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欧洲大陆以外
英国音乐
至1900年,英国音乐创作已陷入衰微差不多两个多世纪——即一段音乐的黑暗时期。虽然早在都铎王朝和伊丽莎白时代,英国音乐曾经显赫出众,但是从1695年普塞尔去世到二十世纪初,却没有出现过一位享誉世界的英国作曲家。在导致英国音乐迟缓发展的诸多因素中,最不寻常的是,亨德尔在十八世纪上半叶对英国音乐生活的控制。这股外来影响力强大到难以抵御,致使本土作曲家们与自己的传统音乐失去了健康的联系,转而向欧洲大陆寻求音乐的灵感和教育,由此促成了一种平淡而保守的作曲观。进入十九世纪,亨德尔的角色被另一位同为外来的作曲家替代,即门德尔松——尤其指那位更加保守的写清唱剧的门德尔松。英国乐派的特征与品质进一步阻碍了自己音乐生活的发展,他们无有例外地表现出观念教条刻板和手法老套过时。
终结这一停滞时期——更引人注目的是当人们考虑到在这一时期内英国在其他艺术门类中不同寻常的多产——的标志是,休伯特·帕里(1848—1918)和查尔斯·维利尔斯·斯坦福(1852—1924)等新一代作曲家的出现,他们具有更加远大的世界性的眼光和对当前欧洲音乐发展的兴趣。步其后尘的是两位年轻作曲家:爱德华·埃尔加(1857—1934)和弗里德里克·戴留斯(1862—1934)。他们二人都充分了解当时欧洲大陆的最新动向(埃尔加倾向德国,而戴留斯倾向法国),创作的作品具有较高技术水准和丰富个性,并为英国音乐确立了新的标准。尽管埃尔加音乐中那种原创性和复杂性起初在欧洲大陆比在英国本土得到了更好的理解和赏识,但他无疑是一位十分重要的作曲家。1899年《“谜语”变奏曲》的问世——这是一部大型乐队作品,音乐的技巧和表现力完满和无可挑剔——似乎向世界宣告,英国为自己音乐的重生做好了准备——一个由所谓“英国的复兴”所实现的预言,并成为二十世纪音乐史上的重要篇章之一。
《“谜语”变奏曲》确立了埃尔加在当时英国乐坛上的领袖地位,之后,他创作了一系列探索欧洲重要传统体裁的作品:清唱剧《杰隆修斯之梦》(1900)、《基督使徒》(1903)、《王国》(1906);协奏序曲《安乐乡》(1901);交响诗《法尔斯塔夫》(1913);《小提琴协奏曲》(1910)和《大提琴协奏曲》(1919);三首晚期的室内乐作品:《小提琴奏鸣曲》(1918)、《弦乐四重奏》(1918)和《钢琴四重奏》(1919)。埃尔加的两部交响曲特别重要。《第一交响曲》直至1908年(五十一岁)才写就——这与勃拉姆斯类似,勃拉姆斯对他的创作影响很大,同样与勃拉姆斯相同的是,《第二交响曲》(1911)也是紧接《第一交响曲》之后完成的,它们体现出埃尔加驾驭交响曲的能力。他的交响曲气势磅礴,内涵丰富,能与勃拉姆斯、布鲁克纳和弗朗克等前辈们不朽的创作相媲美,它们奠定了英国交响曲的地位,成为后来的英国作曲家沃恩·威廉斯和沃尔顿创作的重要基石。
尽管埃尔加的音乐深受德国晚期更加保守的浪漫主义潮流的影响,但是那种庄严激昂及贵族气质(著名的《威风凛凛进行曲》尤为明显)的音响一听就属于英国,并有力地激发起一战前爱德华时代英国生活中的那种乐观主义精神。然而战后,埃尔加感到自己远离了当时英国占主导地位的新音乐思潮,没有再创作出重要的作品。虽然埃尔加生活在二十世纪初的三十年,但是他却基本上固守着陈旧过时的音乐理念。他的音乐风格对年轻的本国人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不过作为两百年后第一位被世界公认的英国音乐家,埃尔加对后辈的重要性是不该被低估的。
弗里德里克·戴留斯在英国音乐史上的地位更不确定。他虽然出生和成长在英国,但从二十二岁开始一直背井离乡,先是暂居美国,再到德国(在那他进入莱比锡音乐学院学习),最后于1888年定居法国。他的作品中毫无民族化的特点,只是偏爱用音乐描绘田园风景。然而戴留斯笔下的英国乡村并不由地道的民歌表现,而是一幅充满着由平静而适度起伏的半音化和声和细腻的器乐色彩变换所描绘的乡村景象。戴留斯的同胞们发现他的音乐有点矫揉造作,以他们的口味来看戴留斯的音乐显得过于精致,在英国,接受戴留斯比接受埃尔加要慢得多。甚至在今天,戴留斯也只是一位边缘性人物,他最为人所知的是管弦乐音诗,特别是《布里格集市》(1907),《孟春初闻杜鹃啼》(1912),以及合唱与乐队作品《海的漂流》(1904)和《生之弥撒》(1908)。在他的歌剧中,《乡村罗密欧与朱丽叶》(1901)最常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