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科学与伦理世界:道德哲学的探索与反思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一 有机哲学与广义价值

近年来无论国外或国内的系统哲学家、生态伦理学家以及生态学哲学家,都在企图扩展“价值”的概念,使它不仅能运用于社会系统领域,不仅能运用于作为价值主体的人与作为价值对象的客体之间相互关系领域,而且能适用于一切开放系统,或复杂系统即自组织、自维持系统,或至少适合于一切生物系统和生态系统。这种广义的和狭义的价值观念,李德顺教授和朱葆伟教授称为“类价值”(quasi-value,即准价值)或“前价值”(prevalue)[4],罗尔斯顿称为“前主观价值”(pre-subjectivevalue)或“自然价值”(natural value)[5],卡尔·波普尔(K.Popper)则称为“客观价值”(objective value)[6],怀特海则称为“价值评价”(valuation)[7]。我个人认为,用广义价值(general value)一词更为合适一些,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涵盖了类价值、前价值、自然价值、客观价值的含义,并在这基础上也涵盖了狭义价值(special value)即传统意义的价值范畴。我们一般所说的“价值”是相对于广义的自然价值来说的,它是属于狭义的人文价值(human value)范畴。价值哲学主要讨论的就是这种人文价值,不过我们应该而且可能在广义价值论的基础上来讨论我们通常所说的价值。

怀特海(A.N.Whitehead,1861—1947)是广义价值论的创始人,所以讨论广义价值应从怀特海的有机哲学(organic philosophy)说起。怀特海的有机哲学主要反映在他的两本哲学著作中,这就是《科学与近代世界》(1925)和《过程与实在》(1929)。有机哲学或机体哲学是在20世纪初由于量子力学和相对论的出现导致机械唯物论崩溃的基础上形成的本体论哲学。机体哲学是当今系统哲学的前身,它反对将物质客体看作不变质量、不变质料在绝对定域的空间中运动的机械实体,而主张万物都是相互作用着、相互摄受着的事件或过程,“每一件事物在全部时间内存在于所有的地方”,“事件与一切存在都有关,尤其与其他事件有关”。这样事件便是一切事物的终极要素。一切事物无论是电子也好,生物也好,人类社会也好都不过是某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统一起来的事件的持续模式或事件的一种有机组织,这就是有机体。于是“电子也是最小的机体”“原子自身也转化成一个机体”。怀特海将一切事物看作如同今天系统科学所说的开放系统那样的东西,他叫作“机体”。他认为一切科学都变成对“机体”的研究,“现代理论的基本精神就是说明较简单的前期机体状态向复杂机体的进化过程。因此,这一理论便迫切地要求一种机体观念作为自然的基础。它也要求有一种潜在的活动(实体活动)表现在个别体现状态之中,并在机体达成态中发生演化。机体是价值发生态的单位,是为本身而发生的永恒客观性状的真正组合”。“实际事件是各种不同的实有由于在该模式中具有真正结合性,因而被摄入一个价值之中,并且排斥其他实有的过程……但价值的重要性各有不同,因而每一个事件对于事件共同体说来虽然都是必需的,但它所贡献的分量则由其本身内在的东西所决定”[8],这样“演化问题是价值持续形态的持续谐和转入超出其本身的较高达成态的发展过程”[9]

怀特海不将世界的终极实在看作机械的粒子,而将世界的单元看作系统有机体。那么很显然,世界是一个机体的形成过程,从简单的机体向复杂的机体的演化过程。它又怎么将这个机体形成过程看作价值的形成过程、价值发生过程和价值选择(按重要性进行选择)过程的呢?他怎么将机体由低级向高级发展过程看作由实现初级的价值目标的达成态进展到价值的高级达成态的呢?

原来怀特海主要是在《过程与实在》一书中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认为,万物(即一切机体)形成和发展的机制是事件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的过程。这个相互作用不是粒子机械碰撞的机械作用,而是实际事物之间的主动的有选择“摄受”(prehension)过程。这个“摄受”是一种抽象的哲学术语,它包含吸收(absorb)、传递(pass)、进入或摄入(ingress)和对象化(objectification)等意思。用现代的科学术语来叙述,所谓相互作用实质上是系统之间的物质、信息、能量的相互交换(发出、发射与吸取和接受)的过程,因此说相互作用就是摄受,在科学上也是说得通的。

那么,如何从哲学上分析“摄受”呢?怀特海说,所有的摄受有三个要素:(1)“摄受主体”,即正在进行摄受的实际事物,它摄受的是具体的要素。(2)“摄受资料”(datum),即被摄受者,它不但包括其他实际事物,而且包括永恒对象(例如在事物生成过程起决定作用的潜能、模式、数量关系、空间模式等)。我想,一个动物的卵子对精子的相互作用(摄受)就不仅摄受了物质与能量,而且摄受了遗传物质的基因模式或发展潜能。这就是他所说的“永恒客体”。(3)“主体方式”(subjective form),它说明摄受主体“怎样摄受它的资料”,采取什么形式、什么格调(affective-tone)、什么标准来摄受,也就是说按什么“价值”来摄受。所以,由于主体方式不同,怀特海将摄受分为肯定摄受和否定摄受两种。所谓肯定摄受就是肯定地摄取各种元素组成事物的真正结构,而否定摄受就是拒斥摄受。我想一种最原始的生物鞭毛虫,它对环境不断进行试探性的相互作用,遇到食物时,就肯定地加以摄受,而遇到有害物质时,就加以拒斥与逃避,这是否定的摄受。一个原子大概也不是对一切外来作用于它的粒子或能量子都作肯定的摄受,依其特殊的主体方式,它肯定摄受了某些能量子而发生能级跃迁,肯定摄受了某些高能粒子发生核聚变或核裂变而进行重组。由于怀特海类比于有机体来看事物,所以他说:“有许多种不同的主体方式,如情绪、评价、目标、逆反、厌恶、自觉性等”但“主体方式不是必然地包含自觉性”[10]。而主体方式归根结底是由主体目标决定的。“评价的特征只是主体目标(subjective aim)的结果,决定了它们整合起来是什么,这个过程自身的特征是什么。”[11]这个主体目标,一般说来就是“自为事物”的“自我保持、持续、重现等”[12]。这样实际事物便依价值而将事件组织起来,成为复杂的有机体。

以上便是我们尽可能从合理因素上来阅读怀特海的有机哲学著作。我们发现广义的价值概念来自系统(机体)的主体性。所谓主体性就是事物系统是其运动变化和相互作用的主体(agents)。系统主体有自己的目标、主体方式和价值标准,决定了在它与其他事物的相互作用中,在物质、信息、能量的交换中有自己的选择性。机体系统的价值是表述系统主体目标和达到目标的主体方式和主体选择性的范畴。怀特海的广义价值论至少对于有机体以及一切具有目的性的系统是成立的。怀特海的广义价值是不是拟人观呢?不是或不全是的。它的那些范畴如机体、摄受、主体、主体方式、目的、适应、选择等正如他说的“不是必然包含自觉性”,但它对于生命系统是适用的。那么它是不是泛生命观呢?是的。怀特海哲学有泛生论或客观唯心论的倾向,对于他的论点,我们应该批判地接受。不过如果说达尔文进化论出现以前的哲学本体论和自然观,总的来说是将自然看作一部大机器,连生命机体也是一部机器,用力学的观点看世界的话,那么达尔文进化论出现之后的哲学本体论和自然观,则主要将自然界看作一个有机的整体,连无机世界的事物也看作一种有机体。用生命科学的观点看世界,将某些从生命科学中发现的概念提炼后适当推广到解释整个世界,这并非一定不可。马克思不也是将社会看作社会有机体的吗?当今世界的本体论和价值论思潮,的确从机械论返回有机论或整体论,不可避免要对近代休谟时代的价值论以及现代英美分析哲学的价值论作重新审视。这就不可避免地做出一些从传统价值学说和传统伦理观念看来是奇谈怪论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