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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暴亂、騷動、反叛和戰爭:對於帝國主義理想的武裝反抗
有一個問題是帝國主義者必須處理的,那就是被統治民族起而反抗,拒斥英國人帶給他們的文明時,該以什麼態度和行動應對。在英國人眼中,自己是把文明的偉大優點和仁慈政府帶給被統治民族,並致力改善他們的命運,他們由此而作出的假設是:任何反抗,說得好聽是被誤導,說得不好聽是發了瘋。因此,這種反抗必須盡快敉平,以免那些被誤導或發了瘋的人將錯誤觀念傳染給別人,這樣才能繼續把英國統治帶來的好處,提供給被統治民族中的其他成員。
對於英國人的反抗會以不同的方式出現,包括示威、暴動或民眾騷動,甚至是叛亂、造反和全面戰爭。帝國政府對待民眾騷動和造反的反應迥然不同,前者應予以安撫,後者則應鎮壓。原則上,民眾騷動是由文人政府處理的事情。不過,如果文人政府面對的騷動,已非警察能力所能應付,文人政府可要求軍方協助。民眾騷動發生後,軍方如應文人政府要求協助恢復秩序,目標通常是以最低武力,加上懷柔手段,盡快令該地區回復由文人政府正常管治。但是,如果反抗超出民眾騷動的程度,而演變成叛亂、造反和全面戰爭,那就變成軍事當局的權責範圍,軍方會動用它認為最適合的手段去敉平事件;至於採取多大武力,則由軍方判斷,以它認為最有利於令局勢長久平靜為準。某一場暴力反抗,究竟是應以最低武力平息的民眾騷動,還是須以霹靂手段迅速有效地鎮壓的叛亂,這最終應由文人政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