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显祖与晚明戏曲的嬗变(增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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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蒸蒸大道”:《贵生说》与《明复说》

贬官徐闻期间,汤显祖写了《贵生书院说》和《明复说》,这是他较有系统地研讨心性论、人性论的文字,颇引为得意之作,曾寄给好友刘应秋和理学家高攀龙,得到他们的称许。刘应秋读后的评价是:“读文《贵生》《明复》二说,近况已蒸蒸大道矣。”[27]而高攀龙惊异之余,更是褒奖有加:“及观赐稿《贵生》《明复》诸说,又惊往者徒以文匠视门下,而不知其邃于理如是!……门下诸篇迥别时说,何胜为吾道之幸。”[28]然细究起来,这两篇“道学”气息极为浓厚的文章都体现了罗汝芳学说的影响。

关于《贵生书院说》,其大略有云:

天地之性人为贵。人反自贱者,何也?孟子恐人止以形色自视其身,乃言此形色即是天性,所宜宝而奉之。知此则思生生者谁。仁孝之人,事天如亲,事亲如天。故曰:“事死如生,孝之至也。”……大人之学,起于知生。知生则知自贵,又知天下之生皆当贵重也。……破坏世法之人,能引百姓之身邪倚不正也。凡此皆由不知吾生与天下之生可贵,故仁孝之心尽死,虽有其生,正与亡等。

“贵生”思想体现了对人自然性的肉体生命的重视,其端倪可以追溯到先秦诸子那里。如《老子》有云:“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虽然提出了超越生命有限性的问题,但没有向下落实到个体的社会化存在,故不为儒家所取;《吕氏春秋》中的《贵生》《重己》《情欲》《本生》诸篇,大约反映了杨朱一系的思想,其“贵生”思想与“重己”“节欲”等观念相互缠绕,“生”主要是指人在现世的肉体生命,所突出的是对个体欲望的推重,对儒家所张扬的社会规范表现出相当多的漠视。汤显祖的《贵生说》强调“事亲”、抨击“破坏世法之人”,认为弃绝了伦理道德(“仁”“孝”)的自然生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它与死亡等值,“故仁孝之心尽死,虽有其生,正与亡同”,这一结论与杨朱“贵生”思想中利己主义倾向划清了界限,体现出传统儒家的论说逻辑。

汤显祖所倡言的“贵生”,有一前提是“知生”,即对个体生命意义和价值的自觉自明,其根据则是希求圣贤境界的“大人之学”。在汤显祖看来,正因为普通人都应该持有这一志向,“知生”而“贵生”才有切实的落脚点,这就是人伦道德;反之,个体倘若于“大人之学”懵懵然无所知,不明了自身在现实的社会关系中的责任、义务,那么,就有可能轻率地放弃生命。可见,汤氏所贵重的“生”,既依托于个体的自然生命(“形色”),但绝不局限于此,而是人的社会性、精神性的存在与自然性、肉体性存在的紧密结合。因此,汤显祖又在《与汪云阳》中明确指出了《贵生说》的写作目的,有云:“其地人轻生,不知礼义,弟故以贵生名之。”高扬“人”在宇宙、天地、万物中的主体性地位,这是孔孟之后儒家学说继续展开的一个基点,《中庸》肯定人“可以与天地同参”,《孝经》更是明言“天地之性人为贵”,这句话因被汉儒董仲舒视作孔子之言而得到广泛认同;汤显祖也不例外,《贵生书院说》第一句话出自《孝经》,这表明汤氏对个体自然生命的重视,虽然应和了那个时代某些新思想因素的脉动(特别是个体性原则的凸显),但总体而言,其论说逻辑依然局限于传统儒家学说的框范之内。

汤显祖将“贵生”落实到人的社会化存在,又将“贵生”视作成就大人、圣贤人格的前提,他说:“大人之学,起于知生。知生则知自贵,又知天下之生皆当贵重也。”在《明复说》中,汤氏又云:“吾人集义勿害生,是率性而已。”即认为保全自然生命与加强人伦修养,都是人性的本来要求,这些论断都显示出他对儒家传统论学理路的熟悉。这一点汤氏好友刘应秋也有敏锐的发现,他在《徐闻县贵生书院记》中进一步发挥说:“余言何以加于义仍,独慨夫所称知生者,盖难言之矣。……孔子不云乎:‘人之生也直’;直心之谓惪。孟氏亦曰:‘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无害焉之谓贵。此所谓生,非六尺之躯之谓也,此所谓贵,亦非独六欲各得其宜之谓也。”[29]刘应秋所着重发掘的,是汤显祖“贵生”思想与早期儒家“直养”说之间的关联,或可谓汤氏的知音了;但另一方面,我们仍有必要重视心学传统的滋养,特别是罗汝芳的影响。

罗汝芳大力张扬天地万物、宇宙人伦皆“生生不已”的观念,他说:“孔门《学》、《庸》,全从《周易》‘生生一语’化得出来。盖天命不已,方是生而又生,生而又生,方是父母而己身,己身而子,子而又孙,以至曾而且玄也。故父母兄弟子孙,是替天命生生不已,显现个肤皮;天命生生不已,是替孝父母、弟兄长、慈子孙通透个骨髓。直竖起来,便成上下今古,横亘将去,便作家国天下。孔子谓‘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其将《中庸》、《大学》已是一句道尽。孟子谓‘人性皆善’、‘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其将《中庸》、《大学》亦是一句道尽。”[30]罗氏的“生生不已”之学,是以《周易》“生生之谓易”思想为根本依据的,在他看来,从孔孟到《中庸》的“天命之性”、《大学》的“明德亲民”,其主旨都可以用“生生不已”来统括——生生不已之“仁”是宇宙的最高法则,也是社会的存在依据,更是个人生命意义的直接体现;既然个人负载着“生生之仁”这一天地、万物之“大道”,在自然生命的繁衍过程中,就必然体现出孝、悌、慈等道德伦理。对于恩师论学这一要义,汤显祖也有清醒的体认,《春秋辑略序》作于罗汝芳去世之后,有云:“吾师明德先生,时提仁、孝之绪,可以动天。”据此可知,《贵生说》将“贵生”的宗旨落实到礼义、仁孝等道德规范的践履,也是他从万历十四年(1586)“走近”罗汝芳这一知识背景中,生发出来的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既然肯定了“生之为性”的合理内核,又否定了“食色性也”的偏颇,那么汤显祖就不会如告子一样仅仅强调人在生物意义上的自然属性,而必然要将其与人的社会性存在联系在一起加以考察。

《明复说》中,汤显祖对一个传统的理学命题进行了再探讨:人之所以为人,又何以为圣贤。汤氏有云:

天命之成为性,继之者善也。显诸仁,藏诸用,于用处密藏,于仁中显露。仁如果仁,显诸仁,所谓“复其见天地之心”,“生生之谓易”也。……吾人集义勿害生,是率性而已。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引人知性也。……何以明之?如天性露于父子,何以必为孝慈。愚夫愚妇亦皆有此,止特其限于率之而不知。知皆扩而充之,为尽心,为浩然之气矣。……知天则知性而立大本,知性则尽心而极经纶。……吾儒日用性中而不知者,何也?“自诚明谓之性”,赤子之知是也。“自明诚谓之教”,致曲是也。隐曲之处,可欲者存焉。致曲者,致知也。

这段文字集中反映了汤显祖的人性论,我们从中依然可以看到儒家传统学说的深刻影响。《明复说》首句“天命之成为性”,次句“继之善也”,脱胎于《周易·系辞》《中庸》,所表述的则是儒家的主流观念:人性禀受于天命,与天地之“大道”相互贯通,每一个人都有成为圣贤(大人、君子)的内在可能。

“天命之性”的思想在西周初期已经露出端倪,一方面重鬼神的原始宗教逐渐退隐,重人伦的道德法则逐渐成为维系个体之间相互关系的主要标准,人文精神日益彰显;而另一方面,对社会关系中的人性、道德及其基本性质的把握,又是从对天、地运行现象的长期体察中导引出来的,“从天地的现象中,而看出何者是其本性,即可引发从人的生活现象中,追求何者为人的本性。”[31]到了孔子的时代,“天”已经负载着更明显的伦理意味,孔子排斥人格化的鬼神,“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但却极其敬畏“天命”或“天道”。更为后人重视的则是《周易·系辞》和《中庸》。《中庸》直言“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周易·系辞》则云“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天”具有生生不已的仁德(“天地之大德曰生”),人的生命本性也根源于此,人禀受天地之仁德所成就、实现的,就是真正的人性。反之,人性既然本原于天命,那么从逻辑上讲,每一个体都内含着成为圣贤的可能性。但事实却不尽然,现实社会总是奸邪并存、善恶有别的,对此《周易·系辞》有进一步的阐述,“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这是因为普通人(“百姓”)对其本性缺乏自觉、自省的能力。因此,儒者的重要使命就是要促成普通人本性的自觉与自省,即所谓“明复”。

汤显祖《明复说》在阐述“知性”为明复前提这一观念时,多次截取或活剥《中庸》《周易》和《孟子》字句,逻辑反不如《贵生说》那样明晰,这表明汤显祖尚无力构建属于他自己的儒学“话语体系”。但是,《玉茗堂选集》的辑录者沈际飞却盛赞此文,有云:“其别解处却是正解。”[32]“别解”云云,可能是针对汤显祖对“日用性中而不知”的解释。汤氏《明复说》又云:“‘自诚明谓之性’,赤子之知是也;‘自明诚谓之教’,致曲是也。”但这几句,其实也没有脱离心学的思路,可以看出罗汝芳“赤子之心”说的影子。罗汝芳的“生生不已”是天地的自然法则,更是人伦社会的本质和个体存在的根据,而最能体现这一“生生不已”特性的,则是“赤子之心”的那种本然状态。他说:

天性之知,原不容昧,但能尽心求之,明觉通透,其机自显而无蔽矣。故圣贤之学,本之赤子之心以为根源,又征诸庶人之心,以为日用。[33]

圣贤人格固然是个人所希求的最高道德境界,但这一境界不是从外向内所强加于人的,它根源于个体的赤子之心;人初生时,其赤子之心没有受到过世间物欲杂念的熏染,它浑沦顺适、自然天成,既是“天命之性”最充分而完整的直接体现,也就是人们所追求的那种圣贤境界。赤子的耳目视听、手足摸索之间,并不存在着一个“孝弟慈”的目标,却天然地于视听言动、手足摸索之间表现出爱亲敬长的道德意识。要回复到这一纯然至善的“赤子”状态,不能依赖任何外在的戒律或束缚,只有顺其本心,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地贯彻“孝弟慈”等仁爱之心,才是成就圣贤人格的正途。罗汝芳所谓童子“日用捧茶”即圣人之道的说法,就是强调在日常生活中正面地开导、发掘人内在的道德资养。

这一标举赤子之心、自然天成的伦常学说,也为汤显祖所接受并体现在他的《明复说》中。汤氏认为,孝、慈等人伦规范乃是从“天命”处禀受而来,与“赤子之知”在逻辑上是能相互勾通的;赤子之心虽有被蒙蔽、遮掩的可能,但高明者循循善诱,从正面引导对方就着人性的本然状态去行动,即可实现孝、慈等社会性规定,这就是“天命之性”的明觉与回复。汤显祖也承认人性禀受于“天”,为天命所赋予,故又称之为“天性”,父子之间的孝慈即为其具体体现。可见,汤显祖这里不但完全排斥了人性中的“食色”因素,甚至与万历十四年(1456)还残存着告子影响的“‘生之为性’是也”划清了界限,对自然生命避而不谈,而是将“问题意识”聚焦于人之所以为人的社会性存在。

《贵生说》《明复说》作于贬职徐闻期间,理论的归宿皆在于倡明“礼义”、维护人伦,仔细推究,并没有过多的特异之处,为什么高攀龙却有“迥别时说”“吾道之幸”的盛誉?这并非单纯的恭维之词。我们注意到,高攀龙《答汤海若》又有云:“龙尝读圣贤书,见孔子言仁便说复礼,孟子言浩然之气便说集义。夫仁者与万物为一体,浩然之气塞乎天地,可谓大矣,而拈出一礼义字,便分毫走做不得,其严如此。”高攀龙与王阳明以来的心学思潮虽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他受学于试图复兴朱熹“格物”说的顾宪成,对王门后学过于关注内在自我、忽视道德理性的倾向是有所不满的,故又特别重视学术的经世致用取向;汤氏《明复说》一再宣讲礼义、慈孝,又将“天命之性”的明觉与回复落实到现实的人伦关系的维系,这种论说理路,既坚持了其师罗汝芳论学“以孝弟慈为化民成俗之要”(见《明儒学案》卷三十四)的基本精神,也与东林学派为学、为文都强调经世致用的价值取向能相互呼应,为高攀龙所推赏也就可以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