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讲堂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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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

「理財」不是說政府如何理財,而是指教導人民怎樣理財,教導他們怎樣去治理、營謀、增加各種各樣生活所需的物質,令他們能夠衣食無憂,這就是「理財」的工作。有關理財的具體內容,就是下章(第二章)所講的多項發明,指出古代的帝王怎樣為了人民「理財」而做的事務,這容後再說。「正辭」的「辭」字,有兩層意義。第一是指言語,即正言。「言」的意義在古代除了是說話之外,還代表了政府的命令。「正言」是政府頒發的一切政制命令,要合乎正道,合乎人情,才是「正辭」。第二是指孔夫子所說的「正名」,亦即「必也正名乎」(《論語‧子路》)的「正名」。每一個名詞,其意義都應和實際符合的。當名詞的意義與實際符合、不模稜兩可的話,好或壞的意義就清楚了,人們便知道要做好事,不要做壞事。但是,最糟糕的情況是名詞的混淆,很多所謂好的名詞,實際上是做壞事的藉口。因此,確定名詞的意義,令名詞的意義和實際的行動相符,那麼人便知道自己所做的是對或是錯,那就不會出問題了。所以這是個重要的關鍵,它屬於政治理論的範疇,這裡就不講述了。各位如有興趣,可自行研究所謂「正名」的理論。

「禁」是禁止,「非」即是不合理之事;「禁民為非」,就是禁止民眾做不合理的事情,這就叫做「義」。「理財」、「正辭」、「禁民為非」,代表了治理國家的三個先後不同的重要措施。「理財」是富民,令人民富庶。「正辭」是教民,人在窮困之時,不守道德是正常合理的事,但在變得富有之後,不懂得道理,往往會流於驕奢淫逸、懶惰安逸,這就「跡近乎禽獸」了。孔子曾說為政第一要事是令人民足食,故「富民」是關鍵。但單純富民,是否足夠?不夠!接著還要「教民」,即教導民眾要做合理的事情、要有合理的思想,教導人類要自尊自重和實踐崇高的理想,人類不應混混噩噩而生,混混噩噩而死。

但是,即使在上者苦口婆心,用盡一切的方法去教導人民,百分之九十的人民已自動自發地去做好事了,但還有百分之五或十的人,可能受天性、環境等的影響,未必能教化,所以便要用法律來懲戒他們。法律懲戒人,不是為了報復,將一個殺人犯處死,已死的受害者並不知道兇手已被處死,並不會因此而高興,所以這不是報復。其實是要小懲大戒,通過懲戒的後果,來提點千千萬萬的人,在殺人之前要想清楚,知道殺人者須償命,那麼雖然懲戒的只是一個人,但卻能令萬千個人都不會犯罪。一人之死,就保障了萬千人的生命安全。所以死刑是應該有的,絕不可廢除,否則就太仁慈了。「慈母多敗兒」,今天的小孩子學壞了,多是母親縱容的結果。因此,國家不能沒有法律。「富民」、「教民」和「以法治民」是三大原則,明白了原則,如何施行就簡單了。這三大原則總的來說就是「義」,其實是從愛護老百姓之仁心推想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