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与可感物(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这一系列讲座,我打算谈一谈关于感官感知的一些流行学说(也许到现在它们已不那么流行了吧)。我们恐怕最后也不会去判定这些学说是对是错;不过,实际上这竟是个无法判定的问题,因为,我们会看到,它们咬下的东西都多于它们嚼得动的。后面的讨论主要拿A.J.艾耶尔教授那本《经验知识的基础》 [1] 树作靶子,但也附带提及H.H.普莱斯教授的《感知》 [2] 一书,最后还会提到G.J.瓦诺克关于贝克莱的著作 [3] 。这几本著作在我看来颇多可加批评指摘之处,但我挑出这几本,是因其优点而非因其缺陷:虽然他们所持的这类理论至迟也有赫拉克利特那么古远,但说起持有这些理论的人所采信的理由,在我看来,他们所提供的解说相比之下是最好的,——例如比起笛卡尔或休谟,他们的阐论更加充分、融贯,措辞也更准确。这几本著作的作者今天无疑已不再持有他们当时所阐论的理论了,反正,他们不会再以同样的形式来阐论了。但至少,他们不久以前还持有这些理论;而且,不消说,很多很多大哲学家曾持有这些理论,曾提倡过源于这些理论的其他学说。我选出来加以讨论的三位作者,于某些细处可能各有不同,例如,核心区别究竟是在于有两种“语言”,抑或在于有两类存在物,他们看上去意见相左;我们最后会对这些差别做些评论,但我相信,说到所有主要的(几乎未加留意的)预设,他们之间,以及他们与前辈之间,都是一致的。

按理说,我想,这类讨论应该从最早的文本入手;但就这个论题来说,无法采用这种做法,因为最早的文本已经失传。我们将要讨论的这些学说非常古老,与关于“共相”之类的学说不同,它们在柏拉图时代业已十分古老了。

这个学说的一般内容,一般说来,大致是这个样子:我们从来不曾看到或以其他方式感知(或“感觉”)到物质对象(或物质事物),无论如何,至少我们从来不曾直接感知或感觉到它们,而是只感知到感觉与料(或我们自己的观念、印象、感觉项、感官感知、感知项,等等)。

有人也许要问:这个学说的意图有多认真?这些哲学家希望我们在多大程度上严格照字面理解他们提出的阐论?不过我想我们眼下最好不要为这个问题操心。这实际上竟不是个容易回答的问题:因为虽然这理论看上去颇为古怪,但人们却不时要我们放宽心——这其实正是我们所有人始终相信的东西。(你有时说我们相信这个学说,有时又把这话收了回去。)无论如何这一点是清楚的:哲学家们觉得这个学说是值得陈述的,同样无疑的是,人们感到这个学说让人不安;既如此,我们先可以肯定,这个学说是值得认真对待的。

我关于这个学说的总体看法是,它是典型的学究式见解。这样说的理由有二:一是它耽溺在几个特定的词语上,它们的用法被过度简单化,没有得到真正的理解,或没有得到仔细的研究,或没有得到正确的描述;二是它耽溺在几个(几乎总是那几个)“事实”中,而对这些“事实”的考察却半生不熟。(我说是“学究式的”,但我也满可以说是“哲学式的”;过度简单化、格式化、耽溺于一再重复那不多几个贫瘠无趣的“例子”,这些并非为本论题所独有,它们十分普遍,不能认之为某些哲学家偶尔出现的弱点而放过不问。)我将清楚显示,事实是,我们日常语词的用法远比哲学家们所认识到的微妙得多,字词间的差异也要丰富得多;感知的实际状况,不仅就心理学家所揭示的而言,而且就普通凡夫留意到的而言,也都比哲学家一向所认可的远为更多样更复杂。我想,无论在这里抑或别处,摈弃一体化的积习,摈弃根深蒂固的对外观整饬的两分法的膜拜,至关重要。

有一点必须在一开始就说清楚——我并不是要主张我们应当是“实在论者”,就是说,应当接纳我们的确感知到物质事物(或物质对象)的学说。这个学说会是错误的学究式见解,殊不亚于其反题。我们感知的究竟是物质事物还是感觉与料?这个问题看上去无疑很简单——简单了——,却极易导入歧途(比照泰勒斯那个同样巨大而过分简化的问题:世界是由什么构成的)。最为关键的一点是要认识到,“感觉与料”与“物质对象”这两个用语是相互补足共生共荣的,故启人疑窦的不是这个对子中的某一个,而是这种对立本身。 [4] 我们“感知”到的不是唯一的一类东西,而是林林总总、纷繁各异的事物;它们的数目即便可以归约化简,那也应是科学研究而非哲学思考的任务:在很多方面,但并非在所有方面,钢笔异于虹霓,虹霓又在很多方面虽非在所有方面异于视觉后像,视觉后像又在很多方面虽非在所有方面异于银幕上的图像——如此等等,没有可以简单划分的界线。因此,我们并不打算去为“我们感知的究竟是哪一类东西?”这个问题寻求答案。从否定的方面说,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摆脱“错觉论证”这一类错觉——有趣的是,那些最精于错觉论证的哲学家(如贝克莱、休谟、罗素、艾耶尔),那些最娴熟地操作着一种特殊的、流利的、让人眼花缭乱的“哲学式英语”的顶级大师们,自己倒也不约而同地觉得那论证有几分可疑。从事这项任务并无简单的途径——我们将看到,这部分是由于并不存在一个简单的“论证”;我们的工作是要一针一线地剔解一大堆诱惑人的(主要是字词上的)谬误,揭示各式各样藏在其后的动机——在某种意义上,经这番忙碌之后,我们仍留在我们的起点。

但也仅只在某种意义上如此——事实上我们还希望能有些积极的收获,那就是学到用于消解一些哲学困扰(某些哲学困扰,而非整个哲学)的技巧;我们还希望就某些英文词(如“真正”、“实在”、“好像”、“看上去”等等)的意义学到一些东西,这些词在哲学上滑溜溜难以把捉,此外,它们本身也很有意思。还有,老是重复那些不正确的乃至有时竟全无意义的陈词滥调,真是再枯索乏味不过;倘能把这类陈词滥调剪除几分,总会是有益无害之事。


[1] 《经验知识的基础》,麦克米兰出版社,1940年。

[2] 《感知》,梅休因出版社,1932年。

[3] 《贝克莱》,企鹅图书出版社,1953年。

[4] “共相”与“殊相”或“个体”的对立在有些方面,当然不是在所有方面,与此有几分相似。从事哲学常有一个明智的策略:两个概念出双入对,如果其一启人疑窦,就要对貌似较为清白的另一个也一样生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