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人文主义新史学得到迅速发展,并且从意大利传播到西欧各国是从15世纪晚期开始的。各国接受人文主义新史学都有一个共同动机,即与意大利人文主义历史家竞争,也就是说具有强烈的民族意识。对人文主义新史学的传入,以及意大利人文主义者受雇于法国和英国君主编写法国和英国民族历史,各国人文主义者反应强烈,他们认为意大利人污染、败坏了他们的历史,因而积极行动起来仿效意大利人文主义史学风格,写作自己民族的历史。[20]另外,人文主义新史学在传播过程中,民族历史写作的两个范式相互影响,相互融合的趋势也开始出现。
法国人文主义新史学的第一个典范是罗贝尔·盖刚,他曾是纪尧姆·菲歇[21]圈子的成员。像汪斐林一样,他曾哀叹他的同胞忽略了历史,认为自己的《法兰西起源和事业纪要》(1495年)正好填补了这一空缺。该书以伊拉斯莫的一封信作为序言,伊拉斯莫在信中将盖刚比作李维。实际上,盖刚的著作是匆忙编写成的,主要材料得自《圣但尼大编年史》,剔除了一些神话传说(如查理曼的十字军征伐),对档案材料有所运用,当然,全书渗透了民族意识,认为无论是法兰西国王,还是法兰西文化都不低于罗马。
盖刚的著作为一个意大利学者保罗·埃米利奥所超越,此人早在1483年就来过法兰西,并依照比昂多的方法,考察法国古物,比昂多是他的主要榜样和资料源。保罗·埃米利奥(Paolo Emilio,卒于1529年)常常被认为是法国第一个皇家史官,他编写法兰西民族历史的计划确实得到官方的支持。[22]他的《法兰西事纪》,像盖刚的著作一样,都曾作为经常引用的法律权威。埃米利奥的著作虽然基本上是意大利人文主义政治史叙述风格,但是,广泛地利用了人种学、语文学、地志学研究,并对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对社会和宗教习惯进行讨论,以及别的专题研究,显示出李维—布鲁尼范式与瓦罗—比昂多范式两种民族史写作风格的融合的最早迹象。但是,法国史学并非是从简单接受意大利人文主义史学,发展出自己具有独特品性的民族史学的。埃米利奥为法国人文主义民族史写作提供了最初的榜样,不过在他之后,法国民族史写作继续发展,缺乏突破,没有力作。法国民族史学发展过程中的下一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不是出现在史学领域,而是“出人意料地发生在法学领域”。[23]这一独特的发展路径不仅对法国史学,而且对西欧其他国家史学都影响深远,必须予以特别重视。
如前所述,文艺复兴时期的法国民族史学的真正突破是在法学领域,走过如下一段历程,即在意大利人文主义学术影响下,从语文学研究到法学研究;从法学的历史方法到历史学方法;从罗马法研究到制度史、文化史研究;从教会法和教会史、封建法和中古史研究到法兰西民族史写作。通过法学研究与历史研究联姻,来改造传统史学,在建构法兰西民族历史的过程中,造成历史思想、历史认识和方法的重大更新,进而在西方史学中开创了独具特色的法兰西史学传统。也就是说,法国思想家从语文学研究开始,通过法学研究,把法学研究与历史研究结合起来,在追寻法兰西民族的过去,重建法学和制度史的过程中,最终提出了史学新构想,开始了史学新实践。正如波科克指出的,16世纪研究过去最重要的方法是法学研究,欧洲各国在当时的政治发展和理论的刺激下,通过反思其法律来获得历史知识,民族历史观部分是其法学研究的产物。各民族关于过去的思想,也可以说是各民族与过去的关系,都深受各民族法律的特性及作为其法律基础的思想观念的影响。由于法国通过接受意大利人文主义法学研究的影响,在法学与历史学结合方面先于西欧其他国家,所以波科克认为西方现代史学有一个“法兰西序曲”(the French Prelude to Modern Historiography)。[24]
法国文艺复兴时期的法学家比代、博杜安、博丹、迪穆兰、霍特曼、皮图、德·图等都对新史学的探究做出了贡献,最后由历史家拉波佩利埃尔完成了对历史学的重新界定。拉波佩利埃尔的《历史著作史》和《完美历史的观念》是文艺复兴时期“史学新构想”的最全面的阐述。他不仅追溯了史学的发展历程,更重要的是,他提出了“法国历史的新构想”,即他所谓“完美的历史”。他的“完美的历史”得自人文主义的这一观点:所有科学、艺术,以及别的人类发明都源于历史。[25]历史家应该考量地理、政体、王权及其各种制度和法律机构、社会阶级和宗教。我们应该看到,在法国这一史学新构想的最初实践是在民族史领域,而对这样一种“完美历史”的新构想做出最重要、最具体的贡献的是有“史界蒙田”之称的艾蒂安·帕基耶。他的《法兰西研究》不仅涉及法学和制度史,如大学、巴黎高等法院和法兰西教会的历史,而且涉及艺术、文学,甚至大众文化。他一生致力于法兰西社会和文化的研究,也带动其他人,如克劳德·德·福歇和尼古拉·维涅参与这一研究。对于这些学者几乎没有任何东西不在其研究范围内,他们至少是在一个民族的范围内实践了“完美历史”的构想。[26]
法国思想家的史学新构想,以及迪埃朗、德·图、帕基耶等人的史学新实践,表现出人文主义遗产中最宏大的方面,我们可以称其为博学的冲动。人文主义运动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作为对古代博学的颂扬,又特别强调人文学科而开始的。在其成熟阶段以宏大的历史观点来审视和评价人类知识各学科,这种历史观指向未来,更重视今世而不是古代。他们的“完美历史”既强调历史的广泛性、整体性,又不忽略地理和民族的差异性。实际上,他们的整体史就是文化史、文明史。勒鲁瓦的著作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他是比代的学生和传记作者。比代认为语文学研究应有广阔的视野,勒鲁瓦将其用于整体史,结果使其著作成为第一部论述文明史的著作。勒鲁瓦的著作是一部世界文化的比较研究,该研究是根据一个在民族层面是循环的,而从整体上看是进步的(主要是指知识和技术今人胜过古人)的模式来进行的。他强调的是人类的创新,特别是当代的“新海洋,以及新型的人、风俗、法律和习惯”。[27]因此,他们的整体史不是中古基督教会的普遍史,它是各民族的历史,人类文明的历史。它不是上帝的神圣计划的表现,而是人类的活动。它是理性的、世俗的,本质上是民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