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原作者之争论
——对《红楼梦》原作者研究和考证的历史
作者之姓名(遍考各书,未见曹雪芹其名),与作书之年月,其为读此书者所当知,似比主人公为尤要。故无一人为之考证者,此则大不可解者也。
——王国维《红楼梦评论》
如果做一项社会调查:在一百个成年人中,统计一下有多少人知道《红楼梦》里的故事?调查的结果可能是百分之九十以上,也可能是百分之百,这个数字会远远高于其他著作。
的确,《红楼梦》是大家熟知的一部言情小说,从清朝乾隆晚期到现在,各种版本层出不穷,据一粟的《红楼梦书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7月版)著录,目前已达一百二十余种。
《红楼梦》的研究机构,遍及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喜爱《红楼梦》的读者众多,更有不少“红迷”“红学家”;评弹、大鼓、评书、京剧、越剧,昆曲等,凡说唱、戏曲以及绘画,大都有这部书所改编的故事;电影、电视连续剧更是陆续拍过好几次,可谓“红楼”盛况空前,久读、久演、久播不衰。
如果有人要问:《红楼梦》这部书的原作者是谁?人们可能会笑话这位“提问者”孤陋寡闻,怎么会提出这么个稀奇古怪的问题呢?
难怪大家笑话,《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是中国的四大名著,大家耳熟能详,如果连这四大名著的原作者都不知道,那书岂不是白读了。无论问到谁,大家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这还用问吗?《红楼梦》的原作者是曹雪芹。
可是,如果继续追问:谁能证明和肯定《红楼梦》的原作者就是曹雪芹呢?大家可能会嘲讽地说:你不是要证明吗?从清朝乾隆晚期到现在,所有版本的《红楼梦》的封面上就是这么印的,一些“红学家”研究考证和介绍《红楼梦》的著作都是这样写的,电影和电视剧也都是这么拍这么演的,那还有错!
如果再继续追问:《红楼梦》一书的封面上,曹雪芹的名字是谁首先印上去的呢?当时把曹雪芹作为原作者印上去有什么可靠的证据呢?
问到这里,笔者估计,当今的读者十有八九是回答不上来的。因为,《红楼梦》的最早木刻活字印本,是在清朝乾隆五十六年(1791),即程甲本;第二次木刻活字印本,是在清朝乾隆五十七年(1792),即程乙本。这两次印刷已经年代久远,距今已有二百二十多年了。因此,人们对《红楼梦》最初的印刷出版情况都不甚了解,大家所看到的、读到的,大都是新中国成立后出版的《红楼梦》版本。
另外,一些“红学家”撰文著书,座谈讲课,都言之凿凿地说曹雪芹就是《红楼梦》的原作者。如果有人怀疑曹雪芹不是《红楼梦》的原作者,那就会遭到口诛笔伐,群起而攻之,气势汹汹地质问你对《红楼梦》的原作者曹雪芹大有不敬,质疑你肆意散布歪理邪说,诬蔑和贬低伟大的文学家曹雪芹。因此,近些年来人们对这个话题,讳莫如深,虽然有所怀疑,但大都不敢直面提及,生怕因此惹上什么是非或麻烦。
人们对谁是《红楼梦》原作者的问题,不敢问,不敢说,不敢碰,不敢深究,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据笔者分析:
一方面,因为《红楼梦》是曹雪芹撰写的这个结论,是胡适先生等一些“红学家”的定论,具有不可动摇的权威性。
另一方面,随着《红楼梦》在全世界的传播,该书的作者曹雪芹已经国际化,成了世界名人,不能再更改。
其实,这种担心和忧虑是不必要的,因为曹雪芹对《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篡成目录,分出章回”的事实摆在那里,他对《红楼梦》的贡献和功绩人所共知,是谁也抹杀不了的。而且,对谁是《红楼梦》原作者的问题,从清朝乾隆晚期到现在,一直存在着争议,这确实也是客观存在,也是不争的历史事实。
人们苦苦地研究和追寻《红楼梦》的原作者是谁,是在研究和寻找《红楼梦》这段历史的真实,是在研究和寻找《红楼梦》原作者的真实,是在研究和寻找《红楼梦》所写的内容是不是隐含着清王朝争夺皇位斗争的真实,这丝毫不会损害和贬低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权威,更不会埋没曹雪芹对《红楼梦》的贡献和功绩。
读《红楼梦》,首先遇到的就是这个争议已久的问题:《红楼梦》的原作者究竟是谁?他为什么要撰写这部《红楼梦》?笔者相信,这是每一个读者都绕不开的问题,也是时至今日还没有人弄明白的问题。
我们不妨先回顾一下《红楼梦》原作者之争的这段漫长的历史,看一看从清朝晚期以来,有关对《红楼梦》原作者的研究和考证以及争论的情况。
据记载,清朝乾隆十九年(1754)之后,《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手抄本”悄然在京城庙市上热售,每一部售价数十金。
所谓《红楼梦》“手抄本”,就是用毛笔抄写成的书,不是雕版或活字排版印刷而成的印刷品。当时的书名叫《石头记》,书的封面上只有书名,没有作者署名。这时的“手抄本”《石头记》只有前八十回,后面还有多少回说法不一,遗憾的是这部分已经“迷失”。
书商程伟元想出全部的《红楼梦》,费尽心思四处寻找,用了几年的时间,终于凑齐了《石头记》八十回后面的部分。这八十回后面的部分是谁写的弄不清楚,虽然故事情节基本能与前八十回对上榫儿,可是这部分文字漶漫不堪,需要文字高手加以整理。于是,程伟元便邀请了高鹗整理续编出后四十回,把《石头记》的书名改为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并且第一次在《红楼梦》的封面上印上了作者曹雪芹和高鹗的姓名。
谁知,程伟元这一印却印出了争议。当时清朝的一些文人对作者曹雪芹提出了质疑,他们从各个不同的角度考证并提出曹雪芹不是《红楼梦》的原作者,还列出了许多新的原作者人选,比如明代著名戏剧理论家李渔、创作《桃花扇》的著名剧作家孔尚任、创作《长生殿》的著名剧作家洪昇,明末清初的江南大才子冒辟疆等知名人物。
1904年,王国维先生在撰写《红楼梦评论》时,曾经感叹道:
作者之姓名(遍考各书,未见曹雪芹其名)与作书之年月,其为读此书者所当知,似比主人公为尤要。故无一人为之考证者,此则大不可解者也。
为此,王国维先生呼吁:
作者之姓名,与其书之年月,固当为唯一考证之题目。
几年后,王国维先生的呼吁终于有了积极响应。
1916年,王梦阮、沈瓶庵先生撰写了《红楼梦索隐》,指出《红楼梦》中宝黛的爱情故事,来源于清世祖和董鄂妃的情天恨海,撰写这样爱情故事的作者应当是明末清初的人。曹雪芹出生在清中期,这些事发生时他还没有出生,所以依据曹雪芹的年龄和经历判断,他是写不出明末清初这样缠绵悱恻的美妙爱情故事的。
1917年9月,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先生出版了《石头记索隐》,指出《红楼梦》的主题有“反清复明”的重要内容,并认定此书的原作者不是曹雪芹,而是明末清初的江南大才子冒辟疆。
1919年9月,邓狂言先生所著《红楼梦释真》出版,也列出一系列研究和考证的结论,否定《红楼梦》的原作者是曹雪芹。
在短短的三四年内,陆续出版了三四部有分量的著作,都质疑曹雪芹是《红楼梦》的原作者。一时间,否定《红楼梦》的原作者是曹雪芹的考证和结论,开始在学术界成为主流。考证《红楼梦》原作者的结论更是五花八门,有人考证原作者是曹寅,有人考证原作者是曹颜,有人考证原作者是曹頫,更有人考证郑成功的后代郑天爽才是真正的原作者。据统计,这个时期考证出的《红楼梦》原作者竟有数十人之多。
1921年,胡适先生完成了《红楼梦考证》一书,对“索隐派”否定作者是曹雪芹的观点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依据他的考证,认定曹雪芹就是《红楼梦》的原作者。这样一来,使已经沉寂多年的《红楼梦》原作者之争再次掀起波澜。
首先,蔡元培先生发表署名文章,用一连串实例严厉驳斥胡适先生对他的批评。由此,一批接一批的“红迷”根据各自的见解选边儿站队,出现了以“索隐派”和“自传派”为标志的两大派别,形成了“否曹”与“挺曹”尖锐对立的两大阵营。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文艺方针的正确指引之下,《红楼梦》研究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期。1964年,毛泽东同志邀请一些专家学者在北戴河座谈《红楼梦》。这次谈话,涉及了关于《红楼梦》原作者的争论。毛泽东同志遗憾地说:
《红楼梦》写出200多年了,研究红学的到现在还没有搞清楚,可见问题之难。俞平伯、王昆仑都是专家,何其芳也写了个序,又出了个吴世昌,这是新红学,老的不算。蔡元培对《红楼梦》的观点是不对的,胡适的看法比较对一点。
但是,毛泽东同志并没有直接说明《红楼梦》的原作者到底是谁。
自1957年“反右”之后,似乎“索隐派”退出了争论,这场《红楼梦》的原作者之争偃旗息鼓了。近些年来,“自传派”占了上风,但两派谁都没有再拿出新的可靠的证据。
1982年3月,全新版本的《红楼梦》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红楼梦》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不仅进入了千家万户,也被推向了世界舞台。一时间,延续了二百多年的《红楼梦》原作者之争似乎尘埃落定。
《红楼梦》的原作者究竟是谁,二百多年过去了始终没有考证和辩论清楚,也没有最后的结论;《红楼梦》的原作者究竟为什么要写这部书,众说纷纭,也存在着严重分歧。有人说《红楼梦》写的是曹雪芹的家事,也有人说《红楼梦》写的是冒辟疆与董小宛的爱情故事,更有人说《红楼梦》写的是清朝康熙和雍正年间的皇位之争。“红学家”们各有自己的考证,各有自己的论述,各说各的话,各认各的理。
笔者认为,只要我们弄清了《红楼梦》(原书名《石头记》)的原作者“石头”为什么要撰写这部《红楼梦》,那原作者“石头”究竟是谁的问题就可能会大白于天下,因为《红楼梦》的真实内容隐藏着原作者“石头”的一生惭恨。
在《石头记》的“凡例”、《红楼梦》的“引子”和《红楼梦》的第一回中,原作者“石头”已经分五种撰写原因,回答了这个大家所关切的问题。
撰写原因之一,《红楼梦》的原作者“石头”在“凡例”中写道:
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因此,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
这个撰写理由不能成立。因为《红楼梦》的原作者“石头”要撰写“一干裙钗”的事儿,为何怕写出“朝代年纪”来呢?
撰写原因之二,《红楼梦》的原作者“石头”在“凡例”中写道:
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所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至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
这个撰写理由也不能成立。因为《红楼梦》的原作者“石头”要撰写自己的“半生潦倒之罪”,为何用“满纸荒唐言”来写呢?
撰写原因之三,《红楼梦》的原作者“石头”在“凡例”中写道:
我这一段故事,也不愿世人称奇道妙,也不定要世人喜悦检读,只愿他们当那醉余饱卧之时,或避世去愁之际,把此一玩,岂不省了些寿命筋力?就比那谋虚逐妄,却省了口舌是非之害,腿脚奔忙之苦。
这个撰写理由更不能成立。显然这不是《红楼梦》原作者“石头”的心里话。如果撰写《红楼梦》只是让世人当作闲书把此一玩,就违背了作者“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的初衷。
这样解释撰写《红楼梦》的原因,读者还是不明其详。人们不禁要问:《红楼梦》的原作者“石头”这“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的悲惨境况是怎么造成的呢?于是,原作者写下了《红楼梦》引子。
撰写原因之四,《红楼梦》的原作者“石头”在《红楼梦》引子中,开门见山地说: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
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
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这个撰写理由有些道理。《红楼梦》的原作者“石头”自己明确地回答,造成这“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请注意:是半生潦倒之罪,不是一生潦倒之罪——笔者注)的原因,就是因为在“谁为情种”这件事儿上,真相被满天混沌的迷雾所笼罩,人们情况不明,事实不清,都被假象蒙蔽了。
为了辨明谁是“情种”,《红楼梦》的原作者“石头”“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可见,原作者“石头”撰写《红楼梦》的初衷,就是要驱散漫天混沌的迷雾,让世人清楚地知道,究竟谁是“情种”?
可是,这样解释“情种”有问题。问题在于:
其一,原作者“石头”是在跟谁争夺“情种”这一美称呢?翻遍了《红楼梦》,始终没发现有什么人与书中的主人公贾宝玉争夺“情种”这一美称呀!
再者说,贾宝玉在荣国府里已经够“多情”的了,还争夺“情种”这个美称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其二,如果要想辩明谁是“情种”,费那么大劲儿干吗呀,光是贾府的大姑娘、小媳妇,以及丫鬟们聚在一起讨论讨论,举手表决一下就可以圆满地解决了,这点小事儿还值得去“开辟鸿蒙”吗?无疑,这样解释是说不通的。
仔细一想明白了。《红楼梦》引子中的这个“情”字与“清”字是谐音字,“情种”应该是“清种”。
什么是“清种”呢?按照清朝的皇位继承制度和规定,“清种”即大清王朝的真正皇位继承者。就是说,作者撰写《红楼梦》的初衷,就是要驱散这满天的混沌迷雾,揭穿这掩人耳目的弥天大谎,让世人都清楚地知道,究竟是谁以阴谋手段篡夺了大清的皇位,究竟谁才真正是大清王朝的皇位继承者!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可真是件天大的事儿呀,几句话怎么能够说得清楚呢,难怪这位痴作者“石头”要“开辟鸿蒙”,费尽千辛万苦撰写这部《红楼梦》。
撰写原因之五,《红楼梦》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中有一首诗,也说明了原作者“石头”撰写《红楼梦》的原因。这首诗是这样写的:
无材可去补苍天,
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
倩谁记去作奇传?
这个撰写理由也有些道理。这首诗是《红楼梦》的原作者“石头”在说,《红楼梦》中所写的是自己“无材补天”失败之后,无可奈何“幻形入世”的“身前身后事”。
这诗句中的所谓“补”,就是弥补和继承的意思;这“苍天”,就是我们常说的“青天”“皇天”,这里隐指的就是皇帝和皇位,“补苍天”就是继承皇位。
这一部为记录“无材补天”失败,也就是没能继承皇位而撰写的《红楼梦》,正验证和支持了撰写《红楼梦》原因之四的说法,即《红楼梦》里所撰写的谁为“清种”和“补天”的大事儿,就应该是究竟谁是皇帝的接班人,应该由谁来继承清朝的皇位。
因此,《红楼梦》不同于一般世俗的言情小说,它承载着清朝康熙、雍正和乾隆年间的一段历史,一段“离合悲欢、兴衰际遇”的真实故事。
《红楼梦》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中写道:书里的故事,是“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这就是说,它不是“胡牵乱扯,忽离忽遇,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等通共熟套之旧稿”的世俗小说。
据清朝裕瑞所撰《枣窗闲笔》记载,大约在清朝乾隆二十一年(1755),《红楼梦》开始出现于京城庙市,最初全是一水儿的手抄本,当时书名叫《石头记》,封面上没有作者姓名。
《石头记》中写得明白,撰写此书的作者是化名“石头”的人。所谓《石头记》,就是化名“石头”之人的所写、所记。这个化名“石头”的人是不是曹雪芹呢?如果是,那曹雪芹肯定就是《石头记》的原作者无疑;如果不是,那就会有另一个原作者的存疑,即原作者究竟是谁?
《红楼梦》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中有明确交代,这《红楼梦》里所写的事儿,是一个化名“石头”的人,所“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真故事。书中写道:
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说起根由虽近荒唐,细谙则深有趣味。待在下将此来历注明,方使阅者了然不惑。
在这里,作者首先讲述了一个“女娲氏补天”的神话故事。女娲氏为什么要补天呢?在《淮南子·王文训》中,这个神话故事是这样记载的:“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山,大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
这是一个神话传说。在远古的时候,水神共工与颛顼为争夺帝位,进行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厮杀,直打得日月无光,风云变色,天昏地暗。这场战斗进行得十分激烈,打到最后,共工失败。共工盛怒之下,头撞不周山,轰隆一声,把不周山的一根擎天巨柱撞断了,天便倾斜于西北,所以日月星辰都向西北方向移动;系地的绳子也被扯断了,地塌陷于东南,所以大水和尘土都向东南奔流。天塌地陷,灾难降世,万物毁灭。女娲氏看到了这场毁灭性的灾难,于是决定赶紧把天补上。怎么补天呢?炼石补天。书中有交代:
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大的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只单单剩下一块未用,弃之在此山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
……后来,不知又过了几世几劫,因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忽见一块大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空空道人乃从头一看,原来就是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
空空道人遂向“石头”说道:“石兄,你这一段故事,据你自己说有些趣味,编写在此,意欲问世传奇,据我看来:第一件无朝代年纪可考;第二件并无大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的善政,其中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亦无班姑、蔡女之德能,我纵抄去恐世人不爱看呢。”
这段空空道人与“石头”对话的文字清楚地说明,空空道人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大石上看到的时候,《石头记》原稿就已经是“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了。
书中写道,空空道人遂向“石头”说道:“石兄,你这一段故事,据你自己说有些趣味,编写在此。”因此,这《石头记》的原作者应该是自譬“石头”的“石兄”。书中说:“空空道人听如此说,思忖半晌,将这《石头记》再检阅一遍。”“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这说明《石头记》的初稿是“石头”撰写的,“空空道人”从青埂峰的大石上抄录回来,是受“石头”之托,为了这《石头记》“问世传奇”才交到了曹雪芹手里的。“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篡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这段文字中的“后因”是一个时间限制词,说明这部书的初稿是由“石头”撰写而成,是由“空空道人”抄录回来,“情僧”(空空道人)、“吴玉峰”、“东鲁孔梅溪”阅读后都起了自己喜欢的书名,这些事情都是发生在曹雪芹“披阅增删”之前。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反正是在这之后(即后因),曹雪芹才接手了这部书的初稿,开始对这部书的初稿进行了长达十年的五次增删修改。
这就是说,此书的原作者、抄录者与增删修改者分明是三个人,从时间顺序排列上分析,这三个人分别是原作者“石头”,抄录者“空空道人”即“情僧”,增删修改者曹雪芹。因此,《石头记》文中的“作者自云”那些自己忏悔的话语,应该是原作者“石头”的心声,而不应该是增删修改者曹雪芹悲伤的感叹。
这样说来,正像书中所肯定的,“石头”应该是《石头记》“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的原作者,而曹雪芹则应该是《石头记》“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修改者,即第二作者。证明《石头记》初稿是“石头”所撰写的证据,书中还有多处,这里再举两例:
例一,《石头记》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中,作者开宗明义地写道:
作者自云:因曾经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回目中这句“甄士隐梦幻识通灵”是什么意思呢?细分析,“甄士隐”是谐音字,即“真事隐”,就是将真事隐藏起来;“梦幻”就是《石头记》的原作者“石头”梦幻般的经历;“识”读音“志”,就是记录的意思;“通灵”就是“玉”“石头”。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作者“石头”将自己所经历过的梦幻般的真事儿,用“满纸荒唐言”的笔法将真事儿隐藏起来,记录在“通灵”(石头)上,即写在《石头记》里。因为隐藏在此书中的是“石头”经历过的真事儿,又是化名“石头”的人所记、所录,所以书名叫《石头记》。
例二,《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详说太虚情,贾雨村归结红楼梦”中写道:
这一天空空道人又从青埂峰前经过,见那补天未用之石仍在那里,上面的字迹依然如旧,又从头地细细看了一遍,见后面偈文又历叙了多少收缘结果的话头,便点头叹道:“我从前见石兄这段奇文,原说可以问世传奇,所以曾经抄录,但未见返本还原。不知何时,复有此段佳话?方知石兄下凡一次,磨出光阴,修成圆觉,也可谓无复遗憾了。只怕年深日久,字迹模糊,反有舛错,不如我再抄录一番,寻个世上清闲无事的人,托他传遍,知道奇而不奇,俗而不俗,真而不真,假而不假。或者尘梦劳人,聊倩鸟呼归去,山灵好客,更从石化飞来,亦未可知。”想毕,便又抄了,仍袖至那繁华昌盛地方遍寻了一番,不是建功立业之人,即系糊口谋衣之辈,那有闲情去和石头绕舌?直寻到急流津觉迷渡口,草庵中睡着一个人,因想他必是闲人,便要将这抄录的《石头记》给他看看。哪知那人再叫不醒。空空道人复又使劲拉他,才慢慢地开眼坐起,便接来草草一看,仍旧掷下道:“这事我早已亲见尽知,你这抄录的尚无舛错。我只指与你一个人,托他传去,便可归结这段新鲜公案了。”
空空道人忙问何人,那人道:“你须待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到一个悼红轩中,有个曹雪芹先生,只说贾雨村言托他如此如此。”说毕,仍旧睡下了。
那空空道人牢牢记着此言,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果然有个悼红轩,见那曹雪芹先生正在那里翻阅历来的古史。空空道人便将贾雨村言了,方把这《石头记》示看。那雪芹先生笑道:“果然是贾雨村言了!”空空道人便问:“先生何以认得此人,便肯替他传述?”那雪芹先生笑道:“说你空空,原来肚里果然空空。既是贾雨村言,但无鲁鱼亥豕以及背谬矛盾之处,乐得与二三同志,酒余饭饱,雨夕灯窗,同消寂寞,又不必大人先生品题传世。似你这样寻根究底,便是刻舟求剑、胶柱鼓瑟了!”
那空空道人听了,仰天大笑,掷下抄本,飘然而去。一面走着,口中说道:“果然是敷衍荒唐!不但作者不知,抄者不知,并阅者也不知。不过游戏笔墨,陶情适性而已!”
这段文字说得更明白,《红楼梦》的原作者是“石头”,抄录者是“空空道人”,增删修改者是曹雪芹。如果根据这样一个顺序推断的话,那再一次说明,“石头”应该是《红楼梦》的原作者,曹雪芹应该是《红楼梦》的第二作者。
人们从历史走来,从清朝晚期到现在,只要一提起《红楼梦》,大家的头脑里总是萦绕着这样一个问题:《楼红梦》的原作者究竟是何人?因此,我们对这个问题不应该回避,而要澄清这个问题,就必须继续加以考证和探讨。
要考证和探讨谁是《红楼梦》的原作者,就必须读懂书,知脉络,重史料,多分析,摆事实,讲道理,不能凭着感情用事,更不能轻信别人作出的那些经不起推敲的臆断,应该用证据证明,用事实说话。
《红楼梦》从清朝乾隆年间成书到现在,当时成书的情况已经随着历史烟云散尽,更何况当时写书是在极其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的,知道的人很少,没有留下什么可参考的历史资料。而且,该书被皇家定为淫书,多次被严格查禁和销毁。因此,当时《红楼梦》撰写和编辑的整个过程,以及原作者的基本状况,文献记载纷杂,有关史料缺失,现在我们只能根据凤毛麟角的历史碎片加以研究和考证,这就决定了研究和考证的艰巨。
结论:研究和考证《红楼梦》原作者,必须从“石头”开始,要重历史,重证据,必须用事实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