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生殖健康是一个公共卫生问题,也是一个人的权利,是千年发展目标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世界卫生组织(WHO)在1995年就提出了“2015年人人享有生殖健康”的国际卫生奋斗目标。生殖健康是指在生命各阶段,生殖系统及其功能和生殖过程中的体质、精神和社会适应的完好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或不适(1994年9月在埃及开罗召开的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上,WHO全球政策委员会正式通过的生殖健康定义)。生殖健康的概念最早是在1988年由WHO人类生殖研究特别规划署原主任巴赛拉多(Barzelatto)在国际组织中提出的,他建议生殖健康的有关政策和项目应当建立在以下四个方面:计划生育、孕产妇保健、婴幼儿保健以及控制性传播疾病(STD)。因此,生殖健康意味着满意、安全而且负责的性生活;有生殖能力,指人们具有生育、繁衍后代的能力,主要指生殖系统没有疾病,不受不孕不育的威胁;能自主决定是否生育、生育时间和数目;无论男女,都有权利知道并能获得他们所选择的安全、有效、价格合适、可接受的计划生育方法以及其他不违反法律的生育调节方法,并能使用这些方法;满意而且安全的性生活意味着不必担心意外妊娠,一旦发生意外妊娠有安全的人工流产来终止妊娠;妇女有权得到适当的卫生保健服务以及安全度过妊娠期及分娩期;为夫妇提供生育健康婴儿的最佳机会。
由此可见,生殖健康关系到两性的健康状态,但女性却更容易受到生殖健康问题的困扰,目前,人工流产、性传播疾病(STD)包括艾滋病(AIDS)成了影响女性生殖健康的重要因素。因此,女性需要有效的保护措施避免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其他STD以及非计划妊娠的困扰。女用避孕套(FC)可作为预防非计划妊娠及STD(包括AIDS)的有效措施[1],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FC是继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男用避孕套(MC)及其他方法之外的一项重要的生殖健康技术。1994年在埃及开罗召开的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上,将对女性赋权作为国际计划生育和人权运动的重心,FC的出现就意味着对女性的一种赋权,以及女性有主动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利和自由,尤其是在男方不愿意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过早生育会使女性面临更多健康问题甚至死亡的风险。计划生育可以控制妊娠间隔,推迟年轻女性的妊娠时间,避免高龄产妇的孕产高风险,帮助女性保持家庭成员的数量。FC的使用意味着女性有能力选择是否妊娠和何时妊娠,这对她们的身体健康和福祉有直接的影响,因此,提倡在我国女性育龄人群中推广使用FC。本书将通过介绍FC的使用状况及其可接受性的研究,为在我国推广FC的使用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