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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排除合理怀疑
在习惯法中,最高的证明标准是“排除合理怀疑”。在刑事案件中,有关各方将他们认为与犯罪事实相关的证据提交给法庭。继之,控辩双方就各证据与犯罪的关联(或无关)或被告是否有罪展开论证。当需要陪审团宣告裁决时,法官会告知陪审团,除非证据能排除合理怀疑地证明被告犯罪了,否则要宣告被告无罪。
实际上,作为证明标准,排除合理怀疑的要求低于演绎证明。演绎证明的标准用日常语言可相应地表达为“排除任何怀疑”。可靠推理的结论才算是排除了任何怀疑的。从逻辑的角度看,可靠的论证指:(1)所有的前提都是真的;(2)不可能前提为真但结论为假。依此标准,通常我们认可的“吸烟能引起肺癌”以及“在犯罪现场发现的DNA是被告的”等都没有得到证明。所以说,在实际生活中,当人们说某事已经得到证明时,他们是在“非正式”的意义上表达的。他们并不是说被证明的是可靠论证的结论。本书在谈论“证明”时,是遵从严格的逻辑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