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要素
普罗维登斯闹市区有一个暗淡冷清的广场,距离我写作此书的地方有几条街,一群人正在那儿施工盖一座溜冰场。工地左右是整排办公大楼,尴尬的是,都空着无人进驻。据我猜想,该市的大佬们希望在这儿定格一幅活络的、多彩的、稳重的画面。溜冰场盖好之后,带来了嬉戏趣味,但是冷清依旧。与此同时,打着乐观算盘的人正在拉普兰(在芬兰与瑞典北方交界处)铺设起草坪。
有些读者会说,盖溜冰场或铺草坪对文明算不上建树。因为,即便世界一流的冰上舞蹈也难脱俗艳:不外乎亮片服饰、后外钩点冰一周跳、轻音乐。草坪是英国市郊千篇一律的夏季活动场地:人们在这里闲谈,玩无聊的游戏。哪一片原野乐意涂上这么一层“资产阶级油漆”?
不过我们也该为在水泥丛林里盖溜冰场、在冰天雪地里铺草坪的英勇表现喝彩。两者都流露了文明传统之始的建设与破坏之间的可怕矛盾:既有想要运用荒谬的方式扭曲冥顽环境的一股冲动,也有忍不住要冒险改善自然的一种欲愿。文明之后的结果是颇为可疑的:有时候环境变得焕然一新,有时候变成四不像或完全毁掉。通常的情况是介于两种极端之间,就像这本书一开始索福克勒斯的那一段话说到的:磨蚀大地,乘风破浪,制服禽兽,带着“情感”造起城镇,建造御寒避雨的房屋。
一如多数刻意要博得赞许的名词——民主、平等、自由、和平,“文明”也经常被滥用。文明是一种社会类型,这是当然的。但是,当我们问“是哪种类型”,或是要求对文明的特征加以形容或说明,或是追问究竟该怎么区分“文明”与“文化”、“文明的”与“不文明的”时,麻烦就多了。在对文明的要素——能使区区一个社会质变而成为文明的那股魔力——的传统讨论中,用词不一而足,有的说是一种过程,有的说是一种系统,或是一种状态、一种心灵的或遗传的癖性、社会变迁的机制,但是都不尽如人意。已经有很多人把“文明”当作太多不同的意思来讲,如今很难摆脱这词的滥用,还给它一个有用的意思。也许可以从一般人所理解的意思着手,再讲我打算采用的意思。
用“文明”指某个区域或人群、时代,大多是因为它在生活方式、思考模式、观感上有显著的一贯性,与以外的区域、人群、时代不相同。所以我们可以说“西方文明”,或是中国的、伊斯兰教的文明,或是“犹太文明”“古典文明”“文艺复兴文明”,读者和听者也大概知道我们所指的是什么。这样用的理由是方便,而且大家都普遍认可了。但这是不确切的,也没有实质意义,充斥着主观判断。把“文明”换成“社会”或“文化”,意思其实一样。所谓一贯性的分野,也是见仁见智。甲所见的一贯性,乙完全看不见,或是乙所观察到的一贯性与甲不同。
克服这个问题的方法是,认定的确存在某些一贯性,可以用来区分文明:例如相同的宗教信仰,相同的意识形态,认为同属某种“世界秩序”,或是语言文字相同,或是技术上、农艺上、饮食上有共同特性,或对艺术的好恶相同,或同时具有一种以上的相同条件。这些评定准则却都是武断的(下文会证明武断之所在)。而且,某些社会因为有这些条件便可以符合文明的标准,但有些文化特征却不一定被视为文明要素,这似乎说不过去,如舞蹈、占卜术、睡眠习惯、两性关系。
还有一个层面,是用“文明”指一种集体的自我区隔,脱离具有“野蛮”“原始”“未开化”特征的世界。照这个意思,被认为达成这种自我区隔的社会就算是“文明的”。这种用法显而易见是欠妥当的,因为“野蛮”“原始”“未开化”都是不明确的用语,带着很浓的偏袒与价值认定。这种用法始于18世纪的欧洲。当时的精英阶层急于否定人性中“低等的”“粗糙的”“俗鄙的”部分,便竭力鼓吹烦琐的礼节、精细的品味、优雅的价值。进步就等于弃绝自然,回返野性是一种堕落。创建罗马的两兄弟虽然是母狼喂大的,终究要完成创建罗马的大业。野蛮人可能是“高贵的”,其英勇气魄与高尚道德可以做文明人的榜样;然而,一旦被拯救脱离野性生活,就应该彻底弃绝野性。所谓的“阿韦龙的野孩子”,是婴儿期被丢在塔恩森林里的一个男孩,靠自己活了下来,1798年被猎人捉住以后,接受了文明的实验,他的监护人并没有把实验结果做到让他们自己心满意足。按这男孩老师的描述,他可悲的一生之中最辛酸的时刻,也许就是追忆自己独自生活的时候:
他用毕午餐后,即便不再觉得口渴了,别人总会看见他以美食家似的神态端起本应盛着佳酿的玻璃杯,注满净水,小口小口地啜饮咽下。这个景象之所以引人关注是因为它发生的位置。他靠窗站着,两眼望向原野,好似这大自然的孩子在这一刻里试图融合他丧失自由后仅有的两件好东西——喝清澈的水与看着日光和原野。
实验失败后,他再度遭到抛弃,被交给巴黎中下层街区一名善良的老妇人照顾,留下科学界难以接受的失望经验。
还有一种常见的用法,是指一个社会的发展史中假定都要经历的阶段或达到的巅峰。这是我更不能苟同的用法。因为这个用法意味着一种发展模式,而我既不相信模式之说,也怀疑发展之论。社会是一直在变的,而且是以不同方式改变。社会并不会发展、演化、进步,虽然按不同的标准衡量不同的时代,会看得出变好或变坏。社会不会遵循范本,不会朝着某种目的进展。历史不会照原样再来过,社会不会互相复制,但是不同的社会可能表现出雷同之处,可以按这些相同点来归类。下文会讲到许多社会发展论的例子,都是以先入为主的成见为依据,证明某些结论有理,而把其他的全盘否定。凡是在这种理论架构里把文明当作某种阶段来看的观念,都是充满价值评断的:不是顶峰就是危机,可能是灿烂发光也可能是阴霾一片,可能代表进步也可能代表颓废,不论是什么样子,都必然是发展程序中的一个阶段,被褒与贬的判断歪曲了。
17世纪末18世纪初,在法兰西帝国中部和边缘之间,有位年轻人穷困潦倒,却似乎有启人省思的灵感。他的背景高贵却又可悲,他既难以捉摸又武断自信。他的家族把贵族名位卖了,换来现款,他却一直自称“拉翁唐男爵”。1702年他置身巴黎,不久之后,“文明”这个名词的现代用法就在这个城市问世。
这位身无分文的前贵族当时正在追怀他钟爱的加拿大。他年少时期曾在那儿寻觅致富的捷径,并且渐渐对法国人口中的“野蛮人”的天生贵族气产生了仰慕(见第五章)。他想知道,如果把一名休伦族印第安人搬到巴黎,这人对巴黎的壮丽华美会有什么反应。拉翁唐口中的休伦人来自未被文明扰乱的世界,头脑不曾被文明的价值成见左右,他欣赏赞叹的是巴黎的石头,但没想到这些石头是人砌起来的,他以为都是天然的岩石群,恰好适合人住在里面。这样的误会显然向来都是文学的好话题。一名18世纪初期来自圣基尔达岛的“野蛮人”见到格拉斯哥的建筑时,“他说教堂的柱子和拱门是他所见过的最漂亮的洞穴”。“野蛮人”的惊叹道出了人力塑造的环境与自然塑造的环境之间的差异有多么微妙,它逾越了已达文明的状态和一种不同社会类型之间的鸿沟,也弥合了自然环境被改造多少的区别。
这些故事点到了“文明是什么”的问题核心。我建议把它界定为一种互动关系:是人对自然环境的关系,出于人类想使自然符合自己需求的冲动,而改造自然环境。我所说的“文明”就是指在这种关系之中的社会。我并不是说所有的文明都一定是好的或坏的,虽然我觉得某些文明颇佳,却也看出某些文明是有害的。本书的要旨之一是,各种文明通常都过度利用其环境,往往到了自我毁灭的地步。基于某些目的——包括为了在环境中求生——的文明行为是冒险的谋略,甚至是非理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