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张晴麓
(1926年8月4日)
答一问:见分同时不自缘,如刀不自割,如指不自指,语见《佛地论》。故七见不能自执为我也。
答二问:恐惧,就粗之方面言,摄入惭愧可也;就其精者言之,应即不放逸。不放逸境地甚高,彻始彻终是如此,生命之本性是如此。顺之即佛,违之即异生;顺之圆明寂静,违之生死沉沦。
答三问:多名应可适用,吾于此亦少留心,未遑举例。
答四问:南京内院十四年出版之《内学》第二辑,载出敝书《境相章》,于三境问题详明。此姑不述。
答五问:凡喻取少分,拙著《因明大疏删注》上海商馆付印,秋间可出书。“似因”中曾明之。如粟能藏于仓中,即粟是能藏,仓是粟之所藏。种子为能藏,赖耶为所藏。赖耶者,“处”义,是种子之所藏处故。谁谓赖耶是能藏耶?约藏言,赖耶为所藏,种子为能藏;约生言,种子为能生,赖耶为所生。赖耶之亲种子,生自现行第八,故此云赖耶是所生,生对其亲种而言。然?种为能生,此语无可易。一切种对一切现,说名能生故。赖耶与种,所以互通能所。
护法义,须将种现分清,并无难解。敝书《唯识概论》。成前半,一百四十页,经北大印出,今都散矣。武大印卅余页,中多错字,力未校改。先生所见者不完,殊可惜。此书自信有极大价值,唯作至中途,思想变更,极不满于护法,故不肯完之也。近来改作,精力已稍差。世变急,心常不自在。名理文字,不比其余,辨事综物之文,极不易下笔,往往三四句话筹思一星期。此书竟未知何日杀青也。昔年《庸言》所载,幸勿复提,尔时无知无识,未曾学问而轻弄笔,不堪回首。力向学亦卅后之事耳。公自是当世有心人,亦自有来历人,倘得入关一晤,疑难都可冰释。大法东来,道经甘省,仁者能勿以振起为己任乎?闷热挥汗写此,不尽意。晴麓先生大鉴。熊十力顿首。
因立六月廿六日 子真字
(信封背面附言:)
七何故执八见为我,更有道理,中未谈。谈便要不执死护法学之名相才行。印人末流□贤,尽介绍来,不必皆好。欧公纯恢复唐贤面目,吾不尽赞成。此意不足为世人道,暂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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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函录自雅昌拍卖网https://auction.artron.net/paimai-art0061100249/。信封写:“甘肃天水县大城树兰林,张晴麓先生。北京西郊万寿山大有庄坡上十三号。”张曦(1887—1970),字云石,号晴麓居士,甘肃天水人。1916年江苏省第二师范学校本科部毕业。幼承家学,耽研经史,精于小学、佛学。1928年创建兰州大学国文系,任系主任至194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