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滦县县委滦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8年8月18日)
为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全面提高供给质量,开辟我县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冀发〔2017〕35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唐发〔2018〕13号),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唐山提出的“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指示和省委对唐山发展提出的“两个率先”目标要求,深入落实市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大力实施质量强县与标准化战略,推动我县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标准、质量、品牌、信誉联动提升。着力解决质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努力实现滦县制造向滦县智造、滦县速度向滦县质量、滦县产品向滦县品牌转变,全面提升我县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城乡建设管理、政府服务质量水平。
二、基本原则
——聚焦创新驱动,建设质量强县。树立大质量理念,全方位提高质量意识、质量素养和质量水平。坚持创新引领,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把高标准、高质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目标。加强质量全面管理,推动我县产业价值链向中高端延伸,全面提升有效供给水平,不断增强滦县质量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质量需求。
——突出问题导向,推动质量变革。以解决制约滦县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补齐质量发展短板,破除质量发展瓶颈。突出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培育质量发展新优势。准确把握质量变革要求,加强军民融合,发挥质量基础设施保障作用,促进质量全面提升。
——坚持企业主体,发挥市场主导。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提高决策者、经营者、管理者、生产者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加强品牌建设,打造质量标杆企业,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强化党管质量,统筹协调推进。把质量强县战略放在党委、政府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规划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城乡建设管理、政府服务六大质量。发挥全社会推动质量提升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加强质量宣传、监督和服务,真正形成各级党委、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县大质量、大标准体系基本形成,质量供给水平大幅提高,质量型发展优势凸显,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进一步增强,质量强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争取创建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县。
(一)经济质量。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稳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壮大,农业发展方式向现代化、标准化转变,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传统产业实现转型升级,过剩产能得到化解,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经济发展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走在前列。
(二)文化质量。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滦县精神体系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日臻完善,社会文明程度普遍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更加丰富,文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日趋合理,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全面提升。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有效激发,文化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文化市场更加繁荣,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滦县文化品牌影响力、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
(三)社会质量。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就业状况持续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增速持续高于经济增速。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体系、社会救助制度更加优化,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全面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脱贫质量和贫困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
(四)生态质量。生态文明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适应,绿色循环低碳产业体系初步建立,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持续提升,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生态环境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让滦县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加宜居宜业。
(五)城乡建设管理质量。城乡建设和管理绿色化、精细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布局符合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逐步建立。城市绿色生态空间不断扩大,城镇功能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城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城乡道路通行效率整体提高,城市信息化整体水平全面提升,智慧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六)政府服务质量。打响“四最”滦县品牌,实现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政府绩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全面建成,为加快实现“中等城市、美丽滦州”目标提供良好环境。
四、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围绕解决质量发展中的关键和共性问题,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质量提升十个专项行动”。
(一)开展制造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加快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提高钢铁、建材、机械制造领域核心竞争力。以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工业设计和服务化转型为路径,开展工艺优化和关键质量共性问题攻关,一业一策制定转型升级路线图。每年滚动实施新兴产业项目,着力打造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提升优势产业“四基”发展水平,支持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制造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的首批次或跨领域应用。广泛应用“互联网+”协同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提升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等生产过程智能化水平。引进和培育工业设计机构,扩大工业设计服务供给,支持工业设计成果应用和转化。大力推广清洁高效生产工艺,推进能效提升、节水治污、循环利用,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提升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效,创建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到2020年,装备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先进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及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等指标均完成市达任务。(牵头部门:县工信局、县发改局;责任部门:县质监局、县科技局、县环保局)
推进原材料工业向中高端跃升、向下游产业延伸、向新材料产业和精加工领域拓展。加快高端材料创新,重点培育壮大石墨烯等产业。在冶金新材料、电子信息新材料、新型绿色建材、现代化工材料等领域形成高性能、功能化、差别化的供给能力。开展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提高煤炭洗选加工比例,提升油品供给质量。(牵头部门:县工信局、县发改局;责任部门:县科技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商务局、县质监局)
(二)开展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初步建立农产品标准体系,优化农产品生产环境。加快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集约化规模化种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质量等标准的制修订,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销售新模式,开展田、水、路、林综合治理,修复和改良土壤,建设高标准农田6万亩。到2020年,推广标准化种植面积完成市达任务,“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农产品占农产品生产总量或面积的60%以上。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力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和执法体系,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加快农产品(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参与建设运行“唐山市智慧农安”管理系统,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二维码追溯标识,支持生产和经营主体开展产品质量自检,健全标准化生产过程档案管理。到2020年,通过无公害(绿色)认证的农产品全部纳入“唐山市智慧农安”管理系统,实现可追溯。开展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活动。引进优质农产品和种质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开展农产品品牌建设专项推进行动,打造农产品国际品牌。完善进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参与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到2020年,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标准化实现全覆盖,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6%以上。(牵头部门:县农牧局;责任部门:县质监局、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道〉)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大力推进“智慧食药监”建设和应用。鼓励乳品企业实施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推动产品高端化,优化乳制品产品结构,促进奶业优质安全发展。推进粮油加工、肉类加工及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调味品制造等产业标准化生产,提升传统主食产业工业化、标准化程度。在全市主营收入前20名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先进管理体系,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开展食品生产集聚区整治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和水平。全面整治提升食品集中交易市场,改善市场食品安全环境,完善市场硬件设备设施,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落实市场开办者及入场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场内食品经营行为。深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提升量化分级管理覆盖面,推进餐饮服务公示,公开加工制作过程,提升餐饮质量安全。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全面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评价,提升监测预警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到2020年,全面建立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工信局、县质监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道〉)
(三)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引导企业瞄准市场消费需求和技术发展前沿,不断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指导消费品生产企业建立标准体系,在通用指标上与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接轨。推动企业发展个性定制、规模定制、高端定制,推行组合化、模块化等先进标准化生产模式,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差异化需求。推动消费品生产“品质革命”。在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开展标准比对和示范推广。到2020年,培育消费类省级知名品牌数量及市级监督抽查合格率完成市达目标。(牵头部门:县质监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开展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加快建筑业改革步伐,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倡导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以及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和质量信息档案制度。推进质量行为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探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模式。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健全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控机制,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鼓励和支持工程建设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工法。(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质监局)
开展县城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补齐县城工程质量短板。加强农村工匠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农村建房质量,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管理规范和改造效果。深入开展工程创优治劣活动,加强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引导企业创建结构优质工程和精品工程。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7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65%节能标准。发展建筑节能新技术,积极推广新材料。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的高度融合,带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建筑品质。到2020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绿色建材应用率超过50%。(牵头部门:县住建局;责任部门:县质监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道〉)
(五)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提升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水平。推进铁路、公路等多式联运发展,提高运输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提高物流全链条服务质量。发展冷链物流,培育设施先进、标准严格、操作规范、运营稳定的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示范企业。推进电子商务规制创新,加强电子商务产业载体、物流体系、人才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质量。加大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信息服务、电子商务、金融等现代服务业的培育力度,提升标准化程度和服务质量。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邮政局、县工信局、县金融办、县科技局、县司法局)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持续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完善健康和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机制,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业态丰富、结构合理、服务专业的健康服务体系,建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家政服务标准规范,推动家政企业创建服务品牌。完善餐饮住宿服务,引导餐饮企业建立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规范化生产、连锁化经营的生产模式,推进餐住服务标准化、特色化、品牌化。加强餐饮品牌建设,推行“农户+基地+餐饮单位”“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模式,促进餐住集约化经营。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契机,把质量标准贯穿到旅游规划制定、基础设施改造、旅游项目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全域旅游各领域各环节和发展全过程,制定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旅游标准化示范工程,促进旅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到2020年,新创A级旅游景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及旅游业总收入对国民经济综合贡献率实现市达目标。(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旅游局)
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和优质服务创建工程。以物流产业聚集区为重点,打造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服务业企业。开展新型优质服务业集群建设试点,支撑引领三次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分析,发布服务质量监测报告,健全以质量管理制度、诚信制度、监管制度和监测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规范服务质量分级管理,建立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到2020年,力争全县标准化示范项目达到1个以上。(牵头部门:县发改局;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质监局)
(六)开展对外贸易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扩大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高钢材等传统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和附加值。支持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和质量检验、开展国际标准认证,加快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鼓励现有出口产品打造世界名牌。鼓励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项目维修、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出口,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紧密结合、联动发展。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到2020年,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年均增幅高于“十二五”平均增幅,服务贸易进出口年均增长率完成市达任务。(牵头部门:县商务局)
(七)开展文化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深入实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参与“美丽唐山”文化品牌塑造工程,打造滦河文化传承创新精品工程和特色文化品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实现设施覆盖更全面、服务内容更丰富、惠民效果更明显。弘扬唐山抗震精神,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和诚信建设,培树道德模范典型,推进志愿服务专业化、制度化,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
加快发展优秀文化产业,扶持文化科技型企业和创意产业发展,培育一批文化龙头产业和示范基地。打造展现滦县文化精神的精品力作。到2020年,积极参与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培育1个优势文化产业集群。(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
(八)开展生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高国土空间利用质量,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空间规划,推行“多规合一”,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优化空间组织和结构布局,构建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体系。
提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质量。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逐步推进用能权、用煤权、用水权、排水权、碳排放权交易,实施煤炭压减替代、余热余压利用、园区循环化改造等重点工程,完善差别电价、阶梯气价、惩罚性电价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提高能源利用质量,按照“减煤、增气、优电、纳新”的思路,严格落实煤炭清洁替代政策,加快农村散煤治理,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合理发展热电,构建安全、高效、绿色、多元的现代能源体系。(牵头部门:县发改局;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加快改善环境质量,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14”政策体系,着力推动重点工程责任落实,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积极参与市开展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到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完成市达任务。全面推行“河长制”,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试点,加快滦河、龙湾河、沙河、管河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有序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谋划经济社会发展。(牵头部门:县环保局;责任部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开展承载能力评价,对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切实强化生态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环保督察制度。加大监测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到202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细颗粒物浓度、达标天数均达到市达目标。(牵头部门:县环保局;责任部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九)开展城乡建设管理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认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着力打造新的发展优势,深化与京津全方位合作,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合理配置空间资源,优化县、镇层级结构,完善现代城镇体系。提高城镇化质量,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改善城镇生态环境,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塑造城镇文化特色,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构建系统化、全覆盖的城乡管理标准体系,加快形成城市管理新体制,创新城市管理手段,提高城市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发展智慧水务、智慧管网、智慧园林、智慧照明,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整合,打造万物互联的智慧城市。(牵头部门:县城乡规划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质监局)
积极推进城乡容貌整治,提高园林绿化品质,建设绿色生态小区,打造有序、安全、整洁、宜居的现代文明城市。高质量建设和改造城乡道路交通、供热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全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新建道路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行交通服务标准化,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顺畅的综合交通体系。深入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尽快改善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质量。基本完成永久保留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基本实现全覆盖,县域垃圾处理率达到90%以上。大力推进“四美五改”专项行动,不断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牵头部门:县住建局;责任部门:县委农工委、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
(十)开展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以提升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凝聚、社会包容、社会赋权水平为手段,构建党委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全面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质量。按照典型引路、分类实施的原则,制定社会质量指标体系及评价规范,开展能力评价和监测活动。打好防范和管控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攻坚战。(牵头部门:县综治办、县扶贫办;责任部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保障水平,提高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建立健全“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机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供电、供气、供热、供水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国网冀北滦县供电公司、县发改局)
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行政审批实施、监督和评价标准体系,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受理场所、办事流程、审批服务、监督检查标准化运行,创建示范窗口。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所有具有监管和执法事项的部门纳入实施范围,覆盖到全部监督检查事项,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制度。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研究制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标准,提高行政效能。到2020年,培育创建行政许可服务标准化试点。(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县编办、县质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县政府办公室、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道〉)
五、推进标准、质量、品牌、信誉联动提升
坚持把标准作为提升质量的基础支撑,把品牌作为提高供给质量的重要抓手,把信誉作为质量发展的价值体现,以标准提升质量,以质量铸就品牌,以品牌树立信誉,以信誉拓展市场。
(一)突出标准引领作用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主体相结合,推动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城乡建设管理、政府服务等各领域的新型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产学研用一体化协同研究,推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积极争取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打造信息化条件下的企业新型能力。开展先进技术标准攻关与集成研究,依托标准化创新突破和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原材料、产品设计、关键工艺技术、流程控制、检验检测技术、最终产品质量等系列技术标准的研制,建立覆盖产品生产全链条的系列标准族,形成产业竞争优势。
加大参与国际标准工作力度,开展重点行业国内外标准比对行动,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到2020年,新技术成果标准转化率大幅提高,争取制修订省、市地方标准达到3项以上,培育团体标准1项以上。(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国资办、县商务局、县农牧局)
(二)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全面实施质量管理升级工程,推动企业健全、提升质量管理标准贯彻水平。大力倡导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实施质量管理提升“双百”工程,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提质降本增效。推广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引导企业改进和优化组织结构。以“五个一”活动为载体,推动企业广泛开展质量问题诊断、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推行精益生产、清洁生产等高效生产方式。
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整合生产组织全过程要素资源,纳入共同的质量管理、标准管理、供应链管理、合作研发管理,促进协同制造和协同创新,实现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到2020年,争取推动5家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培养5名企业中高层质量管理人员,推动1家企业创新形成特色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培养1名省级质量管理专家。(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农牧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水务局、县旅游局、县国资办、县科技局)
(三)着力打造滦县品牌
大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计划,持续提升已有品牌影响力,培育更多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和地域品牌,加强对中华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驰名商标等品牌的培育和保护,打造更多百年老店。开展滦州旅游品牌整体营销,塑造全域旅游品牌体系,唱响“滦泽千里,城迎天下”旅游品牌,全力打造京津冀重要旅游休闲目的地城市。(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文广新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技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
完善名优品牌培育体系,加强品牌保护,积极创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加强对名优品牌企业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和支持企业提升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注册、运用和保护能力。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北京——张家口冬奥会宣传推介滦县品牌,不断提升滦县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到2020年,中国驰名商标完成市达目标,争取市政府质量奖零突破,省名牌产品保持在6项以上,服务名牌达到4个以上,积极争创大禹奖、鲁班奖,积极参与建设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滦河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四)加强质量信誉体系建设
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整合各级各部门和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归集质量服务和监管执法信息,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部门共享。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制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完善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开展诚信企业培树活动,引导和督促企业公开产品、工程和服务标准,开展企业承诺践诺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加快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资质认定、评先评优等行政管理和服务中广泛应用质量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发展第三方信用中介服务,支持鼓励信用产品社会化应用,促进公众信用消费习惯养成。(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直有关部门)
六、补齐质量发展短板
针对制约我县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靶向攻坚、补齐短板,促进质量全面提升。
(一)实施质量攻关工程
在新能源、“大智移云”、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大健康和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重点行业开展质量状况调查、质量比对和会商会诊,找准制约行业质量提升的关键因素,开展政产学研用联合攻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提升。选择重点行业开展工艺优化行动,突破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供给瓶颈,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基础工艺创新体系,加强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开发应用,推广采用在线检测控制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开展先进成型、加工等关键制造工艺联合攻关。组织开展产业链质量保证方法研究,加强上下游合作,解决影响产业链质量的突出问题,提高产业链质量保障能力。
依靠创新引领产业选择,重点实施“大智移云”、先进装备制造、大健康和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创新等技术创新专项,攻克一批共性关键技术。着力打造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开展污染源解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等领域的科技攻坚,破解技术瓶颈。(牵头部门:县质监局、县工信局;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农牧局、县科技局、县环保局)
(二)激发质量创新活力
建立质量分级制度,倡导优质优价,引导、保护企业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的积极性。以技术标准、关键技术、专利保护、成果孵化转化等为重点,建立一批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协同创新产学研联盟。加大对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引导推动力度,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市场应用。开展新产业、新动能标准领航工程,面向我县优势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前沿技术研发及转化扩散,突破产业链关键技术屏障,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鼓励企业优化功能设计、模块化设计、外观设计、人体工效学设计,推行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提高产品扩展性、耐久性、舒适性等质量特性,满足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消费友好等需求。鼓励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小组活动,促进质量管理、质量技术、质量工作法创新。鼓励企业以用户为中心的微创新,改善用户体验,激发消费潜能。完善第三方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高端品质认证,推动质量评价由追求“合格率”向追求“满意度”跃升。(牵头部门:县质监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
(三)优化营商环境
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建设质量强县的重要保障,营造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的“四最”营商环境。着力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全面落实减税政策,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减少征税和稽查处罚的自由裁量权,释放减税效应。持续开展“降费减负”专项行动,清理规范市级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
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优化投资审批流程。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完善清单管理制度,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扩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大力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在工程建设领域探索实施“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区域评估”“联合验收”等新模式。强化创新、创业、创投、创客政策扶持,构建综合创新生态体系。提高政务服务质量,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引入社会评价,以竞争提升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牵头部门:县编办、县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道〉)
(四)加大质量监管力度
落实质量监管责任,从保障民生安全和百姓切身利益出发,依法加强对各领域各环节质量的全方位监管。在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深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力度,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健全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加强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做好风险监测分析和评估研判,及时发布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力度,健全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严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药品,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探索建立第三方质量担保争议处理机制,强化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牵头部门:县质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以及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质量不合格建材和违规使用明令淘汰建材产品等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及时向社会公开工程质量行政处罚情况,同时计入信用信息系统,并与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评优评先、市场准入与清出挂钩。(牵头部门:县住建局;责任部门:县质监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
实施服务质量监测基础建设工程。建立旅游市场综合治理体系,构建多部门横向联合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旅游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加大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健全环境监测网络,完善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体系,着力提升环境质量管理水平。加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联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厉惩处规划建设管理违法行为。完善政府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政府服务监察和审计监督。(牵头部门:县发改局、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旅游局、县环保局、县文广新局、县住建局、县纪委、县审计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道〉)
(五)推进质量全民共治
以大质量大标准维度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强化市场主体功能,依法推进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作用,规范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质量监管联动机制。强化质量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支持消费者协会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各领域社会质量监督员和志愿者作用,大力推行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调动消费者监督质量的积极性。(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农牧局、县编办)
完善质量信息传递反馈机制,鼓励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开展产品质量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运用质量信用评价、顾客满意度测评、供应链品质评价等质量信息,引导理性消费选择。依法公开质量失信记录、质量违法案件,增强对质量违法行为的震慑力。(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质监局)
七、夯实质量基础设施
(一)健全质量基础设施体系
加强计量体系建设。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强县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每年升级换代。加强统筹规划,加快建设适合我县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需要的计量科技基础服务体系、产业计量测试体系、区域计量支撑体系。(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工信局,县直有关部门)
加快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标准化战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规范标准制定、推广应用、实施监督、咨询服务等工作。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及时开展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保持标准的先进性。加快团体标准培育,鼓励制定先进的企业标准。(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工信局、县直有关部门)
加强认证监管,建立全过程追溯机制,规范认证认可行为。建立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次采信机制,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领域制定政府购买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等政策。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检验检测认证支撑能力。落实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积极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推动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商务局)
(二)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加强各级政府对质量基础设施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保持县级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系统完整。深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优化检验检测资源布局,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完善我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示范基地建设,助推中小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全面加强质量提升。(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编办、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道〉)
八、健全质量发展政策和法规制度体系
(一)完善质量法规制度体系
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有序推动我县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城乡建设管理、政府服务六大质量法规建设,探索研究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业质量管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产品质量担保、缺陷产品召回等领域的法制建设工作。(牵头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县文广新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城乡规划局、县质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法制办)
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建立健全产品损害赔偿、产品质量安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社会帮扶并行发展的多元救济机制。(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局、县住建局、县统计局)
(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加大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专项资金统筹保障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提高绩效水平。完善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以质量综合竞争力和标准创新为核心的质量增信融资制度,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等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加大对获得国家、省级和市级质量、科技等奖项的企业在金融、项目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在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加大产品质量保险推广力度,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新产品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县财政局;责任部门:县质监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县金融办)
形成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鼓励政府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优质服务。将质量、服务、安全等要求贯彻到采购文件制定、评审活动、采购合同签订全过程,形成保障质量和安全的政府采购机制。严格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切实把好产品和服务质量关。探索建立军民融合采购制度,引导扶持优质民口单位进入军品供应链体系,拓宽企业质量发展空间。(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三)加强质量人才教育培养
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开展质量主题实践活动。提高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校企合作。(牵头部门:县教育局;责任部门:县质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企业家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一线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能力水平。发挥政府主导协调作用,通过多层次、高质量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质量素质提升培训,为企业搭建学习、创新、合作、交流平台,努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培养造就优秀企业家队伍和高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积极参与省、市政府质量奖、组织奖和个人奖评选活动。注重质量人才选拔,设立县级质量发展专家智库,深化质量发展研究和决策咨询。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青年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完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体系,培育众多“唐山工匠”。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质量标兵评选、青年职业技能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青年质量提升示范岗创建、青年质量控制小组实践、青年创新工作室创建等活动。(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工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健全质量资助和激励制度
完善质量资助和激励政策,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标准化支持政策,推动企业提品质创品牌,鼓励企业开展争创政府质量奖、知名品牌、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质量标兵等活动。对新批准承担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国家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的主导企业,系列技术标准创新族研制并取得成果、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产品经确认达到国际先进标准的主导企业,获批新建并通过验收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质检中心、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给予一定资助。(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
对首次获得省政府质量奖和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分别奖励100万元和5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单位或企业奖励50万元。(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研究制定技能人才激励办法,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降低职业技能型人才落户门槛,切实解决质量人才工作、住房、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县质监局)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把“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贯穿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
(一)深入实施质量强县和标准化战略。把实施质量强县和标准化战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细化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强化担当、加力推进,在提升质量过程中提高效益、加快转型。坚持以质量提升核心竞争力,积极推广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经验,全面加强质量强县、质量强镇建设。(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二)加强党对质量工作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聚焦重大国家战略和滦县多重历史机遇,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定期研究落实质量强县战略、分析质量发展形势、决定质量政策措施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质量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强化县级政府质量发展和质量监管职责,明确质量标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质量提升奖励激励机制,不断强化对质量改进和提升工作支持力度。加强质量教育培训,把质量发展纳入各级党校教学计划,开设专题课程,举办专题班次,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质量意识。加强和改进法治工作领导,进一步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为质量提升行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为质量强县创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道〉)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全县质量督查工作机制,形成县级质量督查工作体系,切实加大对各地各部门质量工作的督导检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自觉履行工作职责,把质量督查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质量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把质量工作考核指标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纳入科级干部职能绩效目标,赋予一定权重,强化激励约束,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以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全要素生产率、质量竞争力指数、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等为重点,探索构建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新型质量统计评价体系。(牵头部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责任部门:县委直属机关党工委、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质监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道〉)
(四)加大质量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及省、市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和部署,深入报道我县提升质量的鲜活实践、重要成果、先进典型,讲好滦县质量故事,提升“滦县智造”“滦县建造”“滦县服务”“滦县标准”“滦县品牌”形象。加强质量公益宣传,从供给端强化企业的标准意识、质量意识、品牌意识,从需求端增强广大群众和消费者的质量观念。开展“质量月”“中国品牌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民质量、诚信、责任意识。将质量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要内容,以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城乡建设管理和政府服务六大质量为载体,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弘扬质量文化的优秀作品,让“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成为全县的价值追求和时代精神。(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文广新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1.滦县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方案
2.滦县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3.滦县计量能力建设工作方案
4.滦县提升检验检测认证能力工作方案
5.滦县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此件发至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附件1
滦县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方案
为推动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提高我县优质供给,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通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健全,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得到有效应用,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提档升级,品牌管理能力不断增强,重点行业企业质量显著提高,质量强县工作强力推进,质量供给水平有效提升。
(一)引导企业确立现代质量观,持续加强质量管理。引导企业树立追求卓越、持续改进的现代质量管理理念,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大批量、标准化生产向小批量、个性化生产转变,为利益相关方创造价值,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等先进管理模式,完善企业文化体系建设,增强战略管理意识,不断提高社会责任感,基本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和内控机制,为产品质量提高提供制度和机制保证。(牵头单位:县质监局)
(二)帮扶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促进管理能力升级。建立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全流程、全员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大中型企业形成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环保、职业健康、社会责任、诚信、风险管理、知识管理等管理体系和国家标准,引导小微企业普遍开展ISO9000产品质量管理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全面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升级工程,通过网络教学、媒体宣传、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开展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宣贯,指导认证、培训、咨询机构加强对获证组织的新版标准体系培训,帮助指导获证企业尽快按照新版标准完成质量管理体系升级工作,打造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有效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到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达到50家以上。(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助力保障质量供给。大力倡导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在大中型企业全面推行卓越绩效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管理、质量诊断、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创新能力。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与国际、国内行业高端和优势企业“对标活动”,围绕产品质量、技术装备、产品研发、节能降耗、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等方面关键指标,确定标杆,逐步缩小与同行业先进企业的差距。全面强化中小企业各项基础管理,着力解决企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积极推广学习“质量诊所”等具有特色的质量管理先进方法,引导企业建立适合自身、各具特色的管理模式,有效推动管理水平提档升级。实施质量提升“双百”工程,继续推进实施质量提升“五个一”活动。以省、市政府质量奖和省名优品牌培育为载体,以大中型企业为主体,通过3年努力,争取推动5家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培养5名企业中高层质量管理人员,推动1家企业创新形成特色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培养1名省级质量管理专家。(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住建局)
(四)引领企业提高品牌管理水平,打造质量竞争优势。引导企业加强品牌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品牌发展战略和规划,塑造滦县自主品牌,形成一批国际、国内、省内知名品牌。围绕研发创新、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引导企业以全新的方式提供目标产品和个性化服务,不断提高滦县品牌美誉度和附加值,形成市场竞争新优势。进一步推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运用和保护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优质专利产品培育,推进保护优秀品牌的合法权益。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形成规模优势的河北知名品牌,加快打造一批行业企业品牌、集群品牌和特色县域经济品牌,树立滦县制造、滦县服务、滦县工程品牌良好形象。到2020年,河北省知名品牌达到10项以上。(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农牧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全力参与创建质量强县示范县,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全面提升“六个质量”,参与创建“质量强县示范县”,促进城市全方位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以质量强县建设为主线,提高企业、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等各方面各行业的质量管理能力,促进区域内企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形成区域质量管理创新示范典型,引领全县发展质量提升,形成“以点带面、以面促点、协调联动”的质量管理提升新格局。到2020年,争取创建“质量强县示范县”,推动形成一批质量管理先进典型企业和产业集群。(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不断强化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提升质量管控水平。督导企业严格执行质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企业质量首负责任、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召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服务质量保障等制度。严格执行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置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强化质量安全风险意识,建立健全风险识别、预警、控制和化解机制,形成全面覆盖、上下联动、管理高效的应急管理系统。完善风险内控体系,对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重大决策事先进行风险评估。在食品、药品、农药、家电等重点领域实施质量追溯制度。建立健全各级质量责任制,严格实行质量否决制度。推动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组织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到2020年,设立首席质量官的企业达到8家。(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主要措施
通过强化政府效能、培树先进典型、实施精准服务和开展丰富多彩的全面质量管理活动,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环境不断优化,各领域全面质量管理得到明显提升。
(一)强化政府效能,优化质量供给环境。建立健全以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产品质量合格率、顾客满意度指数等为重点的质量指标体系。加强质量安全、质量发展和质量效益的分析研判,定期发布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质量状况。以顾客满意度为重点,加快构建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重点服务行业质量监测体系,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分析,发布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报告,促进公共服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建设质量大数据平台,定期公布重点区域、经济开发区质量效益综合评价情况,促进区域经济提质增效。注重研究县内外质量发展趋势,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培树先进典型,增强质量供给动力。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绿色产业、生物医药、食品、冶金、建材等工业产品,以及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旅游、教育等现代服务业的龙头骨干企业,培育树立一批质量管理典型标杆企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壮大。加大省、市政府质量奖和省名优产品培育力度,着力打造东海特钢、伊利乳业、蓝贝酒业等一批质量管理标杆企业。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标杆、示范作用,在全县范围内推广省、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先进经验,通过举办大讲堂、培训班、观摩学习、现场交流等方式,宣传推广质量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实施非竞争性质量共性技术问题解决方案及推广应用活动,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到2020年,培育省级名牌产品6项以上、优质产品5项以上、服务名牌4家以上;争取实现市政府质量奖零突破,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1家,树立一大批质量管理创新发展典型企业。(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农牧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滦河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三)实施精准服务,促进质量供给管理。开展“质量品牌专家企业行”活动,组织管理专家、技术专家深入企业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制约企业质量发展的难点和痛点,助力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整体质量水平。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围绕企业及消费者的质量需求,积极提供技术、标准、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加强质量管理公共服务,增加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信息供给。依托政府公共服务网络建立互联互通的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消费者和企业提供质量法律、法规、政策、质量管理、质量诚信、质量分析评价等质量信息服务。到2020年,组织专家对3家以上企业实施质量管理精准服务。(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住建局)
(四)丰富活动内容,夯实质量供给基础。大力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引导企业把“工匠精神”纳入质量文化建设,成为全体员工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深入开展质量管理小组、现场改进、合理化建议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助力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企业的管理质量和产品、服务质量。大力开展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和现场管理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营造“全员重视质量、改进质量”的浓厚氛围,促进企业提升质量、降低成本、多创效益。积极推荐“河北质量标兵”“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杰出(优秀)企业首席质量官”等评选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环境。(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工信局、县国资办、县农牧局、县总工会)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尽快将本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目标、内容等在基层和企业中广泛宣传动员,调动各行业、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二)深入推进,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周密策划,积极创新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行动的内容、形式,有效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要加强调研、指导和信息反馈,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推进中的问题,总结、提炼和推广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的好做法、好经验,提高活动的实效和社会影响力。每年12月底前将阶段性工作总结报送县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典型经验、信息随时报送。
(三)持续改进,总结提高。2020年底,县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适时推广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对质量管理先进典型进行宣传表扬,推动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深入。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推广和总结提升力度,确保活动收到实效,进一步推动全县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和供给能力升级,为建设质量强县提供坚实保障。
四、组织推动
各级各部门要加快完善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的制度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协调。县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推动落实。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细化、量化本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做好与相关文件的衔接,抓好本行业、本领域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二)强化考核督导。将本工作方案实施情况纳入对各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的质量工作考核范围,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与运用,促进各级各部门抓好落实。县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施精准帮扶,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全面质量管理提升。
(三)健全激励机制。健全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对政府质量奖、知名品牌等质量管理优秀企业给予奖励和扶持,激励引导广大企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追求卓越。广泛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典型标杆推介宣传活动,弘扬重视质量管理的“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在全县企业、全社会形成重视、比对、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我县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城乡建设、政府服务质量水平。
附件2
滦县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建立健全适合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城乡建设、政府服务等各领域质量发展需求的新型标准体系,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通过不断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完善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瞄准国际水平,强化科技创新、标准创新,到2020年,基本建成支撑“六大质量”发展、先进科学的经济发展标准体系、文化发展标准体系、社会发展标准体系、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城乡建设标准体系、政府服务标准体系等“六大标准体系”。
(一)经济发展标准体系。经济发展标准体系为多层次系列结构,分工业、农业、服务业三大标准子体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规定的97个大类设置标准体系结构。
1.工业标准子体系。以支撑战略新兴产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分两个板块建立。将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标准纳入战略新兴产业标准体系板块;将钢铁、机械制造、电工电子、建材、石化、医药、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等领域的标准纳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标准体系板块。推广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先进技术,加快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传统产业链条延伸、产品高端化以及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标准研制,到2020年,力争由我县企事业单位或团体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以上;争取制修订省、市地方标准3项以上,在技术创新活跃的领域,培育团体标准1项以上。(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旅游局、县质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农业标准子体系。按照农、林、牧、渔4个板块分别建立标准分体系。根据我县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对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进行分类研究,分别纳入标准体系。加快先进农业标准的制定,到2020年,围绕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集约化规模化种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质量及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等方面争取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1项以上;争取主持或参与制定农业类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以上。(县农牧局、县质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服务业标准子体系。按照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两大板块建立标准分体系。对商贸物流、交通运输、信息服务、科研和技术服务、金融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会展、广告、会计、社会审计、税务、法律等领域的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进行分类研究,纳入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分体系;对旅游、住宿和餐饮、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体育服务、批发零售服务以及洗浴、美容美发、洗衣洗车、物业管理、房产中介、装饰装修、维修等领域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进行分类研究,纳入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分体系。针对服务业标准缺失较严重的局面,动员各类服务业组织,围绕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和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省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步伐。到2020年,争取制定服务业省地方标准1项,培育团体标准1项,补充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技局、县金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旅游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住建局、县体育局、县文广新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邮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质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文化发展标准体系。按照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三大板块分别构建标准子体系。根据文化发展需要,将文化艺术、新闻和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和录音、网络传媒、文物保护、体育等领域的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分别纳入相应标准子体系。积极申报具有我县特色的文化建设省地方标准制定工作。鼓励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艺术场馆、电影院、体育(场)馆及艺术团体、广播电视、网络传媒、报纸杂志、图书出版发行等文化企业和公益服务组织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建立企业标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公众文化需求。(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滦水之声报社、县质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社会发展标准体系。按照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构建包括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两大板块标准子体系的社会发展标准体系。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将社会治安、交通管理、基本生活保障、公共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卫生、公共安全、基本社会服务、地震和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测绘地理信息、社会信用等领域的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分别纳入相应的标准子体系。以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贯彻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加快地方标准的研制,到2020年,培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类省地方标准1项以上。鼓励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机构制定标准、实施标准,强化社会参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秩序。(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科技局、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质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生态环境发展标准体系。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构建包括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土地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地质和矿产资源保护、环境保护、节能低碳等6个标准子体系的生态发展标准体系。将先进适用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分类纳入标准体系。加强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能源生产消费变革、环境质量改善、山水林田湖海生态修复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到2020年,宣贯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修复等方面省地方标准,提高环境发展质量。(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质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城乡发展标准体系。按照大、中、小城市和乡村可持续发展要求,构建包括城市(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行两大子系统的城乡发展标准体系。将适合我县要求的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以及给排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供电、市容和环境卫生、风景园林、邮政、城市导向系统、城镇市政信息化、美丽乡村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方面的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分类纳入标准体系。围绕提升城乡建设与管理的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借鉴国内外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先进理念和做法,美丽乡村建设的先进经验,加快城乡发展相关标准的制定,202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城乡发展标准体系。(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发改局、县农牧局、县农工委、县城乡规划局、国网冀北滦县供电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滦县分公司、县质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政府服务标准体系。按照政府事权规范化、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建立包括权力运行监督、基本公共服务、执法监督、政府绩效管理、电子政务服务、信息安全保密等标准子体系的政府服务标准体系。将先进适用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分类纳入标准体系。继续推进机关标准化建设,制定和实施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流程标准和质量控制标准;探索制定和实施公文流转、信息上报、会议组织、事项公开、新闻发布、保密管理、档案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机关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通用标准,规范统一各类机关共性活动;探索制定和实施权力运行监督、绩效评价、机关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强化依法履行职责;探索制定和实施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能耗管理、通用资产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的标准,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国家保密局、县档案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质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基本要求
标准体系建设是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体系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各项事业发展要求,追求最佳质量和效益,遵循事物发展的本质规律,运用系统方法和理论确定共同遵守的准则和要求,是一项目标明确、科学严谨的系统工程。按照统筹规划、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力求各领域标准体系结构合理、内容科学、覆盖全面,标准与标准之间、体系与体系之间协调配套、功能完备。
(一)目标明确。紧紧围绕各领域质量发展的总方针、总目标,贯彻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强制性标准要求,充分吸收理论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最新成果,以促进经济和各项事业高质量、高效益的全面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构建标准体系。
(二)结构合理。坚持“目标原则、系统原则、层次原则、协调原则”设计标准体系结构,确保全面成套、层次恰当、划分明确、科学适用。标准体系结构要准确反应各领域内相关要素之间的结构关系和相互联系。在认真研究、分析、归纳的基础上,明确共性和个性要求,准确把握“系统联系”“结构联系”“左右联系”,按照GB/T13016《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编制标准体系表。
(三)先进适用。围绕各领域质量发展要求,依据标准体系框架,对照各领域的要素要求和相互关系,认真分析研究现行标准内容,选择先进、科学、适用的标准纳入标准体系,对没有适用标准的,及时提出标准制定计划,开展标准研制,尤其是要最大限度地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引入进来,不断扩大标准体系的覆盖范围,充分发挥先进标准的引领作用。要充分借鉴先进县的经验,加强与国家相关领域标准化机构的合作,使我县标准体系既与国家标准体系有效衔接,逐步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四)重点突破。对各领域标准化基础较好的门类要率先建立标准子、分体系,实施重点突破、逐步展开,最终形成覆盖全领域的标准体系。对战略新兴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要重点推进,带动相关领域标准体系建设。
(五)持续改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市场、环境、自然条件、社会需求等方面的变化以及新技术、新成果、新经验的应用,及时更新标准体系的标准。按照“简化、统一、协调、优化”的标准化原理,运用P—D—C—A管理模式,对标准体系实施不断进行策划、测量、分析评估和改进,始终保持标准体系的先进性。
三、工作安排
各有关部门要在深入分析各领域质量发展需要,按照总体布局、先易后难、逐步完善的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地构建各领域标准体系。
(一)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分工,各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本部门本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具体工作方案,落实承担单位,明确任务目标、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各部门各领域的特点不同,且标准体系建设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可委托具备一定条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承担具体建设任务。
(二)构建标准体系框架。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本领域发展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在认真分析本领域事业发展涉及的各要素和各项技术、管理活动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属性特征、相互制约关系进行层次结构和单元划分,完成各标准体系(或标准子、分体系)框架的建立、编制标准体系表。
(三)开展标准分类研究。广泛收集现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对标准内容进行分类研究,将适合本领域发展需要的标准,按照标准体系框架结构纳入标准体系,同时,建立标准体系信息数据库,并纳入各部门信息化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四)完善标准体系。在现有标准体系的基础上,根据各领域发展需要研究提出分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对需要制定国家、行业标准的,及时与省有关部门、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沟通协调,提出标准立项申请,并动员有关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对适合制定地方标准的,及时提出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并组织起草工作。通过标准更新,不断优化标准体系结构,拓展体系覆盖范围,增加先进标准供给。
(五)组织标准体系实施。标准体系建成后,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领域的工作计划、规划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标准体系宣贯和培训,推广实施标准,建立标准实施效果评价、信息反馈和实施监督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纳入标准化管理。及时总结标准体系实施经验和效果,改进实施方法,对标准体系存在的不协调、不配套、矛盾交叉、标准内容落后以及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标准缺失等问题,及时调整体系结构、补充完善标准内容。
(六)开展标准体系评价。标准体系建立并经过试运行后,各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标准体系进行自我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到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对各部门标准体系评价工作。
四、组织推动
标准体系是各领域质量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也是推动各方面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有效手段。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稳步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标准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复杂、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抓好本工作方案的落实。各牵头部门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处室和承担单位,定期调度,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标准体系建设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高度重视标准体系各部分之间、标准与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性,妥善解决矛盾、交叉、不统一、不一致等影响标准体系整体功能发挥的问题。各部门之间要及时沟通信息、协调处理好跨领域跨行业标准的分类与应用问题,确保不同领域的标准体系相互支撑、协调配套。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级财政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对涉及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部署、重点发展领域的标准建设和重要标准研究,列入我县科技计划,进行重点攻关。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标准体系研究和重要标准制定。
(四)加强督导考核。要定期对标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将本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各部门的质量工作考核。县质监局要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使各部门准确掌握标准体系建设的方法和要求,并提供标准资料查询、标准文本服务。
附件3
滦县计量能力建设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计量在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支撑和保障作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紧紧围绕我县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城乡建设、政府服务质量提升对计量的新需求,在法制计量、科学计量、工业计量建设上精准发力,建设完善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计量科技基础服务体系,提高计量综合保障能力,助力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县建设。
(一)推进法制计量建设
1.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统筹规划全县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主导,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计量技术机构为补充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力争每年升级换代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项。稳固计量检定机构的法定地位,保持已建设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相对独立、完整运行,工作配合协调发展。加强计量检定校准装备升级换代、设施更新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计量标准和计量检定校准水平。
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立足本区域重点、优势产业项目,提升计量检测服务能力,满足大宗能源资源计量、工业生产工艺控制、产品质量、安全防护、食品安全等领域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溯源需求。
立足适应本地产业特点,积极履行职能,满足农业生产、城镇化建设、小微企业、基层医疗卫生及贸易结算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溯源需求。
专项授权计量技术机构针对行业特点,重点对专业性强、行业特点突出的计量器具建立专用计量标准。
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发展,建立计量标准,满足企业量值传递溯源需求。(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编办、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道〉)
2.强化计量监督管理。突出监管重点。加强对重点计量器具的生产监管。加强对检定校准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检定校准行为。加强对企业配备和使用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提高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合格率和强制检定率。加强市场计量监管,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信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环保局、县市场建设发展局、县安监局)
丰富监管手段。完善计量监管机制,促进社会监督和综合治理质量提升。强化经营者计量管理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开展服务业“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推进诚信计量健康发展。推进计量信息化建设,提高计量监管的有效性和科学化水平。(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环保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
(二)加强科学计量基础服务体系建设
3.加强计量科技创新。以提升质量供给为导向,围绕经济质量、社会质量、生态质量、城乡建设质量需要,加强对环境监测、新能源、安全生产等领域现场快速检测、在线计量检测、远程数据采集等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攻关,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牵头部门:县科技局、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
(三)加强工业计量建设
4.提升企业计量检测和管理能力。鼓励企业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和计量检测设备投入。支持企业建立各类计量实验室,指导企业积极应用计量精准化管理方法,将计量嵌入企业产品设计、生产、质量管理和能源监控等全过程管控,帮助企业在生产加工、产品检验等关键过程合理配置计量器具,提高计量检测数据分析和运用水平,实现对生产全过程的精准控制,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能耗物耗。加强分类指导,鼓励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建立测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科技局)
5.加快推进能源资源计量体系建设。围绕满足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对能源计量准确性的需求,督促用能单位配齐、管好能源计量器具。引导年耗能5000吨以上标煤的用能企业在实施技改时配备相应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对重点用能单位,依法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审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监测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到2020年,力争所有重点用能单位实现能源计量数据在线监测。(牵头部门:县发改局;责任部门:县质监局)
6.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计量管理。严格对环境质量与污染源排放自动监测仪器等环境监测类计量器具的检定管理,督促相关企业配备管理好各类环境监测计量器具,落实计量管理主体责任。(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环保局)
提升环境监测机构计量管理水平。推动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应用,推进自动化监测水平,实现环境监测计量器具检定校准100%全覆盖,为提升生态质量提供准确数据支撑。(牵头部门:县环保局;责任部门:县质监局)
二、主要措施
积极推动计量能力建设,开展提质活动,充分发挥政府及社会各种保障资源的作用,综合施策、积极保障。
(一)加强计量基础建设。根据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计量服务快速增长的需要,着力解决计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统筹相关资金,重点支持计量检定实验室建设、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和强制检定所需计量检定设备更新改造,不断增强计量保障能力。
(二)支持科研创新。将计量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纳入我县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对计量创新实力有显著提升效果的计量技术基础研究、测试技术研究、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研究等项目,各级政府予以重点支持。
(三)推动计量器具制造业发展。立足我县产业特点,大力发展计量器具制造业,提升我县计量器具制造业水平。将计量器具制造业作为装备制造业改造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资金安排、土地供应、金融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四)开展“计量精准服务企业行”活动。着眼企业计量技术需求,有针对性地实施计量精准咨询和服务。帮助企业合理配备计量检测设备,完善计量管理制度,加强计量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对企业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及时实施免费检定;对在研发、设计、试验、生产过程中存在特殊测量测试需求的企业,积极组织有关的计量技术机构予以跟进,建立必要的联合科研攻关机制,尽快将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到企业,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五)开展“中小企业计量基础能力提升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计量宣传培训,提高企业对计量重要性的认识,吸纳先进企业经验和做法。组织计量实验室向中小企业开放,通过各种形式搭建企业需求和计量供给对接平台,建立中小企业计量服务绿色通道。
三、工作要求
计量工作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涉及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统筹统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一)加强整体规划。加强各级政府对质量基础设施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保持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计量体系的完整。将计量工作融入质量强县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落实部门责任。质监部门要依法履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对计量能力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发改部门要把相关计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项目立项、资金和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教育、文化和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做好对教育文化事业领域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督促落实。科技部门要加强对计量科研项目立项支持及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将本级开展计量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经费使用情况和绩效实施监督管理。环保部门要做好环境监测领域计量活动的监督管理。住建部门要做好对建筑工程等领域有关计量活动的监督管理。交通部门要做好对机动车检测维修、出租汽车行业及公路计重收费、公路桥梁工程检测设备标定等领域计量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信部门要做好对产业计量、能源资源计量活动的监督管理,将企业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情况纳入相关考核与评优体系。农业部门要做好对农业产业计量活动的监督管理。商务部门要做好对商贸业计量活动的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对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对市场流通领域计量活动的监督管理和食品药品领域计量活动的监督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对安全防护方面计量活动的监督管理。其他部门依据重点任务结合各自的职能分工做好相应的工作。
(三)严格评估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落实工作方案的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能分工定期开展检查,分析进展情况,确保取得实效。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对贯彻落实本工作方案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附件4
滦县提升检验检测认证能力工作方案
为促进滦县检验检测认证能力提升,更好地服务质量强县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为解决我县检验检测认证存在的供给能力不足、供给水平不高、与产业转型发展需求不匹配等问题,围绕提升检验检测认证供给能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夯实检验检测认证基础
1.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针对企业管理水平的差异和特定行业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和高效的质量诊断服务,引导和帮助企业按照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规范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根据企业发展需求有机融入其他各种管理体系及相关要求,建立简单、高效的一体化管理体系,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鼓励企业通过第三方评价,获得升级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8年9月底前,鼓励和推动30家企业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换版工作。(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国资办、县安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推动自愿性认证工作深入开展。推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促进企业切实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减少污染物排放,助力滦县环境治理和环境质量提升。再推动3家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推动水泥等生产企业取得低碳产品认证,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和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增加绿色产品的有效供给。(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商务局、县国资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强化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线电缆、改装汽车、装饰装修材料、低压成套设备等县内重点认证产品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区域内获证企业100%进行检查。(牵头部门:县质监局)
4.提升检验检测机构高效优质服务供给能力。加强新建检验检测机构的科学论证和布局引导,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各项准入制度的导向性作用,构建专业基本齐全、布局合理的检验检测新格局,促进检验检测与产业发展的融合度,提升服务我县传统优势产业、装备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绿色低碳领域的能力。(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国资办、县安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防办)
(二)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
5.促进区域有机产业发展。引导和扶持具有优越生态环境和丰富自然资源的地区,大力发展有机产业,积极开展有机产品认证。规范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管理,提高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农牧局、县供销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镇〈街道〉)
(三)促进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发展
6.加强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政府积极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跨区域、跨行业整合,推进检验检测机构以资产、人员、设备等资源为纽带进行横向、纵向整合,建立门类齐全、服务高效、核心竞争力较强的综合检验检测机构。(牵头部门:县质监局、县编办;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国资办、县安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防办、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道〉)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指导帮扶活动。通过讲座培训、交流研讨、网络教学、媒体宣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先进质量管理工具方法的宣贯培训。组织认证领域技术专家深入中小微企业,义务开展质量诊断和认证咨询,提供认证增值服务。
(二)加强检验检测认证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加大对各类检验检测认证活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认证、买证卖证、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环境。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推动监管信息互联共享。
(三)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支持产业集聚区各类所有制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任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分解工作任务,量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安排,确保本地本部门检验检测认证供给能力得到提升。
(二)扎实推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本地本部门检验检测认证供给能力提升工作。针对本地本部门检验检测认证供给能力提升过程需求,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三)总结提高。各相关部门要对照重点任务完成、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梳理工作推动中出现的问题、取得的成效,提炼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做法和经验,形成提升检验检测认证供给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推动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的体制机制,强化制度保证,推动形成现代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提升检验检测认证供给能力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将提升检验检测认证供给能力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工作部署、协调和落实工作。
(二)注重协调配合。加强部门协作,共同协调处理政策规定不配套、标准要求不一致等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合力推动跨区域、跨部门的检验检测认证资源整合,确保检验检测认证供给能力全面提升。
(三)实施考核评价。建立检验检测认证供给能力提升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将检验检测认证供给能力提升工作纳入质量工作考核评价内容,加强对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