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社会、欲望刺激、仇富心理与穷人犯罪
杨玲丽[1]
摘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文称“二战”)以来,全球经济持续增长,从“以生产为主轴”的社会转向了“以消费为主轴”的社会,消费主义在全球兴起。消费社会的口号是“你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所有的一切都以你的欲望为中心”,广告在不断地煽动着人们的购买欲望和享乐主义消费文化,调动着人们通过消费实现自己的物欲、权力欲、地位欲和表现欲,让人们去追逐一种“假如我拥有”的梦幻演绎。但是,这种“消费成瘾”的生活方式却导致了节节攀升的犯罪率。“攀比型消费”使得人们为了在社会地位和声望的竞争中胜出,不断地向更高的消费“制高点”冲刺,人与人之间展开一轮又一轮的消费攀比和竞赛,最终便是消费彰显标准的水涨船高。“攀比型消费”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贫富分化,穷人们也想过上富人们所炫耀的生活,当达不到富人们的消费水平时,便流露出不满和悲观的情绪。穷人们的“期望差距”越来越大,“仇富心理”日益加剧。特别是对那些“不法富人”,他们更是充满着仇恨,最终通过一系列极端行为来表达对这个社会的不满。
关键词:消费社会 消费欲望 犯罪 仇富心理 享乐主义
亚里士多德早在2300年前就写道:“人类的贪婪是无法满足的”。当人类的一种需要被满足时,另外一个新的需要又会出现。在将近2000年以后,列夫·托尔斯泰写道:“从乞丐到百万富翁中去寻找,1000个人中你也许找不到一个对自己的财产感到满足的人……今天我们必须买一件外衣和一双与之配套的鞋;明天还得买一块手表和一条项链;后天,我们又必须在一所大公寓里安装一个沙发和一盏青铜灯;接着我们还必须有地毯和丝绒长袍;然后是一座房子、几匹马和马车、若干油画和装饰品”(杜宁,1997:18)。当代,也很少有人对他们所拥有的表示满足,不论收入多少,许多美国人都认为他们能有两倍的钱,他们将达到《独立宣言》许诺给他们的幸福水平。消费是上瘾的,高消费的社会,正如过着奢侈生活的人一样,消费再多也不会得到满足。芝加哥大学的国民意见研究中心所做的常规调查表明,并没有更多的美国居民认为他们现在比1957年“更幸福些”,尽管在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消费支出上都翻了两番(杜宁,1997:20)。纽约许多每年“只”挣60万美元的投资银行家觉得自己很贫穷,正经受着焦虑和自疑的折磨(杜宁,1997:21)。华尔街每年“只”挣100万美元的人认为他们太贫穷了,但全球近2万人参与的“占领华尔街”示威游行却告诉人们,华尔街的金融业者既占据了太多的财富,又制造了太多的金融工具,使得美国经济陷入危机,大量工人失业。这种情绪既反映了人类的贪婪,也反映了消费社会的本性。在消费社会中,需要得到别人的承认和尊重,往往是通过消费表现出来的。买东西变成既是一种自尊的证明,又是一种社会认可的方式,消费者被下列欲望所驱动:穿名牌衣服,戴贵重首饰,开高档车子,住豪华房子,进出高级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