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根本”与黄氏的伦理道德体系
根本说的理论建构虽然简单,但它所指向的是一个具体的伦理道德体系。从实践的方面来讲,黄氏通过根本说的建构,让他的诗歌创作自觉的、内在地体现伦理价值。所以,根本并非抽象的概念,而是文艺家具体的伦理思想与伦理的生活。因此我们在进一步阐述黄氏根本说时,必须对他的伦理道德体系作一个全面的考察,以透视他所说的“根本”的具体内涵。
黄庭坚生活在新儒学流派纷出,理学的伦理学体系渐趋完备的时代。北宋的儒学运动本来就是以名教伦理的恢复为动因的,宋儒认为五代是一个传统道德沦丧,名教大坏的时代[1],为了真正巩固君主统治,必须恢复名教。顾炎武在分析真仁之际的士风时说:“真仁之世,田锡、王禹偁、范仲淹、欧阳修、唐介诸贤,以直言傥论倡于朝,于是中外荐绅知以名节为高,廉耻相尚,尽去五季之陋。”[2]此后不管宋代新儒学在后来发展过程中变得如何的形形色色,这种名教意识始终是它的基本内涵,也是宋人评价人物是非曲直的基本标准。黄庭坚一生都重视名节,以名教为立身处世的根本。他赞美司马光“忠清俱没世,孝友是生知”(《司马温公挽词》)[3]。对于儒家的名教,黄氏是无条件的全部接受的,他一生的言行、都围绕节操二字,提倡独立不倚的刚性精神,其《跋砥柱铭后》云:“余观砥柱之屹中流,阅颓波之东注,有似乎君子士大夫立于世道之风波,可以托六尺之孤,寄百里之命,不以千乘之利夺其大节。则可以不为此石羞矣。”[4]苏轼也提倡刚毅精神,曾因孙介夫之事作《刚说》,极力发挥孔子刚毅近仁之说[5]。可以说这是苏黄在思想上的共鸣点之一。他们虽然出入释道百家,思想面貌显得纷纭多彩,令人初看难定其归宿,但名教诗人的本质始终没有改变。所以,从思想归向来看,黄氏正是属于中唐至北宋儒学思想的传人和参与者。有论者认为他“并不以单纯文人自居,终其一生都对道德伦理表现出极大的关注,并有着匡正世道人心的强烈使命感”[6]。
不仅在大背景上,黄庭坚的思想归属很明显,而且在具体的儒学传承上,黄庭坚比苏轼有更为明确的传承关系,黄庭坚十七岁时从其舅父李公择治学,又得到公择的好友孙觉的赏识,将女儿许配给他。孙觉是北宋最早的两个儒学流派之一的安定学派创始人胡瑗的高足。胡瑗在“大学,其初人未信服,使其徒之已仕者盛侨、顾临辈分置执事,又令孙觉说《孟子》,中都士人稍稍从游”[7]。可见孙觉在胡门中学术地位之高。李常虽非安定派的嫡传,但其行为经术,时人认为可与孙觉相比,论议趣舍也与孙觉大略相同。这两人对黄庭坚的影响极大,黄氏自称从孙觉处“得闻言行之要”,并说“启迪劝奖,使知向道之方者,孙公为多”(《黄氏二室墓志铭》)。元丰中写诗,回忆李公择对他的影响,亦有诗云:“往在舅氏旁,获拼堂上帚。六经观圣人,明如夜占斗。”并慨叹中年以后,“索居废旧闻,独学无新友”[8]。黄氏之结交天下文士如苏轼、秦观等人,也是通过孙、李两人的关系。此外,黄庭坚的一些执友,如徐积、江端本、邢居实等,都是安定学派的重要人物,这些人在思想上对他影响颇大。由此可见,黄庭坚在儒学上主要是渊源于安定学派的[9]。
安定学派讲究明体达用,即究明儒家伦理之本,以施于实用。如熙宁二年,王安石方进用,神宗皇帝问胡瑗高弟刘彝,胡瑗与王安石两人孰优,刘即认为安定派的宗旨在“明体达用”,“明夫圣人之体用,以为政教之本”。除此之外,这一派学者重视力行,反对空谈性命之理。黄氏讲究治心养性,但却一直反对空谈性命之理,这完全是安定派的学风。其《杨概字序》一文最明确地表达了这种重力行、轻空谈的观点:
“今夫学至于无心,而近道矣。得志乎,光被四表;不得志乎,藏之六经。皆无心以经世故耶!”曰:“然则愿闻性命之说。”黄子曰:“今孺子总发而服大人之冠,执经谈性命,犹河汉而无极也。吾不知其说焉。君子之道,焉可诬也!吾子欲有学,则自俎豆,钟鼓、宫室而学之,洒扫、应对、进退而行之。”曰:“是可以学经乎!”曰:“吾子强学力行,而考合先王之言,彼此符玺之文可印也。韩非曰:先王有郢书而后世多燕说。夫家奋私智而讲无诏之书。几何其不为燕说?”吾久不喜作书生语,因杨君,聊复谈。故并书之。[10]
这篇文章,开头是讲学者行藏用舍的问题。黄庭坚的一个基本思想,就是学而以待世用,但不以用不用为意,他说的“无心以经世故”,就是这个意思。其《仁亭》一诗中“无心经世网,有道藏丘山”[11]亦即此意。接下来的一番回答,实是挑明安定学派与后来的理学流派像王学、程学之基本分野。黄氏自称为“书生语”,其实就是指传自安定学派一种学行言论,是其早年追随孙觉、李公择两位长辈时所习闻。黄氏诗句所说的“少年爱谈道,而今口如钳”[12],所谈之“道”也就是安定派的明体达用之道。
当然,黄庭坚在伦理思想方面不止接受安定一派,还受到了周敦颐的濂学、苏轼的蜀学的影响。元丰中,黄庭坚任吉州太和县令时,曾应周敦颐子吉州司法周寿之请作《濂溪诗》[13],高度地赞扬了周敦颐的思想和人格。其中形容周氏“人品甚高,胸中洒落,如光风霁月”一语,为理学家李侗、朱熹等人所盛赞,“以为善形容有道气象”[14]。也许正因为这个原因,《宋元学案》列黄氏为“濂溪私淑”。濂溪之学有两部分:一部分是他的太极之学,另一部分是以“明”“诚”为宗旨的人格修养之学说。黄氏的本体思想是心物一体、万物一家,渊源于《庄子》,而与后来的陆王心学接近。他反对空谈性理,所以濂溪的太极学说对他影响似乎不大。“明”“诚”宗旨则与他的人格思想接近。而在《濂溪诗序》中,黄氏着重肯定周氏能将吏事与悟道融为一体,由子养黎民的政事中体悟圣人仁民爱物,万物平等的道理。这是体现了安定学派“明体达用”的基本立场。但黄氏尤其赞扬周氏持节不挠、出处一贯、无心经世故的行为风范:
舂陵周茂叔,人品甚高。胸中洒落如光风霁月。好读书,雅意林壑,初不为人窘束世故。权舆仕籍,不卑小官,职思其忧。论法常欲与民,决讼得情而不喜。其为少吏,在江湖郡县盖十五年,所至辄可传。任司理参军,转运使以权利变其狱,茂叔争之不能得,投告身欲去,使者敛手听之。赵公悦道,号称好贤,人有恶茂叔者,赵公以使者临之甚威,茂叔处之超然,其后乃悟曰:“周茂叔天下士也。”荐之于朝,论之于士大夫,终其身。其为使者,进退官吏,得罪者自以不冤。中岁乞身,老于湓城,有水发源于莲花峰下,洁清绀寒,下合于湓江,茂叔濯缨而乐之,筑屋于其上。用其平生所安乐媲水而成,名曰濂溪。与之游者曰:溪名未足以对茂叔之美。虽然,茂叔短于取名而惠于求志;薄于徼福而厚于得民;菲于奉身而燕及茕嫠,陋于希世而尚友千古。闻茂叔之余风,犹足以律贪,则此溪之水,配茂叔以永久,所得多矣……茂叔虽仕官三十年,而平生之志,终在丘壑,故余诗词不及世故,犹仿佛其音尘。[15]
黄庭坚并没有把周敦颐作为一个理学宗师来赞颂,更不刻意阐述他的哲学思想,而着重突出其特立独行、仁民爱物、超然世俗荣利之外的人格风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黄氏这里明显表现魏晋玄学的自然思想,所谓“雅意林壑,初不为人窘束世故”,“仕宦三十年,而平生之志终在丘壑”,都是强调其不违名教而体任自然的特点。这是黄庭坚很重要的人格思想。黄氏自小就受到陶渊明等魏晋自然派文人的影响,对魏晋玄学风气也很向往,其《次韵吉老知命同游青原》诗云“至人来有会,吾道本无家”,“时有清谈胜,还同叹永嘉”[16]。十七岁时作《溪上吟》,即表示对陶渊明精神的向往,并说自己在自然景物的欣赏和陶诗的阅读中,体会到一种“漻然无所拘系,而依依规矩准绳之间”的自由境界。这正是魏晋人所提倡的名教自然合一的思想。我们看他平时对人物的评价,也特别注重这一点。如说张澄“无心经世网,有道藏丘山”(《平阴张澄居士隐处三诗仁亭》)。《题宛陵张待举曲肱亭》亦赞扬张氏“偃塞勋业外,啸歌山水重”[17]。又其《和答外舅孙莘老》“少监岩壑姿,宿昔廊庙具”[18]。《晋书·谢鲲传》中记载,有人问谢鲲,他和庾亮比较如何。谢鲲回答说:“端委庙堂,使百僚准则,鲲不如亮;一丘一壑,自谓过之。”他的意思就是说庾亮能任名教,而自己则能体任自然。但孙绰为庾亮作碑志,又说:“公(庾亮)雅好所托,常在尘垢之外,虽柔心应世,蠖屈其迹,而方寸湛然,固以玄对山水。”[19]似乎专驳谢鲲之说,认为庾氏虽迹沉名教,而趣尚自然。黄庭坚深受魏晋玄学家这类思想的影响,所以评价人物,不知不觉地运用这一类的术语,而他平生的行为,也是以此为旨归的。从安定学派的明体达用到汲取魏晋自然名教合一的思想,这是黄庭坚伦理人格的一个发展,而从他自己的叙述可知,像周敦颐、孙莘老这样的当世的任名教而体自然的人物,起了中介的作用。其实,北宋中后期的思想潮流中,魏晋自然思想的影响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黄庭坚、苏轼、米芾在这方面都是一些代表性的人物,他们推崇、学习魏晋诗风,也是以这种思想为基础的。
从自然思想出发,黄庭坚强调伦理道德的自觉。主张在心灵反省的基础上理解伦理道德,并将其内在化为心灵的一部分。他曾有诗句云:“道德无多只本心”[20]。这与魏晋玄学所说的名教出于自然是一致的。嵇康《释私论》云:“夫称君子者,心无措乎是非,而行不违乎道者也。何以言之,夫气静神虚者,心不存于矜尚,体亮心达者,情不系于所欲,故能审贵贱而通物情。物情顺通,故大道无违,越名任心,故是非无措也。”[21]东晋谢尚也认为“典礼之兴,皆因循情理”(《遭乱父母乖离议》)[22]。都是含有道德或礼教依据于心灵情感,心与道、情与理应该统一的意思。黄庭坚对这种思想有独到的领会,在《与洪氏四甥书》中说:“礼乐者,圣人所以节文仁义至于大成者也。修之身,立之天下,一法也,一物也。乐由天作,礼以地制,夫范围天地,非圣人孰能之?唯圣人能遂万物之宜,通天下之志。万物皆得宜,礼之实也,天下皆得志,乐之情也。……圣人者,知人之本根材器,故其用礼乐也,知变化之道,而与天地同流。故钟鼓之间而与天地同和,俎豆之间而与天地同节。后世不本于心术,故肝胆楚越也,而况于礼乐乎。”[23]也就是说圣人依据人的自然的感情愿望制定礼乐,以体现仁义之旨,同时也是体现天地万物的和谐与节律,通天人志。但后儒将它凝固,完全视为从外在来规范,桎梏人心的一种教条,导致了礼乐与人情之间的完全隔阂。这种思想,与玄学后期发展中的名教即自然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在这方面,苏轼与黄庭坚是一致的,他的《礼以养人为本论》,很透彻底地论述了这个问题:
夫礼之初,始诸人情,因其所安者而为之节文。凡人情之所安而有节者举皆礼也。则是礼未始有定论也。然而不可以出于人情之所不安,则亦未始无定论也。执其无定以为定论,则途之人皆可以为礼。今儒者之论则不然,以为礼者,圣人之所独尊,而天下之事最难成者也。牵于繁文而拘于小说,有毫毛之差,则终身以为不可……夫礼之大意存乎明天下之分,严君臣、笃父子、形孝弟而显仁义也。今不幸而圣人远,有如毫毛不合于三代之法,固未害其为明天下之分也,所以严君臣、笃父子,形孝弟而显仁义者犹在也。[24]
苏轼将礼的原则定为“人情之所安”,思想比黄庭坚还要通达。当然,苏黄所讲的“人情”“心术”,仍然是具有儒家伦理内涵的,与魏晋玄学放诞派所理解的任情纵放不同。也可以说他们完全是从儒家伦理观念出发理解“人情”“心术”,认为这其中已经包括伦理的根本。我们从苏轼所说的“礼之大意在乎明天下之分,严君臣、笃父子,形孝弟而显仁义”这个论断中,也可知苏黄之的“人情”“心术”“本心”,本来就包含着伦理。
禅宗讲究明心见性,认为真如本体,原是人心中所有之物,但被人的情欲、世故及种种俗谛道理所遮蔽,就像明月被浮云所翳,所以参禅之道,即在自我悟彻这心中原有的真如本体。宋儒虽然反对佛教的说空谈妄,但却深受禅宗这种思想的影响。如程颢论性与道的关系:
道即性也。若道外寻性,性外寻道,便不是。圣贤论天德,盖谓自家元是天然完全自足之物,若无所污坏,即当直而行之,若小有污坏,即敬以治之,使复如旧。所以能使如旧者,盖为自家本质元是完足之物。若合修治而修治之,是义也;若不消修治而不修治,亦是义也;故常简易明白而易行。(《端伯传师说》)[25]
程颢“道”即“性”的思想受到六祖慧能在《坛经》中反复阐述自性清净,顿悟自性以成佛思想的影响。这里,佛教真空妙有的真如本体,被理学家改为儒家的“道”,被视为人人内心本有的东西。若无有损坏,就照直施行,就合于道,如已有损坏则认真敬谨地修复它。之所以能修复,是因为它是人心中本有之物,如果不是本身之物,则何从修复呢?这就是他们的逻辑。传统儒学中,也有《中庸》的“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及《孟子》的性善之说,认为道德为人禀受于天的一种本质,但像程颢这一种说法,在方法上无疑是受到禅宗明心见性的影响。所以程氏虽然一再斥佛家为异端,但也承认其在学理上的深度:“释氏之学,又不可道他不知,亦尽极乎高深。”[26]
如果说理学家对于在伦理思想中援引佛禅,还是遮掩着做;那么,以苏黄为代表的北宋元丰、元祐前后的文学家群体,则是完全打破了门户之见,改变了从韩愈以来的儒学家排斥佛道的作风,大兴谈玄参禅之风,运用老庄、禅宗思想来阐述伦理道德及人格修养之事。如黄庭坚的伦理思想中,庄子的齐物论和佛家的平等观的影响就很深。并参此说而自成“家万物”“万物一家”之说,与安定学派的仁民爱物思想结合,对黄氏的政治行为起到原则性的指导作用,他在《赵安时字序》中赞扬庄子之道云:
庄周,昔之体醇白而家万物者也。时命缪逆,故熙然与造物者游。此其与礼义君臣之际,皂白甚明,顾俗学世师窘束于名物以域进退,故筑其垣而封之于圣智之外,曾何足与谈大方之家。[27]
他认为庄子是一个体任自然,内心淳至而能齐同万物,不执着于小我的大贤人。只因为命与时逆,不能实现其民胞物与的济世理想,所以才熙然与造化者游,以求独善其身。被后世视为是名教之外的异端,事实上庄周是真正的名教理想的持有者,其对名教的原则,“皂白甚明”,世俗的儒者执着于名教的形迹,而不能体悟名教根本,自然无法领会庄子的精神实质,于是将它排斥在圣贤智者之外。明未天界和尚认为庄子是孔子的“真孤”,托老子以存。[28]近人钟泰著《庄子发微》,也着意阐发庄子渊源于儒家的微旨,并认为其与老子本质上不同,这些见解都可与黄庭坚上述说法相发明。对于禅学,黄庭坚参悟尤深,学说亦多,但根本的一点,还是吸取禅学明心见性和平等圆融、不生分别这几种思想,来扩充儒家的道德境界促使儒家伦理道德的修为向自觉的境地发展[29]。其《晁张和答秦觏五言予亦次韵》一诗,就是以禅宗的方式谈儒学的修为,全诗如下:
山林与心违,日月使鬓换。儒衣相诟病,文字奉娱玩。自古非一秦,六籍盖多难。诗书或发冢,熟念令人惋。秦君锐本学,骥子已血汗。相期骖天衢,伯乐尝一盼。士为欲心缚,寸勇辄尺懦。要当观此心,日照云雾散。扶疏万物影,宇宙同璀璨。置规岂惟君,亦自警弛慢。[30]
黄庭坚对当世学风常多不满之意,诗中每每流露。“儒衣相诟病”这几句,就是指儒道被后世学者所歪曲,流传失真,以至出现《庄子》所说的“儒以诗礼发冢”这样的阳儒阴贼的怪现象。可见儒道所遭遇的灾难,非仅秦始皇焚书坑儒一劫而已。针对这种现象,黄氏提出“观心”的治养方法,通过观心,回光返照,除去欲念妄想,才能体悟洞察宇宙间万物一家,彼我一体的最高的道德境界。这是黄氏一贯的思想,与禅宗及陆王心学颇为相似,只是黄氏不讲“心外无理”,而讲心观万物,其立意较陆王更为落实,也不像禅宗那样堕入虚空。这正是宋儒的本色,也可以说是他们安身立命的地方。
通过对上述各种思想传统的接受与消化,黄庭坚最终将他关于主体的伦理本质落实在“道”“道义”这两个范畴之上。他在《罗中彦字序》中阐述他的“道”论:
道之于天地之间,无有方所。万物受命焉,因谓之中衡。称物低昂,一世波流,汹汹愤愤,我无事焉。[31]
在这里,黄氏超越狭隘的名教形式,吸取道家本体论思想,从本体深度来谈“道”的内涵。道是万物的根源,万物与我都统一于道。它廓然无私,称物低昂,而万物因之各得其宜。从伦理内涵来讲,这个“道”与儒家伦理道德完全无碍,实质上是利用道家及禅学推究本体的悟道方法,将儒道由伦理之道上升为本体之道。从这一方面来看,黄氏建树自身的儒学之道的径路,与同时代的理学家是很接近的。周敦颐、邵雍、程颢都注重从万物与我的关系中把握“道”的含义,形成了早期理学注重观物悟道的特点。其目的是要在人类内部及人类与自然万物之间建立起和谐的关系,使人与万物都能遂生适性、融然自得。这是早期理学最可贵的思想。如张载云:“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32]“万物与我同体”,邵雍亦云:“天地亦万物也,何天地之有焉。万物亦天地也,何万物之有焉。万物亦我也,何万物之有焉。我亦万物也,何我之有焉。”[33]程颢亦云:“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物而无情。故君子之学,莫若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34]应该说,这是一种比较带有诗意化的“道”论,也含有较多的自然意识。黄庭坚以此为最深沉、根本的道德体验,也以此为诗学的最根本的哲学基础。他运用道家齐物论和佛家平等观及儒家仁民爱物思想,自成这一弥纶一切的道德体系,其诗句“要令心地闲如水,万物浮沉共我家”(《何造诚作浩然堂》),“全德备万物,大方无四隅”(《次韵杨明步》),都是表达这一本体化的道德境界。从这里也可以看到,黄庭坚扩大、深化儒家伦理道德本身,这也是他的诗学观念能突破狭隘功利的教化说、载道说的原因所在。
黄庭坚不空谈性理,但喜欢说“道义”。“道义”一词先秦思想家即已提出。《易·系辞》有“成性必有所是,道义之门”之语,《管子·法禁》则云:“德行必有所是,道义必有所明。”《系辞》所说的“道义”带有本体的意思,是万物存在之依据和所由,所以王弼注:“物之存成,由乎道义也。”[35]《管子》将“道义”与“德行”相对,是指外在的原则,有德行存于内、道义存于外的意思。宋儒也喜谈“道义”,如欧阳修《朋党论》称“君子所守者道义”,还是重于外在约束砥砺,与《管子》的“道义”意思相近。周敦颐则说“道义者,身有之则贵且尊”(《通书·师友》),可以说已经强调“道义”的内在化了。黄庭坚正是沿着一方向发展“道义”一词的内涵的,其《答王子予书》集中体现了这一点:
想以道义敌纷华之兵,战胜久矣。古人云:并敌一向,千里杀将,要须心地收汗马之功,读书乃有味。[36]
这是一个伦理修养的过程,其目的就是使道义由外在转为内在。道义与世俗的纷华即荣利相对,世俗以纷华为贵,君子以道义为贵,前引周敦颐之语,正是这样的思想。黄庭坚在《次韵师厚病间十首》之十,用诗的意象塑造了一个“道义”战胜了纷华的达士形象:
身病心轻安,道肥体癯瘦。好怀当告谁,四墙枣红皱。负暄不可献,扪虱坐清昼。端有真富贵,千秋万岁后。[37]
谢师厚诗人而耽禅悦,在熙宁新旧党争中取一种超然的立场,其人品对山谷颇有影响。山谷用自己持有的道义胜纷华的人生观理解师厚,突出其入道自得的境地。实际上体现了他自己的一贯追求。
道义是一个人具有独立的人格,不为外物变化所动的前提,《罗中彦字序》中所说的“称物低昂,一世波流,汹汹愤愤,我无事焉”,就是这个意思。黄氏所说的“要知胸中有,不与迹同陈”,这个“胸中有”,也就是道义。黄诗塑造了一大批具有“道义”人格的人物,他们在纷纭变化的政治现实中能够保持一种独立不倚的人格,超脱于势利荣辱之外。这种“道义”拥有者,都是名教中的君子,如他称赞王禹偁、杨亿“王杨立本朝,与世作郛郭”(《题王黄州墨迹》)[38],即是立大节,持名教的意思。但有时候,他们的表现似有更高于世俗所理解的名教的地方,达到更超越的道德境界,令世俗之人,骤览难测其涯涘,黄氏也喜欢塑造这种带有理想色彩的人物,最典型的就是《寄老庵赋》中的“孙莘老”:
生乎今兹兮,见曩之人;万物一家兮,卷宇宙而无邻。橐橡可以为泽兮,鬓须苍然。吾奈何俯仰以是兮,吾独立而不陈新。彼族庖之技痒兮?伐大觚以尝巧,风悲郢人之宰木分,顾无所用吾斤。浩浩汗汗兮,黄川日夜流;吾谁疏亲兮,行天下以虚舟。无地以受人之徽纆,故超世而不避世。槃礴于蜗牛之宫,经行于羊豕之隧,甓社以为樽分,举海门以为胾,筋委于无味之味,从衲子以卒岁。傥然以高其不得已,是谓无累之累;何用穷山幽谷为独,安往而非寄。……伊未尝一用其智,对万世而德不孤。若人者其在斯乎,托轩冕而鹑居。无德色之可锄,殆其肆志于江湖。翁乎强为我著书,无促驾青牛之车。[39]
黄赋比其诗更加用意曲折,如一一串解,未免辞费。他的立意,还是要塑造一个立身名教的而神近自然的自由的人格,强调“道义”的无穷妙用,最后甚至用老子来比拟他。这种道义境界的描写,是黄氏诗文中很普遍的一种色彩。黄诗的理性色彩,正是以这种内容为基调的。
道义的获得,是要通过多方面的伦理修习。其中一个基本的途径,就是治经、治心养性,然后在行为上努力地去践履,概括起来说,就是“强学力行”这样四个字,这是黄氏的学问和伦理落在实处的地方。其在大名府任国子监教授时所作的《论语断篇》《孟子断篇》就着重贯穿这一独特的经学思想。《论语断篇》末云:
故乐与诸君讲学以求养心寡过之术。士勇之不作久矣,同与诸君勉之。[40]
《孟子断篇》末云:
由孔子以来,力学者多矣,而才有孟子;由孟子以来,力学者多矣,而才有扬雄。来者岂可不勉,方将讲明养心治性之理与诸君共学之,惟勉思古人所以任已者。[41]
讲经术重在实行,这是安定学派的明体达用的治学传统,进一步推究“养心寡过之术”“养心治性之理”,则是黄学的发展之处。
体悟了“道”,拥有了道义之后,文学家的根本才算养成。不仅在行为上道义成了内在的需要;而且在文学上,体现文学的伦理价值,也不再是由外施加的一个任务,而是主体内在的需求与自然的抒发,这就与文学的抒情本质相契合。这样,他在行为与创作上都可以进入“师心自行”的自由境界。“师心自行”是魏晋自然派的主张。只是魏晋人的“师心自行”并无一个伦理修习的前提,尤其不必从“治经”和“一一规摹古人”中来。黄庭坚给它加上这个前提,这是他和魏晋自然派之间的根本区别所在。而强调“师心自行”,又是他对唐宋儒家文道观的一个发展。从这些言论中可以看出,黄庭坚是典型的根本论者,这里所讲的根本、渊源,也包括对文学传统的深入吸取,但主要是指伦理道德上的觉悟、践履的工夫。所谓“以身为度,以声为律”,是指修养到了高境界后,“道义”完全变为身心内在之物,然后“师心自行”,则我的行为自然合度,我的言语自然合于道德之律令,到此境界,则文章艺术与人格行为真正地统一起来,黄庭坚视此为最高的道德境界,也是最高的艺术境界。道与文、伦理与诗,在这一理想的体系中真正融合在一起。这符合文学创作作为主体抒发行为的根本原则。所以黄氏的根本说,是在新的社会文化背景中对诗歌抒情原则的发展,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下篇情性说中将作进一步的论述。
[1] 如欧阳修《新五代史》冯道传、梁臣传的有关论述。
[2] 《宋世风俗》,《日知录》卷十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黄汝成集释本,第758页。
[3] 《山谷内集》卷五。
[4] 《正集》卷二十六。
[5] 《苏东坡全集·后集》卷九。
[6] 黄宝华《黄庭坚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6页。
[7] 《安定学案》,《宋元学案》卷一,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8页。
[8] 《用明发不寐有怀二人为韵寄李秉彝德叟》其五,《山谷外集》卷三。
[9] 见陈襄《熙宁经筵论荐三十三人品目》,载《宋元学案》卷五《古灵四先生学案》,第233页。
[10] 《正集》卷二十四。
[11] 《平阴张澄居士隐处三诗》,《山谷内集》卷一。
[12] 《呻吟斋睡起五首呈世弼》,《山谷外集》卷二。
[13] 《山谷别集》卷上。
[14] 《濂溪学案》下,《宋元学案》卷十二,第525页。
[15] 《山谷别集》卷上。
[16] 《山谷外集》卷十三。
[17] 《山谷内集》卷一。
[18] 《山谷内集》卷卷二。
[19] 《太尉庾亮碑》,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晋文》卷六十二,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1814页。
[20] 《赠谢敞王博喻》,《外集》卷十八。
[21] 《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三国文》卷五十,第1334页。
[22] 《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三国文》卷五十,第1937页。
[23] 《别集》卷十八。
[24] 《苏东坡全集·后集》卷十,第567页。
[25] 《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一,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页。
[26] 《入关语录》,《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五,第152页。
[27] 《正集》卷二十四。
[28] 见钱澄之《田间诗集》(黄山书社《安徽古籍丛书》本)卷五《挽天界和尚四首》之一:“佛法从来未问师,经时亲是睹威仪,起居自在无心迹,生死从容不动时,万世独知庄子解,十年三点所南诗。托孤已信存吾道,此日真孤更托谁。”“托孤”句下注云:“师以庄生为孔子真孤,托老子以存。”
[29] 参见拙文《黄庭坚与禅宗》,《文学遗产》1986年第1期。
[30] 《山谷内集》卷六。
[31] 《正集》卷二十四。
[32] 《正蒙·乾称篇第十七》,《张载集》,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62页。
[33] 邵雍《渔樵对问》,《丛书集成初编》本,第3页。
[34] 程颢《答横渠张子厚先生书》,《二程集·河南程氏文集》卷二,第460页。
[35] 《周易正义》卷七,《十三经注疏》本。
[36] 《正集》卷二十八。
[37] 《山谷外集》卷三。
[38] 《山谷内集》卷三。
[39] 《正集》卷十二。
[40] 《正集》卷二十。
[41] 《正集》卷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