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祖父去世后,祖母一个人住着,连个讲话的人也没有。她就天天的盼着,盼着我父母隔几天去一次,帮她洗头、洗澡、洗衣服、打理菜园、劈柴、陪她聊天……
1995年6月中旬,祖母因重感冒头痛,几个儿子轮流照顾。
轮到三叔时,他没有扶好母亲,身上刮破手掌大小的一块皮。虽然请赤脚医生来打了针,又吃了药,还敷了药在伤处,但是老人年纪大了,白天也痛,晚上也痛,痛了两三天,老人就去世了。
祖母享年77岁。
祖父祖母有五个儿子。
我四叔29岁就去世了,四婶招了个男人上门,也就是“替命四叔”,我们称他为曾叔。
大伯比祖父还早死两年,他那一份就由他的两个儿子顶替。
我父亲是次子,到建家坪上门。
本来我父亲算是“出去”了的,楠竹涔祖父母的家产与他无关,生养死葬也不用他管。
可是,我母亲认为——哪怕他(我父亲)是吃草长大的,也得有人把草割回来给他吃呀。父母养育之恩,岂可不报?
每年两个老人生日,家里经济再紧张,事情再多忙不完,我父母也要杀鸡打酒买肉,回楠竹涔陪老人吃一顿饭。
逢年过节,多多少少也给点钱给两个老人零用。
祖母的牙齿,是我母亲给她40元钱到大溶江装了满口的假牙,她老人家用这口假牙吃了十几年的饭,还能嚼蚕豆呢。
衣服裤子,帽子鞋袜,也是我母亲置办。油盐酱醋,也是我母亲张罗。生病生痛,我父亲也和他们一样轮班照顾。
一九八几年,祖母因病瘫痪。我母亲用中药治好了她,又专门买了个高压锅,把猪脚和着中药炖好,送下去给她吃,补养身体。我母亲还泡了药酒给她喝,防止再次瘫痪。
祖母之后又活了十多年,能走能站,生活能自理。
1983年分山到户时,满叔还没有结婚,他和祖父祖母三个人的山是分在一块儿的。
后来满叔结婚了,矛盾也有了。他横直要和两个老的分开过日子。
没办法,三块竹山任他选一块,三块青山也任他选一块。他选的青山是村子下边那条漕的“鱼粮滩”。
满叔和祖父母分家之后,两个老人已经无力上山砍柴烧。于是,兄弟们商议,每人每年到父母位于“老君堂”的山上砍500斤生柴给老人烧茶煮饭。
“老君堂”离楠竹涔两里多路,面积较宽,却没有多少柴火,又在河对岸,砍了柴火还得背过河来。大家都愁远。
伯父就三天两头往我们家跑,要我父亲去和满叔讲——把他的“鱼粮滩”和父母亲的“老君堂”换一下,大家好给父母砍柴火烧。
我父母架不住伯父多次来说,就去劝满叔。我母亲和他不知道讲了多少好话,满叔才勉强同意了。
2000斤生柴,干透了之后也就是1000斤。两个老人习惯了冬天成天在家里烧火取暖,哪里够烧?
每一年,我父母就准备好干柴和干竹枝,一板车,又一板车,背过河,拉到楠竹涔,再背过河,背到祖父母的偏厦里,给他们冬天烤火用。
另外,一百六七十斤一担的木炭,每年冬天也要送下去三担,给他们过年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