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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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教育法律法规

考纲内容

1.教育法律法规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的基本内容。

(2)了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相关内容。

2.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理解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

(2)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3.学生权利保护

(1)了解有关学生权利保护的教育法规,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2)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等实际问题。

考纲解读

依法执教是教师的基本权利,也是教师的基本义务。为了能够依法执教,作为小学教师首先要了解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明确我国对教育教学、教师学生的基本规定,然后才能根据相关法律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因此,教育法律法规模块要求未来的教师了解《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重要法律的相关内容,同时要求了解我国教育工作的指南《规划纲要》,以便能够根据我国的教育愿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考纲中突出了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学生权利与保护两部分内容,所以学习时要重点注意这两部分内容,并能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对现有的教育现象进行分析。特别要强调对教师行为的分析和对学生权利保护方面的分析。

引子

分不够钱来凑

2004年4月15日是登封市石道乡××小学6年级期中考试的日子。考试前,该校6年级数学老师郭老师要求他的学生估分,如果学生考不到自己所估的分数,每差一分罚款一元。15岁的学生郭××考虑到可能考不到自己所估的分数,又不愿意让父母为自己交罚款,于2004年4月19日早上6时许服毒自杀。

在郭××死后第3天,其母亲在整理其遗物的时候,发现他的枕头里面塞着一封遗书。遗书写道:“亲爱的爸妈爷奶:对不起,我期中考试成绩可能不会达到我说的分数,如果考不到,那就是一分一块钱,我不想让你们拿这些钱,我决定一死了知(原文如此,应是‘之’),才能抵消这些个钱……”

看到这封遗书后,郭××的父亲很气愤,立即拿着遗书来找学校和任课老师交涉。期间,他了解到,郭××当时估的分数是80分。从他的遗书中可以看出,担心自己考不到所估的分数,害怕被罚款,是郭××选择自杀的原因。

事后家长还找到了郭××的期中考试试卷,发现只考了61分,离自己所估的分数差19分。[18]

郭老师要求学生估分,每差一分罚款一元,他是否有这个权利?郭同学自杀了,学校和郭老师要不要负责任,要负什么责任?为了明确这些问题,首先我们必须知道我国有哪些教育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学校、教师、学生等的权利与义务作了哪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