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关注宗教与文化发展
宗教与文化有着密切关联,这是宗教研究界的学术共识。但如果让中国社会真正认识到中国文化与宗教的关联以及宗教对于当今中国文化发展的重要意义,却并不容易。社会对宗教的误解积重难返,宗教自身因限于历史的包袱也未能彻底轻装上阵与时俱进。为此,许多现实问题值得我们深入讨论,解决这些问题就是旨在使宗教为我国的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有更大的投入,有更新的奉献。当然,要实现这一突破,首先需要我们在思想上、学识上和舆论上推进对宗教客观、正确的理解,营造宗教为我国文化建设、文化发展大有作为的良好氛围。
中国文化乃中华民族之魂,但对这一民族之魂的认知却仍存有许多模糊和差异之处。黄河、长江两大流域文化在远古的汇聚,最终形成了大一统的中华文化。这种文化的精神内涵有着突出的宗教特色,凝聚着中国人的信仰追求。当我们追溯公元前上千年黄河、长江流域中华文化的起源及发展时,给我们最为深刻印象的,仍然是其宗教留存及其信仰特色。在数千年的发展演变中,中华文化饱受风霜、历经沧桑,顽强地走到了今天,并在不断发展壮大。但在各种社会巨变、政治风暴的冲击下,中华文化也遭受打击、破坏,其不少传统亦在丢失、出现隳沉。我们的文化传承及其重要基因,仍有一定的比重处于尘封状况之中。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对中国宗教传统的遗忘和否认。这一问题在中国现代百年左右的发展中,并未获得根本解决,其结果使中国人认不清自己的文化自我及文化灵魂。这种在文化观念上的飘游不定和六神无主在某种程度上还在恶化,让人们有着精神空虚和思无所依之感。就连五千多年的文明积淀都会因宗教本真被否认或轻看而失去其厚重,被抽空的中华文化在不少人的眼里竟似浮萍一般,不知会飘向何方。由于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了文化理解及文化建设的迷茫或缺失,中国社会及民众心态上的确出现了某些“失魂落魄”现象,其结果文化关注在社会上多浮于表面,对于一些人而言好像只有一种“产业”发展上的经济刺激,并无太多精神意义。环视四周,我们会尴尬地发现,体育是产业、教育是产业、文化是产业,甚至宗教也变成了产业!如果没有经济效益的产出,则谁也不会将之作为应尽之事业。现在让人特别担忧的是,人们过于追逐金钱利益,社会暴露出多方面的腐败,不少事件及其报道会有着令人不安的导向,即给人一种穷人失志、富人不贵、邻人无往、社会冷漠的印象。我们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尚未获得公众的共识,人们的灵魂却在世俗之风中受到侵蚀。为此,我们必须要大声疾呼“中华魂、归来兮”!这种“魂归来兮”的努力是我们文化建设之本,文化发展之途。
理解中华文化和整个人类文化,宗教是其关键之维。从世界历史发展的厚重积淀来发掘,我们所能找得到最多的就是宗教文化遗产、宗教精神传承。为此,今天的文化发展必须要还宗教以合法合理之位,为宗教“正名”,让宗教“脱敏”。也就是说,我们应该认识到宗教在文化中的底蕴、本真,以及宗教为文化发展提供的动力、氛围。只要我们以清醒的眼光看世界,或仅仅只是客观、冷静地看看我们祖国的港澳、台湾地区,对宗教的文化定义、社会作用就应该获得正确的认识,得出正确的结论。当然,宗教不是在真空中存在,而是在复杂的社会处境中生存、发展,因此也势必受到社会、政治等层面的影响。一旦宗教社团或相关宗教界人士参与社会、政治活动,与之相应的也当然不可脱离社会、政治之维,受制于相关的社会管理和举措。这与我们讨论的宗教文化及其核心精神虽然会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但其问题意识毕竟已不在同一个维度,因而对其审视和应对自然也会不一样。从总体来看,中国的宗教文化是一种建设性、协调性及和谐性的“维稳”文化,它虽然有着某种守成的保守和对传统的维系,却可以防止社会走向解体和崩盘;它会以其对传统中华文化的保守及忠贞来尽量让社会稳定下来,给人们一种安然的心情和安全的感觉。同样,中国的宗教文化也在不断自我扬弃、自我改造、自我升华、自我完善,有着与其社会发展的积极适应,并对这种发展作出其贡献。因此,我们今天应该欢迎并需要这种维稳的文化,同时也必须告别、否定那种造反、破坏的所谓“文化革命”。
中国社会有着强调和谐、共融的传统,中国文化追寻的是多元通和、中庸、大同的境界。中国的自我意识注重挺立于天地之间的“人”,重人伦、倡人道、以人为本、关注人生。但其对人的期待和希望,仍是成为圣贤之辈,达到神圣境界,而不是让人从精神上导致消沉、崩溃和毁灭。这种对人的拔高和拯救,在其中就不离宗教的精神和真谛,是一种终极关切与现实关怀的交汇,外在超越与内在超越的共融。人生需要精、气、神,社会须有公、义、正,这两种秩序的维系既应有道德伦理之实践理性,更需要信仰敬畏之价值理性。社会道德没有精神价值的支撑则不可能持久,难以得到延续。中国文化的重建百废待兴、多有波折,而现在已经到了最为关键的时刻,中国宗教的正确定位也已是刻不容缓、时不我待。被冷淡、鄙视的宗教信众在出现不安和躁动的情绪,社会预警系统亦在发出频频警报。如果不能在我们今天的文化发展中理顺与宗教的关系,端正对宗教的态度,如果把宗教界人士引向一种不入社会主流、自暴自弃、被边缘化的“另类”处境,使之走向另一种选择,与我相离或异化,那么我们的社会则难以“可持续发展”,我们的和谐稳定也不会得到长期支撑。这种否定、排拒宗教的做法或导向实质上是把本来有利的因素“异化”为不利因素,是“自毁长城”的荒诞之举。因此,我们作为宗教研究工作者应该是“有识之士”,在中国社会转型、文化复兴的这一千载难逢的历史时刻,也理应在“独善其身”的基础上有“兼济天下”的情怀和志向,体现我们呐喊、疾呼、建议、说理之“匹夫有责”。对此,这种发声需要理论的厚重和见解的深邃,我们因而也需要坐而论道,为我们的正确实践寻找依据和方法提供启迪和思路。抱着这种愿景和志向,我们要坚韧不拔、持之以恒,以思想智慧和知识准备的充盈来共走文明之旅,共赴精神历程。
(本文为2012年在四川大学召开的以“宗教与文化发展”为主题的中国宗教学会年会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