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结构与俄罗斯的地区一体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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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层次分析与地区一体化

国际关系研究通常建立在既有理论的基础上。对俄罗斯地区一体化政策的研究,应从明确“地区”的概念和梳理地区一体化的相关理论开始。

一 层次分析与地区

国际关系学科从政治学中独立出来,不过百余年的历史,其间,学者们形成的重要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是“层次分析”。“地区”作为其中重要的一个分层,在二战后特别是冷战后,日益受到学界的重视。

(一)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层次分析法

不同流派的国际关系理论,为人们观察这个复杂多变的世界提供了丰富多元的视角。然而,无论是著作等身的理论界泰斗,还是一个只受过基本专业训练的学生,他们都有一个明显的思维路径或研究习惯,就是从划分层次开始思考国际问题,而任何一种国际关系理论也都将自身逻辑的起点落于某个分析层次。因此,层次分析法(levels of analysis)从空间这个维度将国际关系现象分为若干层次,为人们提供了“理论思考的空间基础和出发点”,是“迄今国际关系学中最为简明、最为中立,也最方便交流的分析方法”;[1]秦亚青认为“层次分析法是一种比较行之有效的科学研究方法”;[2]巴里·布赞(Barry Buzan)等人也曾明确提出,“国际关系理论的所有争论都受到分析层次的影响”。[3]

1959年,肯尼思·华尔兹(Kenneth N.Waltz)出版了专著《人、国家与战争》,提出国际关系研究的三个层次——体系、国家和个人,[4]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结构现实主义理论,将主要研究视角落于国际体系层面。1961年,戴维·辛格(J.David Singer)在文章中集中探讨了层次分析问题,将关注重点放在国际系统和国家两个层次。[5]这本书和这篇文章奠定了“层次分析法”在国际关系研究中运用的基础。在此后的发展过程中,部分学者根据研究需要也提出过不同的分层方法,即在华尔兹和辛格的基础上,缩小层次之间的间隔,并加入新的分析层次。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分层方式有:詹姆斯·罗西瑙(James N.Rosenau)加入了角色和社会两个层次,提出了5个层次的划分方式,即个人、角色、政府、社会、国际系统;[6]布鲁斯·拉西特(Bruce Russett)和哈维·斯塔尔(Harvey Starr)提出了6个层次,即世界系统、国际关系、国内社会、国家政府、决策者角色、决策者个人。[7]这些层次的划分为我们更清晰地认识世界奠定了基础。而不同的国际关系理论由于聚焦层次的差异而具有了或宏观或微观的视野,[8]在分析具体问题时,来源于不同层次的解释丰富了人们的认识,使我们能够从多种不同角度思考问题。

理论的发展总是随着现实的变化不断向前。冷战的结束和苏联的突然解体,不仅急剧地改变了世界的面貌,也使得理论家们开始重新思考国际关系研究的发展方向,这其中也包括有关层次分析问题的探索。他们从多个方向推进了理论研究。第一个方向是国内政治研究的回归,即所谓“国际关系研究层次的回落”,[9]不再仅仅从体系层次思考问题,而是回落到单元层次,将国内政治分析和比较政治学的理论引入国际关系领域。[10]赞同层次回落的学者,大约最初都是受到苏联解体的深刻影响,无论是华尔兹本人,还是其他体系理论的拥护者都无法从体系层次对这一令人震惊的事件提供有力的解释,于是目光自然落回到国家层次,以苏联国内的严重危机作为导致其解体的重要解释性变量。[11]第二个方向是建立跨层次研究的努力,即“研究不同层次之间(主要是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之间)的相互关系”,[12]“将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融合进一个理论”,[13]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从而使理论能够打破单一层次和传统方法的束缚,具有更强的解释力。[14]第三个方向是次体系层次的引入,巴里·布赞等人提出了一个完整的分析框架,在纵向上划分为国际体系、国际子系统(international subsystems)、单元、子单元、个人等层次,其中的“国际子系统”就是次体系层次。[15]笔者认为这一层次的引入是同由西欧肇始的地区一体化实践紧密相连的,代表了国际关系研究层次的再度上升,其初衷与跨层次研究相同,[16]但上升的幅度不大,并未回归到传统的体系层次,而是一种“半上升”。[17]因此,次体系层次的引入为层次分析提供了新的视角,并推动了层次分析法的发展。

综合看来,无论何种分层方法,无论划分出几个层次,其所遵循的基本逻辑都是从宏观到微观的逐层缩小,不仅关注各层次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也关注层次之间的互动和跨层次问题。层次分析逻辑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了国际关系研究的清晰化和科学化,而“国际关系研究层次的上升与回落清楚地表明,国际关系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的综合体系,不能单从一个层面去研究,而必须进行多层面的综合研究”。[18]

(二)层次分析中的地区

学者们将次体系层次引入层次分析中,是源于对“地区”发展的关注。早在20世纪70年代,赫德利·布尔(Hedley Bull)就曾将没有冷战的世界设想为一个“更为地区化的世界体系”。[19]冷战的终结打破了原有的两极格局,使世界更加多元化,且随着西欧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地区逐渐获得了更多的重视。而“地区”作为认识国际现实的一个重要分析层次,在冷战后更明显地具有了独立性。[20]

1.地区及其特点

“地区”的概念最初源自地理学,整个大陆随着板块漂移进程的发展被分成若干部分,就将世界分成了不同的地区。但在政治学,特别是国际关系领域,“地区”并不是最早被人们关注的概念。在一般的语境中,“地区”(region)包含两个含义,既可以指国家内部的不同地方,也可以指国家之间的地区。[21]在国际关系领域,特别是地区主义和地区一体化的研究中,“地区”一般都是由一些国家组成的集合体,即组成地区的国家数目至少要在两个以上,约瑟夫·奈(Joseph S.Nye)用“国际地区”(international regions)一词进行了更为精确的表达,他所指的“国际地区”就是由“一定数目的国家因地理关系和一定程度的相互依存而联系在一起”所形成的。[22]

按照这个概念,构成地区的首要因素是“在地理上(空间上)的接近性和密切性”。[23]例如,欧亚大陆是一个包含众多国家、地理面积广大的地区,地区内的国家或者直接接壤,或者有陆路相通;有时,地区内的国家位于同一片海域,在海洋上毗邻,例如太平洋地区和加勒比海地区;也有的地区海陆相邻,包含了位于海洋和陆地上的不同国家,例如东亚地区不仅包含大陆上的中国、韩国等国家,也包括位于海洋上的岛国日本。但仅有地理邻近还不够,地区内的国家通常还在历史、文化、语言等方面具有接近性,此时,地区就不纯粹以地理因素划界,例如人们时常把“西亚和北非地区”连在一起讨论,因为这里的大多数人共同信仰伊斯兰教。此外也必须强调的是,地区是“在时间上得以持续的历史区域”,[24]例如,本研究涉及的后苏联空间,实际上包括了地理上的中亚、北亚和属于东欧的一些国家,因为它们之前共同构成了苏联,又有很多民众使用俄语,历史和现实的诸多联系让这里可以作为一个地区进行研究。

以上这些,反映了地区的第一个特点——“内部接近性”,不仅在地理上接近,更重要的是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接近。这种内部接近的特点,一方面使地区内国家之间的经贸往来和人员流动较为频繁和便捷,有利于开展地区合作、增进彼此之间的理解,但另一方面也对地区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历史上安全的最大的隐患主要来自国家间地理位置的相邻或相近”,[25]“毗邻国家对彼此在能力、优势和权力上的差异比较敏感”,[26]且“很多威胁在近距离传播比在远距离传播更容易”。[27]因此,地区内国家通常关注于扩大内部接近性的优势,同时降低内部接近对安全的不利影响。

既然是由一定数目的国家组成了地区,那么某个“地区”就当然未能涵盖全部的国家,且随着现实的发展,在地区之外,不仅存在着国家,同时也存在着由国家组成的地区或组织。因此,地区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外部不完全性”,即地区不是一个封闭的区域,不能完全与外界隔离,地区外的国家或组织有可能介入地区内部,所以任何有关地区问题的讨论都要关注外部因素的影响。反过来,当地区内国家对外部因素采取相同政策时,也能够增强各国的接近性,增加对地区的认同感。[28]

2.地区层次在层次分析法中的特点

地区的“内部接近性”和“外部不完全性”等特点,使得地区层次在层次分析中占据了一个特殊的位置,是“一种介于个别国家和全球整体之间的中间层次或过渡层次”。[29]学者们对“子系统”——地区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在描述和界定地区时所选择的变量也存在差别,[30]但从层次分析的角度,地区具有如下的鲜明特点。

第一,它研究的不是单个国家,而是高于国家的地区体系,通过一种“半上升”的方式,由单元层次上升到地区层次展开研究。此时,惯常使用的“结构层次”可以更规范地被称为“体系结构层次”。通常来说,“结构层次作为国际政治的宏观层次,天然地具有自上而下地进行理论演绎的能力”,[31]有利于进行高度抽象和简化的理论研究,“是很好的分析的起点”。[32]而这种“半上升”的次体系层次的引入,构成了一个完整独立的“地区体系”:其基本特征是无政府状态,缺乏合法的权威,享有主权的国家是地区内部的主要行为体。且“地区体系担负两方面的责任:抵御外来攻击,确保内部和平”,[33]也即是说要减少“外部不完全性”和“内部接近性”对地区内外安全造成的影响。由此,已有的体系结构理论可以用来解释地区内部的国际关系现实,对国际机制、观念认同的研究成果也可以用来研究地区机制、地区认同与地区内国家之间的关系,例如东南亚国家联盟内部可以被视为各国平等的“均势结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则可被简约地理解为“美国及其保护下的欧洲联盟”而类似“霸权体系”,等等。总之,已有的理论成果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应用于地区体系的分析,并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理论的抽象和简化。而现有的地区研究已经至少部分地采用了系统分析的有效成果,[34]后续研究也可以进一步发掘和验证相关理论在地区体系中的适用性。

第二,与宏观的体系理论不同,“次体系层次”使得“地区”不得不像一个“国家”那样思考它的对外问题,毕竟地区之外还有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地区内的任何一项活动都不可避免地、或多或少地受到地区外实体的影响。例如,欧盟同美国、东盟同中国之间的关系就是地区组织同地区外国家关系的典型例证;又如,阿拉伯国家联盟和非洲联盟存在共同的成员国,两个地区组织在处理地区问题和对外问题时需要彼此协商与合作。地区的“外部不完全性”造成了地区体系本质上的开放性,[35]容易受到外界影响,因此,任何“地区”在处理地区事务时,都必须思考它同全球“体系”之间的关系,这种思考显然与国家单元处理同“体系”之间关系的方式存在近似之处,即是说,地区和体系的关系与国家单元和体系的关系存在可类比性。因此,“每个层次都需要从层次本身和该层次如何同其他层次互动的角度加以理解”。[36]

次体系层次的上述两个特点,使得针对“地区”相关问题的研究可以在现有理论和成果的基础上展开。现有的地区研究围绕以下三个重点进行:第一,确定地区内单位之间的互动模式;第二,对两个或多个地区进行比较分析;第三,研究地区与国际体系之间的关系。[37]秦亚青指出,“层次分析法的目的是帮助研究人员辨明变量,并在两个或多个变量之间建立起可供验证的关系假设”。[38]而不同的分析层次实际是代表那些不同的“解释来源”(自变量)所处的、不同类型的位置,[39]因此,次体系层次的引入意味着相关研究可以增加一个来自“地区层次”的解释,尽管增加了研究的难度与复杂性,但有助于丰富研究成果。

二 地区主义与地区一体化

通常,层次分析法所提供的视角更多地涉及变量的来源和界定,为研究提供一个基础和起点。而本部分讨论的两个核心概念“地区主义”和“地区一体化”则与本研究的因变量密切相关。想要明确“国家为何要参与或支持地区一体化”,首先必须了解“地区主义”理论和地区一体化的基本研究。

(一)地区主义理论

如果把“地区”从国际关系的一个分析层次转变为各个国家实践与互动所追求的一项目标的话,那么对“地区主义”这一概念的理解将变得更为容易,但这种理解并不能涵盖该概念的全部内容。

“地区主义”(regionalism)是一个同“地区”一样被广泛使用并具备多重含义的概念。[40]梅斯(Gordon Mace)和得赫彦(Jean-Philippe Thérien)将学者们的观点分为三类,一些学者使用了“战略地区主义”(strategic regionalism)的术语,认为地区的建立是对产品、市场和观念的全球化的反应;另一些学者认为地区主义是一组国家政策(a set of states’ policies),试图促进彼此关联的地区单元的出现,也就是说建立一个“地区”是国家的目标;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它是一个多维的过程(a multidimensional process),导致国家间相互依存的加强。通过分析,梅斯和得赫彦认为:地区主义是指在给定的地理区域内使不同类型的行为者(国家、地区机制、社会组织)分享核心的基本价值的变化过程。[41]赫利尔(Andrew Hurrell)对地区主义概念的理解同样具有代表性,他把地区主义分为5个范畴进行解释,包括地区化(regionalization)、地区意识和地区认同(regional awareness and identity)、地区内的国家间合作(regional interstate cooperation)、由国家推动的地区一体化(state-promoted regional integration)、地区聚合体(regional cohesion)。[42]这5个范畴基本上涵盖了地区主义所涉及的多种行为体的不同活动。肖欢容将地区主义定义为“在地缘意义上接近的、彼此间有着复杂关系的民族国家之间的一种交往、自愿的联合与合作进而一体化的过程,是国家之间通过合作(建立国际制度或建立国家间的安排)实现调节国际关系的一种组织控制形式”,[43]这一定义强调了国家参与地区主义的自愿性质和地区主义发展形式的多样性。

尽管存在不同角度的理解,但归结起来,地区主义都根本地包含了对“地区”的强调,认为“地区已经成为更加重要的冲突与合作的场所”,[44]“坚持地区层次的安排是实现国家利益的最有效方法”,[45]把地区放在优先的和重要的地位,从地区的角度思考问题。这一视角既克服了从国家的微观层次分析带来的局限性,扩大了研究的视野,同时又减少了从体系的宏观层次分析引发的不切实际性,增加了研究的实践功能。而“地区性”(regionness)的增进是地区主义活动的目标,这种“地区性”包含了5个递进层次:首先是地区区域(region area),即根植于领土空间的地区;第二层是地区复合体(region complex),地区化过程由此正式开始;第三层是地区社会(region society),不同行为体开展多层面的地区化,国家之外的行为体在积极从事地区建构的进程;第四层是地区共同体(region community),“地区”借以日益变为积极的主体;第五层是地区国家(region state),此时的地区是一种多元文化和多元主义的地区。[46]“地区性”的增长意味着地区主义活动在程度上的加深和广度上的扩展,并塑造了不同的地区形态。由此看来,地区主义内涵丰富,涉及地区内各个方面的合作和互动。

(二)地区一体化的基本研究

与地区主义密切相关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是地区一体化(regional integration)。根据上一部分的定义,地区主义所涉及的领域和范围更广,[47]地区一体化则是地区主义的其中一个范畴。从一定意义上说,地区主义是对地区整合进程的理论建构,而地区一体化是对实际进程的描述与研究。“对一体化问题研究的兴起应该说是受到二战后国际组织的蓬勃发展和欧洲一体化运动的展开所驱使”,[48]因此,有关地区一体化的基本研究也延续了数十年。本研究的核心问题从属于“国家为何支持或参与地区一体化”这一问题,这部分将回顾有关一体化的基本研究,为进一步分析奠定基础,但必须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回顾并不包含全部的理论内容,而仅仅是与本研究密切相关的一些议题。

1.地区一体化的概念

有关一体化(integration)的概念,首先要追溯至多伊奇(Karl W.Deutsch)对安全共同体的研究。多伊奇给一体化所下的定义为“在一定领土范围内,足够强大和广泛传播的、能够确保长时间内其全体居民之间进行和平变化的共同体意识、制度及实践的实现”。[49]新功能主义的代表人物哈斯(Ernst B.Haas)对一体化的研究贡献卓著,他认为一体化是一种说服几个国家内的政治行为体把它们的效忠、期望和政治活动转移到一个新的中心的过程,该中心的机制拥有或要求拥有高于现存国家的管辖权。[50]尽管在“一体化的发展目标是什么”这一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但大多数学者都赞同“一体化进程说”,将一体化作为国家间关系发展的一种进程,即“一体化是一种国家间把有关事务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汇集到一个共同机制下进行的进程”。[51]

一般而言,“一体化趋向既包含区域性,也包含全球性”,[52]与遍及全球的大范围一体化不同,地区一体化发生在地理范围有限的地区水平上。因此,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本研究对“地区一体化”的定义是:在一个地区内,一定数目的主权国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涉及经济、安全、社会等诸多领域的合作,把有关权力汇集到一个地区机制或组织以不断增强地区性的进程。这个定义是围绕本研究的主题——国家参与地区一体化的原因——给出的。第一,参与地区一体化的主体是主权国家,个人、非政府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体在促进地区一体化进程中虽然发挥了越加重要的作用,但它们不是主体;第二,地区一体化是国家自愿开展的合作,也就意味着“是以成员的共同意志为合法基础”,[53]对彼此主权的尊重是一体化开展的重要政治基础;第三,地区一体化是涉及多领域并呈现多种发展形态的合作活动,其不同表现不仅可以反映地区一体化本身的发展水平,而且能够体现国家参与地区一体化的不同态度。因此,从这一定义出发,研究地区一体化的不同发展阶段,考察历史与现实中地区机制或地区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将能够反映地区一体化的不同发展程度。

2.地区一体化的发展阶段

按照克拉斯纳(Stephen D.Krasner)的定义,国际机制(international regimes)是“一系列隐含的或明确的原则、规范、规则以及决策程序”,[54]强调了国际机制的多种构成形态。基欧汉(Robert Keohane)将国际机制定义为“涉及国际关系特定问题领域的、政府同意建立的有明确规则的制度”,[55]强调了国际机制的明示性。总之,各国政府经过谈判协商、签订文件等形式创建一些规则,或者将隐含的行为方式明确化,将建立起国际机制,促进彼此间合作的开展。通常而言,国际机制可以降低不确定性和交易成本,提高信息沟通的效果和质量,从而有助于合作;[56]也可以促进负担共享,防止逃避责任;并有助于通过外交途径获得利益,也能增强政策的连续性。[57]因此,国家通过创设或参与国际机制实现自身利益。随着一体化机制的发展和成熟,相应的国际组织应运而生,在组织化运行的基础上,一体化的程度逐渐加深,实现深度一体化的发展目标。因此,一体化的过程通常表现为从临时机制、长期机制到常设组织的建立和该组织的组织化程度不断加深等阶段。

在不同领域,地区一体化的发展表现为不同的阶段和形态。观察现有的实践,经济一体化通常是国家参与地区一体化时的首选领域,各国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条约、协议、备忘录等文件,打破彼此之间的贸易壁垒,实现商品、资本、人员、劳务的自由流动,从而以经济合作促进实现本国利益。在现有的路径中,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形态主要有自由贸易区(免除关税)、关税同盟(在免除关税的基础上,对外实行共同关税)、共同市场(相关要素内部自由流动)、经济和货币联盟(实行共同的经济货币政策)等。按照表1-1所示,这四个阶段是经济一体化逐渐深入的过程,一体化的参加国是否愿意将经济一体化从低层次阶段推向高层次阶段,反映了国家对一体化的不同态度。丁伯根(J.Tinbergen)将一体化区分为消极一体化和积极一体化两个阶段,前者指各国为了实现自由贸易而消除现存的障碍,而当态度由消极转为积极时,各国将主动采取相关措施并建立新的机制来促进一体化的实现。[58]由此,可以对经济一体化的四个发展形态进行进一步的区分,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和共同市场是“去负”的过程,将阻碍一体化发展的“负因素”排除,属于消极一体化;从经济和货币联盟开始,则是积极一体化,进入一个“添正”的阶段,为一体化增加“正因素”。因此,各参加国是否将经济和货币联盟作为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目标,或者是否愿意并积极地将一体化推进到这一形态,也能够反映出其对一体化发展的态度和意愿。

表1-1 经济一体化的基本形态

在经济领域之外,各国建立的军事或准军事合作组织、安全论坛、安全对话机制等带有一定的整合军事资源的意味,是军事和安全领域一体化的尝试和体现。以政治整合为目标的地区法院和议会等相关组织的建立、共同政策的出台等,是政治一体化的体现。尽管政治和军事一体化的发展程度远远落后于经济一体化,但国家的重要目标依然是增进本国利益并确保国家安全。在经济和政治领域之外,各国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彼此之间的文化交流、增进相互了解,体现了以观念和认同为核心的文化一体化的发展。且不同领域的地区一体化,在实现难度上存在差别,因此,国家对不同领域一体化的不同态度也能够反映出它对地区一体化本身的态度和意愿。例如,某国只参与经济一体化,回避或反对安全一体化,通常意味着该国的态度并不积极。一般而言,地区一体化涉及的领域越多,证明该地区一体化的发展程度相对越高。而地区一体化之所以呈现出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发展程度,是与一体化的动因和动力问题密切相关的。

3.地区一体化的动因和动力

一体化在本质上是一种“合作”,其“核心是合作的动力或收益要超过单独行动的动力或收益”,[59]使得国家愿意“积极地努力去调整政策,以满足其他人的需要”,[60]并在一定程度上牺牲本国的独立自主而谋取更大的收益。因此,国家参与一体化并推动一体化的发展必然经历了一个权衡和比较的过程。按照阿诺德·沃尔弗斯(Arnold Wolfers)的观点,合作来源于两种不同的激励因素:第一种激励来自内部,其目标是为了加强合作性集团的内部关系,此时的合作收益是内向性的;第二种激励来自外部,其目标是通过彼此合作来应对共同的外部威胁,此时的合作依赖于威胁的持续存在。[61]一般而言,来自外部的合作激励更多涉及军事安全领域,而在内部的合作收益则可能涉及政治、安全、经济等多重领域。当内外激励同时存在并发挥作用,即“当外部压力增加、成员国利益一致时,特别是在内部综合力量相对平衡和相互关系保持协调的情况下”,[62]一体化的发展将具有较强的动力。

不同理论针对不同领域的地区一体化的动因和动力做出了相应的研究与解释。地区内实施自由贸易,不仅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增长和整体实力的提升,也有利于每个国家获得相应的发展;国家为了确保彼此的安全,参与军事一体化,将发动战争的资源交由地区机构共管,减少了地理邻近导致的摩擦,能够实现地区和平,也有利于调配军事资源,使国家获得更好的安全保障;有时,一些国家为了排斥第三方,通过联合的方式增强自身抵御来自地区外威胁的能力。这些来自地区内外的激励是地区一体化的基本动因,同时,它们也体现出一体化合作能够满足各种功能需求。从某种功能领域发展起来的一体化进程,随着实践的发展,会不断“外溢”,其范围将扩展、程度会加深,最终在政治上实现更紧密的联盟,这是新功能主义所谈及的一体化发展的动因和动力,即一体化的动力来自一体化进程本身。[63]政府间主义则强调一体化是成员国意愿的反映,是一系列理性选择的产物,国家驱动着一体化进程,因此,分析和解释一体化的研究议程被政府间主义视作对国家利益和政策的分析。[64]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与理性主义研究的基本假定一致,认为行为体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根据后果的不同做出是否推动一体化进程的决策;而社会建构主义则强调了一体化与行为体之间的相互建构关系,行为体对一体化的偏好也是由一体化塑造的。[65]超国家关系主义重视超越政治限制的活动力量,认为世界不受主权国家控制,由超国家主体直接追求自身的超国家利益,从而促进一体化的地区空间和地区结构的形成。国内条件中心理论则强调了国家的内部因素对地区主义和地区化的制约。[66]这些不同理论的解释,[67]为本研究更好地把握一体化的动力和动因等问题提供了多种思考视角和分析逻辑。

从分析层次上看,地区一体化的重要动因也来自“地区”本身。第一,地区内部的贸易具有近距离的成本优势,“趋利的”国家更乐于在地区内开展低成本自由贸易,同时,地区的内部接近性使得地区内国家天然地具有一定程度的共识,在诸多方面共享着相同因素,有利于增进相互理解,更容易达成有关一体化机制的协议。第二,地区作为次体系,减少了参与地区一体化的国家数目,使地区内谈判更加有效,[68]达成协议的内部交易成本大大减少,有利于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69]实现联合行动。正如德国学者所评价的,“区域(地区)主义作为有一定影响力和相对有效率的战略——因为区域(地区)一体化是在直接参与者的数目一目了然的条件下以分阶段的方式来实现的——使国际自由化能够得以实施”。[70]第三,地区一体化作为某种意义上的全球化“逆过程”,可以更好地回应日益增强的全球化趋势,即地区层次可以“成为反对全球威胁的一种堡垒”,也可以“成为在全球层次态势中攫取更大权力的一种方式”。[71]也即是说,地区合作使各国“为迎接地区外不断增强的竞争做好准备”,[72]在这个意义上,“全球化和全球主义积极地促进了区域化和区域主义的发展”。[73]综上,考虑到地区一体化的优势,国家可以将其列入战略备选项中。