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年鉴.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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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强化使命担当 奋力开创新时代平安建设新局面——政法综治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以来,金凤区政法综治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确保自治区60大庆安保维稳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部署,按照自治区“4537”工作思路及要求,把政治建设贯彻维护社会稳定全过程,扎实有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1-10月,平安建设“四项约束性指标”在可控范围内,发生命案1起,同比下降达700%,刑事案件发案3103起,破案率达40%;无非接待场所人员记录、无重大群体性事件。

一、将“平安金凤”创建贯彻始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夯实工作责任基础。区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央、自治区及银川市政法综治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先后4次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听取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召开相关会议、专题调研,安排部署重要节点安保维稳工作。结合区情实际,及时制定印发《金凤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2018年金凤区深化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要点暨推进方案》《金凤区迎接自治区60大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计划》《金凤区迎大庆保稳定“百日大巡防”工作实施方案》等,把自治区“4537”工作思路具体细化到各方面,明确了7大块、28项重点工作,明确29个牵头单位及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单位。先后4次由县处级领导牵头带队对辖区各镇、街道及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迎大庆保稳定”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督查,通过持续有效的督导,进一步夯实了各基层单位的工作责任。

二是深化理想信念教育,自觉增强政治站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金凤区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实施方案》《金凤区政法系统2018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安排》等文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九项制度,依托政法大讲堂、金凤大讲堂、中心组理论学习,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宣讲、大提升、大调研”系列活动,组织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不断深化政法干警政治思想认识。同时,聚焦政法服务窗口、执法办案等,强化明察暗访、通报问责。1-10月,组织政法大讲堂6次,受训政法干警3000人次;开展主题教育活动30余场次;开展明察暗访4次,发现问题8个,通报问责5批次15人。

三是深化国家安全,切实维护政治安全。将全国“两会”等重大节点期间辖区政治安全、社会稳定作为重中之重。建立重要节点期间区委领导带队督查、县处级领导接访包案、重点人员“六包一”、每日零报告等制度机制,顺利完成了全国“两会”、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等重要节点期间安保维稳。强化情报信息研判分析,研判情报线索信息203份,支撑破获案件55起,抓获嫌疑人14人;将辖区5处新疆籍人员密集场所作为监管重点;密切排查辖区邪教组织人员、非法宗教活动情况,牵头组织开展整治活动,目前,未发生重大群体性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情况。

四是全面排查风险,提高社会防控能力。深入推进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公安、安监、交警、消防、城管等部门及各镇、街道和村(居)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协管人员深入建筑工地、生产企业、寄递物流点、加油(汽)站、学校、商场、易发事故道路等重点区域执法检查,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督促落实经营主体安全责任。1-10月,开展执法检查4880余次,发现隐患229余处,下发整治通知100余份;受理拖欠农民工资案件53件,依法解决48件,清欠工资1285余万元。

五是狠抓矛盾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以重大问题、重要群体、重点人员化解稳控和区市交办重点问题及中央第八巡视组移送交办案件化解为重点,定时定点督导各镇、街道及有关成员单位抓好突出矛盾问题化解。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严格落实县处级领导包案责任制,强化分析研判预警机制,全力化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大矛盾。截至目前,有效录入矛排系统纠纷1396件,已化解1331件,化解率95%;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9批73件信访案件,已办结67件,化解率91.4%;区市交转共8批次32件矛盾纠纷问题,已化解24件,化解成功率75%;自治区交办6件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已化解4件,1件正在化解中,1件正在协调上级部门销号;全面落实重点人员稳控“六包一”责任制,排查梳理重点人员57人,其中对15名重点人员采取“饱和式”稳控,确保了重点人员管得好、稳得住、不出事。加强涉军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积极推动解决安置问题。

六是依法管控特殊群体,坚决消除治安隐患。继续推进“大收戒”和缉毒执法工作,深化禁毒示范县区创建,实施“双四色”网格化动态管控法,推动打造了一批有特色、可复制、易推广的经验做法。1-10月,破涉毒刑事案件12起,批捕人数10人,收缴各类毒品1793.69克;查获吸毒人员167人,其中收戒吸毒人员32人;在册吸毒人员1428人,全部实现了网络化服务管理;创建工作站示范点1个,打造工作站示范点7个。依托全区首个县级青少年法治示范教育基地和全区首个社区家训家风馆,启动“爱润万家·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巡回宣讲,建立了“养育未来”润丰村儿童幸福家园,加强广大青少年特别是闲散少年的法治教育和好家风培育,逐步培养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引导树立正确价值观,有效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筛查评估严重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214名,其中将22名患者移送医疗机构治疗,给予肇事肇祸重症精神障碍患者特困家庭救助资金8.1万元,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兑现监护人补贴经费16.68万元。

七是突出治安整治,坚决维护社会秩序。立足辖区社会治安现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辖区刑事案件多发、火车站涉黄问题严重等5个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实施三级挂牌整治,探索了“便衣+图侦”“1+X+N”“五分钟控制圈”“满城卫士”“夕阳红”群防群治等治安巡防机制,公安部门依托“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专业与兼职、自愿群防群治力量优势互补作用,形成各类群防群治100支3000人,有效提升了社会面治安震慑力。1-10月,开展“百日清风”专项行动14次,立“黄赌毒”案件119起,处罚365人;缴获假币9.6万元,抓获涉案人员11人。

八是严打涉众型经济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把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作为重点主攻方面,作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重点围绕易发频发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等犯罪活动,建立专案专班,进一步优化综合情报研判机制,发挥联动执法优势,依法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1-10月,立非法集资类案件受案5起立2起破2起,审查起诉2案14人,涉案金额3871万元,利益受损群众达118人,挽回损失159.3万元;捣毁传销窝点18个,查获147人;受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21起立20起破17起,抓获嫌疑人17人,已审查起诉6案7人。

九是有力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增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印发了《金凤区镇(街道)及村(居)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金凤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社区警务工作的实施细则》,落实资金189.8万元,加快“三合一”(警务室、综治中心、网格员工作室)标准化综治中心建设,除7个村、社区因办公场所搬迁无法打造,其余60个基本建成“三合一”标准化综治中心。同时,制作《平安在治理中延续》专题纪录片,为全区提供金凤样板、金凤智慧。落实“雪亮工程”建设本级资金1000万元,依托“智慧金凤”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和区市网络信息资源,实现区、镇(街道)、村(居)、网格的四级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全覆盖,实现政法综治维稳与公安、民政、城管等部门资源共享、联动执法。扎实推进平安铁路创建,实施了金星村“八千米护路长廊”墙面宣传画修复等,南京市政法委、护路办及全区政法战线百名“笔杆子”观摩学习。

十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打造优化组合标准审判团、专业办案团队、1+2+1调解速裁团队等,法院将内设机构缩减为8个,检察院组建15个办案组织。依托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将20%以上案件在诉前分流中化解。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同级人大任命人民陪审员45名。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攻坚行动,梳理各类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40件,已化解19件,80件基本化解,其余正在依法化解中;落实律师参与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支付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经费2.7万元;依法审核司法救助案件25件,给予司法救助10件19万元;依法认定见义勇为行为1件1人,表彰奖励1万元。

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效显著

金凤区将党中央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任务与加强反腐败、基层“拍蝇”、基层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截至目前,受理各类涉黑涉恶线索59条(群众举报31条),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4人,审查移送起诉38人,破获案件23起;对11名基层村干部给予党纪处分,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

一是切实强化政治认识,扎实部署开展。金凤区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先后4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批示精神和自治区石泰峰书记批示、银川市姜志刚书记重要讲话及各级会议精神,在吃透、贯彻中央精神上下功夫。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并牵头协调解决工作实际问题。10月17日,区委书记带队调研镇、街道扫黑除恶斗争开展情况,看望扫黑工作专班干警,并参加金凤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作讲话。10月24日,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汇报,研究安排下一步工作。及时落实工作经费50万元、举报奖励资金30万元,抽调2名工作人员充实到扫黑办。

二是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先后3次印发宣传方案、通知,将宣传教育任务责任化、目标化、数量化,督促压实各单位宣传教育责任。政法委牵头、各单位负责,通过举办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竞赛、公职人员网上有奖答题、入户面对面宣传、告居民朋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入户宣传教育回执单》、微信微博、新媒体公众号等,不间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扫黑除恶专场宣传、专题培训等活动,有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六进”(进娱乐场所、进家庭、进小区、进宗教场所、进学校、进机关)活动。截至目前,投放展架300套,悬挂横幅600条,粘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举报奖励信等5000份,持续发放宣传资料13万份,党员干部参与有奖答题3000余人次。

三是着力畅通线索渠道,线索质量提高。各部门密切协调沟通,汇聚工作合力,公安机关抽调28名干警组成工作专班,并抽调2名检察官充实公安扫黑专班力量,做到提前介入、常态指导、精准打击,进一步加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量。建立排查片区责任制和专班排查制,由派出所负责辖区社会面排查任务,同时安排28名业务能手集中排查,深入挖掘掌握涉黑涉恶情报线索。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对所办案件、管理人员进行行业系统排查,法院接到群众举报8条、移送公安机关5条;组织部、民政局、宗教局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辖区村、社区“两委”班子人员和宗教场所负责人等600余人进行了逐一排查,并建立了负面情况台账。纪委监委加大与政法部门协作配合,建立了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双向移送线索3条。目前,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31条(群众举报线索率达54%,高于全区平均值),成员单位移送7条。

四是严格依法打击处理,战果成效明显。公安机关切实发挥主力军、专业优势作用,针对可能存在涉黑涉恶重点线索的情况,定人定岗定责,按照经营成熟一条及时查处一条的原则,及时跟踪侦查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抓获嫌疑人54人,主动投案4人;其他各线索正在经营中。纪委监委发挥执纪问责利剑,针对打掉5个恶势力团伙,甄别有无“保护伞”“关系网”,同时针对举报线索中有基层“两委”干部情况,严格调查、严格问责,目前党纪政纪问题11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压推进下,在社会面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社会面发案率下降达8%。

五是着力强化督导督查,压实各级责任。以中央督导、河北经验为样板,把督导督查作为推动落实的重要途径和利器,常态化督促基层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5月初、7月中旬、9月上旬,由于哲副书记、李智副区长牵头,政法委(扫黑办)、公安部门等联合成立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现场督办等方式,先后多次对辖区各镇、街道和派出所及部分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开展了重点督查,力促各镇、街道和公安部门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强化社会面氛围营造、广泛组织发动群众。通过多次的督导督促,各镇、街道及成员单位在氛围营造、线索排摸、重视程度上明显改善。

三、存在问题

整体来看,当前金凤区社会大局稳定可控,但也存在个别突出风险和隐患。一是涉众型经济犯罪易发多发及利益受损群体明显增多,个别重点人员有进京非访可能等;二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安机关在侦破案件过程中警力配置不足,案件线索少,调查取证难,成员单位配合支撑不足,齐抓共管的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各镇、街道组织发动群众不够深入、不够积极,尤其发动群众提供涉黑涉恶线索有限。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严格按照自治区、银川市政法委相关部署,围绕服务大局,紧盯关键数据、突出重点工作、深化措施落实,以严控促成效、以重点带全面、以落实夯基础,扎实推进平安金凤、法治金凤建设,为“五城五区”建设实现“金凤跨越”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着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托银川市作为全国“雪亮工程”示范城市建设契机,统筹各方资源,推动“智慧金凤社会治理大联动平台”实体化运作,力争建成全区首个覆盖全域的县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职业化要求整合建设警务室、综治中心、网格员工作室,实现区、镇(街道)、村(居)、网格的四级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的联动治理能力。

二是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抓好舆论宣传、群众发动、线索排摸。协调政法部门及有关单位,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民政等力量联动,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黑恶乱犯罪分子及其“保护伞”,进一步净化乡村社会治安环境,夯实基层政权基础。

三是有序推进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和梳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隐患,落实责任,打好组合拳,全力进行整治。切实防范金融领域风险隐患,对非法集资、非法传销、非法证券等金融活动进行重点排查整治。依法有序查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坚决防止金融风险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加强寄递物流安全规范管理,落实X光机安检,严防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件。

四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律师参与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推动创新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构建社会矛盾风险综合防控新体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进一步完善区、镇(街道)、村(居)大调解运行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矛盾纠纷联排联调的“大调解”工作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大调解”专项行动,推动跨领域、跨行业、跨地区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的联动化解。

五是加强政法综治工作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作为提升司法供给侧能力的重要载体,借助全区政法云、政法大数据和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依托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基础信息资源,加强政法部门与政府部门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提升科技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问题,有效提高执法司法效率。落实新时代舆情引导、案件依法办理、社会面管控,做到政法综治工作全程“三同步”。

(金凤区党委政法委)

金凤区精准扶贫工作回顾

扶贫开发是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做好扶贫开发工作,解决移民地区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困难,一直是金凤区党委和政府十分关注的重要工作。自金凤区政府接管移民吊庄地区以来,积极制定帮扶政策,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使贫困人口大幅度下降,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水平逐步提升,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协调,有力地支持了金凤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很大贡献。

一、发展历程

1983年,自治区按照国务院“三西”建设领导小组的有关建设方针,对宁夏南部山区一些生产、生活条件极差的贫困群众,采取移民吊庄的形式形成芦草洼吊庄。该吊庄移民全部来自泾源县,原由泾源县管辖。2000年9月原郊区接收泾源县芦草洼吊庄的铁东区和植物园区成立兴源乡。铁西管理区2000年9月15日原郊区接收后改为兴泾镇,2001年11月自治区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同时批准成立的还有兴源乡和镇北堡镇。兴泾镇和镇北堡镇由西夏区管辖。金凤区扶贫开发工作主要在良田镇移民吊庄地区开展。2002年11月,银川市重新划区后成立金凤区扶贫办。

2001年,兴源乡农民人均纯收入仅907.10元。2002年,金凤区加大移民地区扶贫开发力度,多渠道争取资金2500万元,兴修公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2003年8月金凤区撤乡并镇成立良田镇,加快扶贫攻坚步伐,采取干部帮扶、示范推广、项目带动等措施,在吊庄地区实施经果林、温棚建设和黄牛养殖等项目,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加快。

2005年,金凤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移民吊庄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与农村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金凤区机关事业单位结对帮扶工作考核办法》精神,金凤区扶贫办于3月底编制了《金凤区移民吊庄地区扶贫开发规划《(2005—2007)》。在当年金凤区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大力实施扶贫开发“五个一”工程,即:吊庄地区户均输出1个劳动力,户均出栏1头黄牛,人均出栏1只羊,户均种植1亩以上饲草,户均种植1亩以上蔬菜。

2008年,项目开始启动实施扶贫互助资金项目,2009年4月,良田镇7个村级发展互助资金互助社揭牌。2008年增加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政府配股额,为群众发放小额贷款361万元。到2013年良田镇建立村级互助资金社8个,共有1735户农户加入互助社,受益群众达6073多人。

2009年,制定了《金凤区“扶贫到户、责任到人”双到扶贫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对移民吊庄实施双到帮扶措施,至2013年已投入双到扶贫资金150万元。

2010年,大力实施生态移民“121”工程,高标准建成和顺新村生态移民安置区,解决了525户2100人的住房、生产、社保等问题,为移民群众“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创造了良好条件。到2013年,生态移民搬迁521户3300人。

2013年1月,金凤区政府将生态移民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到扶贫办管理。

2014年,金凤区政府制定《金凤区移民地区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进程。

二、金凤区扶贫工作取得的成果

到2002年,多渠道争取扶贫资金2500万元加快公路、农田水利色等基础设施建设。

2006年,吊庄地区建成温棚30121间,种植时令蔬菜。利用吊庄地区农户庭院较大和秸秆较多的实际,大力发展庭院养殖。

2007年,利用扶贫“三西”农业建设资金在泾龙村和兴源村对排水沟和泵站进行了改造建设,解决了两个村1500亩耕地排水不畅问题。落实重点养殖户212户,扶持低收入农户565户。大力实施结对帮扶工作。通过46个单位结对帮扶,为良田镇移民地区修建村庄道路2公里,温棚配套滴管20栋4000间,投入资金110万元。落实香港钟惠明先生无偿援助扶持贫困地区养殖业项目,制定《金凤区移民地区惠明养殖项目实施方案》,扶持良田镇100户农民,每户资助养殖基础母牛2头,共计200头,60万元。

2008年,在良田镇金星村新建开挖排水沟1.24公里,配套水利设施5座,架设电力线路500米。利用自治区、银川市扶贫资金建设植物园二代温棚园区配套设施249套,改造治理良田镇东、西线排水沟16.5公里,配套设施9座。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农民7142人次,劳务经纪人带动输出938人,全年劳务输出8080人次,实现年收入4363万元。

2009年,为加快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在良田镇园林村建设完成了东六斗渠0.9公里、东八斗渠1.3公里的改造砌护任务,实施了园林村1组2公里沙砾石路的铺设;在园林村6组庄点新铺设油路2公里,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完成园林村暖棚牛舍项目建设138栋469间,引导群众积极发展肉牛养殖业。利用国家下达的“三西”农业专项补助资金,砌护良田镇征沙三支渠1.2公里,开挖排水沟0.5公里,配套修建各类建筑物17座。

2010年,在良田镇加大整村推进扶贫工程力度,投入扶贫资金50万元,在泾龙村新建标准化牛舍38栋152间,新建日光温室400栋,园子村新栽优质鲜食葡萄500亩,光明村、园子村打砂管机井5眼,扶持移民地区大力发展露地经济作物种植。通过自治区扶贫“三西”农业专项补助资金,实施泾龙村、兴源村二代日光温棚配套机井电动泵项目,改造砌护征沙渠1.2公里。

2011年,自治区和银川市扶贫办下达给金凤区扶贫办专项资金180万元。其中,60万元用于良田镇泾龙村和园子村温棚配套机井电动泵项目,120万元扶持200户发展肉牛养殖,种植露地蔬菜6000亩,扶持发展日光节能温棚1000亩,入棚水电配套补助10万元等项目。

2012年,金凤区制定了《“扶贫到户、责任到人”双到扶贫攻坚工程实施方案》确定金凤区20个部门单位负责包村工作,通过“双到”扶贫工作,落实良田镇农业种植业发展项目户185户、养殖业(黄牛、羊)项目户124户、设施温棚项目户29户、劳动服务业122户、其他行业11户,每户扶持资金2000元,促进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

到2013年良田镇建立村级互助资金社8个,共有1735户农户加入互助社,受益群众达6073多人。

2013年,自治区下达给金凤区“三西”农业建设补助资金83万元。其中:一是在良田镇3个村投资15万元,实施通丰植物养分平衡剂1万亩,每亩平均增加收入50元。二是在泾龙村实施旧棚改造80栋,每栋补助500元。三是在泾龙村分别实施了基础母牛养殖和青贮池建设补助项目。养殖肉牛375头,共计补助25万元。四是在泾龙村建设标准青贮池50座,共计补助20万元。五是在两个村建设机井8座16万元。

同年,有“双到”扶贫对象422户,争取“双到”扶贫资金90万元,并以单位结对帮扶的形式,共同支持422户扶贫户实施增收致富项目工程。

从2011年开始到2013年,投资2.2亿元用三年时间分3期建设和顺新村,完成安置彭阳县移民750户3000人的任务。现已安置521户3030人。生态移民2013年人均纯收入达6000余元。

在扶贫开发政策的强力推进下,农民收入来源多元化,收入大幅增加。2001年,移民吊庄农民人均纯收入仅907.10元。到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419元,增长607.7%;吊庄移民家中家电、生活必备品等一应俱全,住房已得到很大的改善,生产生活质量得到大幅提高。

2014年,金凤区政府印发《金凤区良田镇〈美丽回乡建设工程农业产业发展三年(2014年—2016年)规划〉的通知》,进一步推动移民吊庄地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加快,率先在全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

2015年,一是继续落实2014年的“双到”扶贫工作,主要是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通过良田镇相关站所的配合,经过录入核实建档立卡户的身份信息、办理银行票据等一系列程序,完成了437户的专项扶贫资金发放工作。二是落实2015年度的“双到”扶贫工作,通过制定工作计划,经金凤区委、区政府审核研究,下发了《2015年金凤区“扶贫到户、责任到人”双到扶贫攻坚工程实施方案》、金凤区相关单位部门认真落实执行,共争取自治区扶贫专项资金61万元,扶持312户建档立卡户贫困户发展养殖业(养牛、养羊)和特色经济作物种植等增收致富产业,同时各定点帮扶部门单位通过深入基层开展扶贫工作,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

2016年金凤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宁夏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精神,印发《金凤区2016年“扶贫到户、责任到人”双到扶贫攻坚工程实施方案》《金凤区贫困村、贫困户精准脱贫退出方案》,落实县处级领导包村、部门、单位包队、干部包户的脱贫攻坚帮扶责任机制。积极组织各部门、单位全面摸排良田镇农户农户家庭收入、产业发展、社会保障等情况,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村、队和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家中进行精准对接,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台账。制发精准帮扶日记到各部门、单位并定期检查。梳理出有种植温棚意愿的贫困户226户,有发展养殖意愿的贫困户的414户,有劳务输出意愿的贫困户的522户,需要银行贷款的贫困户199户,需要政府兜底的贫困户275户。

2017—2018年制定并落实《金凤区“织牢六张网、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通过织牢产业脱贫、就业脱贫、教育脱贫、健康脱贫、人居脱贫和机制脱贫六张网,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稳定增收、农村宜居宜业,为打造全区脱贫攻坚示范区奠定了良好基础。金凤区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16户4413人,累计完成脱贫837户3517人,现有未脱贫279户896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1%。2018年预计实现移民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9634元,增长10%。

三、“十二五”和“十三五”移民安置情况

金凤区良田镇和顺新村移民安置项目作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五”生态移民工程的重要战略部署,自2011年4月移民安置工程正式启动以来,基本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生态移民目标。按照“121”移民安置规划,为移民户均分配1套54平方米住房、占地2亩大的一栋设施温棚、提供1个劳动就业岗位。2014年9月和顺新村已完成共750户3359人全部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现主导产业为设施温棚种植和劳务输出。2015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8700元,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9.9万元。2018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0845元。

根据《宁夏“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宁政发〔2016〕66号)以及自治区政府(2016年4月13日第31期)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金凤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计划任务为614户2726人。

2017年整体搬迁西吉县白崖乡半子沟村移民327户133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36户551人),安置在丰登镇后被命名为润丰村。金凤区搬迁安置西吉县移民共计589户2726人,全面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任务,并完成了户口和社保的结转。

以劳务移民的方式搬迁262户1388人。其中,高桥家园搬迁安置105户525人、居安家园安置48户279人、金凤花园安置31户162人、临阅家园安置78户422人,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移民后续产业配套。通过将人均1亩水浇地通过流转,引进宁夏翡妮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润丰村生态移民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以土地入股和劳务就业等方式带动农民增收,可实现人均年收入2000元以上。与宁夏伊兰峰民族服饰有限公司联合,建设面积约3500平方米的“扶贫工厂”,主要针对移民妇女开展民族服饰加工制作培训和生产,可容纳100名妇女就近稳定就业。同时积极开展技能培训、组织辖区用工单位开展专场招聘、定向设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岗位、签订用工需求合同,带动移民就业增收。全村已有531人实现就业务工收入,占全部劳动力的82.07%,平均薪酬每月达3000元以上。安置区移民思想意识逐步转变、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

四、织牢“六张网”,取得脱贫成效

(一)推进产业扶贫。整合区市扶贫和涉农资金2979万元,采取“整村推进+农业园区+口粮棚”的产业发展模式,启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口粮棚”建设等产业项目7个。建设新材料日光温室和双面大拱棚共1198栋,建设联栋设施温棚一座,项目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350栋。续建润丰村“十三五”生态移民区精准扶贫农业园区,建成日光温室71栋、智能温室1栋。

(二)加强就业扶贫。完成各项培训590人,其中:获得驾驶技能185人;技能培训5期,培训人员269人,完成实用技术30人、致富带头人20人,完成雨露计划86人;建设青源现代农业等2个扶贫车间,举办“春风行动”等专场招聘会6场次,实现转移农村劳动力11343人次,实现劳务收入1.74亿元。

(三)推进健康扶贫。核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137户427人,其中,20种大病36人,患有93种大病143人。落实健康扶贫政策,贫困患者在基层医疗就诊的有151人次,住院患者政策享受率达100%。对患有重大疾病贫困患者实行集中分批救治,通过逐级转诊进行了集中救治57人次,累计“一站式”兜底救助62万余元,个人自付比例为9.22%。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开展免费义诊、咨询等活动40余场次,发放爱心急救包313个,发放优惠证643本、发放宣传折页13000余份。免费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率100%。有效地解决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建档立卡户的实际困难。

(四)推进教育扶贫。全面落实幼儿教育“扶贫济智”“一免一补”,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学生“三免一补”政策,加大特困学生救助力度,为20名建档立卡学生发放教育救助资金5300元;开展“控辍保学”专项督查,成功劝返9名学生复学,开展送教上门6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现象发生;投资1033万元改善办学条件,为良田中学等21所学校配备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346套,为所有农村学校班级全部配备了86寸触控教学一体机,良田中学中考上线率和600分以上人数均在银川市农村地区名列前茅。

(五)推进人居扶贫。完成兴源集镇安置区258栋3337套20万平方米住宅楼、园子村193栋800套12万平方米住宅楼及道路、给排水、天然气、自来水厂等设施建设,分配房屋1705套,入住200余户;泾龙中心村40栋住宅楼、植物园中心村二期26栋住宅楼全部封顶。和顺新村通天然气工程和银兴公路全线贯通工程。丰登镇和丰村美丽村庄建设工程完成环村公路、自来水厂和一级扬水泵站改造,实施支渠护坡绿化及生态建设150亩,种植经果林20亩,正在实施村部及文化活动广场、改水改厕改棚改圈、垃圾及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和顺新村“多代多人”住房补助64户,发放补贴资金238万元。

(六)推进机制扶贫。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建成扶贫产业园区3个,实施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8个,实施资产收益性项目10个,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总计300万元以上,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特殊群体给予扶持。建立保险机制,建档立贫困户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100%,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全覆盖。落实金融政策,完成金融扶贫小额贷款640笔3864万元。建立政策兜底机制,通过“两线合一”将符合低保条件的158户建档立卡户中的275人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发放低保金145.44万元。

五、强化责任,保障措施到位

(一)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建立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政府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扶贫办、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等43个单位为成员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构建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调配合的扶贫工作机制。《关于进一步落实县处级领导脱贫攻坚责任的通知》,建立领导包抓,部门包村的帮扶机制,每个贫困村落实2名县级领导包抓3—5个部门帮扶。

(二)压实主体责任。金凤区、镇、村三级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立下军令状,形成了上下贯通、责任到底、合力攻坚的责任落实体系。落实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各镇党委书记、镇长遍访本镇贫困户,各村书记、驻村第一书记走访贫困户户均3次以上。

(三)精准识别、确认退出。严格识别标准和程序,扎实开展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强化数据分析、信息比对,将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新识别贫困户、返贫户及时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严格落实贫困退出标准、程序和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落实脱贫退出445签字背书制度,杜绝错退,确保真脱贫、脱真贫。

(四)保障扶贫资金投入。2018年共计整合投入各级扶贫资金4795万元,落实产业扶贫项目7个。开展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加快项目推进和资金支付。强化资金管理,实现资金全过程、动态化、阳光化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五)压紧压牢驻村帮扶责任。严格落实《银川市农村基层党组织第一书记及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员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对第一书记、驻村队员的管理,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帮扶成效。制定印发《2018—2020年脱贫攻坚定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对帮扶责任人进行了重新调整,每个帮扶责任人最多帮扶不超过3户,帮扶责任人认真履行帮扶职责,保证每月入户一次,重点开展政策宣传、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措施、落实项目等工作。

(六)强化扶贫工作力量。将金凤区农发办和扶贫办合署办公,新增扶贫办工作人员5名,调整增加扶贫办领导职数1名,还选调年轻挂职干部3名,配强扶贫机构力量。每个贫困村配置第一书记1名、驻村队员2名,财政列支60余万元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职业化党务扶贫工作者15名,为10个贫困村每村配备1名职业化党务扶贫工作者,强化扶贫工作力量。

金凤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总结评估报告

为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体制机制,完善水治理体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金凤区根据《水利部办公厅、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技术大纲〉的通知》精神要求,金凤区现将实施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成效总结评估如下。

一、评估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8年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水利部、原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2017年底组织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18年底组织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二、评估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51号)

3.水利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函(水建管函〔2016〕449号)

4.水利部贯彻落实《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8〕23号)

5.水利部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办河湖函〔2018〕1509号)

6.水利部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办建管函〔2017〕18号)

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的函(办建管函〔2017〕102号)

8.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建设的通知(办建管函〔2017〕544号)

9.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全面建立河长制总体要求的函(办建管函〔2017〕1047号)

10.水利部印发《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水河湖〔2018〕243号)

11.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7〕43号)

12.自治区河长办贯彻落实《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河长办发〔2018〕3号)

13.自治区水利厅 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水建发〔2017〕41号)

14.《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会议制度(试行)》等四项制度的通知(宁河长办发〔2017〕2号)

15.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河长巡查工作导则》的通知(宁河长办发〔2017〕13号)

16.《宁夏回族自治区河长制验收暂行办法》(宁河长办发〔2017〕28号)

17.《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月通报暂行办法(试行)》(宁河长办发〔2018〕4号)

18.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宁河长办发〔2017〕3号)

19.自治区河长办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河长办发〔2018〕5号)

20.《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试行)》

21.自治区水利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水建发〔2018〕65号)

22.金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凤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银金政发〔2017〕45号)

23.金凤区河长办关于印发《金凤区全面推行河长制会议制度(试行)》等九项制度(银金河长办发〔2017〕2号)

24.金凤区河长办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点任务分工和工作要点》(银金河长办发〔2017〕3号)

25.金凤区河长办关于印发《金凤区全面推行河长制验收制度》(银金河长办发〔2017〕8号)

26.金凤区河长办关于印发《金凤区2018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银金河长办发〔2018〕10号)

27.金凤区河长办关于印发《金凤区河长办2018年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银金河长办发〔2018〕17号)

三、金凤区河湖概况

金凤区共有一级河湖沟道水系16个,其中,一级河沟渠道10个。河沟7条:典农河、四二干沟、桑园沟及滞洪区、丰庆沟、西湖挡浸沟、芦花沟、马鹤湾沟,总长103公里;灌溉渠道3条:西干渠、唐徕渠及第二唐徕渠、良田渠,总长92公里;水系1个:阅海湾商务中心水系,总长4.6公里;一级湖泊有5个,为阅海、小西湖、宝湖、元宝湖、七子连湖(华雁湖),面积1468.9公顷。二级沟道9条:解放沟、第二排水沟、银丰沟、西线排沟、东线排沟、北线排沟、四清沟、平伏桥四清沟、满城北街东侧沟,总长98公里;二级湖泊:胭川湖、绿博园湖。

四、金凤区河湖长制主要工作

金凤区高度重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按照中央、自治区安排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河长制六大任务逐步落地见效,实现“每条河流每个湖泊有河湖长”的目标要求,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开展了清河行动、清四乱、清水畅河净源等系列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河湖面貌显著改善。

(一)河长制“四个到位”落实情况

1.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水建管函〔2016〕499号)和《自治区水利厅 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水建发〔2017〕41号)的要求,促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建立健全河湖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结合金凤区实际,制定印发了金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凤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银金政发〔2017〕45号)。为全面落实金凤区河湖长制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

2.工作方案到位情况。2017年,按照自治区、银川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安排,及时召开河湖长制安排部署工作会议,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80万元,建立河长制组织体系,金凤区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金凤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银金政发〔2017〕45号),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同时,辖区各镇、街道制定出台了相应的河长制实施方案,方案出台率为100%,成立工作机构。2018年,依据建立湖长制指导意见,在已建立河长制的基础上建立湖长制,金凤区河长办制定印发了《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完善修订《河湖长制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河流、渠道、湖泊覆盖范围,进一步量化了目标,细化了任务,实化了措施,强化了责任,全面完成建立河湖长制三级组织体系。

3.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情况。金凤区全面建成河湖长制三级组织体系,覆盖辖区内所有的河流、湖泊、渠道,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为总河长、区长为副总河长,分管区长为办公室主任,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牧水务局,配备4名专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落实河长制经费,购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各镇、街道也积极落实7名兼职工作人员全面开展河长制工作。同时设立金凤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分段河长、湖长95名,其中,区级河湖长16名,镇(街道)河湖长31名,村(社区)级河湖长49名,配备巡河员79名,保洁员147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三级河湖名录及河湖长名单。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湖长公示牌全部竖立到位,共竖立25块区级河湖长公示牌、65块镇(街道)级河湖长公示牌。河湖长公示牌统一编号,统一规范设置,设置环保、河长办举报电话,确保群众举报24小时畅通。

4.相关制度和政策落实情况。金凤区按照水利部、自治区河长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在时间节点内相继出台了《金凤区全面推行河长制会议制度(试行)》《金凤区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试行)》《金凤区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报送公开制度(试行)》《金凤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督导检查制度(试行)》《金凤区全面推行河长制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试行)》《金凤区全面推行河长制验收制度(试行)》6项基本制度,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5.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到位情况。一是金凤区区级河湖长多次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督导,深入了解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研究重点突出问题思路及对策。区、镇(街道)、村(社区)河湖长应用自治区、“智慧金凤”河长制信息平台在责任河湖段巡查,截至目前,开展巡河4986次,巡河时长7015.9小时,巡河湖7647.3公里。二是强化工作督察,区河长办联合人大、政协、政研督查室、污防办、环保、爱卫办等部门开展河湖长制督导工作,督促各级河湖长及责任部门单位各项工作推进,针对突出问题,通过各种渠道下发督查通报、督办函2件、督办单14件,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现已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在河湖长制推动落实中,要求各级河湖长知厉害关系、知河长目标、知工作重心;履责要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督促整改问题;问责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四是对两人因未履职好河长职责,对负有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扣除当月绩效奖,对负有分管领导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对监督不到位的责任单位,提出通报批评。五是通过河湖长制公示牌、建立网站专栏,同步公开政策文件、河湖信息、河长名单、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监督渠道。

(二)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1.编制“一河一湖一策一档”情况。金凤区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办建管函〔2017〕1071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一河(湖)一档”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办建管函[2018]360号)工作要求,委托宁夏全正水利设计有限公司对辖区16个主要河流、渠道、湖泊进行编制“一河一湖一策”治理实施方案、建立“一河一湖一档”基础档案,现已全部完成编制印发。

2.河长制信息化建设情况。为创新巡河模式,实现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管、治、保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模式,我区依托“智慧金凤”社会综合治理高端信息化技术平台,建立“智慧金凤+河长制”信息平台的同时,开发了金凤区“河湖长制”综合管理和手机APP系统,该系统于2017年10月30日正式启动。目前,已形成了上下联动、资源信息共享机制。为各级河湖长提供辖区河沟、湖泊、渠道管理保护、实地巡河、突出问题等准确基础信息数据支撑,实现了任务处置可联动,督查督办可追溯,巡查监管常态化,考核验收有依据,公众参与有渠道,数据共享全面化。同时,为社会公众提供河湖沟道管理保护的权威信息发布、公众监督和公众信息服务等。

3.河湖长制工作培训情况。为全面加强各级河湖长理论知识及巡河巡查实践操作,金凤区河长办举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讲座及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应用培训班2次,邀请了自治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专家授课,学习全区各县区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切实增强各级河湖长、巡河员、保洁员工作履职能力,培训人员达235人次。

4.依法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情况。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方案》,金凤区河湖水域岸线确权划界数量为18个(条),调查范围长度为107.4公里,调查范围为28.67平方公里,划界确权面积约为23.8平方公里。按照银川市开展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要求,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经费由银川市统一落实,由三区组织进行招投标。目前,一是完成金凤区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项目技术设计书(初稿)编写完成,提交银川市国土局初审;二是完成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项目资料收集及培训;三是完成制作11条(个)河湖岸线工作底图,约占工作总量的60%;四是初步选取丰庆沟为外业调查试点,预划含丰庆沟在内的9条(个)河湖岸线及管理范围,约占工作总量的50%。

5.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情况。金凤区河长办根据《金凤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和《金凤区2018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方案》的要求,由金凤区河长办、组织部、政研室、建设交通局、综合执法局、林业局、环保局组成河湖长制考核组,通过河湖长述职、查阅档案资料和现场督查的方式对我区2镇5个街道进行2018年河湖长制年终考核。经考核组评定满城北街街道、上海西路街道为优秀等次;黄河东路街道、丰登镇、北京中路街道、长城中路街道、良田镇为合格等次。

(三)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主要河沟、湖泊水质达标情况。主要河沟水质达标情况:典农河中上游水质基本达到Ⅲ类标准,下游水质基本达到Ⅳ类标准;四二干沟、桑园沟、丰庆沟、挡浸沟、马鹤湾沟水质达到V类标准,芦花沟水质为劣V类标准;主要湖泊水质达标情况:宝湖水质达到II类标准、阅海、七子连湖、华雁湖、绿博园湖、阅海万家南侧湖水质稳定达到Ⅳ类标准。

2.“专项行动”力促河湖沟道整治成效显著。一是对全区各类污染源、违章建筑和河道垃圾等问题开展重点排查,并按污染种类分类登记,针对我区水域岸线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制定金凤区“清河”、清水畅河净源、河湖“清四乱”、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扎实推进水环境治理三年行专项行动,开展绕城高速以内耕地“三禁”及退出粮食作物生产、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小区)和养殖户关闭或搬迁及河湖执法工作一系列治理措施来确保我区河湖长制“六大工作任务”取得实效。二是我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对辖区各河湖沟道进行综合整治,开展河道岸坡环境专项整治219次,出动人员3675人次、机械140台次,整治河道岸线427公里,清理打捞垃圾804.7吨;开展侵占河湖水域岸线专项整治14次,出动人员154人次、机械9台,取缔拆除违法建筑物面积780平方米;开展南北环高速禁养区及水源地关停搬迁养殖合作社6家,养殖户121家;拆除旅游企业(农家乐)15个;废品收购站2个,制砖厂2个,木材加工厂1个,电子称重厂2个,流浪狗收容所1个;关停无生产资质,清理散乱污无处理设施的小企业小作坊213处;开展城乡生活污水排污口整治关闭入河排污口11个,通过各项专项行动各河湖沟道整体环境取得了较好的治理成效。三是结合秋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金凤区2018年共完成投资1071万元,进行沟道清淤、疏浚、开挖及综合整治26条36公里,整修农路29条29公里,渠道砌护9条4.2公里;完成农村安全饮水工程1处;完成泵站维修改造1处;完成高效节水灌溉经果林项目380亩。四是深化农村环境整治。制定了《金凤区农村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计划2019年年底完成实施泾龙中心村和和丰村污水处理站两项工程金凤区农村污水处理率可达26.1%;实施植物园安置区和植物园新二村污水管网与银川市第七污水处理厂管网接入工程金凤区农村污水处理率可达37.2%;实施良田镇镇区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工程金凤区农村污水处理率可达53.7%。五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制定《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金凤区开展绕城高速以内耕地“三禁”及退出粮食作物生产实施方案》,实施农业“三减”行动。推广测土配施肥面积(玉米、水稻、瓜菜)2.9万亩;推广肥水一体化技术集中连片示范点5处;在丰登镇永丰11队落实3处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68亩,1处化肥减量增效田间试验面积5亩;在良田镇落实农药、除草剂减量增效技术示范点2处,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利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技术,实现农药利用率达到60%以上,化学农药和除草剂亩均施用量同比下降20%。

3.水生态保护成效显著。一是加快推进重点入黄流域综合治理。金凤区完成四二干沟、元宝湖、丰庆沟、解放沟、银丰沟、平伏桥四清沟、西湖挡浸沟等重点沟道清淤疏浚、沟道岸坡整治20.3公里。二是实施河沟、湖泊、渠道生态保护。完成四二干沟2.4公里末端景观改造工程;第二唐徕渠段1.5公里景观提升工程,植树造林135亩;典农河(阅海闸—二唐渠段)4.4公里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绿化面积1200亩;七子连湖景观提升3公里,绿化面积15亩,第二排水沟景观提升4公里,绿化面积24亩;挡浸沟岸线景观0.8公里,绿化面积32亩;良田镇征沙渠沿线的泾龙村、兴源村、园子村段,补植补造面积45亩;实施银川丝路经济园基础建设水系连通及园林景观绿工程,开挖水系连通3.4公里,增加湿地面积260亩。

4.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金凤区积极协调银川市各相关部门,推进黑臭水体整治项目,从污水源头入手,投资175万元对满城北街东侧沟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整治,通过了国家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督查,在今年8月,两部委下发的《关于通报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有关情况的函》通报(环办水体函〔2018〕759号)中,金凤区满城北街东侧沟、平伏桥四清沟、挡浸沟已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五、全面推行河长制主要经验做法

(一)创新亮点工作

1..创建“智慧金凤+河长制”信息平台。为了实现信息化、动态化、大数据模式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我区积极开发了金凤区“智慧金凤”+河长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管理手段,全面推进河长制数字信息化管理,实现任务处置可联动,督查督办可追溯,巡查监管常态化,考核验收有依据,公众参与有渠道,数据共享全面化。同时,为社会公众提供河库管理保护的权威信息发布、公众监督和公众信息服务等。目前,受理智慧金凤+河长制平台各级河湖长上报案件119件,办结119件,办结率100%,大幅提高了河湖管理成效。下步积极探索运用移动终端的功能在手机APP上进行可视巡河、可视监管、可视督查,统筹辖区无人机、摄像头等资源,建立“全天候、立体化”监控体系,实施24小时全方位监控各河湖沟道的综合情况,将来更有利于提高河湖管理。

2..创新河长制相关工作制度。金凤区在建立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六项基本制度基础上,根据区市河长制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需要又创新建立4项工作制度。一是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河长制工作有效开展,建立了《金凤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试行)》。二是为明确金凤区级河长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建立了《金凤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长工作制度(试行)》。三是为推动各级责任单位履行职责,促进河长制工作贯彻落实,根据《宁夏回族自治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建立了《金凤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四是为规范基层河长巡查工作,有效落实基层河长履职责任,实现对河道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严防垃圾河、黑臭河反弹,建立了《金凤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长巡查工作细则(试行)》。

(二)典型经验做法

1..改进河湖管护方式,健全保洁巡查长效机制。为加强河道保洁长效管理,确保河道清洁畅通,改善河沟、湖泊、渠道水生态环境。恢复河道功能,维持人水和谐共处,促进城乡环境美化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自治区河道管理条例》和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河湖保洁相关工作要求,我区以“政府为主导、部门配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方针,改进河湖管护模式,健全巡查保洁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投入653万元,购置环卫保洁车6台,巡逻电动车32台,对典农河、阅海、华雁湖、宝湖、银丰沟等重点河流、湖泊实施巡查保洁精细化管理来巩固河道整治成果、改善和保护河道的水生态环境,恢复河道自然功能。目前,基本实现了重点河湖“河面无漂浮废弃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目标。

2..健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为全面提高河长制信息的利用,进一步提高金凤区河长制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完善和加强各级河湖长管理河湖、沟道信息数据资源互通共享,金凤区利用区域优势与积极与银川市环保局进行衔接,建立了水质监测信息资源共享长效机制,共享18个断面水质监测信息。同时,金凤区河长办委托银川双逸职业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辖区未覆盖到的10个河湖断面水质进行监测,现基本实现了辖区河湖水质监测段面全覆盖,为“智慧金凤+河长制”信息平台、各级河湖长治理河流、湖泊提供了可靠的数据信息支撑。

六、存在问题

河湖长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金凤区河湖长制工作在全面推进实施中,面临着一些难点和问题亟需要解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工作合力有待加强

在管水治水实践中,县域之间、镇(街道)之间、部门之间、左右岸、上下游缺乏有效沟通,各级河湖长在对所管辖流域督导巡查、协调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平衡。

(二)投入不足、渠道单一

河湖沟道综合治理投入主要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投资渠道单一,多元化投资机制尚未形成,缺乏其他投融资渠道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湖沟道环境治理和保护。

(三)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

村民对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处理意识不高,还未实现全收集,垃圾入河沟、渠道,随意乱倒垃圾现象仍然存在。

(四)城乡污水统一收集处理体系还不完善

一是集镇未接入城市生活污水管网问题突出。二是城乡结合部环境治理和生活污水管控难度大。三是面源污染防治难度大,成效还不显著。

(五)部分河道治理难度大

因受地理因素影响,我区河湖沟道均处于过境段,上游的水质制约着我区水质是否达标。一是典农河下游(阅海闸至第二唐徕渠),该段基本无生态补水,年降雨量小,水流不畅,富营养化严重;下游马鹤湾沟汇入,来水主要西夏区6.3万亩农田退水,经委托水质机构检测为V类水质。二是入黄流域四二干沟,该沟下游主要承担第二、第三、第四、第六污水处理厂尾水及解放沟农田退水,在沟道末端无大面积土地建设人工湿地,现只有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高出水标准,才能有效解决水质达标。

七、自评结论

根据中央、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中期评估的要求,金凤区按照《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中期评估技术大纲》,依据《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指标体系及赋分标准(两部总结评估标准)》从河(湖)长组织体系建设、河(湖)长制制度及机制建设情况、河(湖)长履职情况、工作组织推进情况、河湖治理保护及成效方面,采取自评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查自评。经自评,我区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工作评估得分为45分。

八、下步工作计划安排

一是继续深化夯实河湖长制基础工作。全面做好河湖长制制度建设、工作培训、组织宣传、监督考核、水质监测、信息平台管理各项工作。

二是压实河湖长责任,全面推动“六大任务”见实效。按照《金凤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的要求,压实各级河湖长职责,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管理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实施河湖综合治理,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按照金凤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扎实推进水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一河一湖一策一图一表》治理方案,实施河湖沟道综合治理,力争典农河水质稳定达到III类标准,重点湖泊水系阅海、宝湖、七子连湖、小西湖、元宝湖、阅海湾商务中心水系水质达到IV类标准;剿灭劣V类,重点入黄排水沟四二干沟、桑园沟、挡浸沟、芦花沟、丰庆沟、马鹤湾沟水质达到V类标准;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III类标准,主要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金凤区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岸线景观得到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是扎实开展河湖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动开展《清水畅河净源行动》《河湖“清四乱”行动》,严格落实责任管理,做好水污染防治、辖区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五是健全黑臭水体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生态优先的思路,提升挡浸沟、满城北街东侧沟、平伏桥四清沟环境面貌,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黑臭水体整治后不反弹,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六是加强河湖管理,健全保洁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河湖保洁长效政策措施,继续实施河湖沟道保洁市场化综合管理,逐步实现河湖沟道保洁精细管理长效化。

金凤区区级河长制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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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金凤区创新工作成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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