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经验
工作人员守则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以及科学文化知识,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思想、政策、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以对党、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兢兢业业,谦虚谨慎,勤奋工作,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办事注意质量,讲究效率,认真、准确、高效地完成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领导布置、交办的各项任务。
(3)团结同志,坦诚待人,正确、积极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工作中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补位,互相监督。
(4)遵纪守法,严格保密,廉洁自律。
(5)遵守各项工作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公文办理制度
为了使公文办理程序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办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区“扫黄打非”办公室的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关于盟市厅局文件的办理
(1)收到各盟市、满洲里、二连浩特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和“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文件,需经领导阅批的,由专人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不需领导阅批的文件,由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办理完毕,将有关情况报相关领导。
(2)文件要及时办理,不得拖拉和延误。急件按相关要求时限办理,一般件不超过五天。
(3)对送有关领导和转送有关部门办理或征求意见的办件要及时催办,保证每个文件都有落实、有结果。
二、关于公文的审签与核发程序
(1)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件按照起草、审核、审签、印制的先后程序严格办理,不得程序颠倒或程序缺漏。
(2)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公文的审签人是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未经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发的,公文不能生效。文件要严格按照程序,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签后,才能制发送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在出差等不能审签的情况下,要提前指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领导代为审签。
(3)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审核由指定的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审核包括政策性把关,要求内容充实、准确,格式规范,文字通顺流畅、简洁明了,避免文件冗长、空洞、虚浮。
(4)起草人草拟公文后要填写发文稿纸报送领导审核、审签。发文稿纸要用钢笔、碳素笔、毛笔等可存档的笔认真填写文号、密级、缓急、印制份数、承办人、日期、送文单位,不得漏添,凡是漏添的,领导不予审核、审签。
(5)领导审核、审签公文,应用钢笔、碳素笔、毛笔等可存档的笔明确签署意见,并签上姓名和时间。若圈阅或只签姓名,则示为同意,公文生效。
(6)文件的印制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印刷厂印刷、复印装订等方法。印制超过50份的,原则上由印刷厂印制。涉密的文件,必须由签定保密责任书的印刷厂承印。50份以下的或涉及绝密、不适合印刷厂印制的,可以在单位内自行复印、装订,由专人办理,不得转交其他人,不得去其他地方复印。
三、主要发文形式
(1)《内蒙古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内“扫黄打非”组发[200]号)
(2)《内蒙古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扫黄打非”办发[200]号)
(3)《内蒙古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案件转送单()》(内扫黄案督字[200]号)
(4)密码电报:急 密级 [200]内新出密电号
(5)明码电报:急 [200]内新出明电号
(6)内蒙古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简报 200 年 期(总 期)
四、文件的传阅
(1)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的文件传阅与管理由专人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内部文件的传阅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
(2)送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传阅的机密以上的密级文件,指定专门机要人员送阅、收取,阅文领导不得将传阅文件随意带走或留存。
(3)送相关部门、单位文件的传阅,应及时、快捷地阅文,随收随阅,阅后签名退回。不能及时批阅的,应及时退文,避免影响他人阅读。送阅的密码电报及绝密文件要在当日下班前退还机要部门。
(4)领导小组办公室内部人员借阅有密级文件要严格按照文件的管理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时间不得超过一天。机密以上密级别文件一般不得复印,如特殊情况需复印的,按照原件管理。
(5)带密级的文件在非办理期间,不得在桌面等地随意摆放,应随用随取,不用时锁放在文件柜,避免丢失。
(6)领导小组办公室内部形成的机密、绝密文件要逐份编号登记发放。
(7)同一文件需要报送两位以上领导同志阅批的,除特殊情况和领导同志另有要求的以外,应按照阅件自上而下、请示件自下而上的顺序呈送,即传阅件先呈送职务较高、排名在前的领导同志,请示件先呈送职务较低、排名靠后的领导同志,依次送阅送签。非紧急和特殊的情况,公文不得“倒签”。
五、其他
(1)内蒙古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由本办指定专人管理。印章应在文件柜上锁放置,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如专人出差等情况需交由他人代管,应由办公室领导指定人选并监督交接。
(2)印章使用需经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签字备案,用印者登记签名。
学习制度
为了更好地适应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的整体素质,保证学习质量,规范学习活动,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总体要求
(1)要高度重视学习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不断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不断增强政治立场的坚定性。要认真开展工作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2)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原则。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开展集中学习,保证人员、时间、内容三个到位。严格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要鼓励、引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的自学热情,努力创造有利于学习的条件,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定期检验学习效果,保证学习质量。
(3)要将学习情况列入干部评议考核内容。把学习效果与实际工作业绩密切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学习制度
(1)集中学习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安排。
(2)集中学习以政策理论学习、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和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分管领导要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
(3)集中学习要把理论学习与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密切结合起来,以工作需求、业务研讨促进学习的热情和自觉性。
(4)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18次。
(5)领导小组办公室内部学习要作好学习记录和考勤登记,年终作为人员考核的依据。
三、其他学习形式
(1)根据上级安排,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的培训、学习安排,积极参加新闻出版局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习。
(3)积极参加有关公务员的知识更新等学习、培训。
(4)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参加、组织适当的考察学习。
纪律制度
为更好地适应“扫黄打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建设,在工作中做到思想统一、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治纪律
(1)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不动摇,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扫黄打非”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要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努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3)要加强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组织纪律
(1)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完成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要坚决执行办内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在事项讨论阶段,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当组织决定后,个人的不同意见必须保留,无条件服从组织的统一安排。
(3)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程序,上级布置的工作,下级要认真、按时完成,工作中要规范程序,重要决定、公文的印发和遇到重要、突发情况必须请示,特殊情况必须立刻处理的,要事后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4)任何人不得有损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团结统一和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每位同志要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三、工作纪律
(1)认真落实、严格执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各项工作制度。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和表率作用。
(2)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向外单位和其他人提供涉及“扫黄打非”的工作情况和人员情况。
(3)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因事不能到岗必须请假,因公外出必须按时回归,节假日外出要提前向领导报告。
四、监督处分
(1)要把执行纪律和制度的情况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人员考核评定、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在执行纪律和制度过程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干部都有监督权,所有人都必须接受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领导对全办工作人员执行纪律和制度情况负总责。
(3)对违反纪律、制度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