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开放
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建设与国际高标准贸易和投资通行规则相互衔接的市场规则制度体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是获取新的全球化红利的必要前提,也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内在要求。
一 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塑造了我国中长期对外开放的基本语境。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基本要义在于正在发生的“东升西降”的趋势以及由此带来的“东西”之间的角力与冲突。这里的“东”是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主要是发展中经济体;“西”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主要是发达经济体。这一大变局悄然发生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攀升,凸显于本轮的中美贸易摩擦,并将进一步地演化和深化。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蕴含着诸多变化。一是国际格局加速演变。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国际上两种趋势、两种力量进入全面较量的关键阶段,中美从合作与竞争逐步走向战略僵持阶段,两国将在经济发展、国家能力、科技、网络安全以及全球治理等领域展开全方位博弈。二是新工业革命背景下全球产业发展和分工格局出现重大变革。以美国为首的发达经济体对全球产业链和创新链的重构,将严重影响中国产业转型升级的进程和方向;自动化与智能机器人对于传统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削弱,以及越南等新兴经济体在劳动密集型产业方面的竞争,直接动摇我国在国际经贸大循环中连接发达经济体与发展中经济体的枢纽地位。三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加大。关于全球经济长期停滞(seclular stagnation)的悲观论调不绝于耳。全球保护主义逆风叠加劳动力要素供给下降和生产技术水平停滞,导致各国潜在增长率不断下降;国际贸易增速前景堪忧,国际直接投资稳定性严重不足;全球债务水平持续攀高,特别是新兴经济体金融市场风险日益集聚;各个经济体增长周期出现分化,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负外溢性凸显。
未来一段时期是我国进入世界舞台中央的关键期,也是我国参与塑造全球新格局的战略机遇期。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我们必须加快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主动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为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体系贡献中国的智慧和力量。这既是顺应大势拓展我国自身发展空间的需要,也是主动作为彰显我国大国担当、为全球经济治理作出贡献的需要。
二 中国融入世界经济还有相当大的空间
40余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经深度融入了世界经济体系。全球化红利的分享助推了中国发展;中国的强劲增长也贡献了全球GDP增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从经济体量上看,中国已跻身全球大国之列;但从融入世界经济的角度看,仍有进一步整合的空间。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
我国进一步融入全球化的空间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服务贸易发展严重滞后。中国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全球份额尚不及商品贸易——2017年,中国在全球服务贸易总量中的占比为6.4%,约为商品贸易占比的一半(参见图4-6);而从全球来看,服务贸易比商品贸易的增速快60%。二是企业“走出去”还处在起步阶段。中国企业在境外的营收有所增长,但即使是其中的一些全球性企业,其海外营收的比例仍不足20%。相比之下,标普500企业的平均海外营收比例则高达44%。另外,2018年度全球最具价值品牌100强中仅有一家中国企业。三是金融体系全球化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2018年,外资在中国银行系统中的占比仅为2%左右,在债券市场中约为2%,在股票市场中约为6%。另外,中国2017年的资本流动输入和输出总额(包括外商直接投资、贷款、债券、股权和准备金)仅相当于美国的30%左右。[7]四是全球治理中我国话语权还缺乏分量。在重要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WTO、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APEC、G20等,中国的影响力在近年来不断上升,但总体上,这些国际组织与多边组织,还主要处在欧美等发达经济体的主导之下,中国的融入度和话语权都还明显不足。正因为如此,通过扩大开放提高中国与世界经济的融入度,是中长期的重要任务。不过,在这个深度整合过程中,如何把握整合的节奏、结构性选择以及由此带来的风险,是需要密切关注的,这包括过度依赖全球价值链、创新链可能带来的“卡脖子”问题,海外投资的安全性保障,因合规要求带来的结构性改革压力,以及健全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国家技术安全清单管理、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等方面。
图4-6 中、美、德全球商品贸易与服务贸易占比
资料来源:McKinsey Global Institute(MGI),“China and the World:Inside the Dynamics of a Changing Relationship”,July,2019.
三 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
进一步扩大开放,意味着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第一,实施更大范围的开放,就是要优化对外开放的空间布局,包括加快自贸试验区、自由港等对外开放高地建设;第二,实施更宽领域的开放,就是要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包括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等;第三,实施更深层次的开放,就是要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包括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等制度。
这些新内容意味着扩大开放重心的变化,即从之前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更加突出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层面的开放。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新要求,是更深层次开放的核心要义。制度型开放必然要求大力推进制度变革与创新,在开放领域推动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第一,营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2019年10月,世界银行《2020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排名大幅提升15位,名列全球第31位,连续两年入列全球优化营商环境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8]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一方面是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开放市场、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统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产权保护,调整政府补贴、环保标准等;适应和对接零关税、零补贴、零壁垒等未来经贸规则变化的大趋势,直面关税制度、政府采购公开化等问题。另一方面是以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为重点实现市场化改革新突破。全面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产业政策,更多采取市场化的手段;确立竞争中性原则,深化国企改革;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实现市场监管的重点由一般市场行为监管向公平竞争审查的转变。
第二,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对外开放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推动对外开放继续往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方向走,应从量、质和制度规则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扩大对外开放规模。持续扩大服务贸易规模,发展特色服务贸易;实行积极进口政策,利用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贸易促进平台,向全球扩大市场开放,扩大中国对各国高质量商品和服务的进口。二是提高对外开放质量。稳步提高出口商品的附加值,优化资本品、消费品贸易结构和贸易方式;促进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发展,提升外贸综合服务数字化水平;推动服务外包向高技术、高附加值、高效益方向发展,助推服务外包转型升级;鼓励外资投向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深化同“一带一路”参与国家的贸易合作,优化贸易的国际市场和国内区域布局。三是完善对外开放制度。进一步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制度创新作用,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降低关税和制度性成本,继续缩减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健全“一带一路”相关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与国际通行规则的对接,推动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推动对世界贸易组织进行必要改革。
第三,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应加快推进服务业市场的全面开放,强化服务业内外标准对接、资格互认,降低服务贸易边境内壁垒。以中欧、中日韩及亚太区域一体化为重点,加快构建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双边、多边自贸网络。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和机构开放,加快推进电信、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开放进程,放宽外资股比限制。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机构,与国内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广。
第四,以“一带一路”倡议为抓手,重塑全球经贸与地缘政治格局。依托“一带一路”,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援助力度,促进缩小南北发展差距。推动“一带一路”产能合作与服务贸易相融合。通过更加市场化、制度化方式来保证和提高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安全与投资收益率。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更多地使用人民币来计价与结算,依托“一带一路”推动人民币的区域化、国际化发展。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加强与相关国家发展战略以及市场、产业、项目有效对接,打造全方位互联互通新格局,聚焦重点国家和重点项目深耕细作。总之,在实施“一带一路”倡议中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努力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新局面,重塑全球经贸与地缘政治格局。
第五,自由贸易试验区为迎接国际规则的重塑未雨绸缪。目前,我国已与25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7个自贸协定,自贸伙伴遍及亚洲、拉丁美洲、大洋洲、欧洲和非洲。2019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15个成员国整体上结束谈判,标志着世界上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首次采取负面清单方式开展中日韩自贸区谈判,自贸区建设迈入高标准的“负面清单”时代。我国应该以对标国际基本经贸规则为导向,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进程,实现对外开放新高地的重大突破,尽快形成新型开放大国高水平开放的新布局。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充分发挥上海临港新片区等示范引领作用,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持续深化首创性、差别化改革探索,加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建立健全海南分步骤分阶段建设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加快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对外开放高地。推动与世界主要经济体商建自由贸易区进程,不断扩大自由贸易区网络覆盖范围,加快形成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第六,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开放型经济本质上要求权利与责任的对等性、国际规则的透明性、全球治理的公平性。国际经贸规则与治理结构正处于重构的关键期,我国应防止被排除在多边贸易体制与全球规则重构之外,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我们应该推动完善国际经贸规则,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构建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系,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赞成对世界贸易组织进行必要改革,关键是要维护开放、包容、非歧视等世界贸易组织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保障发展中国家发展利益和政策空间。
四 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互促的双循环发展新格局
改革开放伊始,中国经济的循环就没有离开过世界;实际上,改革开放进程可以用更大程度地加入国际大循环来衡量。不过,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再加上2020年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得逆全球化以及全球价值链的区域化与本土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中国的对外开放以及加入国际大循环进入到一个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互促的双循环发展新格局。
首先,国内大循环有着更为广阔的潜力与空间。相较于国际循环,我们在国内循环上可以更加积极主动,在塑造未来增长动力上也会有更大的作为。当前国内大循环的潜力和能量之所以未能得到充分展现,原因在于国民经济循环还不够畅通。因此,需要大力推进改革,将国内大循环的潜力挖掘出来。(1)实体经济畅通循环要点是:扎实推进要素市场化,特别是户籍制度与土地制度改革,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打破行政垄断与地方保护,以区域性一体化(如长三角一体化等)带动形成全国统一市场;改善收入分配格局,壮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扩消费促生产,打通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环节。(2)金融与实体经济畅通循环要点是:一方面通过市场开放、放宽准入以及制度性松绑,为实体经济创新活动提供更多的条件,提升实体经济的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削弱金融抑制,提升金融机构风险定价水平,减少风险定价扭曲,加强金融风险与收益的匹配性,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率,从而减少金融领域的资金空转,避免资金的脱实向虚,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的畅通循环。
其次,参与国际大循环要发挥出新的竞争优势。强调国内大循环,并不是要闭门造车。开放是通向繁荣的必由之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定是在开放的大环境中才能最终实现。因此,需要打通国际国内循环,积极参与国际大循环,“开放的循环”才会带来繁荣和进步。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基于比较优势原理,通过大量引进外资和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使得自身庞大的劳动力优势纳入到了国际大循环,一方面加速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要素禀赋得以发挥,另一方面也积累了大量资本和技术,通过国际贸易为国内经济循环奠定了条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融入国际大循环的“本钱”与底气在于:较为完整的产业链、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巨大的消费市场、较高的潜在增长率与未来发展机会,进一步开放的市场和更为优良的营商环境。所有这些,构成了新时期中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