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接 地
3.8.1 本节适用于矿山地面接地设计,井下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 50070的有关规定。
Ⅰ 接地分类
3.8.2 接地设计应根据测控系统要求进行分类,可分为保护接地、工作接地、本安系统接地、防静电接地、防雷接地。
3.8.3 处于潮湿环境条件下或与供电电压高于36V的设备相接触的现场仪表,应做保护接地;供电低于36V且处于干燥环境条件下的现场仪表,可不做保护接地。
3.8.4 仪表工作接地的原则应为单点接地,当同一条线路上的信号源和接收仪表均不可避免接地时,应采用隔离器将两点接地隔离开。隔离信号可不接地,非隔离信号宜以直流电源负极为统一的信号参考点,并应接地。
3.8.5 采用隔离式安全栅的本质安全系统,可不专门接地。
3.8.6 安装控制系统设备的控制室、机柜室、过程控制计算机的机房,其防静电地面、活动地板、工作台等应进行防静电接地,已做保护接地和工作接地的仪表,可不再做防静电接地。
3.8.7 当仪表信号线路从室外进入室内后,应按需要采取防雷措施。
3.8.8 测控装置防雷接地应与电气专业防雷接地系统共用,但不得与独立避雷装置共用接地装置。
Ⅱ 接地方法
3.8.9 保护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护接地应接入电气专业配电系统的接地网;
2 控制室用电应采用TN-S系统;
3 仪表汇线桥架、电缆保护金属管做保护接地,可直接焊接或用接地线连接在附近已接地的金属构件或金属管道上,并应保证接地的连续可靠,但不得接至输送可燃物质的金属管道上;
4 仪表信号传输用的铠装屏蔽电缆,其铠装保护金属层应至少在两端接至保护接地。
3.8.10 工作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需要进行接地的仪表信号回路,应实施工作接地连接;
2 在工作接地汇总板前的工作接地,不应与保护接地混接;
3 工作接地的连线,包括各接地线、接地干线、接地汇流排等,在接至总接地板前,除正常的连接点外,均应绝缘;
4 信号屏蔽电缆的屏蔽层接地,应为单点接地,当信号源接地时,屏蔽层应在信号源端接地;不能在信号源端接地时,信号屏蔽电缆的屏蔽层应在信号接收仪表一侧接地;
5 现场仪表接线箱两侧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端,应在箱内用端子连接在一起。
3.8.11 防静电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系统的防静电接地,应与保护接地共用接地系统;
2 静电接地线可利用电气保护的接地线。
3.8.12 防雷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入控制室处的仪表汇线桥架、仪表电缆保护管、仪表电缆铠装金属层,应做防雷接地;防雷接地应与电气专业的防雷电感应的接地排相连;
2 控制室内的仪表信号雷电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线,应接到工作接地汇总板;雷电浪涌保护器的接地汇流排,应接到工作接地汇总板或总接地板;
3 控制室内仪表供电线路的雷电浪涌保护器,应与保护接地汇总板相连;
4 现场仪表的雷电浪涌保护器接地端,应与现场防雷电感应的接地排相连;
5 不带屏蔽层的多芯电缆在雷击区室外架空敷设,电缆未穿钢管或未置于金属汇线桥架中时,其备用芯应接入屏蔽接地。
Ⅲ 接地系统
3.8.13 仪表及控制系统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应与电气合用接地装置。
3.8.14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的有关规定。
Ⅳ 接地连接方法
3.8.15 保护接地连接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仪表及控制系统保护接地的各接地干线,应汇接到保护接地汇总板,再经接地干线接到总接地板上;
2 当保护接地汇总板和总接地板合用时,保护接地各接地干线应直接接到总接地板上;
3 仪表及控制系统交流供电中线的起始端,应经保护接地干线接到总接地板上;
4 总接地板应经接地总干线接到接地极。
3.8.16 工作接地连接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仪表及控制系统的工作接地,宜将各仪表的工作接地线分别接到工作接地汇流排或接地连接端子排,经工作接地干线接到工作接地汇总板;
2 仪表信号公共点接地、控制系统的非隔离输入的接地,均应分别单独接到接地连接端子排或工作接地汇流排上,经接地干线接到工作接地汇总板;
3 当有多根信号屏蔽电缆的屏蔽层接地时,宜先将各信号屏蔽电缆的屏蔽层汇接到工作接地汇流排,经工作接地干线接到工作接地汇总板;
4 直流电源的负极,应接到本机柜的工作接地汇流排;不设工作接地汇流排时,工作接地干线应接到工作接地汇总板。
3.8.17 井下现场控制硐室应设局部接地装置,局部接地装置应通过接地干线连接井下各开采水平的主接地装置。
Ⅴ 接地系统接线
3.8.18 接地系统的导线,应采用多股绞合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
3.8.19 接地系统的各接地汇流排,可采用截面为25mm×6mm的铜条制作。
3.8.20 接地系统的各接地汇总板,应采用铜板制作,厚度不应小于6mm。
3.8.21 机柜内的保护接地汇流排,应与机柜进行可靠的电气连接。
3.8.22 工作接地汇流排及工作接地汇总板,应采用绝缘支架固定。
3.8.23 各类接地连线中,不得接入开关或熔断器。
3.8.24 接地线的截面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地线应为1mm2~2.5mm2;
2 接地干线应为4mm2~16mm2;
3 连接总接地板的接地干线应为10mm2~25mm2;
4 接地总干线应为16mm2~50mm2;
5 雷电浪涌保护器接地线应为2.5mm2~4mm2。
3.8.25 雷电浪涌保护器接地线宜短,并应避免弯曲敷设。
Ⅵ 接地电阻和接地连接电阻
3.8.26 接地连接电阻不应大于1Ω。
3.8.27 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