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李家河水库移民安置充分发挥监督评估的作用
陕西省库区移民办公室
政策要点:
根据2006年《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五十一条,“国家对移民安置实行全过程监督评估。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地方人民政府和项目法人应当采取招标的方式,共同委托有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对移民搬迁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进行监督评估”。李家河水库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陕西省移民办和县市建管处共同委托监督评估单位对移民补偿、搬迁安置和生产恢复发展进行全过程监督,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和谐稳定。
一、背景与动因
西安市辋川河引水李家河水库工程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辋川河中上游,是以供水为主,兼有防洪、发电等综合效益的水利水电工程,也是西安市的重点水源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将重点解决西安市区的生产生活用水问题,发挥显著的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为及时缓解西安市区日常用水紧张的现状做出重要贡献。
水库枢纽为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由碾压混凝土重力拱坝、坝身泄洪表孔、导流洞改建的泄洪洞、坝身引水孔、坝后电站等组成。大坝最大坝高98.5m,坝顶高程884m,正常蓄水位880m,调节库容4400万m3,总库容为5260万m3,正常蓄水位880m,年供水量7093万m3。
李家河水库建设征地共涉及搬迁安置人口510户2029人,共涉及土地面积30360.57亩;涉及各类零星树木93461株;各类房屋面积89199.84m2;涉及集镇1处;专项设施主要涉及三级公路8km,四级公路5.2km,10kV线路44.53km,110kV变电站1座,通信光缆19.73km。
李家河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安置移民总人口2029人,其中农业人口1878人,非农业人口151人。其中农业人口大集中小分散安置484户1771人(28个安置点),后靠安置19户78人,投亲靠友安置5户19人,自谋职业安置2户10人。
李家河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各方均对移民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西安市人民政府成立了西安市李家河水库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调办),西安市水务局副局长任主任,代表西安市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李家河水库库区移民工作各项问题,对于重点问题,及时向西安市政府及省移民办进行汇报,主持联席会议协调有关问题研究解决。李家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建管处)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水库前期规划设计、筹建准备,参与水库移民实施阶段工作。蓝田县人民政府为李家河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实施主体,成立了蓝田县辋川河引水李家河水库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蓝田县辋川河引水李家河水库工程建设协调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蓝田县协调指挥部),全面负责李家河水库建设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外部环境保障工作。
二、经过与创新
为了保证移民安置实施过程合法、合规,陕西省移民办和市建管处共同委托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院)承担了监督评估工作,对移民搬迁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进行监督评估,从移民补偿、搬迁安置和生产恢复发展各个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督,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和谐稳定。
(一)监督与指导相结合
由于西安市水务局、蓝田县政府对水库移民工作还不熟悉,移民监督评估机构在开展监评工作过程监督的同时,注重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尤其是对地方政府从事移民工作的县、乡镇领导和从事移民安置工作的人员,包括单项工程监理方、项目施工方等,就国家和陕西省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进行了系统详细的宣讲和培训,培训约90人次。李家河水库工程通过监督评估服务,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搬迁安置全过程,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广泛深入实际,针对移民所想所思,面对面、点对点,耐心细致地向移民宣传政策、释疑解惑,让移民知晓安置补偿政策,了解安置标准,通过座谈听证、问卷调查、走家串户、公示通告等方式,使移民在情感上理解搬迁,在认识上支持搬迁,在行动上和谐搬迁。
(二)独立自主跟踪调查
监督评估人员为了全面倾听移民安置过程中的移民的声音,客观、准确地了解问题的细节及实质所在,他们研究解决办法,深入到移民群众中去,深入到移民工程中去,独立自主地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问题及解决办法。如在监督评估进驻初期对移民安置工程进行了全面巡查,发现了移民安置房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单项工程监理履行职责,监督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移民安置房施工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在移民搬迁的关键时期,进度滞后,监督评估人员独立深入库区及安置区入户调查移民不愿搬迁的真实原因:①安置区部分安置点供水有问题;②部分安置房有建筑缺陷不能及时处理;③大部分安置点土地未到户,生产不能保证;④库区经济林木无处移植等。监督评估项目部根据调查结果整理书面报告向各方通报并提出解决建议,通过市、县两级政府配合,督促问题落实,保证了水库按期合格全面完成移民搬迁任务,并同步完成了生产安置任务。
(三)坚持联席会议制度
监督评估项目部通过建立和坚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有关各方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移民安置中的问题。通过联席会议制度逐步解决了前期有关资产核查、补偿兑付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落实了安置点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解决了安置规划与现场实际的衔接等问题,使移民实施工作有效向前推进。
联席会议充分发挥监督评估的沟通协调作用,当工作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该机制及时从第三方的观点与各方交流分析问题和分歧,及时制定出解决办法,在协调沟通条件成熟时通过联席会议确定解决办法,提高了会议效率。如在搬迁最后阶段,遗留问题中有关于长期在库区生活居住,但没有土地等生产资料、户籍也不在库区的5户居民如何处理?监督评估项目部考虑实际情况,通过协商沟通,联席会议确定与库区移民有区别的合理补偿政策,为库区移民全面按期搬迁起到了关键作用。
(四)进度控制措施
进度控制要有全局意识,移民安置进度对主体工程有制约作用。监督评估项目部进场后首先对工程的进展及移民安置现状进行梳理,分析影响搬迁安置进度的关键节点及制约因素,编制控制性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对照检查,使移民安置进度按计划有序进行。
依据移民安置年度实施工作计划和实施方编制的实施方案,监督评估人员深入实施现场,督促检查移民安置进展情况,并按监督评估统计表式样分类统计各项实施进度,然后同计划进度作对比分析,发现进度滞后现象,及时找出影响进度的原因,提出监督评估意见;协助实施方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计划目标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监督评估月报中进行通报;对于应由实施方直接处理的问题,立即下达监督评估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处理;对于需请省移民办、市协调办解决或干预的问题,及时上报,提请处理。通过相关单位及时协调及上级的督促、支持,问题逐一落实解决,最终顺利完成移民搬迁安置,按期完成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
(五)质量控制措施
依据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监督评估人员经常性地深入现场检查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检查实物指标是否按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耕地是否按规划划拨,移民安置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通过现场独立巡查,与相关部门座谈交流,积极参与征地移民安置单项工程验收,并跟踪存在问题的调查处理,对巡查和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实施机构蓝田县协调指挥部及工程监理、设计单位,要求施工单位重视工程质量,由工程监理督促落实及时整改,保证了移民搬迁安置质量及工程质量。
(六)投资控制措施
投资控制主要依据批复的规划报告中的投资为控制目标,监督检查移民资金下拨和兑付实施情况,审核确认资产补偿协议,在过程中对安置工程的规模、标准严格控制,审核工程结算报表。同时,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经有关方现场共同查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变更。规范变更程序,杜绝现场实施中随意变更,做到施工有依据。对资料或依据不全者不予支付。
移民资产补偿严格按照统一补偿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对补偿标准中没有的项目,通过建管处、县指挥部、监督评估分别进行测算、类比,各自提出建议方案再讨论协商确定后,提交市协调办确认后作为依据。移民工程严格变更程序,一般经监督评估确认后方可变更,重大变更报省移民办审批。移民资金拨付由县指挥部根据工程进度提出资金申请,监督评估工程师审核后报建管处审核拨付,移民资产兑付依据经监督评估工程师及建管处审核后的补偿协议兑付,移民工程款支付经单项工程监理审核确认及监督评估工程师复核确认后依据施工合同支付。
作为投资控制的另一项内容是协助蓝田县协调指挥部对移民资金账户规范管理,按规划报告中的规划项目分类,明确资金用途,做到专款专用。
(七)关系协调措施
移民安置工作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重组的系统工程。首先,监督评估项目部编制了详细的监督评估细则,制定了监督评估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设计变更制度等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使各项移民工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有章可循,规范操作。其次,监督评估项目部进驻后积极主动联系并召集问题涉及相关方进行协商,及时分析问题根源,寻找解决途径和方法;对具体问题实行联系单制度,通过现场研究、协商,最终经各方意见书面确认,报省移民办和市协调办,并主动参与沟通移民安置实施各方相互之间的关系,参与实施中有关问题的协调,并检查协调结果的落实情况,将落实结果及时进行反馈;利用监督评估报告、专题报告、监督评估通知等书面文件,有效地发挥协调、沟通桥梁作用,促使各方相互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另外,监督评估项目部还正确协调移民与原住居民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移民和安置区原住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移民与安置区经济的良性发展,促进移民在安置区的社会融合。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扭转了原来推诿、拖沓的工作局面。
三、成效与启示
李家河水库移民工作自2008年“封库令”开始实物指标调查,2010年开始移民安置房建设,2012年9月开始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10月开始第一批移民搬迁入住安置房,至2015年4月8日最后1户移民顺利搬迁,库区移民搬迁工作全部结束,同时完成了库底清理扫尾工作,2015年4月20日完成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验收,确保了2015年4月底水库下闸蓄水目标按期实现。
为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监督评估项目部依据相关法规制定了移民征迁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由蓝田县政府具体负责,按计划实行季度拨付。规定实物资产核查由市、县、镇、村、组和权属人六方共同确认签字,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补偿资金拨付通过银行直接兑付到户、到人,减少中间环节,保证移民征迁资金封闭运行。资金使用定期由市审计局跟踪审计。监督评估项目部持之以恒坚持按照法规程序办事,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不仅保证了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兑付,而且较好地促进了移民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在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的稽查时得到了充分肯定。在下闸蓄水阶段验收时专家组入户调查,移民对补偿资金到位满意度较高。由于补偿款及工程款支付过程控制严格、使用规范,移民安置投资控制成效显著,移民资金实际支出没有超出概算。
移民安置的目标是“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李家河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坚持移民建房、基础设施配套与生产安置同步实施,安置项目建设进度与移民搬迁及主体工程建设进度相衔接。下闸蓄水时移民搬迁直接入住安置新居,配套基础设施完善,生活条件全面落实;同时对每位移民调整了0.8亩生产用地,保障了移民搬迁新址后生产资料落实,搬迁当年就进行农业生产。通过以上努力,做到了生产生活条件全面落实,移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
由于移民实施过程操作规范,执行政策标准统一,同时维护了移民权益,补偿资金到位,基础设施全面建成,生产资料配置到位,安置措施全面落实,下闸蓄水阶段,验收专家组在查阅资料基础上进行了入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移民群众对安置质量满意度高,一次通过验收。
移民安置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地方政府是移民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县级政府应加强对移民工作的领导,切实承担起移民安置工作的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实化工作措施;同时建立健全移民安置工作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这是做好移民工作的关键。
移民安置工作的政策性、社会性、敏感性、群众性都很强,这给移民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移民工作涉及面广,关联性强,利益相关方多,特殊性事务繁杂,移民意见多变,决定了移民工作协调工作量大、难度大。所以应充分发挥监督评估单位组织协调作用,坚持例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保持各方信息畅通,及时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问题,加强沟通交流,加强各方团结协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移民安置工作。
在李家河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前期工作阶段,监督评估单位西北院在就及时参与移民安置规划制定工作,帮助指导设计单位科学制定移民安置规划,为后期规划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根据李家河水库移民监督评估工作经验,选择好的监督评估单位并提前介入非常关键。①要选择专业能力强,有长期从事水库移民工作经验的单位承担移民监督评估业务,要有准入条件,才能真正起到监督及指导移民工作的作用;②现场人员业务素质要高,并且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工作积极主动;③要在现场设置机构,监督评估人员要深入第一线,了解整个搬迁安置过程中的第一手资料,遇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与相关方沟通、协调处理。
移民群众的个别问题对于整个水库项目而言可能微乎其微,但对于一个移民个体或移民家庭就可能显的非常重要,因此在处理每个移民群众提出的突出问题时,在坚持原则的情况下要灵活处置,既要维护好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也要维护移民群众的合理、合法利益。吃透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坚持常态化工作机制,抽调专人包村包户,在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中,坚持密切协同,积极配合,昼夜工作,耐心细致,做好疏导解释工作,注意工作方法,教育移民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