吾人希望特拉蒙提议十九国委员会,将全案移交七国委员会一节,在日内瓦方面将得同意。小国方面,或有反对者。但此种重要问题之判决,关系远东之和平,应由负责之国家决定之等语。查英国态度之袒日,可以概见。当兹国联开会,我代表据理力争之际,其结果若何至难逆料。我方似应积极自助,继续抵抗,庶几国际视听得以转而助我。除电达张委员查照,请蒋委员长鉴核外,特电请鉴核,送查照。外交部。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79—80页。

52.外交部致蒋委员长、军政部、参谋本部电(1933年1月20日)

去文亚字第8896号

蒋委员长赐鉴,军政部、参谋本部勋鉴:密。接张委员学良效电称:接东京极可靠方面密报,日当局真意,榆关案不扩大。热河现紧急,已由此增派二师往援,以为我不放弃,彼必拼死夺取,意极坚等情况,密闻等语,谨电闻。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82页。

53.外交部致蒋委员长电(1933年1月30日)

去文亚字第8898号

蒋委员长赐鉴:密。顷据美联社二十日伦敦来电消息,本月十九日下午三时,英国国务院在外交部开会。此系本年第一次审议讨论满洲问题,暨战债及其他国内问题等语。查中国问题□与战债问题同时研究,足见英国外交政策之所在。谨闻。罗文干叩。印。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83页。

54.外交部致军事委员会、军政部电(1933年1月23日)

去文亚字第8905号

军事委员会蒋委员长赐鉴,军政部何部长勋鉴:密。顷据本部曹秘书邦正,自北平二十一日来电称:朱庆润需款甚急,作为前方兵士购粮食之用。渠将亲自管理款项,即返前方,请速设法汇款来此。现在与张委员讨论,前方军队必须有一统一之指挥。汤主席拥护朱氏,诚确准备抵抗。目下举国宣称接济热河,从事抵抗。盖欲张委员行动较为积极,而令各方对于抨击国家取一致之态度,以为收回东省失地张本。此举实为重要等语。查日本外务当局内田二十一日在□□宣言各节,竟指热河为伪满洲国一部分。侵热河野心,业已明白暴露。现我国上下既已坚决抵抗,值此一发千钧之际,尤当集中力量,充分准备,前线军队云集,指挥立早统一。汤主席迭电请求给养,似应尽先接济,藉壮士气而固军心。特电奉达。罗文干。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85—86页。

55.外交部致宋院长、蒋委员长电(1933年1月26日)

去文亚字第9114号

宋院长勋鉴,蒋委员长赐鉴:密。顷据余日章博士由美函称:在美京及纽约各处与此间有名人士讨论中日事件所得意见,概括如次。国联本身,视其会员国之意志为转移。现今,因战债、军缩及经济衰落种种问题,使欧洲各国对于日本之侵略威胁束手无策。因之,国联对于当前之重大国际问题,亦无法解决。中国自事变开始,即诉讼国联,此时惟有继续催促其寻求一公正适当之解决,利用之,以揭发日方暴行。美国为维持九国公约及非战公约之有效,虽不能漠视无关,但无论其如何表同情于中国,目前,除遵守史汀生氏宣言,不承认凡由违犯国际条约之精神所造成之局势而外,亦无他法。日本得此千载一时之机会,自然节节进逼。除非其本国财政破产,将无法以促其控制政治之军人心理之觉悟。为中国计,应注意下列各点:

(1)中国政府及人民应准备被日方再事攻击,予以强有力之抵抗;

(2)在最短时期内自行努力企图恢复东省;

(3)现在无论如何,避免与日正式宣战;

(4)中国人民(非政府及党)对于东省之义勇军力予援助,而对于抵制日货尤宜全国一致努力;

(5)中国政府在国内应依联省自治之原则求统一,谋改革。

至于中俄复交一事,对于维持远东及世界之和平,以及改进两国间之关系,固有莫大利益。但俄之助中国,尚未到时期,不可依赖过甚。天助自助者,于国家亦然等语。谨闻。外交部。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87—88页。

56.外交部致南昌蒋委员长电(1933年1月29日)

去电第34353号

南昌蒋委员长赐鉴:密。迭接颜代表等电称:九国起草委员会通过报告书草案第一部分,内载提出国联之中日争执进展情形。包含行政院各项决议案,并概序[叙]二十年十二月十日以后之事变。又说明曾根据决议案,试行调解,迄未成功。第二部分依据各点,□半采自李顿报告。第三部分结论,包括判词。第四部分建议性质,较为重要,尚未起草。此间人士佥以建议,宜侧重对于日本施以压力。而最要之点,在以普通原则为解决之基础。又以中国倘不采中日已入战争状态之举动,他国何能出此。我方答以中国现在不愿使时局益趋严重。惟报告书公布之后,则局势及中国态度必大见改变云云。我须力求自助,国联最多不过予以道德上之扶助。又称:国联秘书厅重要份子[17],以此次中日事变,中国太重法律空论,而日方以武力所获成功,则印入多数人脑中。欲纠正此种观念,中国须立即采取行动。又美国驻法大使告颜代表谓法国态度颇佳各等语。谨电陈察阅。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89—90页。

57.外交部致南昌蒋委员长电(1932年1月30日)

去电第34360号

南昌蒋委员长赐鉴:密。三十电计达。兹又接颜代表来电,以关于不承认问题,因美国反对,起草委员会态度软化。是以美国宁有再出干涉必要。数委员国并云:国联三月十一日决议案,已超过美国一月七日通牒程度。欲再采较美积极步骤,煞费踌躇。美现对次要各点,已经让步。故各小国对于不承认问题,未便再行坚持。法律上特定罪名,似难办到。然引用李顿报告书语句,可增重道德上罪名。报告提出后,日本如仍继续侵略中国,中国不必根据法律,俾可根据事实单独引用盟约第十六条。此乃各小国之胆怯,无罪责日本之勇气。庆以为,此次大会报告,当较李顿报告书佳。又称:报告书内容摘要第二部分,谓:争执调解业已失败,现拟报告。关于时局情状之一切消息,大会认为,可于李顿报告书开首八章中觅得,并称:日本承认“满洲国”,他国并无继而出此者。最后一句称:就九月十八日以前,紧张情形之起源上论,虽似应由中日二国分任其责。但九月十八日以后,事变之发展,在中国方面实不发生责任问题各等语。现本部已电施使,令即切商美政府,请其再行设法促国联采取强硬态度。谨电陈察核。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91—92页。

58.外交部致蒋委员长、何部长电(1933年1月26日)

去文亚字第9132号

军事委员会蒋委员长赐鉴,军政部何部长勋鉴:密。据驻日蒋使二十五日电云:日本议会,颇责难政府。尤其对于军部专横、外交专恃武力,多所指摘。各界不以政府办法为然,似渐自决议会闭幕后,内阁恐为更动等语。特谨电奉闻。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93页。

59.外交部致军事委员会蒋委员长、宋院长电(1933年1月27日)

去文亚字第9131号

军事委员会蒋委员长、宋院长赐鉴:密。近接上海救国团称:联合会熊理事希龄来函,对于国防、军需、外交各端,有所陈述。相应谨录呈察核。罗文干叩。

附抄熊理事希龄来函一件。[18]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94页。

60.外交部致南昌蒋委员长电(1933年1月31日)

去电第3375号

南昌蒋委员长赐鉴:据确报日军第八、第十、第十四、三师团守备队,约三万人。陷日起,分二十四列车,于一周内陆续过釜山。经汉城开往东省,谋攻热河等语。热河大战,恐在旦夕。大局之有无转机,系于我方之能否坚决抵抗。昨日,吴达铨君来京,因未遇公,嘱转所见。吴谓:近日,华北局势紧张已极。公倘于此时发表宣言,声述热河为我领土。日军如来侵犯,必举国与之抵抗,则对内、对外均有莫大之效果。如能亲自北上坐镇指挥,尤足孚洽众望,而坚军心,云云。如何之处,尚请酌裁密示为祷。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95页。

61.外交部致南昌蒋委员长电(1933年2月3日)

去电第34462号

南昌蒋委员长赐鉴:密。昨与英使晤谈,促其电请英政府,对不承认伪组织问题,采强硬态度。英使已两电西门,加以劝说。美国当局以为,英、日虽未必有谅解,但英国之欲寻一挽救国联而不开罪日本之解决办法,则毫无疑义。截至现在,草案对于中国尚称满意等语。又颜代表来电,以报告草案修正结果,有利于我方。原案第一、第二两部,改为第二、第三部。新加序言一节,建议将包含于第四部。俟十九委员会开会,再起草等语。谨电陈察阅。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98页。

62.外交部致南昌蒋委员长、北平张委员电(1933年2月3日)

电857号

南昌蒋委员长、北平张委员汉卿兄勋鉴:密。英蓝使[19]到此后,迭与晤谈中日问题,告以袒日之不利,与维持国际条约之必要,并提及近日吾国对英舆论,请其力促英政府速变方针。蓝使颇为所动,已将此间情形,迭电政府,并陈说所见。昨日,英外部宣言谓:英政府仍以李顿报告书为根据,绝无与日缔结密约之事,亦未迫令他国反对否认“满洲国”等语。据蓝使称:此项声明,即彼迭电政府之结果。蓝使个人态度,似尚不坏。以后英方主张如何,当再续陈。罗文干叩。三日。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99页。

63.汉口杨永泰致外交部电(1933年2月7日)

来电第43560号

发电:1933年2月7日15时5分

收电:1933年2月7日17时50分

南京外交部罗部长钧任兄勋鉴:密。在都备承教益,厚饫郇厨,佩荷无似。弟随节赴赣回总部,诸务待理。浩森兄又乞假,已于支日旋汉。尊处寄呈总座之日内瓦情报,及各处外交情况,拟请分寄弟一份,以资参考。庶于国际情形,不至隔膜。弟处亦极慎密,不虞漏泄。笏廷兄均此奉候。弟永泰叩。阳(七日)。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05页。

64.外交部致南昌蒋委员长、北平张委员和广州张委员慎微电(1933年2月12日)

去电第34646、7号

南昌蒋委员长赐鉴,北平张委员汉卿兄勋鉴,广州张委员慎微鉴:密。佳电计达。十九委员会函询日方,是否承认维持东省现状,非解决纠纷之道,并口头质问日方,对于热河究将如何。倘日方答复满意,该委员会对该国提案予以考量。现国联对日态度,较前强硬。日方虽表示愤激,而事关具体质问,自不容遁饰搪塞,迄今尚未答复。又闻,十九委员会所草拟之最后报告即将完竣。谨电陈察阅。罗文干叩。弟文干。希密告粤中各要人。干。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12页。

65.南昌蒋委员长致外交部电(1933年2月14日)

来电第43868号

发电:1933年2月14日0时10分

收电:1933年2月14日8时10分

南京外交部鉴:蒸(十)电诵悉。密。此后关于国际及边陲有何情报,均望随时择要电告为祷。蒋中正元(十三日),酉。行厅印。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13页。

66.南昌蒋委员长致外交部电(1933年2月14日)

来电第43891号

发电:1933年2月14日18时10分

收电:1933年2月14日21时20分

南京外交部罗部长勋鉴:文(十二日)电悉。蒋中正。寒(十四日)。行厅。

文电:十九委会询日,是否承认维持东省现状,非解决纠纷之道,并口头质问日方,对于热河究将如何由。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14页。

67.外交部致南昌蒋委员长电(1933年2月17日)

去电第34756号

南昌蒋委员长赐鉴:密。最后报告书,业经十九委员会通过。其中建议案最关重要,全文已另邮呈。顷据代表团电:日内瓦一般意见,均确信该报告书可在大会通过。是可为中国在精神上,获得极大外交胜利。各国现虽惧用第十六条,但报告通过三个月后,势必适用该条。现在,中国最要任务,系以全力抵御侵占。盖抗争愈烈,则愈得各国同情,而今愈难避免适用该案。友好中有主张中国应于报告大会通过后,即相机与日断绝外交关系,以免日本借口尚未入于战争状态。代表团以为:此际,我方亟应公布全国一致,抵抗外患及与国联合作等建设计划等语。谨电请鉴核。罗文干。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15页。

68.南昌蒋委员长致外交部电(1933年2月17日)

来电第44028号

发电:1933年2月16日22时50分

收电:1933年2月17日9时00分

特急。南京外交部罗部长勋鉴:密。顷接友人电称:年来国联与日本争持者表面似为中日纠纷问题,实际日本所争,在除满蒙共管中国。国联所争,在连满蒙共管中国。闻真(十一)日,九国起草委员会审查报告书第三部第五项,直明揭共管之必要。凡一国家,而须经国际协力改造,独立地位安在。纵令我国电各国技术的援助,亦只可由我国自由选择,何须国际协定,且进而干涉我国。言论及教育,殊为难堪。况此项,已超出解决中日纷争范围以外。请速电我国代表,力争取消或为强硬保留,关系至巨。此时力争,尚未为晚。倘经大会表决,将永受拘束。心所谓危,不敢缄默等语,如何。请兄详加核夺,为要。中正。铣(十六)。行厅。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16页。

69.外交部致南昌蒋委员长电(1933年2月17日)

南昌蒋委员长赐鉴:密。铣电奉悉。报告书之第三部第五节要旨,据颜代表报告,中国现处过渡建设时期,虽经中央政府努力,其成绩大有进步。然政治上暴动、社会上混乱,及各方分裂倾向,仍不可免。此种情状,必须采用国际合作政策。中国政府如提出请求国联应予技术上援助,改新各项制度,俾得巩固其国家。所虑国际共管一事,其不成问题,甚为明显等语。钧电所示消息,谅系报告者,采自日方,核与报告书第三部第五节旨趣有别。谨电复鉴察。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17页。

70.南昌蒋委员长致外交部电(1933年2月19日)

来电第44121号

发电:1933年2月19日15时10分

收电:1933年2月19日17时35分

南京外交部:电报科。铣(十六)电悉。中正皓。行厅。

铣电转东京蒋公使电。日因国联形势紧张,人心恐慌。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18页。

71.外交部致南昌蒋委员长等处电(1933年2月20日)

去电第34842号

南昌蒋委员长赐鉴,北平张委员汉卿兄勋鉴,热河汤主席勋鉴,广州张委员慎微鉴:美国当局迭向我方表示,国联报告尚佳,日内瓦各事进行顺利。惟该报告,尚系一草案。现仍有少数有力之潜势力,反对美国卷入旋涡,发生对外纠纷。故中国应处以静默,藉免言动反阻进步,以待大会决议。谨电陈察阅。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19页。

72.外交部致南昌蒋委员长等处电(1933年2月21日)

南昌蒋委员长赐鉴,北平张委员汉卿兄、承德汤主席阁忱兄、北平朱子桥先生勋鉴:密。驻日法大使玛泰尔,昨过京来晤。玛使云:满洲问题,国联已主持公道。惟实力之援助,恐各国一时未能做到。现中国上下一致决心抗日,将来可操胜算。日军械虽精,中国可利用青纱障,使其飞机、大炮失效。前日本对俄亦曾用此,终于获胜。当答以法国为国联重要会员,多承赞助,至深感谢。我国现在团结御侮,军民皆愿效死牺牲,自当利用天然优点以制敌人等语。谨电奉闻。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20页。

73.南昌蒋委员长致外交部电(1933年2月23日)

来电第44354号

发电:1933年2月23日19时45分

收电:1933年2月24日1时5分

南京外交部罗部长勋鉴:密。马(二十一)日,电告与驻日法使玛泰尔晤谈各情,已悉。蒋中正。漾(二十三)。行厅。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23页。

74.外交部致南昌蒋委员长、北平张委员和广州张委员慎微电(1933年2月23日)

去电第34983号

南昌蒋委员长赐鉴,北平张委员汉卿兄勋鉴,广州张委员慎微鉴:密。国联报告书,行将通过大会,而日本仍悍然总攻热河。我为促国联始终强硬对日,益使日本在国际陷于孤立起见,业经电令颜代表等投可决票。美国当局看法,以日本不致对华宣战。设中国首先宣战,则彼获益匪浅,深望勿中其计,并以国联建议,虽不载制裁办法,但不承认三字范围极广。国联报告通过后,美或即发表批评。至英国态度之忽变,实由于英国属地加拿大等对伦敦之压迫。日本如侵入长城,必危及英在天津等处利益。中国对英有排货之虞。伦敦发觉,华盛顿对西门所采政策不满等情状凑合所致。谨电陈察阅,罗文干叩。

再,此电仍请勿/不能宣布。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24页。

75.外交部致南昌蒋委员长等处电(1933年2月25日)

去电第35048号

南昌蒋委员长赐鉴,宋院长勋鉴,北平张委员勋鉴,北平刘次长勋鉴,广州张慎微先生鉴,承德汤主席勋鉴:顷接日内瓦代表团来电,称:报告书已经大会一致通过。日本代表团于报告通过后,即离会场。详细情形再电达等语。除俟得日内瓦续电,再行达外。谨先电闻。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25页。

76.外交部致南昌蒋委员长等处电(1933年2月25日)

去电第35063号

南昌蒋委员长赐鉴,北平张委员汉卿兄勋鉴,热河汤主席勋鉴,北平刘次长子楷兄勋鉴,广州张委员慎微鉴:密。有电计达。颜代表在大会演说,批评报告书结论及建议。同时,宣告中国对建议予以接受。惟如日方不予接受,建议无从实行。中国在盟约第十五条第六项下之权利,并无保留。国联大会议决,指派咨询顾问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十九委员会各委员,及加拿大、荷兰代表组织之,并将邀请美俄参加工作。至适当时,将向大会建议或报告,并得将报告转送通力合作之非会员国政府。顾代表在大会发言,谓:热河为中日整个问题之一部分,痛驳日方主张及理由,请其加以制裁。一般意见,佥以报告业经通过,咨询顾问委员会亦已成立,希望中国能尽其本分,竭力抵抗。时局如再有发展,国联必重出干涉。再,颜代表现已正式致文国联,接受报告书。谨电陈察核。罗文干叩。

再,此电请勿/不能宣布。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27—128页。

77.南昌蒋委员长致外交部电(1933年2月27日)

来电第44532号

发电:1933年2月27日11时30分

收电:1933年2月27日12时40分

南京外交部罗部长鉴:有(二十五)电悉。特复。蒋中正。宥(二十六)。行厅。

有电:颜代表在大会批评报告,业经论及建议。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29页。

78.外交部致南昌蒋委员长电(1933年2月27日)

去电第35702号

南昌蒋委员长赐鉴:密。关于撤回驻日公使一事,国联各小国多劝我实行。一面竭力抵抗,以为将来援引第十六条地步。近立法院亦有此建议。本部以兹事体大,目前已与颜、顾、施等□通电商,特再电询日内瓦代表团及施公使意见。最近,据颜代表等复称:年来我国仍与日方信使往还,各国认为奇事。现报告书通过,我已胜诉,应早日宣布绝交,以正世界视听。我方如欲引用制裁办法,绝交为必不可免。盖盟约于制裁一节,必须以日方从事战争为理由,方可引用。倘我本身不认为日本从事战争,断不能使他国作如是看法。如仅撤回公使仍留代办。在法律上毫无意义,徒示我无决心。至于维持原状,除非欲与日本立即直接交涉,实不见有丝毫利益,又接施公使电称:美国在最近之将来不至对日采取经济制裁,因彼邦人士恐因此发生战争。现大会既通过报告书,第二步之努力,在使该报告逐步实行,俾以他国之压迫使日本就范各等语。部已将此事提出中央国防委员会。现该会正在审慎讨论,并将提出外交委员会,详加审议。谨先电闻。罗文干叩。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30—131页。

79.南昌蒋委员长致外交部电(1933年2月27日)

来电第44542号

发电:1933年2月27日15时40分

收电:1933年2月27日18时0分

南京外交部罗部长鉴:有(二十五)电悉。特复。蒋中正。感(二十七)。行厅。

有电:报告书在大会通过。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32页。

80.日内瓦颜代表等致外交部电(1933年2月29日)

来电第44603号

发电:1933年2月29日17时00分

收电:1933年3月1日3时20分

南昌蒋委员长赐鉴,北平张委员勋鉴:顷接颜、顾、郭三代表致国府一件。文曰:

国民政府钧鉴:前年三省之陷,不战而走,世界为之骇异。此次热河之役,日人宣传,谓我军并无抵抗诚意。松冈在国际联合会且谓,我军勇于内战,无意对外。连日,热河要地纷纷失守,各国论者以我军凭崇山峻岭之险,有主客攻守之异,而战线屡缩,失地频闻。友我者,对于我是否真心抵抗,群来慰问。忌我者,谓我本无自助决心,国际联合会原可不必多事。惠等待罪海外,无法答辩。且自报告书公布后,战事方面重甚于外交。将来外交前途,多视军事为转移。惠等心余力绌,应付乏术,应请准予开去代表职务,另简贤能接充,不胜盼祷之至。颜惠庆、顾维钧、郭泰祺叩等语。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35页。

81.南昌蒋委员长致外交部电(1933年3月1日)

来电第44661号

发电:1933年3月1日13时20分

收电:1933年3月1日15时10分

限即刻到。南京罗部长勋鉴:密。感电诵悉。关于召回日公使意见与外交态度,中已详告叶楚伧,允请接洽。中正。东午。行机。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36页。

82.南昌蒋委员长来电(1933年3月2日)

电第2459号

1933年3月2日下午七时

限即刻到。南京中央党部兼秘书长:感电敬悉。密。中须略缓方能决定行期。一切大计,请会中诸公公决,弟无成见。惟外交问题,徒然正式召回公使,恐无如何意义,不如准其先告假回国报告。中以为,我国外交态度至少待美新总统就职后之外交方针确定后,我国然后表明,当不致迟误也。如何,并请转告罗部长,是荷。中正。东午。行机印。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39页。

83.南昌蒋委员长致外交部电(1933年3月3日)

来电第44788号

发电:1933年3月3日18时28分

收电:1933年3月3日20时45分

南京外交部罗部长勋鉴:东(一日)日两电均悉。密。复颜、顾、郭三代表电,极为周洽至佩,即希恳切慰留,共支危局。中正。江(三日)。行厅。

东日两电:一转三代表辞职电,一复三代表电。

资料来源:《外交部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等接洽中日纠纷之文电》,台湾“国史馆”藏“外交部”全宗,第1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