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革命老区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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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老区建设专项资金

一、老区建设专项资金的争取

安康地区6个老区县(区)建设专项资金的争取经历了一些曲折。宁陕、旬阳分别从1987和1991年起,每年享受国家30万元的老区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从2000年起,省财政取消这笔资金,并入贫困县的扶贫资金。这两个老区县因此终止了专项资金补助。2001年底,汉滨、汉阴、石泉、紫阳4县区被批准为革命老区,为了争取恢复划拨和新批准的老区县(区)同样享受国家专项补助,市老促会向市政府报送了建议报告,同时代市政府起草了向省政府呈送的报告。市政府于2002年11月1日,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请求解决汉滨区等四个革命老区县老区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请示》。此项工作得到省老促会的特别重视,并向省政府直接呈送了市政府的报告。

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不但补拨了宁陕、旬阳二县的老区资金,同时,也使新补划的紫阳等4个老区县(区)享受了同等待遇,而且一直呈增长趋势。

紫阳老区专项资金拨付记录表

二、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来之不易。为了确保这笔资金投放在革命老区发挥明显效益,财政部相继三次印发文件,明确规定了资金使用范围和报批要求。市老促会不断从参与项目实施与管理使用的业务方面,指导各县区工作,及时推荐好的经验。从2006年起,财政部将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从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分离出来,单独设立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重新制定了《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的遵循原则是:突出重点,公开透明,注重实效,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预算,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资金使用范围是:主要用于革命老区专门事务,革命老区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规定按项目规划,进行项目申报和审定拨付资金。

市老促会根据新的管理办法,指导和协调老区县区进行了“三年规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其中批准紫阳2006—2008年实施项目11个801万元(专门事务项目2个,公益事务项目1个,基础设施项目8个)。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一是革命老区专门事务。包括革命遗址保护、革命纪念场馆的建设和改造、烈士陵园的维护和改造、老红军及军烈属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维护等。二是革命老区民生事务。主要包括乡村道路、饮水安全等设施的建设维护,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改善。2011年至2019年,共拨付紫阳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8317万元,主要用于了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事务,包括通村公路建设及道路改造、龙洞沟大桥建设、唐么子沟至向阳江河茶园观光路建设、擂鼓台旅游公路建设、县桑树沟至茶山旅游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这些项目的投入使用,改善了紫阳农村落后的交通环境,为紫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便捷、安全的交通保障。特别是近年来,按照项目打捆使用的原则,定位旅游兴县的目标,项目资金集中用于龙洞沟大桥、擂鼓台旅游公路、茶山旅游公路等较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城区发展,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了老区人民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