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恶哲学家巴塔耶的色情社会学
法国小说家、思想家乔治·巴塔耶创造出的独特的“罪恶的哲学”,直到今天仍然受到很高的评价。
巴塔耶所提出的至尊性或色情社会学等价值观念,与基于人类的崇高品质或纯粹的爱的人性、博爱等观念完全相反。当然,他也不认可道德的价值以及就连尼采都肯定的生命的价值。他认为美和生命只有与丑恶和破坏性相结合时,才会存在反论的价值。而色情社会学正是在矛盾存在的瞬间才能散发它的光芒。
巴塔耶认为,色情在禁忌被侵犯时才会产生。而色情也正是人类的性快乐和动物的性快乐的区别所在。人类社会把性与死亡作为禁忌排除在外,这对于维持秩序与协作是必需的,而性与死亡同时也束缚、压制着人类。当人类侵犯这些禁忌的时候,在意识到罪恶的同时也感觉到了色情的存在。
然而,不同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爱的喜悦,巴塔耶说,色情总是形单影只的。色情与我们想象中的爱是完全不一样的。巴塔耶所说的色情里欠缺能互相共鸣之物。
巴塔耶同时也论述:“色情在根本上带有死亡的意义。”他认为,“汝莫杀人”这样的死亡禁忌是一种最强烈的压制,也正因为如此,不管是他人的,还是自己的,最强烈的色情总是隐藏在危及生命的行为背后。
实际上,巴塔耶对死亡的研究极其着迷。他一直沉迷于研究阿兹特克族血腥的活人献祭仪式。研究这些死亡,从根本上会有一种让人联想到自身死亡的诱惑,巴塔耶如是说。
“我自身的死,正因为它是下流的,所以它就像能勾起令人恶心的欲望的脏东西一样,一刻都离不开我的脑海。”(《乔治·巴塔耶传》)
在巴塔耶的自传作品《我的母亲》中,他曾这样说道:“我宁可被处罚……我想在自己的处罚中大声笑出来。”
如果从常识性的价值观角度看,巴塔耶的哲学是病态的、非日常的、罪恶的。有人把从破坏性的事物里发现令人陶醉的事物这一人类思想,看成一种带有危险性的思想,并对此深感厌恶。
然而,直至今日,巴塔耶的哲学和文学吸引了大批读者,他具有作为思想家所不可动摇的稳定地位。巴塔耶的思想如此被接受和评价,其原因不必说,皆因他挖出了人类内心深处所潜藏的另一事实。犯下无差别杀人罪的罪犯自愿获得死刑时说:“我本来就想要尝试死刑。”他们志在追求那一“至高的瞬间”,试图在恣意的破坏及杀戮中寻找被贬低的人生在最后一刻所发出的光芒。这些人的心理与巴塔耶的愿望竟然有如此惊人的重叠之处。巴塔耶的“罪恶的哲学”对于理解那些不可能理解的,而且依常识而言犯下令人作呕的凄惨事件的人的心理,具有重大的作用。
隐藏在其背后的到底是什么呢?创造出“罪恶的哲学”的巴塔耶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