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关于“真正的辩证法”与“虚假的辩证法”
这个问题是黑格尔首先在他的著作《哲学史讲演录》中提出来的。他对什么是“真正的辩证法”与什么是“虚假的辩证法”做出了深入的分析与探究。在此之前,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曾经指斥旧传统形而上学,特别是柏拉图哲学把辩证法当作工具论来使用,认为这是“辩证幻相”,一种虚构的辩证法。黑格尔很可能受到影响而提出辩证法的真与假的问题。自然,他所做出的一切论述并不都是正确的。不过,他所提出的问题至今对于我们来说仍然具有十分重大的实际意义。我们过去对这方面的课题关注得太少了,把“辩证法”这个概念看得神圣无比,而没有也不敢去深入了解 “辩证法”还有真与假的严格区别,其结果吃了大亏,不仅在理论上陷入十分迷糊与困惑,而且在实际中也造成不少困难与混乱。有人不是慨叹辩证法失落了么,这就是困惑与迷糊的表现。实际上,失落与衰败的是虚假的辩证法,真正的辩证法普遍而广泛地存在于与活跃于一切存在物、一切人的一切现实存在中,参与个体的一切现实生活中,真正辩证法的生命是永恒的,与现实物质世界同在。
一、重大的实际意义
上二章讨论到辩证法的不同分类,了解到黑格尔提出了多种多样的不同类型。在他那里,不仅有客观的辩证法与主观的辩证法、内在的辩证法与外在的辩证法、积极的辩证法与消极的辩证法的分别,更有真正的辩证法与虚假的辩证法的区分。黑格尔这种做法并不是搞繁琐哲学,他的目的是要求深入地确切了解辩证法的真实内容,不要为一些虚有其表的虚假的东西所迷惑,从而上当受骗。
在上述黑格尔对辩证法本身的属性分类中,实际上分成两大类。他把客观的、内在的、积极的辩证法看作真正的辩证法,而把主观的、外在的、消极的辩证法看作虚假的辩证法。在黑格尔看来,真正的辩证法在它的内容本身必须包含普遍客观意义,适存于一切存在物,显现一切存在物自身内在的本性与本质,这种辩证法所导致的结果是作为具有积极意义的新的事物必然产生。而虚假的辩证法,在内容本身中则仅仅包含特殊主观性,所把握到的只是存在的外在形式,这种辩证法所导致的结果是把事物的矛盾对立消失为无。由此可以看到,黑格尔划分真假辩证法的尺度标准有二个。一是辩证法的哲学理论基础;二是辩证法本身的内容结构。这两个尺度都涉及存在的本原问题。头一个尺度用以解答“存在是什么”,是物质实体还是思维实体;第二个尺度用以回答“存在如何存在”,是辩证地存在着还是非辩证地存在着,是对存在的本原、本性、本质与本因做出了真实的显示,还是仅凭主观想象虚构捏造。
先来讨论与第二个尺度有关的一些问题。如果非辩证地看待事物的存在,那自然与辩证法无关;而如果辩证地看待事物,接触到了事物内在本质结构的矛盾对立,那也还有是否如实地全面完整地显示了事物的辩证存在状态的问题。辩证法是真是假就发生在这个问题上。黑格尔认为,只有真实地全面完整地表述存在的本原、存在的辩证存在的辩证法,那才是真正的辩证法;否则,那就是虚假的辩证法。康德也是这样看待问题的。他把旧形而上学纯粹超验理性所使用的辩证法就指称为“辩证幻相”“幻相逻辑”。就人的存在说来,人的存在是整个宇宙存在的一个十分微细部分。我们只有真正地把捉到了整个宇宙存在的本原,才能真正地把握到人的存在的本原,进而才能真正地领会到人的存在的辩证法,从而才能切实地解答人自身的生存问题。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许多哲学著作对于辩证法的真假问题,不是对之掉以轻心,不作过细的分析研究,就是采取回避的态度,或者敬而远之。这不是说,我们在这方面没有做一点工作,问题在于,我们并没有把握到辩证法真假问题的根本点,往往带着盲目崇信的态度,不去进行分析辨识。于是,许多虚假的东西被认作真货,主观外在的货色冒称为客观积极的理论,横而行之。于是实行下去,产生了惨痛的历史教训。其中一个极坏的后果,这即人们在理论上出现深度迷茫,对真正的辩证法丧失了信心,不知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严重地怀疑困惑;更有人把昔日被批判过的假货色打着新的旗号,重新包装一番,向我们推销说,这就是新时代真正的辩证法,要人们照着做。这对于我们显然是一种欺骗愚弄。
研究“什么是真正的辩证法”问题,具有重大的实际意义。因而对于这个问题不仅要从理论上反反复复、彻外彻里地过细分析辨识,考查论证,更要从实践上对它进行长期地反复加以检验。只有那种在理论上确实真实地全面完整地显示了存在的本原,而在实践中又的确能给世界的存在、人的生存做出客观科学的阐释,在实际运作中带来积极的成效,能够引导现实的存在按照存在的内在固有规律而变化发展的辩证法,才能去考量它是否属于真正的辩证法。
二、黑尔格论“虚假的辩证法”
上一节初步讨论了黑格尔所提出的真假辩证法的概念问题。那么,在他眼里,哲学史上哪些人的辩证法属于真理型辩证法,哪些人的辩证法又属于虚幻型辩证法?
黑格尔对欧洲哲学史的研究颇有深厚造诣,不仅涉猎极深,而且触及范围极广,许多为一般人注意不到的哲学家也讨论到了。他的哲学史著作有一个颇为重要的特色,即引证许多历史文本资料,重视对哲学家原文原话的分析研究,而不是仅凭印象进行纯概念的分析,凭空推测,猜测之词较少。黑格尔的辩证法主要来源于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赫拉克利特辩证法被尊崇为“伟大的原理”。尽管黑格尔自己说过,“没有一个赫拉克利特命题,我没有纳入我的逻辑学中。”但是,在近代哲学家中,黑格尔倒受康德的严重影响,虽然,对康德微词颇多,但是更可以说,“没有一个康德辩证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命题,没有被接纳进黑格尔辩证法中。”
康德是近代辩证法的奠立者,古代真正辩证法的荣光的恢复者、扩建者,他的重启之功不可抹杀。他第一次对哲学史上各种辩证法理论做出了全面系统地批判审查,把握到辩证法的真正实质,分析与辨识出真与假的辩证法。他全面确认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法,并且予以变革扩充,运用于批判哲学之中。而对柏拉图辩证法则颇为厌恶,斥之为“独断论”,贬之为“辩证幻相”。康德在批判柏拉图把作为一位敏锐辩证法家的芝诺当作一个恶作剧的智者来谴责时,曾经指出:
柏拉图的辩证法“在空间上世界要么是无限的,要么它不是无限的,那么,当前一命题是假的时,它的矛盾对立面‘世界不是无限的’就是真的…….请允许我把这一类的对立称之为辩证的对立,而把那种矛盾的对立称之为分析性的对立。所以具有两个相互辩证对立的判断双方都可能是假的,因为一方并不只是相矛盾的,而是比矛盾所需要的说出了更多的东西。”1
康德所以指责柏拉图辩证法为虚假的辩证法至少有两条根据。柏拉图片面地看待事物的矛盾对立,把矛盾的对立面绝对地割裂开来,世界要么是无限的,要么它就不是无限的。这就不可能真实地全面完整地表述世界存在的本原,这种片面看法完全超出了经验性事物的范围,判断力受到主观想象的严重诱惑,陷于纯粹幻觉之中,热心于虚构捏造。康德把这种“二分法”的思想指认为独断思维方式。
在这个方面黑格尔完全接受了康德的观点,指出:
“这种形而上学便成为独断论,因为按照有限规定的本性,这种形而上学的思想必须于两个相反的论断之中,如上面那类的命题所代表的,肯定其一必真,而另一必假。
独断论的对立面是怀疑论。古代的怀疑论者,对于只要持有特定学说的任何哲学都概称为独断论。在这样的广义下,怀疑论者对于真正的思辨哲学,也可加以独断论的徽号。至于狭义的独断论,则仅在于坚执片面的知性规定,而排斥其反面,独断论坚执着严格的非此即彼的方式。譬如说,世界不是有限的,则必是无限的,两者之中,只有一种说法是真的。殊不知,具体的玄思的真理恰好不是这样,恰好没有这种片面的坚执,因此也非片面的规定所能穷尽。玄思的真理包含有这些片面的规定自身联合起来的全体,而独断论则坚持各分离的规定,当作固定的真理。”2
黑格尔肯定康德对柏拉图的批判,指认柏拉图辩证法是一种独断思维方式,纯粹主观地断定“其一必真,而另一必错”;不是这个,就是那个;肯定正面,排斥反面。因而是主观片面、简单粗率的一种选择,属于“非此即彼”,坚执片面的知性规定。这种好恶十分分明的思维方式把矛盾对立双方绝对地分离了开来,从而把它们僵硬地固定下来,必然不可能把捉到事物的全面性、整体性,不可能从总体上领会到存在的本原。它属于虚假的辩证法是有其必然性根据的。
黑格尔在自己著作中,对这种独断思维方式有一个比较详细的分析批判。
在黑格尔理论观念中,这种虚假的辩证法即指前面所提出的柏拉图“二分法”辩证法。
“形式的哲学思维只能把辩证法看作一个使表象、甚至使概念混乱并表明其为虚无的艺术;以致辩证法的结果仅只是消极的。这种辩证法我们在柏拉图那里常常见到:一部分是在那些比较真正属于苏格拉底式的、道德的对话里,一部分也是在许多涉及智者派关于知识的对话里。但是真正辩证法的概念在于揭示纯概念的必然运动,并不是那个一来好像把概念消解为虚无,而结果正好相反:它们(概念)就是这种运动,并且(这结果简单地说来)共相也就是这些相反的概念之统一。在柏拉图这里,对辩证法的这种性质的完全的意识,我们诚然还找不到,但是我们的确在其中找到了辩证法,这就是说,我们发现了:绝对本质在纯概念的方式下被认识了,并且纯概念的运动得到了阐明。”3
这里阐明“真正辩证法”概念在于揭示“相反的概念之统一”,揭示“纯概念的必然运动”。黑格尔这个说法显然是建立在他的纯粹概念辩证法基础上,把事物都看作“概念”了。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真正辩证法”在于揭示相反的事物的统一,揭示事物的“对立面统一”的必然运动。黑格尔认为,虚假的辩证法常常在柏拉图那里见到,它的根本性内容与真正辩证法相反,它只是形式的哲学思维,不可能揭示事物的真实本性,它造成事物的混乱,表明其本身为“虚无的艺术”,“以致使辩证的结果仅只是消极的”,世界被虚无化、虚假化。关于这样一点,黑格尔有反复的分析:
“柏拉图的辩证法,即使在《巴门尼德篇》里(在其他地方还更为直接),也一则只是企图使局限性的主张自己取消自己,自己驳斥自己,再则就是干脆以‘无’为结局,人们通常把辩证法看成一种外在的、否定的行动,不属于事情本身;这种行动,以单纯的虚荣心,即以想要动摇和取消坚实的东西和真的东西的主观欲望为根据;或者,这种行动至少除了把辩证地研讨的对象化为空虚以外,只会一事无成。”4
柏拉图辩证法是一种坏的辩证法,它常常自己取消自己,否定自己;他不是把世界看作坚实可靠的存在,看不到辩证法是世界内在的本真;这种辩证法让它自己局限于外在的表面形式,不给世界带来积极的能量,而是干脆以“无”为结局。在黑格尔哲学史著作中,辩证法受到指责的不只是柏拉图一人,还包括塞诺芬尼等等。他们的辩证法有共同一致的地方,这即只研究概念的纯粹运动,对世界存在的本原作了虚假的表象。不过,他们的二分法理论也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大致上可以划分为三个类型;塞诺芬尼、巴门尼德、芝诺属于同一个类型。在他们的理论中,只承认存在存在,非存在不存在;世界是绝对的一而不是多;“一切是思维与理性”。因而一切是宁静不动的,没有什么生灭与变化。苏格拉底与柏拉图的二分法则属于另一类型。他们批判了巴门尼德等人把世界绝对纯一化的思想,认为不仅存在存在,非存在也存在;世界既是一也是多,既静止也运动;不过,他们却认为,非存在也好,事物的所谓多与运动变化也好,都是变幻无常的,只有“一”恒定不变,只有“一”,也就是只有理念,才是最真实存在着的。高尔吉亚的二分法辩证法则属于第三个类型。“无物存在”这个命题使他把世界的一切现实存在都看作是虚假的,甚至连人本身的存在,人本身的思想认识也是不存在的,高尔吉亚的二分法最为典型地把世界虚假化、虚无化了。
黑格尔还指责柏拉图二分法属于诡辩。不过,这样的指责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就已经开始。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的某些辩证法,特别是对问答法辩证法十分反感,认为它是一种诡辩方式,与辩证法并不相宜。亚里士多德指出:
“再有就是诡辩的方式,即把对手引入我们有充分理由加以反驳的论断中去。这种方法有时必要……有时既非显得必要……应该留心提防的是上述若干方式中的后一种;因为它与辩证法完全分离且不相宜。因此回答者不应该恼怒,不要容忍那些无助于反驳命题的东西。同时表明,它们虽被容忍,但却没有被接受。因为如若容忍所有的这种东西,就更会反令提问者常常陷入不知所措的困境,除非他们能得出结论。”5
“再有,当我们提问时,如若回答者碰巧不知道所用语词的多种含义,我们也能把他引入谬误。当然,这种方法并非在一切场合都能奏效,而只限于语词的多种含义中一些为真一些为假时,但是,这种方式并不属于辩证法。因此,任何辩证法者都应提防这种玩弄语词游戏的诡辩方式,除非实在是没有其他方式来讨论这种问题。”6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作为柏拉图二分法表现形式的问答法辩证法不应该属于真正辩证法行列,它是论辩取胜的一种技巧,一种工具手法,是提问者玩弄一词多义游戏,使对手陷入悖论而不能自拔的一种诡辩方式。
黑格尔则指出,把存在与非存在绝对割裂的推理“造成了有与无绝对分离的错误前提,并停留在这一前提上,这不叫辩证法,该叫诡辩。因为诡辩是由无根据的前提而来的推理,对前提不加批判,不加思量,即认其有效。我们所谓的辩证法,却是更高的理性运动,在这个运动中,像是绝对分离的东西,通过自身,通过它们是什么,相互过渡了,那个彼此分离的前提也自身扬弃了。有与无自身辩证的、内在的本性,就是它们的统一,变,表现为它们的真理。”7
这里对真正辩证法的概念做出了进一步阐释,指明辩证法是事物自身的自我运动,是对彼此分离的自身扬弃,相互对立的事物自身的本性就在于它们的统一,它们的相互过渡,“变”,这就是辩证法的真理。
对于虚假的辩证法,黑格尔也进一步指出,它的特征就在于“诡辩”而“诡辩的本质就在于孤立起来看事物”,不讲任何前提与条件,却可以把本身片面、抽象的规定认作可靠的东西;只要于已有利可图,就认定为绝对真理;不讲任何根本性原则,无论怎样的荒唐谬误都在所不顾。柏拉图二分法所以被指认为诡辩论,就是因为这种辩证法抛弃了作为存在本原的最根本准则,即“对立面统一”这条伟大法则。黑格尔指出:
“因此没有什么规定是固定不移的。柏拉图反对这种说法。柏拉图在一定的方式之下把纯粹的辩证法知识(按照概念、本质而得到的洞见)和对相反的东西通常看法区别开来。一般讲来对立的统一是出现在每个意识前面的,但在理性尚未在其中达到自觉的通常意识里,它总是会把相反的东西割裂开。对于每一个东西,我们说一切是一:‘这是一,我们同样也可以指出它是多,因为它有许多部分和特性。’但是在《巴门尼德》篇中,柏拉图反对这种的对立统一,他的意思是说:‘一物在一个观点下为一,在别一观点下为多。’在这里‘一’与‘多’这两个概念并没有结合起来。于是这两个观念、两个名词就翻来覆去。这种观念的翻来覆去如果是在意识中进行它就成为一种空疏的辩证法,这种辩证法没有把对立面结合起来,并没有达到统一。”8
黑格尔这段分析紧紧地把捉到了虚假辩证法的要害之处,它没有把对立面结合起来,并没有达到统一,但却又千方百计,挖空心思,替自己辩解,这就不可避免要陷于诡辩。
但是,在上述这段之后二、三页,黑格尔的语言似乎忽然来了一个180度大转弯;
“我们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这是思辨的思维所要达到的目的。这种相异者、‘有’与‘非有’、‘一’与‘多’等等的结合,因而并不仅只是由‘一’过渡到对方,——这乃是柏拉图哲学最内在的实质和真正伟大的所在。不过并不是在所有的对话里柏拉图都达到这一规定;这个较高意义的辩证法特别包含于‘菲利布’篇及‘巴门尼德’篇中(邓尼曼书中一点也没有提到这些)。这是柏拉图哲学中的专门部分,而另一方面则是他的哲学中的通俗部分;不过,这乃是一个很坏的区别……”9
这里描述的这种变化并不显示黑格尔本人观点的自我矛盾,而是揭示了柏拉图观念的变化。综观柏拉图文集,他尽管反对运动变化的观点,而主张静态观,但客观外在环境逼迫下他的主观世界不能不变。柏拉图辩证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他大约有三、四种不同的说法。特别在他后期著作中,对辩证法的认识已有所变化,存在与非存在,一与多已经有所结合,不只是由一过渡到多,而且达到了新的统一。所以,黑格尔认为,“这乃是柏拉图哲学最内在的实质和真正伟大的所在,”包含有较高意义的辩证法。
黑格尔对虚假辩证法本身具体内容方面的分析认识,是相当精辟透彻的,不仅对它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有全面的展示,最主要的还在于把捉到了它的实质,揭露了它企图把世界存在全盘虚无化;明白地揭示出了它的根本性错误就在于绝对地割裂了事物的存在,不能从整体上综合统一地去认知事物;虚假辩证法的特征是十分明显的,这就是玩弄诡辩手法,既哄骗别人,也哄骗他自己。黑格尔的批判不足之处也十分明显,他并没有也不可能揭示虚假辩证法在哲学基础理论方面的错误。在这个方面,他们是同根同源的。
三、关于“真正的辩证法”
前面我们讨论到的关于真正辩证法的概念,黑格尔有过比较详细的阐释。他认为,真正的辩证法在内容本身方面就在于显示出客观存在本身的矛盾对立统一。
“这种对立的统一是唯一真实的事物真实并使认识具有意义的要素。如果我们不知道这一点,则我们便不知道主要之点。柏拉图自己的说法是这样的:那对方的东西是同一的,是自身同一的;那与自身不相同一的对方也是同一的,自身相同的东西也是对方,并且还是同一关系内是对方。这种统一并不是在于:譬如当人们说,我或者苏格拉底是‘一’每个人都是‘一’,不过他又是‘多’,他有许多躯体、器官、特质等等;他是‘一’并且也是‘多’。所以我们很可以说苏格拉底具有两方面,他是‘一’,他与他自身相同,并且他也是对方,是‘多’,与他自身不相同。这个见解或说法也出现在通常意识里。人们把它了解为这样:他是‘一’,从另一方面看来,他也是‘多’;于是就把人这两个思想割裂开了。但在思辨的思维里这两个思想是结合的。我们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这是思辨的思维所要达到的目标。”10
对立面统一这条法则之所以是真正的辩证法,就因为它能够真实地显示事物本身真实的本原,而它之所以能够真实的显示事物的本原,乃在于它真实地揭示了事物的真实的本性与本质。事物不是纯一,绝对的一,而是一与多的统一,既是一又是多;相同的东西即是对方,对方之中包含着自身;自身即对方,对方即自身。上引一大段中,与其他许多地方不同,黑格尔是比较全面地、不是倚轻倚重地表述对立面与统一、对立与同一之间的关系,而是相同地、同等地看待这种辩证关系,并没有强调一个,而贬低另一个。
在黑格尔语境中,在哲学史上,赫拉克利特是真正辩证法家的代表。赫拉克利特辩证法被称为勇敢的精神,伟大的原理。
“因此在赫拉克利特那里,哲学的理念第一次以它的思辨形式出现了:巴门尼德和芝诺的形式推理只是抽象的理智;所以赫拉克利特普遍地被认作深思的哲学家,虽说他也被诽谤。[像在茫茫大海里航行],这里我们看见了陆地;没有一个赫拉克利特命题,我没有纳入我的逻辑学中。”11
“在赫拉克利特那里我们看见说出了无限本身、或者说出了无限的概念、本质:无限或绝对的存在的统一——即一般对立的统一、纯粹对立的统一、有与无的统一……。
这个统一是实在的东西与思想的东西的统一,是客观的东西与主观的东西的统一;主观的东西只能是过渡到客观的东西的变化过程,否则它就没有真理性;客观的东西乃是过渡到主观的东西的过程。真实的东西是这种变化的过程;赫拉克利特曾经用确定的形式说出了这些不同的[对立的]东西变为自身合一的过程。”12
黑格尔认为,赫拉克利特的“变”是一个全面性更高的概念,它是存在的绝对本原。一切皆流,一切皆变;“变”包含新生、创造与威力;变化作为过程是生与灭的统一,时间与空间的统一,间断性与非间断性的统一。
黑格尔以实例来诠释真正辩证法的概念,辩证法的本性与本质或者说存在的本性与本质也就得到更为清晰明确的显现,人们也就能够比较容易地去认识它的真理性。黑格尔的诠释包含真正辩证法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方面指明矛盾的对立面之间的同一关系。我们假定“一”时,“一”中包含着“多”的规定;而当我们考察“多”时,“多”也表现为“一”。另一方面,又反复突显对立面之间的综合统一,这一点被抬高到绝对的地位。不讲统一,就等同于不讲真理。关于这一点,黑格尔是异常坚执的,但是其中也包含严重的问题。他对柏拉图的评价并没有明确指出,在柏拉图那里,有多种多样的辩证法,柏拉图最后回归到了赫拉克利特对立面统一伟大原则那里。最严重的问题自然是黑格尔自己的哲学基础理论造成的。他把辩证法完全纯粹绝对概念化了,辩证法仅仅被看作“乃是纯思想”的运动,他是把绝对概念本身就直接看作存在,或者把客观外在的存在看作纯概念了。在他的哲学语境中,只以为只有概念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揭示事物的真理。因而,黑格尔往往陷入自我否定之中。例如下述段落就极为明显地表现出他对辩证法的基本看法。
“辩证法并不是别的,只是自我思维在自身中的活动。新柏拉图派把这种联系仅仅看作形而上学的联系,并且从这里面认识到神学,上帝的秘密之发展。”13
黑格尔排斥经验性东西在认识中的价值。他虽然不像柏拉图那样明显地崇尚理念,但是却把概念绝对化,概念就是存在,高于存在。在这个方面,他同柏拉图在本质上却是一致的。柏拉图否定感性的东西,被黑格尔看作深刻的“洞见”。
柏拉图“他的另外一个洞见是认为感性的东西,直接存在的东西,事物,现象不是直接的东西,因为它们是在变迁中的,是为他物所决定的,而不是由自身决定的,这是柏拉图经常据以出发的一个主要方面。感性的、受限制的、有限的东西只是与他物处在关系中,只是相对的;即使我们对于它们有了真的表象,它们也没有客观意义的真理性。”14
在黑格尔理论中,神的本质即是事物的本质,作为绝对精神的上帝被确认为辩证法的绝对目的本身。
黑格尔提出的判断真假辩证法有两个标准。一是辩证法由以建立的哲学基础理论。在他看来,只有考察纯粹概念辩证运动才可能属于真正的辩证法。这是黑格尔个人确立的一个标准,并不具有普遍必然性。另一个是由辩证法本身的内容确立的。在他眼里,只有坚持“对立面统一”这个伟大法则的辩证法才能揭示事物的真正本原,彰显事物的本真本相,才属于真正的辩证法。它是与自然史的变迁、人类社会的运动变化的普遍客观规律相一致的。这是一条真正的真理性标准。
1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人民出版社版,A504B532。
2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版,第101页。
3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商务印书馆版,第199-200页。
4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版,第38页。
5亚里士多德《论题篇》,111b32-112a15。
6亚里士多德《论题篇》,108aZ9-36。
7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版,第96页。
8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商务印书馆版,第209页。
9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商务印书馆版,第213-214页。
10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商务印书馆版,第213-214页。
11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商务印书馆版,第295页。
12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商务印书馆版,第301页。
13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商务印书馆版,第220页。
14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商务印书馆版,第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