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革命老区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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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经济发展(1950—1978)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紫阳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经济、文化、社会各项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大规模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农村经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襄渝铁路建设和农村公路建设,初步改变了封闭落后的面貌;工商业的较快发展,改变了紫阳单一农业经济结构,丰富了城乡人民生活。

紫阳是自然灾害多发地,紫阳人民发扬老区革命精神,同自然灾害顽强斗争,多次战胜水旱虫灾。经过28年艰苦奋斗,把一个三等农业县建设成一个工农业快速发展的经济大县,为改革开放打下了物质基础、提供了技术支撑。

第一节 向社会主义过渡中的农村经济

1949年12月30日,紫阳县解放,紫阳县人民政府同日挂牌办公,紫阳历史翻开新的一页。

紫阳县是革命老区,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工农红军在紫阳活动,建立了红色政权和革命武装,在广大民众中播下了红色种子,有一定的思想基础。因此,广大群众特别拥护中国共产党,并对未来抱有极大的期望。但是,由于国民党政权的长期宣传,部分群众特别是工商界人员对新政权仍存在不少疑虑。当时,紫阳县正处于经济破败、民不聊生的状态,仅占全县人口6.1%的地主,占有全县土地面积的46%,而占人口46%的贫雇农,只占全县6.1%的土地。地主阶级通过各种手段巧取豪夺,下层群众卖妻卖子,流落逃荒,惨不忍睹;物价飞涨,百业萧条,人民群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成为新政权的首要任务。

新政权一建立,就立即派出工作队到乡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解放军张贴的中原军区布告。布告历数国民党政权的反动和腐败,宣传共产党建设新中国的方针和政策。布告明确提出,“当前利益,生活要紧”, “发展生产,经济繁荣”,人心得到稳定。紫阳县委和紫阳县人民政府迅速组建基层政权组织——13个区公所和126个乡政府,经济和社会秩序很快得到恢复。

为扩大收购和推销土特产,县人民政府于1950年2月在县城成立了一个山货经营站,并在瓦房店等地设立采购组。1951年,在蒿坪河、洞河制红茶10吨,加工特级红茶20箱,一级红茶30箱,二级红茶20箱,茶香粉末20箱,按中国茶叶总公司要求统一木箱包装和标志,以“陕红茶”出口苏联。同年3月,又在瓦房店成立国营茶叶公司,5月撤销山货经营站,改建为西北茶叶公司紫阳支公司,并在西乡、汉中成立两个推销组。

1950年3月设立中国人民银行紫阳县支行,负责存款、贷款,以信贷支持经济发展。初期贷款主要是工商贷款,用于支持私营工商业恢复生产和贸易。1952年,贷款重点转为支持国营企业及供销合作社扩大贸易。1952年,国营企业及供销合作社占到全部贷款的49%。解放初农业贷款较少,主要发放小麦种贷款、桐油贷款、茶叶贷款、苎麻贷款等。1950至1952年,共发放农业贷款9.9万元。1953年后改为重点支持互助合作社。人民银行的存款有活期、定期等形式,1952年,吸收存款5.8万元,储户主要在县城。

1950年5月,西北贸易公司在紫阳设立支公司,下设瓦房、洞河、汉王城贸易站和国营茶叶专业公司,主要从事生产用品的购销和土特产的收购,分公司挂牌定价,指导私商收购。人民银行和供销机构的加入,对稳定和发展社会经济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950年3月,紫阳县召开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农民、工人、工商业者、开明士绅、知识分子。县长屈光在大会上做了报告,号召全县各界人民群众为建设新紫阳而奋斗,县城和各集镇的工商业活动得到恢复和发展。1950年11月,全县注册的工商业户共369户,小商贩131户,政府在登记后下发了营业执照。同年4月,紫阳县召开了第一次全县农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25人。会后,县、区、乡级农会相继成立,参加农会的主要是占全县农民多数的贫农、雇农、下中农和中农,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1950年,紫阳县建立了县妇女联合会,占人口总数一半的妇女开始走上政治舞台。共青团组织也逐步建立,1950年10月,成立了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紫阳县工作委员会,在全县农村发展13个团支部,有团员225名。通过广泛的社会动员,人民群众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并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反霸减租运动。但是,旧有的统治阶级在它彻底灭亡前,通过各种手段进行反抗。自1950年初,各地就出现了多种破坏活动。4月下旬,反革命分子在毛坝、瓦庙、麻柳、洄水、双河等地发动了反革命暴乱,残酷杀害革命军人、干部和群众。针对匪情,政府发动强大政治攻势和军事攻势剿匪,至1951年6月,共消灭残匪18股,收缴轻重武器2200余支(挺),电台21部,逮捕罪犯539名,处死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123名。自此,百姓安居乐业,社会稳定,社会主义建设得到保证。

1950年10月开始,紫阳县开展抗美援朝运动,有238名青年参加志愿军赴朝作战,各村都出现了父送子、妻送夫、兄弟争相参军参战的动人场面。在这些人员中,涌现出很多动人事迹,有90人立功,78人受奖, 61人伤残, 59人牺牲。在后方,紫阳县委提出,在全县扩大生产,增加收入,以生产支援抗美援朝,各行各业的生产热情空前高涨,当年全县完成夏季公粮入仓任务762.2吨,完成本县附加粮152.4吨。

1951年年初,紫阳县成立了保险机构,初有财产保险、牲畜保险、人寿保险等。1951年,筹建公有性质的供销合作社,1952年春,全县10个区和瓦房店、瓦庙子、焕古滩3个集镇建立了供销合作社。有职工155人,入股社员3.1万人。供销合作社一成立即开始收购茶叶、生漆、桐油、土丝、苎麻、木耳等。

紫阳的土地改革是1951年10月开始的,到1952年形成高潮。在运动中,公审和惩办了不法地富分子123名,把没收地主的土地、房屋、耕畜、粮食、农具和大量的金银、衣物、用具等分给农民,同时宣布废止一切封建债务,从此彻底废除了封建的土地制度。土地改革调动了农民的政治和生产热情,当年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整个工作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1952年年初,紫阳县即开展了查田定产运动。在工作中,宣布用“亩”为计量单位,废止了用租课计算土地面积的方法。通过细致的丈量,查紫阳县有水田29507.33亩,旱平地9392.18亩,山坡地894305.3亩。通过查勘土地,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把土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并给所分得土地的农户颁发了土地证,同时解决了土地改革中的不少遗留问题。发展经济仍然是紫阳县各项工作的主轴,在第三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紫阳县委提出:土改后的生产是压倒一切工作的中心任务。1952年,全县要增产875吨粮食,节约粮食,山货特产要增加产量;保证完成任务的有效办法是,组织互助合作,开展爱国丰产竞赛运动,培养各式各样的模范,加强生产领导,加强防旱抗旱与防虫。

1952年,全县开展 “三反”和“五反”运动。“三反”是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作风,属党内整风性质;“五反”是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通过“三反”“五反”运动,对揭发出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和工商界的不法商人,紫阳县委和县政府都给予了认真、严肃的处理,对恢复国民经济和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1952年,紫阳县兴起了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高潮。最早的互助组诞生于广城乡八庙村,发起人是黄继善,他联合本村贺俊元、黄世金、黄世成、蒋志国等10多户贫农,组织成立全县第一个互助组。互助组自愿结合,互帮互利、劳力多的家庭支援劳动力少的,农具多的支援农具少的,在相互帮扶中,完成了1952年的春耕生产。紫阳县委因势利导,发动更多的农民组织互助组,到年底,全县有59%的农户加入互助组。

1952年,全县出现严重虫害,主要是苞谷钻心虫、茶虫、毛虫、稻谷虫等,县人民政府派干部到各地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灭虫运动,总结过去有效的土法灭虫方式,推广运用,减少了灾情带来的危害,实现了经济的稳定发展。仅从商业活动看,食盐,计划销售400吨,实际完成4780吨;生丝,计划收购2.5吨,实际完成7.8吨;生漆,计划收购7.5吨,实际完成7.8吨;其他如木耳、花椒、桐油、茶叶收购,和布匹、百货、农具销售等,都超额完成计划。

1952年,我国出台第一部关于茶区划分的文件,确定以紫阳县为中心的茶区定名为“紫阳茶区”,产地范围包括今陕西、重庆、四川的十多个县区。当时紫阳县茶叶产量位居全国七大产茶县之列,紫阳不仅是陕西的产茶大县,而且是全国的产茶大县,对紫阳县茶叶地位的确立和茶叶生产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53年,紫阳县在全县进行新婚姻法的宣传和贯彻运动,同时进行了第一次人口普查。“三反”“五反”运动后,紫阳又在全县及时开展了“增产节约”运动,县委制定了全县增产节约的计划、目标和措施,下发文件,并召开三级干部会议,由县长做报告进行动员。各区、各部门工作人员都要根据县委的要求制定自己的落实计划,如县委机关的计划就提出,干部每天下午休息时种菜;不随意打电话,打电话前要做好准备,尽量少说;煤油过去每月用40斤,改为每月用35斤;少用油光纸,能用黄纸的就用黄纸;自己制作信封等。各行各业掀起了革命和生产劳动竞赛热潮,有力地推动了其他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公粮入仓方面,大部分区、乡超额完成了公粮入仓任务。全县共组织了2754个生产小组,当年粮食产量有了较大增长。县妇联,团县委,还动员广大妇女、青年和团员开展了丰产竞赛活动。紫阳主要土特产茶叶的产量得到提升。

1953年,西北农林局将茶叶研究机构设在紫阳县,其地址定在瓦房店的营盘梁。8月,陕西省政府农业厅发文正式定名为“安康专区茶叶指导所”,确定它的宗旨是:“迅速地恢复和发展茶叶生产,以满足内外销售需要。”“普及技术,以提高茶叶的质量。” 安康专区茶叶指导所是西北地区最早的茶叶研究机构,属陕西省农业厅领导,并由紫阳县县长任主任。与此同时,在安康专区的帮助下,紫阳县在洞河镇建立了紫阳县国营茶厂,在瓦房店建立了天贡尖茶叶加工厂。安康专区茶叶指导所在紫阳的设立和两个茶厂的建立,对紫阳茶叶产业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1953年,紫阳发生严重干旱,后又发生几次大暴雨,灾害造成16人死亡,加之上一年的虫灾,灾情造成严重危害,政府当年发放救灾款12900万元(旧币,1万元等于新币1元),主要救济鳏寡孤独和病残人员,对其因灾致病,可免费就医或仅出成本费进行治疗,使他们能渡过灾荒。经过村报、乡评、县上审查,逐级拨付救灾粮、款,确保社会稳定,获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1954年是紫阳县发展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6月11日至18日,中共紫阳县第一届党代会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共紫阳县第一届委员会。1954年,全国进行第一次民主选举,紫阳县遂在各乡选举县人民代表,于同年7月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乡于其后也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县、乡两级均通过选举产生了两级政府的领导,这次大规模的普选活动,调动起全县人民空前的政治热情,增强了人民群众作为国家主人的自豪感和责任心。

与此同时,紫阳县召开了首届手工业代表大会,会议号召手工业者组织起来,发展生产。会议还讨论了手工业贷款问题,政府承诺将用银行贷款帮助手工业者组织原材料的采购和产品的推销。11月,召开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紫阳县第一届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紫阳县委员会。

1954年,紫阳县加快互助合作的建设步伐。1953年,农村互助组在调整和巩固为3849个,入组农户2.1万户。到1954年,互助组发展到5123个,其中常年互助组4562个,入组农户3.2万户,占全县农户的70.99%。在互助组发展比较成功和有效的基础上,紫阳县委不失时机地进行农业合作社的试点和培养工作。在紫阳的合作化运动中,红椿乡余盛友领导的合作社影响最大。早在1953年,余盛友就组织互助组。这个互助组受到地、县两级重视,中共安康地委书记和紫阳县委书记都在这里蹲点,帮助他们总结工作经验,指导全县、全地区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当时,余盛友以自己所在的互助组为基础,吸收周围互助组和单干户成立了全县第一个以土地入股为主要形式的初级农业社——紫阳县红十月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作社当年生产获得大丰收,产量比互助组时增长30%以上,社主任余盛友被评为陕西省劳动模范,并参加赴朝慰问团。1954年9月,紫阳县召开了农业劳动模范会议,紫阳县委号召组建初级社,会上总结了夏粮丰产经验,重点总结了小麦、洋芋、苎麻的生产经验,介绍了红十月合作社的经验和做法,并印发材料,推动了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和农业生产高潮的形成。

从1949年12月30日紫阳解放到1954年,紫阳农村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954年,全县粮食产量达到75756吨,比1949年增长88.1%;耕牛达到12500头,比1949年增长62%;茶叶产量900吨,比1949年增长66.1%;蚕茧产量150吨,比1949年增长114%;苎麻产量304.5吨,比1949年增长152%;生漆产量6.95吨,比1949年增长73.8%;油桐籽产量1578吨,比1949年增长47.2%;柑橘产量200吨,比1949年增长400%。全县农民的生产热情很高,市场繁荣、工商业活跃。现实教育了农民,感动了农民,农民更加相信共产党,相信社会主义。

1954年11月,中共紫阳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重点安排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会议印发了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方法和步骤的文件,对下一年的农村工作进行了部署,紫阳农村和农业工作从此进入了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经过反霸减租,土地改革,互助组,试办初级农业生产社等运动,农村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已经奠定。到1955年,集体经济进程进一步加快。

1955年上半年, 开始在全县建立初级社。社员的土地折价入股,统一经营,耕畜和大农具归社统一使用,社员参加集体劳动。合作社收入扣除当年生产费用、税金、公积金、公益金后,其余按劳分配。创办早、比较成功的初级社有余盛友领导的盘龙初级社和黄继善领导的八庙初级社。盘龙初级社在余盛友的领导下,人心齐,干劲大,安康地区专署专门派农技员蹲点搞粮食生产,春季推广种杂交苞谷“干子黄”,苞谷都长两个苞谷棒子,大得像棒槌一样。秋季推广抗倒伏的小麦“齐头红”麦种,解决小麦因倒伏减产的问题。苎麻是当时的主要特产,社员们从河边背潮沙泥面麻园,麻长得比大拇指还粗,县上派人把它送往省上展览。专署王廷佐专员来调研,决定全地区推广。余盛友因此名声大噪,几乎与全国正在宣传的山西李顺达、河北王国藩齐名。成立高级社时,有人提出农业合作化是苏联十月革命的产物,就把合作社命名为“红十月合作社”。

在先进典型的推动下,合作社数量剧增。1955年3月,全县初级社总数为204个,入社农户5154户。信用合作社也随合作化运动高潮普遍建立。1955年,全县共办信用合作社117个,参加农户33175户,占农户总数的76.47%,拥有资金187782元。为扶持生产,1955年,国家给这些互助组、合作社贷款总额达20余万元,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955年秋,开始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简称高级社)。高级社内,社员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其中,土地无代价转归集体所有,耕畜、大农具由合作社收买,小农具、生活资料不入社。社以下划分若干个生产小队,由上级指定或民主选举产生小队队长、会计、出纳、保管员,管理生产和财务。高级社的分配制度,是以社为核算单位统一分配。农村经济由此进入到农业合作化的新阶段,呈现出了新的发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