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资产证券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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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检索CNKI学术期刊全文库、中文科技期刊全文库、EBSCO学术期刊文摘及全文数据库、CNKI博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等后发现,目前国内外关于文化、文化产业、文化经济、文化传媒的研究较多,针对目前制约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融资难问题的研究,虽有涉及,但不够全面、深入和系统。一些专家、学者关于资产证券化融资原本就不多的论述还散见于相关文献中,没有人对其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提炼。关于文化资产证券化的研究较少。目前,没有人专门研究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问题。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金融创新自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出现以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而迅速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品种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张、范围不断扩大。本书所研究的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属于较新的品种,前辈们对其所做的研究不多。

(一)文化资产相关文献综述

1.国外文化资产相关研究文献

作为文化资产证券化的标的,文化资产也被称为“基础资产”(underlying assets)。文化资产概念的提法多种多样,国内外关于文化资产的界定与分类呈现明显的差异。目前国内外相关研究中发现就“culture asset”其涵盖范围之广及范畴仍未明确界定,且“culture asset”转译成中文使用时,用法不尽相同。另外,国内称之为“文化资产”的词语众多,归纳有“文化遗产”“文化财产”“文物资产”等。其中“资产”一词,不同学科从不同视角对其进行了不同的解读,侧重点各有不同。文化资产在日本、韩国被称为“文化财”,在欧美国家则被称为“文化遗产”(cultural heritage)。其在名称使用上也不尽相同,但所指意思相近,若严格区分是有所区别的。

国外对“cultural heritage”多翻译为“文化遗产”“文化资产”等,而从国外相关文献发现,文化资产从保存与维护的观念渐渐走向与经济发展相联结的策略,文化资产的开发不仅可以带动地方经济、促进地方观光旅游,其延伸相关的历史记忆、文化价值及文化商品开发等,都可以透过文化观光与经济消费促进地区的发展。西方学者认为,“cultural assets”(文化资产)、“cultural heritage”(文化遗产)、“cultural property”(文化财产)之间存在不同;在西方国家,文化资产之观念往往超越单纯的“硬体”建设,而将之定义为更广泛的范围。因此,古迹及相关的人事地物都被整合于“遗产”的观念,其中存在所谓“遗产重大意义”,而且在此方面相关研究成果与主要观点不少(见表1-1)。

表1-1 国外文化资产研究主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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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内文化资产相关研究文献

我国台湾地区将文化遗产等同于文化资产,基本上是混合使用,而且其研究更多地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理念;对于文化财产与文化资产之间的区别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与区分。大陆地区的学者较为普遍地从研究文化遗产开始,对文化遗产的经济属性重视不够,更多地从文化遗产角度分析文化资产的保护、开发与利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目前,国内关于文化资产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文化遗产的概念、性质、宏观政策环境等层面,主要理论和观点见表1-2。

表1-2 国内文化资产研究主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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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化资产证券化相关文献综述

1.国外文化资产证券化研究相关文献

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外学者开始对资产证券化进行研究。“证券化”指的是将特定的资产转化为证券商品的过程。被证券化的资产早期指房屋抵押贷款债权,随着实践的发展,其范围不断扩大。国外文化资产证券化最早从1997年美国鲍伊债券(Bowie Bonds)的知识产权证券化开始。随着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国外学者对文化证券化融资方面的研究也随之增多,主要观点见表1-3。

表1-3 国外文化资产证券化研究主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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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内文化资产证券化研究相关文献

国内对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介绍、借鉴和学习发达国家的投资经验,探讨适合中国国情的文化资产投资方式方面。大多数集中在知识产权证券化领域,而对文化资产证券化的其他领域涉猎不多,主要理论与观点见表1-4。

表1-4 国内文化资产证券化研究主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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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现有文献中关于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问题的全面深入研究很少,但是已有一些学者开始意识到了文化资产证券化对拓宽文化产业融资渠道、解决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难等方面问题的重要性,并指出文化资产证券化在中国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学者叶敏认为,中国现有法律制度在这一领域存在空白与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化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存在较大的潜在风险。文化资产证券化应当纳入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统一立法框架,同时兼顾文化行业的特殊性,国外经验可以适度借鉴,但更应当结合我国特色来进行具体制度构建。从以上研究成果中可以看出,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目前学者们专门针对文化资产证券化这一课题的研究并不多,更缺乏系统和深入的分析,这为本选题的研究提供了较大的研究空间。

(三)现有研究不足

目前,国内外一些专家、学者为这一领域做了一些研究,出了一些成果,但总体而论,还存在诸多不足。

(1)现有国内文献研究更多地局限在知识产权证券化方面,相对于国外的多样化研究视角,我国文化资产证券化研究有待拓宽与深化

国外资产证券化实践蓬勃发展,相关理论层出不穷,形成比较完整的体系,而且国外的研究视角也呈现多样化,有从证券化融资过程各参与方进行研究的,有从实例分析验证资产证券化融资理论的,也有从法律角度进行研究的。对资产证券化的探索领域在不断扩大,从知识产权证券化延伸到文化资产信贷证券化、文化存量资产证券化等领域。相对于国外的多样化研究视角,国内对于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问题的研究主要是知识产权证券化研究,现有研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达成了共识,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大多数学者都是针对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的某一方面进行探讨,比如针对融资的交易流程或融资当中风险的分析和控制,却少有学者进行整体和系统性研究;对于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的具体运作模式研究不足,大多数学者只是简单介绍了融资过程的某一方面。国内文化资产证券化的研究大多数集中于知识类文化资产证券化研究,而忽视了文化资产的实物性文化资产、金融性文化资产方面的研究。

(2)缺乏对文化资产的资产经济价值分析与评估研究

国内学者在研究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时,普遍将关注点放在银行不良资产、基础设施收费项目、住房抵押贷款等资产类别上,很少有对文化类资产的关注。实务界却先行一步,各地文化产权交易所的创新尝试提供了一个发展资产证券化和文化产权交易可能的契合点,但制度和监管的不足使其发展受阻。对文化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文化资产的界定与范围理解有待深化。由于文化资产的文化属性,对其研究主要停留在定性描述层次,缺乏定量考证;停留在对文化资产的文化价值理解层面,缺乏从经济学、投资学、会计学、评估学等资产经济价值角度的探讨,这不利于细致、深入地揭示文化资产的实际状况,不利于文化资源向文化资产转化,不利于有针对性地制定文化资产发展的相关政策。因此,在剖析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问题时,有必要从定量角度对文化资产的经济价值进行分析与评估,这一方面能弥补以往研究的不足,另一方面更可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对于文化资产的价值评估还处于探索阶段。在文化资产的经济附加值评估中,有形文化资产价值与无形文化资产价值及重要性往往无法被凸显及计算,因此,文化资产的真实价值常常被低估,除了有形文化资产的评估计算,一般采用成本法与预付价值法等方法,而文化资产的潜在价值及蕴含丰富的文化记忆与文化内涵等无形资产的评估常常缺乏有效的手段,来显示无形资产的价值与历史意义及记忆,而这也正是文化资产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值得研究的,挖掘其真实文化内涵,以此增加文化资产的经济附加值等方面的研究目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3)缺乏对中国文化资产证券化融资问题的整体研究

国内已有文献分析大多将考察对象局限于知识产权证券化中的专利证券化、著作权证券化等方面,而没有关注文化企业的实物资产证券化问题,对文化企业中的应收账款证券化、文化存量资产证券化等领域给予的关注和研究不够,对中小微文化企业的融资问题的研究也不够充分。这样不但有碍于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也不利于推动文化产业的整体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