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城市犯罪的空间分布
早在17世纪,法国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就曾阐述过犯罪现象的地理分布问题。19世纪30年代,以格雷(A.M.Guerry)和弗里彻(J.Fletcher)为首的制图学派把研究的重点放在犯罪现象的地理分布上,并运用数理统计方法,将犯罪作为社会条件的必然表现反映在地图上。该学派起源于法国,后来传到英国和其他欧洲国家。使用地图描述犯罪的地域空间差异,进而探讨形成这种差异的自然与社会原因,是制图学派的突出特点。
1833年,格雷将法国官方的犯罪统计资料编绘成图,分析法国的犯罪分布情况。他发现,法国北部冬季常发生图财犯罪案件,而南部夏季多发生人身伤害案件。他一方面肯定了季节变化对犯罪的影响,另一方面又提出犯罪同人口、财富的集中和教育水平密切相关,也就是说犯罪案件多发生在城市地区。1949年,弗里彻对英国的犯罪统计资料进行了类似的分析,也发现富裕地区的犯罪率比较高。他提出,富裕地区是犯罪案件多发地,而不是犯罪的“滋生地”,财富集中给罪犯提供了远比贫困地区更多的作案机会。因此,他批驳了农业地区的犯罪率高于工业地区的观点。1862年,梅休(H.Mayhew)研究英格兰和威尔士人口密度同犯罪之间的关系后,认为工业集聚区(即城市地区)往往拥有较高的犯罪率。他进一步研究了伦敦各区的犯罪情况,发现全市七个警察辖区内有两个区集中了全部犯罪分子的2/3;各区的收入水平、税收和法制系统的效率等因素对本区的犯罪率有重要影响;犯罪的空间分布有一定的规律性,不同类型的犯罪在不同的区有不同程度的集中(王发曾,2003:45~46)。20世纪20年代,芝加哥生态学派深入研究了美国第二大城市芝加哥的犯罪状况,发现犯罪率在城市中心的过渡地带最高,随后向郊区逐渐下降。离市中心越远,离城市边缘区越近,发案率越低。
目前,关于犯罪空间分布的研究可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毛媛媛,2008)。宏观层面从整个城市甚至国家的层面来分析犯罪的空间分布特征。这一层面的研究可以发现犯罪高发区,有助于辨别出犯罪案件高度集中的地区。如Navin Kumar从空间环境、人口、经济、生态等视角研究了印度的犯罪生态和地理(Kumar,2001);杜德斌对加拿大爱德蒙顿市的犯罪地理研究发现,城市犯罪分布的空间差异非常明显,城市内部存在少数极端的犯罪高发区(杜德斌,1998)。微观层面从城市中某个具体环境范围分析犯罪的空间分布特征。这一层面的研究可以剥离出犯罪高发地点,有利于采取针对性较强的措施。如William V.Ackerman等对美国俄亥俄州Lima市的犯罪空间模式进行评估,分离出社区中精确的“问题地点”(Ackerman and Murray,2004)。再如A.L.Nelson等学者对英国城市中心的暴力犯罪和行为的微观时空模式进行研究,确定案件高发场所,帮助规划师和建筑师了解诱发犯罪和不良行为的环境因素,为改善城市中心环境,将犯罪和不良行为降到最低限度提供帮助(Nelson and Bromley,2001)。
近年来,犯罪制图(Crime Mapping)与地理信息系统(GIS)开始应用于犯罪分析。Alex & Kate(2001)将“犯罪制图”定义为“涉及操作与处理以空间为参照的犯罪数据,以可视化显示、输出对特定用户有用的信息的过程”。如Don T.Luymes(1999)等研究了如何将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用在城市林荫道规划中结合起来减少犯罪,为规划和设计既“绿色”又安全的城市林荫道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原则;Hein Doeksen(1997)研究了如何改造新西兰郊区街道来减少城市犯罪,旨在通过恰当的规划和设计手法帮助人们恢复对空间的公共依恋感和对共享空间的公共责任感,以激发更好的社会监控;Anastasia Loukaitou-Sideris等(2001)研究了环境对公共汽车站犯罪的影响,犯罪高发车站比犯罪较少车站的周围存在更多的消极环境影响因素。美国在犯罪制图研究与应用方面起步较早,其次是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目前在积极开展犯罪制图和GIS应用的国家还有德国、南非、俄罗斯、法国、奥地利、挪威、比利时、印度、巴西等(贺日兴,2006)。这种技术可用于警务管理和实战目的,以有效地打击犯罪;也可用于警务战术和战略等目的,以更有效地干预、预防和抑制犯罪活动。具体包括资源配置、行动规划、案件侦破、犯罪“热点”分析、海量犯罪数据分析、系列犯罪的分析、犯罪信息发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