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词之篇章,以“段”“均”“拍”为基本单位,段,为词调之乐段,或作片、阕;均,读如韵,为乐段中之乐句,宋代词学家张炎所提,今人有称为拍的,误。拍,为乐句中基本单位,形式上基本相当于句,但不等同于句。拍为韵法单位,句为文法单位。如蒋捷之《江城梅花引》有“旧游。旧游。今在不”者,以句论则为一句,故曰句中短韵也,以拍论则为三拍。明清词谱既承认“句中韵”,又曰其为三句,是混淆了句与拍的概念。句之概念不足以论词调,范畴不同故也。明清词谱每引入诠释,而矛盾百出,捉襟见肘。如《暗香》之后段尾均,姜白石词作“又片片、吹尽也,几时见得”,《钦定词谱》以为二句,然则彭子翔之“篱菊老,梅枝亚,不归怎得”又为几句?张玉田之“莫相忘,堤上柳、此时共折”、吴毅夫之“春漏也,应念我、要归未得”虽亦可作二句解,又如何对应?余每见有所谓“折腰式六字句”而或作三字二句者,辄为清人愁也。
2. 所有古词,除前后段分列有所标识外,其余均无标点标识。若一“均”为十一个字者,则可以填为七字一句、四字一句,亦可填成五字一句、六字一句,亦可填成六字一句、五字一句,或填成三字一句、四字二句等等。此类变式后人不能用作构成“又一体”之依据或理由,就体式而言,无论何种,均为一体。而当词脱离音乐属性,转化为文字属性之后,“均”之作用也随之变化,不再作为一个“乐段”而存在,盖其已从原本之韵法概念转变为章法概念。知晓、理解、吃透“均”的作用和意义,于填词一道非常重要,对今日创作之谋篇布局,尤其有决定性作用。如若全词构思俱能循均概念,则所填作品必然章法谨严,且能够充分实现该词调之本味。
3. 目前所见之全部词谱,于标识上均只为对当前词句句读的反映,而非对该调的反映,即所标者仅该“词”而已。然无论是阅读、创作还是研究,我们更应该了解的是“调”。从这个角度而言,现存所有词谱均存在缺陷,因其不能反映“词调”的本来面目。如《钦定词谱》等,之所以一调而常有诸多“又一体”,正因“词谱”未能全面反映“词调”,故于词谱外复列变体,不仅词谱本身变得繁琐臃肿,而且模糊了“词调”的本来面目,亦给填词者带来了无尽困惑。填词者所见均为离弃本调之孤立“词”格、“词”律而已。
4. 考察古词实际,词中文字的增减为常见表达方式。此种增减,并非仅仅局限于衬字,而是形式多种。比如两个四字句,便可以添加一字衍变为一字逗领四字二句之五字一句、四字一句句式;同时一字逗其字本身,也可以被减去,从而使八字句变成七字句、六字句变成五字句。而四字两句之精简,则表现为可以减一字而成为七字句,因为词中两个四字句,究其本原,大抵便是从七言诗句扩容而来。词中亦可常见七字句之减字,每有减去一字而变成三三式折腰六字句,亦可常见一上三下四句法之七字句,减一字而变成一六字句。此种增减,盖因元曲产生以前领字并未独立成为一个音节,故往往不影响节奏变化,毋需变调,而被古人频繁使用,现存古籍中经常可以可见此种情况。有鉴于此,今人填词,可以根据内容需要进行相关增减,只是这种增减须谨慎对待。一般而论,不拘泥于某一体,前人有增减处辄予增减,这是完全合理的。当然初学者填词仍以严格依谱而作为好。
5. 押韵乃诗词之基本特色,词之韵脚关乎行腔之需要,惟词脱离歌曲范畴而成为文学样式后,韵仅仅作为诗歌韵律需要而存在。因此只要合乎格律规范,用韵即可有很大的空间。例如,某谱的例词于某处但有普通韵脚,而填者尽可以采用叠韵手法来美化诗句,而于非韵脚处,若填者以为韵律上和谐需要,亦不妨添加一同韵字,网间有所谓“犯韵”的说法,考之宋词实际,并无成说,可以不予理会,但填者以为和谐即可。《一剪梅》词调在韵脚上的变化,便是典型的例证。宋词中所存唱和词作,亦多有韵脚处或增或减于原作者。而在某些韵脚上,也可作换韵处理,惟以填者以为韵律更和谐、节奏有美感即可。
6. 读唐宋词,看明清谱,常有所谓不同体式,其所不同者,一个重要的标识就是,该体往往只是韵脚有所增加,而这种增加很多情况下其实都是从“犯韵”发展而来。这些变化最值得我们揣摩,通过研究这些被添加的韵脚,我们可以体会如何为一首词增加韵脚、变化韵脚,这可能是最好的一种创新思路。我们大胆地认为,只要掌握了韵脚变化的规律,即便是谱中没有的韵,也是可以酌情添加的。比如,词的每一段的首拍、每一均的首拍,都可以增减韵脚;又比如过片的第二字,也都可以增加句中短韵。这实际上就是“格律”,是谓“大律”,每个现今的词谱所表达的实际上都只是“小律”。所有的小律,都是在大律的指导下敷演而成。宋词发展到21世纪,应该可以对形式作创新了。
7. 韵脚既然可以增加,那么必定也就可以减少。词以均为单位,而不是以韵为单位,作为文学的词,我们可以看到韵与“句”其实没有太多关系。我们研究前人作品时可以发现一个重要的现象,那就是:只要不是在均尾,均中出现的韵都属于小韵,小韵押不押并没有关系。前面说的白脚处可以犯韵,这些小韵可能原本就不是犯韵。如果一个词调的本来有小韵在先,被抹去在后,那么,“犯韵”就只是我们的误读而已,无非是古籍湮没,我们看不到本来面目罢了。
8. 总而言之,词这个艺术样式,已经到了可以、也应该有一个突破的时候了。我们看到,明清以来的词谱,各体变化的依据无非是三个:韵脚的多少、文字的多少、句式的不同,但是,恰恰这三个要素是千变万化的,所以,现存的词谱都存在一定程度的误导。我们在严守格律的前提下,只要合乎“大律”,字可以添革,韵可以增减,句可以调整,因为毫无疑问,那才是“词”真实的、本源的风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