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论据的批驳:两个自相矛盾的“铁证”
胡适的“高续说”一问世,即有“登高一呼,应者云集”的影响。随着俞平伯的加盟,逐渐发展成不可阻挡之势。但时隔不久,便有人提出异议,如容庚《红楼梦的本子问题质胡适之俞平伯》,对其论点论据都有质疑。此后,胡适,俞平伯的新红学渐成显学,“高续说”也成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作者研究中的主流观点。直至后来周汝昌等人的研究,仍是以此为基础。然而,继容庚等人之后,反对派的呼声虽微,却一直不绝于耳。而且,随着《红楼梦》研究的深入,愈来愈成气候,何以如此?因为“高续说”本身先天不足。细究其论点论据,均不足以服人。其主要论据无一确凿可信,非游移不确即牵强攀附,指证过程亦理路不清,未免一面之词或强词夺理。考察其论点:“《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的提出过程,不难发现其态度的轻率和方法的主观,正如后来很多学者指出的那样。
然而,胡适在学术上的威望和地位横亘学坛,令人心存敬畏,畏葸不前、徘徊、犹豫,即使已不信其说,仍不敢斩钉截铁;即使已撰文否定其说,仍不敢俯瞰其致误的整体肌理结构。
特别是胡适举证的那一条材料——张问陶的诗和注,在人们心目中又是一条“铁证”,大多数人认为,这一条“铁证”,如山屹立,很难跨越。下面我们就来揭开这个所谓“铁证”的假面,看看它矛盾而荒诞的逻辑结构。
张船山提出“传奇《红楼梦》八十回后俱兰墅所补”[4]的背景:
熟悉高鹗者应知高鹗系整理一百二十回,补辑后四十回,而非补作后四十回,程高序言已明确交代。“积有廿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5](序)“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6](引言)
一 张问陶的正面了解和过度“奖掖”
既然“高续说”者如此看重张问陶与高鹗二人的关系,那么就让我们先从张问陶和高鹗的这层关系讲起。
首先,我们得在心里建立一个新的逻辑关系。
从前大家都认为张问陶所谓“高鹗补作”和胡适所谓“程高说谎”是胡适的两个不同的证据,是两个非常有力的证据。这两个证据之间没有太多的联系,一个是资料性的“铁证”,一个是胡适个人的推测。
而历来驳斥胡适看法的人们,也都是分头批驳,各个击破,要么用文字学论证“补”主要指的是“编辑整理”,要么通过程高的生活背景和个性气质论证程高不可能说谎。但“高续说”者不光在文字学上下气力,还抬出曹雪芹和高鹗的亲戚关系,以示其言辞的不可怀疑性。
不过,他们怎么也想不到,正是张问陶和高鹗的这层关系,可以帮我们破开谜团,证明张问陶所谓的“补”确是“编辑整理,补遗订讹”,证明高鹗并没有说谎,张高二人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和说法其实是一致的。
既然张问陶和高鹗的关系已经为大家所共知,我们就不再强调这方面的具体情况。而关于张问陶对高鹗所做的工作到底了解到什么程度,这里不妨让胡适用来证明高鹗说谎的第三个证据“杀个回马枪”,也来为我们的观点说话。胡适的第三个证据是:
高鹗引言中说:“……欣然提名,聊以记成书之幸”,说明高鹗不讳他补作的事,故张问陶赠诗直说他补作后四十回的事。[7]
从胡适的说法中我们得知:高鹗对《红楼梦》所做的工作完成后,并没有对张问陶避讳他到底都做了些什么,而张问陶也很清楚高鹗都做了哪些工作,且高鹗本人也并不担心自己做的工作让别人知道。因此,张问陶在给高鹗的赠诗中直言他所做的工作。也就是说,无论是从高鹗口中得知,还是他亲眼看到书稿,张问陶应该是从正面了解到高鹗的工作,程高的工作是公开的,没有故意隐瞒之处。
因此,如果程高在序和引言中没有撒谎,那么张问陶应该是知道的,即程高的工作就是“编辑整理,补遗订讹”——如程高序和引言中所说一样,既然是从正面渠道了解的情况,那么张问陶就在给高鹗的诗和注中将这件事坦然直陈。这是很正常的。
因为张问陶觉得高鹗只是做了一些“整理补遗”的工作,所以并未表示多么大的关注和重视,加之小说在当时本就是“稗官野史”,在人们心目中无论如何也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张问陶兴致所到,挥洒了一首诗,又顺手加了一个注,对其辑《红》工作略加强调。想一想,这其实是一个简单而又明白的问题。相信,了解其语境,顺乎其逻辑,谁都会作如是观的。
假如真是高鹗创作了后四十回,作为朋友,既然都能特地为他的工作写诗相赠,人家费那么大的力气续了四十回的书,而且情节复杂。程高序言为了某种目的而只称他们是搜集整理。而张问陶锐意要拆穿这一惊人秘密,在注里怎么会只用一个“补”字轻描淡写浮泛而过呢?那赠诗岂非更显得虚伪和矫情?这不正好说明张问陶知道高鹗的工作没有像续写那么艰辛到值得大大奖掖一番,一个“补”字,即“补遗订讹”,足以说明高鹗所作一切了。寿鹏飞说:“况诗人赠答惯例,誉人之美,不嫌越量。当日兰墅既以补校《红楼梦》一书,盛称于时,即使船山诗句,明指为补作,亦不过循例溢美常谈,不宜以词害意。”[8]
二 张问陶是否与程高共同撒谎
也许有人会说,胡适的说法还可能隐指张问陶和高鹗之间已经达成了默契,即高鹗在自己写了小说引言说《红楼梦》后四十回不是自己续写的之后,却私下向张问陶透露,那是自己续写的。为的是不埋没自己著作的苦功。因此,张问陶才用了个“补”字来揭露这件事。这种说法的基础,首先是张问陶和高鹗共同说谎。
如果确是说谎,那么张问陶还应该有更加具体和肯定的话加以说明。不应该用一个这么模棱两可的字。因此,他这么说,高鹗势必不满,他也没法对自己交代。现在张问陶的话只能让我们确认高鹗和张问陶之间并没有达成共同扯谎的默契。他们对程高所做搜集整理的工作内容的认识应该是一致的,没有隐瞒和阴谋。
我们很容易发现:胡适的两个证据(张问陶所言“补”和程高说谎)其实不是各自独立的,而是有内在联系的。
我们已经在上文中指出,张问陶和高鹗没有共同撒谎的可能。张问陶理所当然地应该知道程高的序和引言是公开发表的,正式出版的,而这些文字也是程高唯一的、正式的、最终的宣言。假如程高在序和引言中说谎,那么张问陶即便是因为和程高没有达成共同撒谎的默契而不明就里,也不会不计后果地贸然加以揭露。如果张问陶在诗注中白纸黑字,公开揭示,程高二人撒了一个弥天大谎,他们所印行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后四十回并非如他们自己在书的前言里所说是多年搜求积累的原稿,而是高氏的杜撰,试想,这对当时热切期待一窥全豹的广大读者来说,将是怎样的震惊,简直就是一声霹雳!其反作用是程高能够承受得了的吗?
如果真像有的人所说:程高之所以说谎,是因为程伟元是书商,有牟利的目的,那么,经张问陶这么一注,他们的谎言就面临被拆穿的危险。一旦证明他们在撒谎,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稿,而是他高鹗的稿子,还有什么盈利可谈?牟利的书商难道还会袖手旁观?会无动于衷?那是一定要想方设法在张问陶的诗和注上动手脚的,要么销毁,要么直接要求张问陶修改或删掉等等,绝不可能欣然接受。
上文说了,程高序中所言是关于此事正式的、公开的、唯一的声明,印于书上,广布四方,普天下读者都有机会读到,难道张问陶写此诗此注时竟没有读到吗?退一步说,他若真的没有读到程高序言,那就说明他连程高整理《红楼梦》的那段话也没读过,因而他说出的“补”字就更糊涂,更无依据的价值了。事实上,即使他事先未读到这些,事后也一定会读到或听说到,绝不可能一无所知。除此之外,高鹗、程伟元无论公开还是私下,从未传出过任何有悖于此的说法。如果张问陶在明知他们的本意的情况下,还要用这个“补”字说明是高鹗续写后四十回,那么等于他是蓄意向高鹗发难!
假如这样,张问陶就必须也一定会拿出进一步的证据来,绝不是这样轻飘飘的一句话可以了事的;而高鹗也不可能允许他这么做!程高在作者问题上从未有过改口,如果朋友站出来公开声称他们在说谎,等于打他们的脸,问题非常严重,是一定要严加驳斥的,绝不会像这样视而不见。至此,我们可以确切无疑地说,胡适断定程高说谎毫无根据。他将张问陶诗注中“《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一语中的“补”字视作“补作”,完全是望文生义,只见到一个合乎自己臆断的“补”字,便把棒槌当作针,连“补”字的词义也不认清,连原诗对高鹗及其整理《红楼梦》的态度、情思也不看,更没有关注过程高序言对张氏此言的影响。总之,对考定此言确切含义的一切有关情况都不闻不问,便主观武断地得出结论,是很轻率的。事实上,对这些情况考察的结果恰恰证明,说程高撒谎毫无依据。张问陶所说的“补”意思就是“编辑整理”——与序和引言一致。
三 鼓担上的原稿
程高在鼓担上买的书稿很可能有重复的,而容庚所藏抄本等一百二十回抄本大部分与程乙本相同的原因可能是:高鹗在整理程乙本时参照了别的本子,而和这些本子有相同祖本的本子也被别人不断地得到,遂形成容庚藏本等一百二十回抄本,也就是说容庚等本与程乙本可能有共同的祖本,也说明高鹗可能在整理程乙本时参考了另外与程甲本底本不同的本子。对此,夏志清虽然也曾一时受到过“高续说”的影响,但他最后仍然清醒地认识到:
在续写时他(高鹗)一并吸收了新发现的原作者的手稿,但绝大多数学者都是最低限度地估计了程伟元实际拥有的手稿数量……但是由于最近发现的原始材料,我们今天得知程伟元和高鹗力主这部小说的完整形态应为一百二十回是没错的。[9]
有一个例子足以说明问题:第112回,程甲本中赵姨娘说:“我跟了老太太一辈子,大老爷还不依,弄神弄鬼的算计我………我想仗着马道婆出出我的气,银子白花了好些,也没有弄死一个。如今我回去了,又不知谁来算计我!众人听了,知道是鸳鸯附在他身上。”
这里,赵姨娘说的话中前半部分提到的是鸳鸯的事,后半部分是自己的事,而后面却说众人知道是鸳鸯附在她身上,这里有明显的矛盾。反映了作品的复杂性。程甲本赶印仓促,照录在鼓担上搜集到的原稿抄本才会如此。而程乙本则修改为:“众人先只说鸳鸯附着他,后头听说马道婆的事,又不象了。”这样,便简单地抹平了矛盾,一望而知,是修改者所为。
程乙本的修改进一步说明,不仅是程甲本受原稿抄本制约,连程乙本也不能免俗,因为后文接下去说的都是赵姨娘自己过去做的事,并没有鸳鸯的问题。任何修改者都应该能看出来,只要删去前面喊出的鸳鸯的话就可以完全做到前后一致,没有漏洞了。
但程乙本却和程甲本的原话保持一致,结果修改得笨拙不说,鸳鸯的事除了那一句话就再无表述,更显得多余。这种版本间的差别不仅说明不是高鹗所续,还说明程乙本也是有版本根据的。周绍良曾说:“程、高确实据有曹雪芹的残稿。”[10]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张问陶的诗、注与程高的序、引言中的意思应该是一致的,即《红楼梦》后四十回不是高鹗续写,“补”的意思就是“编辑整理、补遗订讹”。
四 “补”字读解
张船山注中的“补”字可能有二义:一是补辑,一是补作。将“补”字放在我们指出的语言环境和背景之下,只能是“补辑”而无“补作”的可能。理由是:
1.张船山诗云:“侠气君能空紫塞,艳情人自说红楼”,其句下注语“传奇《红楼梦》八十回后俱兰墅所补”。细细品味,可知与龚自珍诗“亦狂亦侠亦温文”(《己亥杂诗》第二十八首)意近。言其有侠气而兼有柔情,重在赏叹高鹗情怀不俗,而并非赏识其小说著作。
相反,倒是有轻视《红楼梦》之意隐含其中。只需一瞥其用词感情色彩便知。诗中“艳情”一词,所取正面意蕴,不过风流多情而已,若非“侠气”提携而呈刚柔相济、英雄美人映照之势,亦无足多取。而负面意蕴“侧艳”、“淫靡”等诚为此词本色,挥之不去。
船山为当时知名诗人,用词岂无分寸!
此外,注中“传奇”一词,字面虽可作“小说”讲,而内里却不免含有猎奇、媚俗之味,其口气有似于今日文学巨匠称引小品、相声之流口吻。
张船山肯定知道高鹗与程伟元搜集整理《红楼梦》之事,但并不一定会认真地阅读其序言。在他心目中,搜集整理,“补辑”后四十回,与独立写出后四十回的“补作”之间,无甚大别。甚至对于程高合作整理,还是高鹗自己整理,可能都不曾费心去询问了解。只听高鹗说他作了补辑的主要工作,便糊里糊涂地断定“俱兰墅所补”。
今天,我们推原其意,他所用的这个“补”字,如果换成现代汉语的“搞”字或“弄”字,可能会更合其本意。言外之意:“反正都是高兰墅搞出来的,我不过当个奇闻轶事告诉大家,以广见闻,‘补辑’而已,何足多言,若有人视为‘补作’,我也懒得给你们区别。”
2.但从客观上看,“补辑”等于概括了程高序中所言,与程高一致,是顺理成章的,是实话实说的,故而未受到任何质疑、驳斥。
3.如将“补”字释为“补作”,那便等于驳斥程高之序,等于说程高序中所言,乃是谎言,即使是出于好意,是为了不湮没高氏之功,这样说,也仍然是很严重的一件事。这等于是揭人之秘,是否定程高之序的。那是绝对不能用一个模棱两可的“补”字塞责的,也不可只说其一,不说其二。
既是“补作”,至少要有一两句话指出其言之伪,己言之真。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断言,张船山所谓“补”,只能是“补辑”,而绝非“补作”。
到此为止,胡适的三条用来证明后四十回为高鹗续的证据已经再无立足之地:
第一条由张问陶诗注而来的“铁证”与第二条“程高说谎”其实只能归为同一条证据,从二者的逻辑关系推断,只能证明胡适的推断是没有根据的,其证据也是单薄的。
有关《红楼梦》后四十回是否高鹗续写的问题,朱淡文先生曾下结论说“除……张问陶诗注外,别无其他过硬旁证,而张注亦可解作后四十回系高鹗所整理补辑。”[11]而据以上分析来看,这个“亦可解作”也已经成了不二的解释。后四十回绝非高鹗续,也不可能是高鹗续。
综合多年来大家的意见,“高鹗续书说”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