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文财政财务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支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一)完善财政保障政策措施
按照自治区关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总体要求,将义务教育(包括公用经费保障、免费提供教科书及教辅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4项)和学生资助(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教育免学杂费补助4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清单,对相关基础标准、支出责任划分予以明确。
(二)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统筹安排资金27.45亿元,全面落实“三免一补”政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向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倾斜。继续实施“全面改薄”项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将农村学校附设学前班在园幼儿纳入保障范围,共惠及25万余名学生。经国家教育督导组全面评估,宁夏成为西部第一个全省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验收的省份。
(三)支持提升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质量
支持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统筹安排资金4.19亿元,支持改善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促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资源共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统筹安排资金5.34亿元,以“双一流”建设为抓手,强化政策和绩效导向,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四)支持扩大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供给和“互联网+教育”发展
按照自治区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统筹安排资金4.2亿元,支持幼儿园建设工程,进一步缓解群众入园难。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涉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95所。统筹安排资金1.1亿元,积极支持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宁夏作为全国唯一以省级投入搭建信息化平台覆盖全学段的省份,被列为国家级“互联网+教育”示范省(区)。
(五)支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支持实施特岗教师计划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支持开展“国培计划”及实施自治区教师培训项目,基本实现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培训全覆盖。统筹安排资金6.88亿元,突出重点,兜住底线,综合运用助、奖、贷、减、免等多种资助手段,对建档立卡户子女、低保家庭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优先资助,从制度上解决每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起学的问题,促进教育公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学生免除学费,将“9+3”职业教育政策从固原地区扩大至山区九县(区),助推精准脱贫。
二、支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一)促进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落实深入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等单位,实地调研了解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落实情况。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宁财(教)发〔2018〕550号),从加快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统筹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提出完善措施,努力打通政策落地“堵点”。配合自治区科技厅,研究提出贯彻《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的意见。以财政专报形式将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情况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宣传部长赵永清同志给予肯定性批示。
(二)支持建设创新发展先导区
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6号)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安排沿黄实验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2亿元,比2017年增加1.3亿多元,安排自治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1亿元,比2017年增加8900万元,为支持建设创新发展先导区提供有力保障。
(三)积极支持科技精准扶贫
支持选派科技扶贫指导员到中南部地区的贫困村示范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培育科技示范户。支持科技特派员围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开展科技创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和民生改善。支持选派科技人员到全区14个市县及生态移民村,围绕受援地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提供公益的专业技术服务,组织开展科技培训,提供科技信息服务。
(四)支持实施科技惠民计划
坚持面向基层,依靠科技进步与机制创新,支持实施科技惠民计划,加快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的转化应用,发挥科技进步在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五)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积极争取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实施宁夏技术交易市场平台、宁夏绿洲农田生态系统研究基地条件和能力建设等项目,进一步改善科研单位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三、积极推动文化加快发展,支持文化领域重点任务落实
(一)统筹财力保重点,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支持精神文明宣传、新闻媒体宣传等工作,推动党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全面加强。支持加快媒体融合发展,支持宁夏日报社、宁夏电视台等部门和石嘴山、贺兰、青铜峡等市县融媒体中心建设。安排资金6060万元,全力保障自治区六十大庆文艺宣传活动和群众文艺汇演顺利开展。
(二)补短板促均衡,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统筹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资金2.75亿元,重点用于公共数字图书馆建设、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及各市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支持实施送戏下乡演出、农村电影放映、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等,率先在全国实现村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全覆盖,城乡群众文化活动日益丰富,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研究建立全区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服务标准,整合服务职能,健全服务内容,强化财政保障,促进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得成,用得好”。
(三)规范文化产业资金管理
安排自治区文化产业专项资金6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4500万元。制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18〕27号),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首次提出股权支持等方式,借助现代融资手段,以金融与产业融合激发文化产业资本的内在潜能。
(四)围绕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目标,促进旅游业提质增效
坚持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突出重点和亮点,注重品牌建设与推广和重点景区及相关服务设施建设。安排资金2.28亿元,推进“旅游+”发展,推动旅游业与文化、体育、农业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打造西部独具特色的旅游目的地。
(五)改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条件,支持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安排资金7198万元,支持体育部门所属大型体育场馆、中小型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引导提升运营管理、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实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改善群众体育健身环境,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支持举办重大体育赛事和大型运动会。支持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与发展。
四、创新载体和抓手,全力做好支部党建工作
以“三强九严”工程为抓手,全面加强支部党建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思想政治水平和理论素质进一步提高,理想信念不断坚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党组织关系和党费管理等制度,党建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按时间和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党建“灯下黑”
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成效。
(冯彦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