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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试论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自有人类社会以来,社会发展、人类进步均需要学习。那么什么是学习呢?《现代汉语词典》说,学习是“从阅读、听讲、研究、实践中获得知识或技能”。《新华词典》说,学习是“通过读书、听课、研究、进行教学实验、参加实际工作等以学得知识、技能”。既然学习是一种获得“知识和技能”的过程,那么,在具体的学习中,教师和学生各处在怎样的地位呢?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学习,是学习者在教师指导下自己主动发展的过程,这一点,随着教育现代化的进程,已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所重视。有人说,“知识是不能由自认为有知识的人‘普及到’或‘灌溉给’自认为没有知识的人的;知识是通过人与宇宙的关系,通过充满变化的关系建立起来的,在这种关系中批判地解决问题,又继续促使知识发展”。因而,在学习过程中,教师处于主导地位,学生处于主体地位。学习首先是学生自己的事情,学习必须靠学生自己来完成,再好的老师也永远无法替代学生自己学习、自己掌握知识的。语文特级教师宁鸿彬说:“教师不应仅仅做演员或导演,更重要的是要做一名教练!”也是强调教师的主导地位。这就好比游泳,老师游得再好,变不成学生积极下水操练的自觉性和成果,那这以学会游泳为目的的教学也是失败的。

拉尔夫•泰勒在《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中说:“学习是通过学生的主动行为而发生的;学生的学习取决于他自己做了些什么,而不是教师教了些什么。因此,在同一班上的两个学生,可能会有两种不同的经验。假定教师正在解释某一个问题时,一个学生对这个问题非常感兴趣,而且把精力集中在教师的解释上,因而他能看出事物之间的各种联系,并能根据教师的解释,从自身的经验中找出某些例证;与此相反,另一个学生可能正在心里想着即刻到来的篮球比赛,他正全神贯注于筹划这场比赛。显然,尽管这两个学生坐在同一个班上,但他们并没有同样的经验。教育的基本手段是提供经验,而不是向学生展示各种事物。”泰勒关于“学习经验”的说法,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学习者是学习的主体这一本质。综观古今中外的教育教学实践,无一不证明学习是学习者自己的事。古代大教育家孔子授徒3000余人,而有成者72人,这72人是在同一老师指导下的3000余人的群体中主动发展得快而脱颖出来的。所以,古语云:“学问全在自用功,先生仅是领路人。”

“先生仅是领路人”一语中的,点明了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地位。教师“传道、授业、解惑”最终毫无疑问要落实到学生身上,落实到学生的主动发展的程度上。从辩证关系讲,教师的教是外因,是学生成才的条件;而学生的学、积极主动的学才是内因,是学生成才的根据,这便是“学问全在自用功”所阐述的道理。著名教育家魏书生说:“学校是学习的场所,教室是学习的房间,教材是学习的材料,课堂45分钟便是以学生为主,课堂也可称学堂。我觉得,我的作用便是指导各类学生充分利用好45分钟。45分钟内要积极、主动、高效地学起来。”“45分钟内一定要把学生当主人,要以学生的学为主。衡量课上得成功与否的标准,不在于我讲了多少,而在于学生学了多少;不在于我讲得生动、形象、风趣、幽默与否,而在于学生学得积极主动、快乐、高效与否。”魏老师不仅这样说,而且用自己的教学实践和显著成绩无可辩驳地证明了这一阐述的重要意义。所以,如果说学生掌握知识相当于过河,那老师就是船、就是桥,学生凭借船(或桥)能否过河,除了这船(或桥)本身的联系和导向作用外,主要还要靠学生自己的主动性。联系泰勒的“学习经验”说和魏老师的教育实践,我们更能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

我国著名语言学家吕叔湘先生说:“教学、教学,就是‘教’学生‘学’。不是把现成的知识教给学生,而是把学习的方法教给学生,这样学生就可以受用一辈子。”从课堂教学过程看,教师处于主导地位、学生处于主体地位是现代教育理论比较趋同的观点。教学过程是学生认知过程,也是心理活动过程,学生在这种心理发展过程中是主体,即认知活动的能动主体,因为学生真正获得知识必须依赖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知识起源于认识主体的实践活动,认识的形成主要是一种联动内化,即主体对客体的行动。另外,从认知结构理论看,学生的知识不应该是单纯全盘的现成知识,单纯的现成知识不会促使学生成为生活的主体,难以成为社会进步的力量,只有在认知过程中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并把学生现成的知识与自身的发现不断结合,才能培养他们具有创造精神的社会主体意识。而传统的教学却忽视学生的主体性,忽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如小学语文教学沿用苏联“文学分析法”模式,注重教师对课文内容的分析讲解,而忽略了学生的自我理解和情感体验,教师的讲解代替了学生的理解,教师和参考书的标准答案代替了学生的自我思考,理性的分析代替了感性丰富的体验,它的不足之处在于不顾学生的主体性,其负面作用表现为: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受到影响,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学习兴趣的丧失对学生语文学习的影响是持久的、深远的。因此,明确学习的根本动因是学生的学而不是教师的教,注重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把教师的外部教导转化为学生的内源性动力,以学为本,深刻认识和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是至关重要的。

既然明白了主体性是学习的本质,我们就应该充分地尊重学习者的自觉学习的权力,把学习的权力还给学生,让学生自己阅读、讨论、思考、理解,进而通过适当的训练形成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教师只可适时启发、引导、点拨,解疑指导,而绝不能一讲到底、一问到底,代替学生思考,代替学生学习。像陶行知先生主张的那样:解放他们的眼,使他们能看;解放他们的耳,使他们能听;解放他们的口,使他们能说;解放他们的手,使他们能做;解放他们的身体,使他们能动;解放他们的头脑,使他们能想。要多给学生自主学习的机会与权利,激发他们的求知欲,点燃他们的学习热情,培养他们良好的学习习惯,使他们养成创造性思维品质,具有强烈的创新精神。有经验的教师,常常是“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点到为止,把问题的解决过程留给学生,把原理的推演过程留给学生,使学生在这一过程中获得知识,形成能力,而绝不是越俎代庖,老师代替学生学习,老师代替学生思考。如果是这样,这便是主宾倒置,老师跑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上去了。试想,教师讲得再好、再透彻,变不成学生的能力,变不成学生的主体行为,这种教育仍然是失败的。

古往今来,教育是一门艺术。说是艺术就在于其成果是显示在教育对象上,而这一成果的取得全在于教育者、教育对象的双向互动,单靠教育者循循善诱、诲人不倦的教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至关重要的还是要靠学习者即教育对象的积极主动的学。因此,学习过程中学生的主体性并不排斥教师的作用,所谓“名师出高徒”,正是强调了教师的主导作用。但无论怎样的“名师”,其教学必须落在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上,教得再好的老师如果教学落实不到学生身上,那也是无益的。山东特级教师翟小宁说:“每门学科都有自己的规律,达到某种目的都有相应的途径和方法。教师要引导学生按规律学习,要在教学过程中教给学生必要的方法。教师不仅是‘讲师’,更应是学生的‘导师’和朋友,语文教学的理想方式主要应该是教师指导下的学生自主式学习。”从此点看,教师的教是任何现代化教学手段所不可替代的,其原因就在于教师要根据不同学生的状况因材施教,点拨和激发其求知的欲望,调节和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教给学习的方法并经常给以帮助,使学习者的知识能力、身心素质全面发展。因此,学,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自己积极主动地学,就是在教师指导下有目的有计划的学生自己学,给自己学,这样学有所成,自会“桃李不言,下自成蹊”,“高徒造名师”的效应也就出来了。这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教学和教育的技巧和艺术就在于,要使每一个儿童的力量和可能性发挥出来,使他享受到脑力劳动中的成功的乐趣。如果教师善于把学生引进一种力所能及的、向他们预示着并且使他们得到成功的脑力劳动中去,就连那些调皮捣蛋的学生也能多么勤奋、专心致志地学习啊!”从对待学习有困难的儿童的学习经历中可以看出学习的主体性、教育的艺术性是多么的重要。

叶圣陶先生讲:“学生须能读书,须能作文,故特设语文课以训练之。最终目的为:自能读书,不待教师讲;自能作文,不待教师改。教师之训练必须做到这两点,乃为教学之成功。”“如能令学生于上课之时主动求知,主动练习,不徒坐听教师之讲说,即为改进教学之道。”因此,必须充分地认识学习的主导与主体的辩证关系,真正使学生处于学习的主体地位,把学习的权力还给学生,教师只做导演,而无须代替“演员”背台词,做动作,这样,才可能真正发挥内因的巨大的潜在的学习热情,使教师教得轻松,学生学得愉快,达到“自能读书”“自能作文”,把培养以创新意识和创造精神为核心、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基础教育落在实处。

(刊于《宁夏教育》2014年第6期。编入《中国素质教育研究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