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陈氏宗族的结构
笔者调研的陈氏宗族规模庞大,宗族分化相对突出,家庭、房支是主要的财产所有单位。从整体结构而言,陈氏宗族是一个“家稳房强”的宗族。
(一)家庭是基础
家庭是陈氏宗族最基本的单元,也是陈氏宗族的发展起点。陈氏宗族作为当地的后来者,最先组成了以陈賙公为核心的个体家庭。开基祖陈賙公祖上并无财产,来到塘福岭之后,因看风水而闻名于当地,以风水为业,买地建屋,得以开基。根据陈賙公的个人传略可见一斑:
“乡饮大宾陈公谥賙,别字耆德。……粤东镇邑耆德先生读书力行,不求闻达,然里中推为长者,以故达于上,饮于乡,口碑手泽,绵延至今弗替……镇平福岭陈氏自伯三公而所以椒实瓞繁多,云蒸霞蔚,则非先生之德不及此。盖祸生有胎,福生有基,皆渐积使然。而非一朝一夕之故。先生当鼎革之际,孑然一身,挺持自立,不肯寄人篱下,三子者亦绰有父风。行年又九十不余,得以阅历多而更事久,故所以树表型方。贻其子孙者不少。予闻其粤俗,岁届清明,会行春祭。凡名家大族,莫不牵牲奉幣以往。取血启毛后,即宰割分胙,食惠于墓前,公子姓众多,除散处外居,原籍者尚二千余烟。是日食指之繁,费用之多未有如公族者,而要皆公尝所留遗,浸淫积累使然也。夫人生天地间,如天仓一粟耳。先生以百年之身保数百年之坟……”[17]
至第九世时,陈賙公生有三子,但三个儿子分别于37岁、47岁、27岁去世,人丁稀薄,劳动力不足,因此前三代形成以陈賙公为核心的个体家庭。到十一世的时候,子孙增多,长孙积贵公最先从陈賙公的个体家庭独立出来。整体而言,陈氏宗族最初形成三代同堂的家庭规模,这个时期家庭的维系在于开基祖陈賙公的治理;但是到了第四代的时候,人丁渐渐旺盛,财富开始累积,初始家庭便开始向更小规模的核心家庭分解,甚至出现了分居的趋势,形成了众多的基础家庭。而陈氏宗族的房支正是在这些基础家庭之上形成的。
图2—4 陈氏宗族前四代世系图
当宗族形成之后,家庭依然是宗族系统中的核心单元。据《蕉岭县志》(1992年)载,1949年前三年,全县耕地总面积12.3万亩,其中公尝4万多亩,占总面积33.18%。而福岭陈族人公田只占26.51%,低于全县的平均水平。(表2-4所示)
(二)房支控产
陈氏宗族是一个房支裂变型宗族,房支是族内的产权单元、居住单元、祭祀单元,并且处于不断裂变的状态。这种裂变不仅指血缘以及系谱上的,更是指实际的分居异财。陈氏宗族在九世也就是第二代的时候,就形成了相对于开基祖陈賙公的三房,但是此时的“房”主要是血缘上以及系谱上的区分。到十一世(即第四代)时,“文”字辈及其子孙开始修建自己的祖堂,买田置产,陈氏宗族内的房支才成为一个实体单元。这并不是笔者的臆断,而是当地人自己的区分。事实上陈氏宗族人丁太多,无法大规模集中居住,只能分成一个个“屋”,而有能力建“屋”者必定有一定的财产,购买一定的土地,最终形成一个实体单元。因此,在陈氏宗族,“屋”是判断房支的最好标识,个体家庭围绕自己的祖屋聚居,形成自己的身份认同。当地人在提到自己的身份时,往往在采用“我是哪个屋”的说法。
表2—4 福岭村1952年土地改革统计表
从陈氏宗族的房支裂变示意图(图2—5)可以看出,房支处于裂变当中,主要表现在三个时期:第一个阶段是十一世的时候,第二个阶段是十三世到十五世的时候,第三个阶段是十七到十八世的时候。从时间段看,基本是三代一裂变,这充分展示了陈氏宗族是一个家房为基础的宗族。
图2—5 陈氏宗族房支裂变图
表2—5 福岭各祖屋情况
续表
(三)房支的分化与裂变
在陈氏宗族,“土地占有的基本特点是宗族及其裂变群体共同拥有土地扮演了重要角色”[18]。由于陈氏宗族的初代家庭(即以开基祖陈賙公为核心的家庭)并没有留下联系代际的资产,所以陈氏宗族三代之后就开始分家,祖堂的建立是分家的标志。事实上,陈氏宗族的分化一方面源于财富的差异,另一方面也源于初代家庭中父亲权威的衰落。房支起源于家庭的扩大与分继,在陈氏宗族的初代家庭中,陈賙公的长子、幼子分别于三十七岁、二十七岁去世,二子的寿命最长。长房由于缺少父亲权威的联系分化较快,而二房(岭下璞公)尽管也因血缘代际产生分支,因财富产生差别,但相比于长房,二房的裂变速度和程度都受到了某种程度的抑制。
整体而言,陈氏宗族房支分化的一般表象是财富的差别。在陈氏宗族,以房支名义所有的财产主要包括尝田、尝店、书田、书院等,属于此血缘单元内所有家户共同所有,家户只有使用权、受益权,没有单独所有权。尝田也叫蒸尝田,主要是祖先祭祀所用,祭祀剩余则由子孙所分;尝店是祖先购买所得,福岭本地田少,大多数人在圩镇做生意,当家庭规模扩展为房支时,所购买的店铺就成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子孙共同经营、享利。书田是祖先为了鼓励子孙读书所设,凡是考上功名者可以无偿享用,书院是用来培养房支内子孙读书的场所。
陈氏宗族各房起点时的财富差异影响着整个宗族内房支的裂变情况。按照房支因财富以及分化程度可以分成以下几种类型:强裂变型房支和弱裂变型房支。
强裂变型房支主要以积贵(上阳)——文峰(新屋厦)——玉寰公(上学堂)支派为主。首先文峰公的辛苦经营奠定了强房的基础,玉寰公又奠定了强支的基础,其后世子孙以玉寰公为母体继续繁衍致富,人丁增长速度较快,分化也相对明显,其分支占到陈氏宗族所有分支的47.37%。文峰——玉寰公支系之所以强盛,一方面在于人丁增长,另一方面更在于财富的积累和继替。文峰有积蓄后,均分给三房,为十三世的玉寰公做生意奠定了物质基础;玉寰公经营有道,扩大了财富,将资本用于买尝田和店铺,后世子孙则上升为食利阶层。这种财富继替、资本回流的机制为每个子孙发家致富提供了平等的机会,加快了陈氏宗族阶层的流动。陈氏宗族的最强支大夫第就是财富继替成功的典型。大夫第的开基祖——十七世的锦徽公建业(有田百亩)后,其两个儿子又在其基础上各有发展(东聪和东明公都在外村有百亩田,在圩镇有很多间店铺),在将财产平分之前,提留一部分公产用于产业扩大,这样避免因分家陷入贫困而无法维系祖业,也保证了财富积累的持续(如下图所示)。
图2—6 强支财富累积示意图
相比长房,二房[19]规模相对较小,裂变速度较慢。从财富的分化上,主要分为文魁公——奇信公支系和文明公支系。文魁公、文明公、奇信公都是通过做生意较早地积累起财富,但相比于长房,二房分化较晚,并且受到九世祖祖训——“不另立祖堂”的规制,从而强化了子房支以及再分家庭对母体房支的认同。
表2—6 福岭分支[20]蒸尝田对比表
表2—7 1949年前各房支的尝店[21]数量
整体而言,陈氏宗族是一个规模较大、分化较为明显的宗族,其中家庭是最基本的单元,房支是中间单元,宗族是总体性单元。个体家庭围绕自己的祖屋集中居住,形成一个集生产、生活以及信仰等功能于一体的房支共同体(当地称为“屋”),“屋”是辨别血缘关系的外在表象。每个房支通过不断的裂变与集合,寻找一个规模适度、便于自治的单元。而将这样一个个单元通过血缘关系统合起来的便是宗族。
[1] 乾隆《嘉应州志》卷12《镇平县·沿革》,广东省中山图书馆古籍部出版,程志远、王洁玉、林子雄、谢维怀整理,第733页。
[2] [清]黄铁香:《石窟一征·征抚》,蕉岭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出版,第7页。
[3] 林清水:《石窟河史话》,蕉岭县地方志办公室2008年版,第38页。
[4] 旧时塘福岭又称塘屋岭,现名为福岭村。
[5] 据记载,楚汉相争时,钟离昧是楚国重将,高祖记恨,出诏捕昧,昧遂自刎。为避难,昧之子逃到颍川,生下四子,为避株连,分四姓:陈、钟、赖、邬。故此四姓堂号都为颍川堂。据传,先日陈氏犯法,马氏祖婆夫妇,带五子避居汀州,传陈、钟、赖、邬、田五姓,分居各处。
[6] 蕉岭陈氏賙公族谱2010年版。
[7] 同在塘福岭陈姓的另一支,将念九郎定为一世祖。据其后世子孙手迹记载,族内祖上出了一土霸,十三世在首修族谱时为了避免被牵连,便奉明公为一世祖,陈賙公便从七世为八世。而陈金公一直族谱则奉念九郎为一世祖,至于谁真谁假无从可考,但是从多处留下手迹关于开基时间以及上代祖先世代的记载差异,可证所言非虚。
[8] 蕉岭陈氏賙公族谱2010年版。
[9] 蕉岭陈氏家谱。
[10] 蕉岭松树下陈氏族人手迹。
[11] 蕉岭松树下陈氏族人手迹。
[12] 这里的“工”指的是家庭经营的小手工业,下文均为此意。
[13] 《镇平县志》卷2《监法》,台北市蕉岭同乡会1987年8月重印版,第60—62页。
[14] 林清水:《石窟河史话》,蕉岭县地方志办公室2008年版,第84页。
[15] [清]黄铁香:《石窟一征·教养二》,蕉岭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出版,第72页。
[16] 水客是专门带信款的人,他们多是有一定实业、信用良好、交际较广的侨胞,每次回乡负责帮同乡人捎带信款,承担海内外沟通的责任。
[17] 蕉岭陈氏賙公族谱2010年版。
[18] [美]莫里斯·弗里德曼:《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刘晓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62页。
[19] 这里说的长房、二房指的是在九世谱系中形成的三大房。
[20] 由于分支在横向上和纵向上都有,这里统一计算。
[21] 这里的数据皆出自不同房支老人的口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