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扫黄打非年鉴(2009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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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扫黄打非”大案要案综述

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2009年,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紧紧围绕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中心工作,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严密查堵查缴非法出版物,从源头上深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市公安、安全、文化执法等有关部门先后查处了“5·13”杨某某出版、发行非法出版物案、“9·9”《朱镕基答记者问》盗版案、“9·27”非法出版物案等12起大案要案。全市各部门、各区县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63.75万册,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42人,切实有效地保障了首都文化市场的健康、平稳、有序,获得了中央有关部委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现将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6起重点案件介绍如下。

1.“5·13”杨某某非法出版、发行非法出版物案

2009年4月,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提供的线索,组织文化执法和公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5月13日,专案组抓获了北京天英盛帅文化交流中心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在其租用的库房和住所内,查获非法出版物159套(每套三卷),每套定价798元。根据李某的交代,专案组先后共查获非法出版物17669套(共53007卷),码洋总计近1410万元,并抓获了主要涉案人员杨某某。5月15日,专案组分别查处了该书的承印单位北京今日兴华印刷有限公司和装订单位北京盛兰兄弟印刷装订有限公司。上述单位自2008年4~10月共印刷、装订非法出版物2.5万套。两家印刷厂负责人也被公安机关拘留。至此,该书出版、印刷、发行的主要涉案人员全部归案。

2010年4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判决,杨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50万元。

2.“9·9”《朱镕基答记者问》盗版案

根据人民出版社提供的线索,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文化执法和公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9月9~11日,专案组从销售环节入手,迅速部署,打掉了位于朝阳、丰台的四个批销窝点,同时深挖线索,从制作印刷盗版书的源头入手,最终将盗印窝点确定为北京才智印刷厂。10日晚至11日上午,专案组迅速组织进行查处,在该厂印刷车间内起获盗版《朱镕基答记者问》的PS版(金属模版),及包装好的盗版《朱镕基答记者问》图书共计1226册,同时将34名涉案人员查获;同时,在北京市顺芳百业印刷有限公司将涉嫌盗印《朱镕基答记者问》的康某等9人抓获,查缴《朱镕基答记者问》散页3000册及其他盗版图书8190册。在专案组的努力下,共抓获盗印、批发、贩卖盗版《朱镕基答记者问》的涉案人员42名,其中刑事拘留29人,批评教育13人;查缴盗版《朱镕基答记者问》4663册及其他盗版图书8万余册。涉案主犯姜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康某、刘某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3.北京博雅汇童幼教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出版案

2009年8月6日,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会同公安部门,对北京博雅汇童幼教科技有限公司及该公司的库房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发现涉嫌非法出版的布朗儿童英语系列18020套、光盘113830张、成功素质系列2000套,后经北京市新闻出版局鉴定,上述出版物总计194200册、113830张均为非法出版物。根据线索,执法人员对为该公司印刷、装订非法出版物的北京兵工印刷厂、北京博雅鑫纸制品加工厂、北京鑫湘艺印刷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上述企业在无合法印刷手续,甚至未经许可取得印刷经营资格的情况下,接受北京博雅汇童幼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大量印刷非法出版物。执法人员共查获非法出版物214200册、光盘113830张、非法发行的出版物422346册。北京博雅汇童幼教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鑫湘艺印刷有限公司、北京兵工印刷厂、北京博雅鑫纸制品加工厂共4家单位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三十万元、二十万元、二十万元。本案主犯邓某、杨某、王某、郑某某、马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刘某某、罗某、吴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4.“1·21”非法光盘刻录窝点案

2009年1月21日,根据举报线索,北京市海淀区文委执法队执法人员会同海淀公安分局苏家坨派出所干警对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屯242号院内展开突击检查,当场查获非法光盘生产活动,并将涉案嫌疑人左某某等4人抓获。同时,现场起获涉嫌非法复制刻录光盘设备打印机33台、11头刻录机6台、电脑6台、镀膜机(UV机)1台,以及用于复制刻录的母盘100余张,《赤壁》、《四季养生》、《高一年级寒假班配套光盘》等34个种类、17820张成品光盘和4万余张空白光盘。涉案嫌疑人左某某自2006年开始向海淀区中关村海龙大厦、鼎好商城等电子市场的商户提供订购复制刻录光盘及印刷贴面、打印光盘封面等一条龙业务服务。直至案发时,该非法光盘复制刻录窝点已雇用5名员工,生产能力为一天复制刻录3~5千张光盘。从现场查获的账册中反映,涉嫌非法经营额达40万元人民币以上。左某某承认,仅2008年12月至今,该窝点平均每天接收2个品种、每种不超过1千张的光盘复制刻录及相关业务订单,期间共复制100多个品种、2万余张光盘,收取加工费2万余元。经北京市新闻出版局鉴定中心核验鉴定,起获光盘确认均为非法出版物。左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5.北京爱维克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违规通过互联网链接、转播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案

2009年6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接到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关于调查处理北京爱维克斯科技开发公司销售“IXTV”网络电视客户端问题的函》(网发字[2009]48号)后,在市广电局、市工商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的配合下迅速开展查处工作。经查,北京爱维克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台湾爱克斯数位通讯科技集团公司(IXDT)有合作关系,其业务范围包括负责台湾在大陆的“IXTV”网络电视代理业务,销售装载有可收看互联网内传输的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软件的“IXTV”U盘,而设在台湾的爱克斯数位通讯科技集团公司负责电视频道集成和网上传输。该U盘通过计算机与互联网连接后可接收台湾地区、日本和欧美等106个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共查获“IXTV”U盘49个,客户端资料51件,客户开通单84份,该公司销售和赠送U盘范围涉及北京、上海、天津、广东、贵州等12个省市,共计333个。市文化执法总队依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北京爱维克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0元。

6.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含有宣扬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等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案

根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立即查处“黑帮”主题非法网络游戏的函》(市函[2009]61号)的要求,2009年7月下旬~8月上旬,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规经营“黑帮”主题非法网络游戏活动进行了查处。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研发的网络游戏《江湖》、《教父》以及《古惑仔》,均含有宣扬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等内容,属于以“黑帮”为主题的非法网络游戏。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给予罚款26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